(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二十七,山村,爬行者
常亮他们事先已经准备了十二辆车,其中,两辆越野车,一辆救护车,一辆邮政车,两辆洒水车,打算一辆用来装水,一辆装油料,两辆卡车,还有几辆大巴,车子主要不是装人,而是装货物,这些天,常亮他们狠狠扫荡了不少大商场超市以及大小店铺,获得了如山一般的食物与生活用品,还有一些,干什么的?”
“解缙,退伍军人。”那男子严肃地道,还是有点军人气质。
“枪法不错,是特种兵吧?”常亮赞赏道,他拿着无限弹药的沙漠之鹰,都没有能击中这头丧尸的头部。
“不是,是炊事兵。”解缙摇摇头道。
炊事兵,炊事兵有这么好的枪法?常亮很诧异,不过现在显然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常亮举起手枪,加入了屠杀丧尸的行列。
最最厉害的家伙被解决,剩下的一二级丧尸显然构不成威胁,很快被消灭干净,战士们开始清理建筑物内部,常亮却留了下来,仔细观察刚才被消灭的那只怪物。
这家伙身体修长,大约两米半左右,皮肤不知道是被剥掉了还是很薄看不出来,但是,蛛网般虬结的血管肌肉好像就裸露在外面一般,赤红色肌肉虽然看上去不太发达,反而显得纤细,但是充满着爆炸感,一条一条的与血管纠缠在一起,就好像一只巨型的被剥了皮的藏獒,看上去十分狰狞可怖,四肢极为强壮有力,面容更是恐怖异常,一米多长的舌头是分叉的,现在软绵绵地搭在地上,不过,常亮知道,这玩意就像人的小弟一样,会气功的,需要时它可以变得与钢铁一般坚硬,轻易击碎人的脑壳,是的,人的新鲜脑浆是这家伙的最爱。
它显然是四足行走的,仿佛生化怪物一般,要不是顶着个类似人类的脑袋,常亮一定会将它归入到动物之列,那巨大而黑色的尖利爪子足有十公分长,厚度达到两公分,常亮用刀子试了一下,居然斩不断,反过来试,爪子极为轻松的在刀面上划出一条清晰的印痕。
常亮不禁倒抽了一丝冷气,“爬行者”,这个称呼很容易占据了常亮的脑海。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