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作者:皓皓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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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头望着地上亮亮的泪珠,难以置信那是我的眼泪,我以为我今生已经不会流泪。

两滴泪,象两面微型的镜子,盛满嘲弄与绝望。

我准备踩上一脚,把这两面镜子踏个粉碎。

泪滴里却出现两个人影,一个是那个青羊宫的老道士,一个是那个昭觉寺的胖和尚。

我呆呆望着地面,依旧难以置信,什么东西?幻觉?

我伸出脚迅速把地上的眼泪抹干。

我准备微笑着回头,准备接受处罚,可是终究没有笑得出来。

我回过头的时候已经秋水平复。

梅云淳依然和吴佳坐在沙发上,他似乎很畏惧的看着我,他一贯没有正确的态度面对离别,她很怜悯的看着我。没有恨意。

可是最让我感动的居然是袁洁,她望着我直抹眼泪,小马很惊讶很震撼的站在她面前看着我。

只有胡莹,她狠狠的看着我。

我身子有些颤抖,难抑的颤抖,只有极度被激怒我才会有的颤抖,没想到出现在此时此刻。

我恨我自己。

我垂下头,想对所有人道歉。

我说出口的是两个字:“谢谢!”

我终究没有道歉,我恨自己那最后一丝柔肠寸断。

我径直穿过人群走向茶座。

他们怔怔的围着我坐下,气氛无比僵化。

除了胡莹和那个她的女友,我们七个人坐了一圈。

他们在等我开口,我说:“她是我的初恋情人。”

我不知道是在给自己解释还是在给他们解释,我也不知道是在祈求他们的原谅还是痛痛快快把自己的心事一泄方休。

我说:“我已经十多年没见过她,谢谢你们。”

谢他们什么?没有在李丽秋面前揭穿我,破坏我在她心目中最后的印象?我还需要什么印象?

我一边说一边苦笑。

我做过什么?

逃避了吴佳、糊弄了袁洁、欺骗了胡莹?

隐瞒了梅云淳、利用了小马?

胡莹微笑说:“你跑到这里来行骗?”

她的女友在打电话,似乎想叫人来助阵,胡莹阻止了她。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尤其是对这么多人,关系错综复杂的人。

吴佳对梅云淳说:“我有事先走,你陪他坐会。”

梅云淳和我都望向她,只不过梅云淳是惊讶而我是感激。

她拒绝了梅云淳的送别,意味深长的望我一眼,我垂下眼,无力对望。

我抬眼望着她的背影,满含感激,不顾梅云淳狐疑的眼光。

袁洁说:“我先上楼,她,她还在上面六楼,你忙完了和我联系。”

我沉重的点点头。

袁洁走开两步,忽然转身回来,眼睛里还有泪水闪烁,嘴角却绽放坚定的笑容,说:“我信你,你是个好人!”

她瞥了眼坐一旁的胡莹,很果决的转身而去。经过小马身边微微一顿,随即快步而去。

小马对我说:“老大,我和梅哥到外面厅去坐,等你。”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只点了点头。

小马离开时回头看了看胡莹的女友,似乎在暗示她也该离开,那人似乎有些不自在,望了望胡莹没有反应,随即偏了头哼了一声,没理会小马。

现在,这张桌子上只有我和胡莹,还有她的女友。

胡莹袖手报胸,脸上的怒色消退了,余下的是冷笑,虽然冷笑得很勉强。

他们都没有看见我的眼泪,却看见了我的泪眼和拭泪的背影。

他们从没有看见过。

我稍稍侧脸背过她,想让时间把泪眼蹭干。

身着白色小围裙土黄色长裙的女招待很奇怪的看着这三个奇怪的客人。

“请问三位要喝点什么?”她问。

我说:“给我一杯白开水。”

胡莹冷笑说:“怎么你不要红酒吗?”

我没理她的挑衅,问她和她的女伴:“你们要什么?”

