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真花心,方然那么好,为什么还偷偷和别的女孩约会?”孙兰正『色』说道,她这样责备丁逸,也不知道她真是那样想的还是想借机调侃她。
“你不花心,在男朋友面前还敢偷偷挑逗我,你才是花心女人中的极品,怀春种子中的翘楚,出墙红杏中的领袖。”丁逸虽然这样心里暗骂,但当然不敢当面说出来——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所以他貌似很诚恳地解释道:“我和她只是一般普通朋友,就是出来吃个便饭而已,根本没什么,但是你要是告诉了方然,她会瞎想八想的。你这样做,让她和我争吵起来,那就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破坏了和谐社会,小心我报官把你抓起来。”
“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孙兰大惊失『色』。
丁逸见自己的威胁成功,洋洋得意,本着又打又拉的原则,恐吓之后,开始拉拢:“你要是不告密,我会记得你的好处的。”
“我要是不告诉她,对我有什么好处?”果然是物质时代,孙兰一下就随风转舵换了方向。
没想到她提起要求来,毫不含糊,简直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丁逸知道自己的企图即将得逞,心下大喜。心说这个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新世纪,进步不小啊。现在就是一个直接的社会,再也不是那种犹抱琵琶,欲语还休的年代了,就像是请客送礼,你要是有要求,想要你就要,不怕你要得多,就怕你不要,只要你要了,我就有机会。铛里个铛,铛里个铛,铛里铛里个铛里个铛。
“随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无论你怎么说,我都会同意。”这个难办的问题看来要解决了,丁逸心里高兴,显得也很大方。他这样说心里也有底,毕竟虽然社会已经非常进步了,但也没进步到女人可以当街劫『色』的地步,所以他并不怕。他在想,如果孙兰『色』胆包天,对他说:“谢谢,请把裤子脱掉,我要劫个『色』。”那他该怎么办呢?是从,还是不从?
如果从了,是不是一边默默地流泪一边沉重地解开自己的腰间的破草绳?
丁逸的脑海里,浮现出如此凄惨的景像,不禁心情沉重起来。
万幸的是,孙兰并没让他当场做出如此困难的选择。她眼睛转了两圈,想了一下,道:“暂时还没想到你要怎么报答我,这样吧,你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想到了再打电话给你,到时你可不能反悔哦。”
“看来是羊入虎口了,她今天不方便劫『色』,也许以后会找个机会补劫一下,反正自己这个『色』,估计是逃不脱她的魔爪的。”丁逸凄凉地想。不过告诉她就告诉她吧,自己对她的印象并不坏。
既然决定把号码给她了,就要给得大方一点,不要搞得扭扭捏捏,欲给还留似的,让人看了觉得小家子气。打定主意,丁逸笑道:“我还以为什么问题呢,就是要我的电话号码啊?小case,你不问我要我还想问你要呢,就是昨天方然在旁边不太方便。你号码多少?我打给你。”丁逸说着,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怪不得方然这么喜欢你,没想到你不仅长得帅,嘴巴还这么甜,这么会讨女孩子欢心。”方然笑了,报给他一串阿拉伯数字。
丁逸把她的号码输入手机,然后按下了绿『色』的通话键,不一会儿,孙兰的手机就开始唱起歌来:“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
她这手机铃声倒是蛮有个『性』的,丁逸心想,天下最毒女人心,孙兰用这个音乐做手机铃声,看来对她自己的定位还是准确的,今后对她要小心提防。
孙兰拿起手机,看了一下号码,笑着对他说:“不许反悔,要随传随到哦。”下完这个命令后,她心满意足地转身走了。
谢薇看着丁逸回到了座位,坐了下来,问道:“已经把她男朋友的东西还给她了?”说到“男朋友”这三个字,还故意加重了语气,似乎看穿了丁逸的小把戏,这么加重语气,好像是在故意帮他圆谎一样。
其实丁逸也知道,她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潜在的意思无非是说:别装了,我已经看破你的小技俩了,你不就是想跟人家女孩说句话吗,还装作还给她什么东西,有必要吗?我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不愿意说破而已——本姑娘是个聪明人。
丁逸心说:你聪明,本少爷也不笨啊,非得要编个谎话把你骗过去不可,否则你不知道什么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因为今天在这危急时刻,无论是佛祖还是基督,都没有显灵让孙兰对他视而不见,居然还是让丁逸自己面对这种困难状况,所以丁逸对神灵已经丧失了信心,他又恢复了他的无神论者本『色』,甚至更大大地倒退了一步,不自觉地把自己称之为“魔”了——管他是“魔”还是“道”,只要是最高那就好。