胡莹冷笑说:“我要两瓶干红。”

她的女伴拉拉她的衣袖,胡莹微微扭身错开。

女招待说:“要干红吗?”

我挥手要止住她,说:“我们不”转念一想,不知道是为了心神激荡还是因内疚不忍拂逆她意还是祭奠失去的初恋,我忽然奇怪的笑了,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所笑何来,我说:“好的,来两瓶干红,不够我们再点。”

她的女伴要了杯茶,很担心的看着她,她咬着下唇很恨意的看着我。

我和她的故事,就是从红酒开始。

我曾经有一帮狐朋狗友。

因为在迪吧酒吧卖唱,我有幸结识形形色色的风月人物。其间有一票是所谓的“情骗”,他们自诩为浪子,擅于用自己富有天赋的艺术特长结交女友,几乎每个人都可以翻出一大堆美女的照片,背后谈笑,以示风流。相对职介所的罗歌,他们真是对过多的女友发愁,尤其是情人节圣诞节。好比蜘蛛织网,最后捆缚得自己动弹不得。我每每看到他们愁眉苦脸的寻找理由哄骗推脱接踵而来的盘查女友,总是嗤之以鼻。

他们擅于用自己的艺术特长掩饰自己,无论他们在台上多潇洒多辉煌,他们明白自己终究是戏子,他们在浓烟冷酒中,轰叫笑闹中,强光震音中,妖娆如花,憔悴如叶,他们只是装饰只是想发泄的人群的配料,象浴缸中漂在水面的花瓣,没有风雅的赏客,只有逢场作戏的粉饰,他们唯有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消磨青春。他们自轻又自恋,

敏感又麻木,堕落又桀骜。

有一个朋友是其间的善类,告诉我他几次在迪吧整晚唱歌,唱到快打烊还很陶醉的唱,唱到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为了失去的青春和单纯。等如雷的掌声哨声消退,如雾的烟云淡去,繁华散尽之时,他常常一个人最后叫上一瓶,酣然大醉,把自己放到。不知道自己是否自己,自己是在戏中还是生活中,到底是为了爱好还是生存,还是为了寻找自己想寻找的东西。

有一天他在人群中看到自己曾经的女友被别人拥在怀里,他控制不住,坚持到歌唱完,他一人躲到卫生间嚎啕大哭。女友的新男友,那个包括心理都有些畸形的老板,醉醺醺拥着他的前女友闯进卫生间直接用一叠厚厚的钞票扔给他,告诉他:你不就是缺钱才卖唱吗?我给你,以后我女朋友要听,你到我们家来唱——不要再擅自打电话给她。

他忍住了一言不发,因为父亲的巨额医药费和自己的爱好曾经单纯的他放弃了清高的女友,今天的一切是他的报应——他认为。他跪下来捡起钞票,他的前女友瞬间抽泣着骂了声:“狗!”转身而去,他的耳朵里满是那老板刺耳的笑声。

他看破了爱情,于是选择放纵和报复,他报复所有欣赏他的人,包括某个知道他故事的迪吧女dj,暗地里曾为他抹过眼泪的人,他算得上是玩弄了她,然后准备臭骂那个“不要脸的婊子”一通潇洒离去,可是当他开展计划时,无意听到那女友背后对家里打的一个电话,知道那个人为他背叛了家庭,付出太多,他无言以对,选择了消失。

他苦笑着说:“我不敢再相信爱情,我见得太多,可是我这人还是没用,狠不下心。”

我问他:“原本你准备怎么做?”