他在掏出钱包追上孙兰时已经想好了怎样向谢薇解释,于是很自然地答道:“对,还给她了,是他男朋友的信用卡。昨天我们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他男朋友喝多了,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着喊着要请客,不让他买单他就要『摸』电门,喝毒『药』,搞自残,玩上吊。为了不让昨天的聚会玩出人命,所以就让他买单了——就是他刷的信用卡。服务生把他的卡拿回来的时候,他恰到好处地到外面吐了,是孙兰陪着他去的,两人相携迎风而吐,也算是蔚为壮观……因为他们不在,服务生就把信用卡交给我了,咳,昨天我也喝醉了,就忘了把卡还给他,放我钱包里了。今天这么巧,刚好碰到孙兰,所以得赶紧还给她啊。要不然他老公卡里钱的少了,还不得怀疑我吗?哈哈。”
这谎话说得有模有样,有血有肉,有情有景,有声有『色』,有起有伏,并且是光屁股坐板凳——有板有眼,时间地步人物事情四要素俱全,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值得推敲,回味无穷,归纳起来只有三个字:有一套。
丁逸已经开始对自己佩服得,但为了掩人耳目,故意在后面加上“有益健康”四个字,使原来的公司标识变成了一句“捉『奸』在床,有益健康”的个『性』口号,各位观众想必都知道,这车就是刘勇的“捉『奸』在床”调查公司的车辆。
但以丁逸的社会经验,远远没到关注有无人跟踪他的地步,所以他自然没有发现这辆跟踪的车辆。
车上的人看着他们停好车,走上了山路。
山并不很高,海拔只有几百米的样子,上山的道路也很平坦,是铺好的柏油马路,其实车子也可以开上来。但更多的人喜欢从环山的公路一路走上山顶,一是可以锻炼身体,另外还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
山间还有几条小路,是一些嫌走柏油路不过瘾的正牌登山爱好者或是一些冒牌的登山爱好者实际的偷情爱好者走出来的,所以鲁迅爷爷说的话就是很有道理:人世间本来没有路,但偷情的人走得多了,就成了路。这话真是有哲理有远见啊,看来鲁迅先生也是一个有生活的人。丁逸心里由衷地想。
从这些小路也可以爬到山顶,但比起环山公路来就难走得多了。
环山的柏油路上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在走着,丁逸一眼就分辨出来,其中有两个正牌的登山爱好者——因为他们的衣服后面印着一个“登”字;还有两对是冒牌登山爱好者实际的偷情爱好者——因为他们的衣服后面印着一个“偷”字。
因为丁逸和谢薇是主要角『色』,和那些跑龙套的演员有着本质的差异,所以作者大人对他们格外照顾,并没有在他们的衣服上印上“偷”字。
丁逸和谢薇也走在他们中间。
“我们从那条小路爬上去吧,在这马路上走,就像散步一样,没意思。”丁逸找了个借口。
谢薇似乎也正有此意,她却没有像丁逸一样,找出种种理由来论证走小路的好处或是随声附和他,只是温顺地说了一个字。
“好。”
山间的小路很是崎岖,与其说是路,不如说是若干登山者踩出来的脚印,不时地有矮小的树枝伸出来,挡去了他们的方向。
丁逸让谢薇走在前面,他在后面保护着她。坡度有些陡,再加上前两天下了些小雨,路也有些湿滑,不小心的话,会有摔倒的危险。
谢薇身上传来的阵阵清香撩拨着丁逸,他有种心旌动摇的感觉,大概已经达到了七级风的水准。
他真想走上前去,从身后抱住谢薇,然后轻轻地吻她的耳垂,脸颊。
但这样做却会不会太唐突了?如果她生了气,以后可能就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
这种情况是丁逸所不愿见到的。就在此时,他感觉到,尽管和她只见了两面,他却对她很在乎。虽然和在她的接触中感觉到,她极有可能是一个有过去的女人,但丁逸却愿意去包容她的一切。
昨天才认识的她,和她只是见过两次面,对她根本不了解,丁逸却对她有这样的感觉,他自己都觉得真是不可思议。
不知为什么,谢薇的话也不多,两人只是默默地爬着山。
丁逸想,她是不是在等待自己进一步的行动?
丁逸心跳得厉害,想去搂住她的腰,却终是不敢。
算算应该已经爬到半山腰了,谢薇有些气喘,说:“有点累,停下来,歇一会吧。”她扶住旁边的一棵小树,停住了脚步。
这样的运动量对丁逸来说并不大,以他的体质,跑上山顶再跑下来跑上山顶再跑下来跑上山顶再跑下来都没有问题,但如果这样做,很可能会被各位观众认为他秀逗了,或是认为作者大人在复制粘贴骗字数,所以他并没有做出跑上山顶再跑下来跑上山顶再跑下来跑上山顶再跑下来这样的出格举动,他善解人意地停了下来,说:“很累吗?要不要我扶你一下?”
“好啊。”谢薇伸出手来,牵住了他的手,轻轻喘着气说:“多扶我一会,我快走不动了,很久没走这么长的路了,而且还是爬山,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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