他说:“原本我准备灌醉她栽给另外一个歌手,然后找相机拍了她的照片和她分手。”

我怜悯的望着他,说:“看来你确实有些不正常了。”

他说:“兄弟,我觉得你是大学生,业余体验生活的,应该有其他的发展路子,我告诉你,不要和他们搅得太深,你会自毁的。”

我笑笑感谢,我知道我不会。那时我的心里永远有一个影子,桃花中天蓝色衣服的女子,阳台上托腮望我的女子,路灯下远远看我的女子。

没人可以取代的影子。

我仍然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踏入他们的世界,那时的成都是一个青春萌动的城市,萌动得一切都想跃跃欲试,有人盛传成都有108处魔窟,文雅的说法可号称为销金窟。我是个有收藏癖的巨蟹座,于是抱着收集资料和社会阅历的念头通过这群先行者逐一考察和探险,当然,没有成功如我职介所的目标般实现计划,即使最后,我也没能成功的勘察完那会那个用别人的痛苦解救自己痛苦未遂的歌手的正告,抱着“究竟是我染白魔窟还是我被魔窟染黄”的壮志踏入形形色色的娱乐场所来考验自己的意志力,意志逐渐如钢,心智逐渐成熟。我开始洞穿世事看破红尘,社会的阴影令我满身灰尘,唯有心中那一点萤火温暖光明,使得我落污不染。

那些地铁隧道般的舞厅,那些深夜后的酒吧,那些农家乐般的荒村野店,那些狭窄街道的平房阁楼,那些总是粉红灯光的发廊,那些幽暗的歌厅,那些打着“健康洗浴”为名的温泉,令人颓废低迷。

那些曲线毕露的伴舞女,那些乔装白领的中学毕业生,那些农家的圈养少女,那些外地而来失业沦落的妇女,那些全然不会理发的美发师,那些失业下岗的女工人,甚至那些在读的大学生或老师,令人触目惊心。

每当我在舞厅或迪吧外看见单纯的少女与很社会的“超哥”拥吻,便不禁想,这里,是否爱情的坟墓入口?是否充满了欺骗和虚幻?

我往往充满惋惜和怜悯走开。

我常常想拯救身边这个“情骗”团队的猎物,往往无能为力。我发现自己就像卧底的记者,要么忠实记录,要么与之同污,我没有偌大神通拯救那些意志消沉感情脆弱的少女,除非她们愿意。

她们总是选择用自虐来惩罚别人,那些令她们失意或烦恼的人,或者是她们的亲人,或者是她们的恋人。我知道那是最愚蠢的办法,可是我最后终于习惯了她们的做法,我所能做到的,只是加速她们的灭亡,期望黑夜早些过去,黎明能在她们面前早点来临。我帮助那个团伙加大爱情蒙汗药的药剂,然后守候到她们痛苦醒来,提醒她们下次小心,不要再试药。我无法在她们服药之前劝阻,因为她们爱吃,佛挡杀佛,她们爱魔鬼,她们喜欢摇头和昏迷的那种姿态。认为这样可以报复那个过于爱自己的人,或折磨自己以逼迫另一个人爱自己。

她们只是选择用一种欺骗代替另一种欺骗,以毒攻毒,最后,毒药没有解掉,自己反而上了瘾。

要提醒一个人不要走错路,并让他(她)心服口服,只能推着他(她)按错误的方向加速走一次。错过,她们自然知道该回头。当然,有勇气回头的毕竟不多,损失的代价对某些人来说巨大,尤其是女人。

初见袁洁,正是她回答小马的那句话“男和女还不知道谁占了谁的便宜”,令我情不自禁的推动了她一下加速运转,使她咽下了她自己种下的酸葡萄。

而胡莹,则是一个被我“拯救”了的女生。

夏夜,四川师范大学外。

一路红灯绿桌,红的是歌厅,绿的是台球桌。左右红绿交织,妖艳如魔女的两条不同颜色的手臂,环抱着中间人群蜂拥,车水马龙,油烟蒸腾。车铃喧哗,出租频繁,歌声冲荡。

我们一行。

她叫胡莹。

我决定拯救那个叫胡莹的圈定目标,以免被败走麦城的廖飞及同党挟恨卷土,终被攻陷。

回忆一个智力游戏,如果你在草原牧羊,迎面卷来火墙,风借火势,咄咄逼人,如何解救脱逃?

答案很奇怪,有点脑筋急转弯式样的——是先放火烧自己身后的草原,然后抢先进入面前已被烧光的焦地,迎面那火赶到时,你已先退到不燃区,火墙无地肆虐,自然熄灭。

这是个置于死地而后生的法子,所以根据我的衍生,如果要保护这个单纯的女生,最好的办法就是抢先据为已有,然后那些喜欢尝鲜的狼群自然失去兴趣,这就像某些禽兽不喜欢吃猎物的尸体一样。

我心理自我高尚了一番,决定做一个她喜欢的人。

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里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男人可怜巴巴的对他说:他的太太不再爱他了。柏杨回答:首先这不是她的问题,她爱不爱你取决于你可不可爱,你不可爱,人家怎么爱你?

这话令我很受用,符合我的做人逻辑,首先不是要求别人怎么样的问题,是要求自己怎么样的问题,自己是选择做一个别人喜欢的人,还是强迫别人喜欢自己,强迫别人喜欢自己的人一如当年云南的青龙,用刀恐吓李丽秋喜欢自己,只能令人觉得可笑和滑稽,“你必须喜欢我。”一如农夫山泉,只有自己觉得有点甜,别人只会觉得你幼稚和幽默。但是选择做一个意中人喜欢的人则是可以做得到而且很幸福愉快的事情,至于对方喜不喜欢你那只能尽人事听天命,男人有时也很卑微无助,费尽心力不过就是想在自己额头上贴广告商标似的告诉自己的意中人:“我在这儿,你值得拥有!”

我用五秒钟核算了一下,周润发和刘德华的组合?周润发的电影刘德华的歌,交集是刘德华的《最爱上海滩》。

于是我挟多年对这部片子的钟爱如同巨毫蘸饱浓墨,酝情豪歌“难忘,灿烂,谁能忘得了上海滩?”

我的声音很怪,初中时象姜育恒,高中时象童安格,薄荷糖吃多了象周华健,感冒鼻塞时象张学友,吃饱了饭抽足了烟象张国荣,认真唱象刘德华。

这会属于我认真唱,所以她很惊讶的回头张望,双手不自禁的举起虚抱若球,小嘴微张,眼神惊喜的回头看我,我感觉她正屏息闭气,准备鼓掌喝彩,于是愈加努力,目不斜视,声情并茂,将这首熟得不能再熟的歌完美的进行到底。

她居然泫然欲泣,这才真让我大吃一惊,于是我也被诱惑了。两个猎人均被一只狐仙迷惑,自投罗网,分外传奇。

她属于多愁善感类,感情充沛得可怕,有些迎风落泪,见月叹息的味儿,属于闹市里的一朵水仙,带来幽雅和恬然。平时没有跌宕,没有凄恻,没有张扬,她就那么静静的倾听,轻轻鼓掌。时常微微侧耳,偶尔瞟来一眼,很感激又很感动,象一个美丽的少女对正在为她凝神作画的画家的眼神。

她是一个既懂得欣赏又常常被欣赏的人,人常常醉心于她的微笑,满心激昂。

中场休息时,我们在歌厅外烧烤摊相遇。她莞尔一笑,我反而愣头愣脑,觉得自己泛着些傻气。但是她很亲切,有强大的亲和力,她主动指向一片鸡翅悄悄对我说:“不要那串,那串颜色不对。”

我情不自禁贴她近些,她没有躲闪,她似乎穿得很薄,那绿色的裙幅象纱,衬出她的曲线玲珑的身体象雾里看花、瀑中观玉。我有些脸热,却奇怪的没有躲闪,觉得自己恁的如此厚颜?长条的铁烤箱和黑里透红的焦炭离我们很近,火星噼啪作响飞舞,她的手臂很热,两臂相接,心里痒痒的。我们若有若无的接触,象公交车上和心仪的陌生女郎近身而站,我有些罪恶的兴奋。大着胆子侧眼看她,她的脸颊红红的,或许因为刚才唱歌听歌的默契,她没有敌意,像个故人似的好奇的望着我,似乎怔了怔,情不自禁的说了声:“真象!”

这是我们的开场白。

我瞬间和她熟悉了,问她:“象什么?”

她说:“你长得象周润发。”

我本想说:“好多人都这么说。”忽然改口为:“你也是。”

她错愕的望着我,我省悟自己打错了标点符号,我违心的说:“你长得象冯程程(赵雅芝)。”

她嫣然一笑,说:“我才不象她呢,大美女,我比她一根手指头也比不上。”说着伸出自己的小手指。

我“咦”了一声,惊讶的抓住她的小手指,她惊讶的微微一挣扎,终究怕失礼而被我擒住。我再次省悟那只令我惊讶的手不该由我把握,我尴尬的放了手,她也奇怪的望着我又望望自己的手。

她小指头上残余的红指甲油令我误会她手上有伤,她也省悟了,笑说:“哦,是指甲油!”

我说:“你喜欢涂指甲?”我准备爱屋及乌或爱手及朱一下。

她扁扁嘴说:“不是啊,今天同学叫我试着玩的。”

她在衣袋里掏摸半天,居然抓出一个小梳妆盒,红着脸解释:“她们做推销,公司送的,她们送了我一盒。”

我说:“涂指甲油怎么涂?”我一面问一面看着长铁烤箱里摊主手里不断在红肠上涂抹的令人恶心作呕的油刷。

她有些乐,说:“你是男生关心这个?”

我们端着烧烤莫名其妙坐回一张陌生的桌子。廖飞已经和其他女生混得烂熟,他回窥我眨眨眼伸伸舌头,我机械的傻笑。

胡莹演示涂指甲油给我看,一会就演示到了我手指上,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妥,她已经擒住我的手得意的展示给同学看,我觉得她的性格起伏性太大,有些防不胜防,趁桌上有瓶无人问津的红酒抓住猛饮以遮羞。

她感叹说:“精致的男人就像指甲油,呵护女人的手,可惜我不喜欢那种男人,我还是喜欢书卷气的类型,即使喝酒,都有种文气。”

我笑着接侃:“精致的女人象红酒,可以恰到好处的堵住男人的嘴,自己满腔的语言可以滔滔不绝的倒出来被男人欣赏和品位,并让男人饮醉。——从这个角度说,优雅的女人嘴象红酒的瓶口。”

她有些对我感兴趣的问:“你喜欢红酒?”

我说:“嗯,也喜欢你。”

基本上我没什么压力,惊讶自己如此放得开,大庭广众下如此自如,一定是刚才眼见廖飞这个教官都失败,抱着必败和尽快吓跑这女生以使她脱离迷海的心境才能如此丝丝入扣,行云流水。这种大胆直接的表白和我平时的性格天差地远。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甚至超过了演话剧那般自然。

音乐声喧哗,我不得不探嘴附近她耳边大声说。刚好那会音乐声忽断,我的声音在安静的歌厅里分外清楚,四周骇然,连廖飞也唬掉了手里的香烟。

她不得不无奈的白眼看着我。

我也恨恨的看着梳妆镜里的自己。

廖飞从花丛中探回脑袋,雪中送炭的说:“你们去逛逛吧,这里说话,会吵到我们。”

我望着她不知所措,然后她也配合的说:“我出去走走,这里又闷又热。”

她的自语里没有捎带上我,我望望廖飞,廖飞负责的狠狠小角度使手势说:“快,快跟着去。你不陪人家?”

我不愿意跟随出门是不知道出门后该干什么,她很清爽的拈裙子小心翼翼走路,一边埋怨:“真后悔穿了这件裙子,太长了,该改改。”

我说:“我帮你提?”

她笑着辞谢,埋头行路,我不停购买小吃水果给她,她很乐意的一一入库。

我笑吟吟的望着她,愈发轻松了,有种饲养员的成就感,她说:“你真怪,自己不吃,又爱买?请客狂?”

我说:“我家原来养过几只小猫和小狗,你知道它们是怎么死的?”

她想了想说:“胖死的。”

这和我的答案一样,我未免无趣,她奇怪看着一言不发的我,安慰性的说:“怎么?心疼钱还是怀念你的小猫小狗?”

我说:“都有。”

她笑开了,说:“那我补请你,你爱吃什么?烧烤?”

我说:“我喜欢边看电影边喝酒,如果有可能的话。”

她不同意,我只好请她。

混熟了我开始按我记忆的习惯给她改名以便我记住她,我叫她“小胡子”,她愤怒;我叫她“莹子”,因为声音象“银子”,她更加不乐,说:“干脆叫我钞票好了。”我不得不综合的改名为“小莹子”。

她说:“你喜欢用你的定义去定义周围世界?”

我说:“你认为实际世界是怎么样的?”

她说:“和大多数人眼见的一样。”

我说:“大多数人都错了呢?”

她说:“就你没错?——你忒有个性了吧?”

其实我觉得她除了说话有些直外没有什么恶习,不理解廖飞怎么出师未捷身先死,于是好奇的问她对廖飞的感觉。她说:“哪那么快喜欢上别人的?你那朋友?是有些神。”

“神”又是成都骂人话,全称“神头”,或称“神绰绰”,意为“神经病”之类。

我也傻笑。有些乐意看到这样一个内在冷静现实外在多情感性的女人,觉得象娇艳欲滴的花朵里有坚韧的根茎一般。既美丽又持久,一言以蔽之,要她做女友,挺令人放心的。

我被抢白了也没有生气,心里反有些乐意接受她的反诘,她看我不曾生气,于是更加活泼,象鸟笼里喂饱了以后的鸟,飞旋穿梭,喳喳欢叫。

我们觉得很投缘,不过我的感觉始终像是在和自己一表妹堂妹在逛街,虽然轻松,却没有异样感。

她充满斗志和野心,骨子里像个男孩,夜色笼罩旷野时,四周农田,她提着裙子飞奔,破坏了我心目中预先定位的淑女形象,我恨不得在后面拉住缰绳。

我笑说:“看来没几个男生能降伏住你。”

她忽然有两分腼腆,握起粉拳说:“我生来不是被征服的。”

我感叹的应和,说:“一个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但是没法打败他。”

她眨眨眼有些媚的笑了,黑夜里眼睛亮亮的,象一只笑眼盈盈的猴子,使得我有些想吻她眼睛的冲动。

那时我对她,随时都是又好笑又好气的感觉。象捧着一堆爆玉米花,一路甜一路撒。

等我坐进镭射室,她忽然怕黑似的坐得很近,几乎贴身而粘,我感到她的温热软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奇怪自己怎么凭空多了个身体。

一会我开始口渴,喝了一瓶啤酒后全身有些寒,夜已深,四周山野空寂,虫鸣蟆叫,凉气透窗袭人。她出去买吃的,一会提进来一大堆林林总总的食品,惊喜的是还有一瓶红酒,她挑衅似的问我:“你敢不敢一人喝一瓶红酒?”

我有些惊讶的说:“你支持?”

她说:“关我什么事?你敢喝就喝。”

我觉得事实胜于雄辩,于是很快嚼着各种味道的豆腐干或麻辣牛肉,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她很欣赏的望着我喝酒,一会就被唬住,慌忙叫停,说:“你就这么象喝饮料一样,准备一口喝光?”

我吞咽下口,说:“你也想试试?”

她说:“算了算了,你不要喝了。”

我笑笑,为她的畏惧。

她喃喃自语说:“其实我也喝过一瓶。但没有你这么狠,而且是这种喝法。”

这次轮到我惊讶,说:“你喝过一瓶?”

她慌忙解释:“是和一个室友,一边聊一边喝,喝了通宵,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哦,那天是星期六。”

我有些惶惑于她的大胆和偏求刺激。

任何人都有破绽,也许最优点就是人的最弱点。

我既欣赏她的直率大胆,又不禁担心她的树敌太多和好胜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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