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战争的号角
作者:沉迷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736

( 请牢记 ) ( 请牢记 ) 公元年年4月26日,章太炎在东京组织“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年纪念会”,借机鼓吹种族革命,孙中山则应邀出任大会主席。无弹出广告小说

对于这次会议,军政府很早就得到情报,但是因为日本方面本就不是调查局的强力监控范围,所以也没有过于干扰。

倒是这个会议在东南沿海地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尤其是广东,广东一向是革命党的大本营,这点并不奇怪。

王绍枫不可能自降身份去和这帮人凑到一起,他打心眼里看不起这帮人。这些人与其说是革命家,不如说是狭隘的政治投机份子,除了一次次不成功的暴动给大量的无辜百姓带来死伤之外没有其他什么好处。

历史上即使革命成功了,中国反而陷入了四分刺入了所有人的心中。

《战争》

“自从满清入关以来,我华夏子孙被屠者逾两万万之多。”

“清军入关,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满所欲”,与日寇绝无二致。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皇太极掠济南,城中积尸十三万,运河之水变红!!!其手段之残忍、屠杀之野蛮、破坏之惨重远远超过人们之想象。其凶残不逊于乃翁,至于多尔衮,更是青出于蓝。”

“从顺治二年四月清军南下开始,满清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大肆烧杀劫掠之后,多尔衮又竭力抹杀汉族的民族意识,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剃发易服,不随满清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的命令。”

“这是多尔衮代表满清鞑虏发布的“屠城令”,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我汉人激烈反抗,多尔衮则一意孤行实行民族高压政策,竟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汉人被迫改穿难看至极的满人服饰,使延续三千多年的汉族衣冠毁于一旦。”

“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尔后就是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苏州、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屠湘潭。此外还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清寇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这些屠戮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样的血腥、残忍,都是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

“至今人们谈起多尔衮这个欠下我汉人累累血债的魔头仍切齿不已。南方一带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一个个被血海笼罩,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摧残殆尽,至少一亿人惨死,还有很多被掠为农奴。多尔衮实乃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屠夫。”

“四川在明末因抵抗满清鞑虏的入侵,清军进四川,杀光了整个四川,而后栽赃为张献忠所为。“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公元4266年满清政府屠四川时张贴的公告。清军陷昆山,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四万,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清兵的野蛮、凶残可见一斑!”

“公元4266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镶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

“公元4267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

“这一场场屠杀,充分暴露出满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不光杀汉人,对其他民族也实施大屠杀。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

“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其实东方的落后于西方,正是始于明朝的灭亡。”

“如此残忍狠毒的鞑虏,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足以与五胡乱华时期霍乱中原五胡相媲美,足以与建立蒙元的北蒙人相媲美。且此等欠下我大汉民族,欠下我中原百姓无穷血债之辈居然堂而皇之高坐我大汉江山宝座,更对我大汉百姓进行愚弄,导致我华夏文明大踏步退后,以至被西方文明入侵继续屠杀我华夏子民,被东洋倭寇入侵继续屠杀我汉人百姓。”

“在此,在山东半岛,在我华夏文明发源地之一,我汉人百姓再一次站立起来,我华夏凡有识之士,必须为我祖先血海深仇向鞑虏汉奸之辈宣战,向鞑虏汉奸之辈索取血债,替我无数先辈百姓申冤,替我无数屈死百姓复仇,为我华夏文明雪耻,为我华夏百姓雪耻。”

“在此,我代表华夏共和国全体社民党成员,代表我忠诚的大汉子孙,代表我华夏文明的传人,对通古斯野人以及他们的走狗汉奸进行复仇。我宣布,通古斯野人不除,战争不止,鞑虏不灭,军队不歇。通古斯野人屠杀我汉人多少,我必代表死去的汉人百姓主持多少公道。”

“在这片土地上,在我华夏文明传承的土地上,在我炎黄子孙,在我仁义礼智信传家的土地上,这群通古斯野人不配生存,他们必须要为他们祖先所犯下的血债付出代价。”

“同样,对于我华夏民族,汉奸的罪责更甚于鞑虏异族人,因此,我代表华夏共和国,我以华夏共和国国家主席的身份,在此宣布命令:在这次复国战争中,凡有为鞑虏效力,甘心当汉奸的一律以叛国罪审判,任何人不得特赦。”

。。。。

。。

所谓的叛国罪,是军政府定下的最严重罪名。

普通罪名只会给罪犯本人进行处罚,而严重点的,则会判处死刑,更严重点的,则是牵连家人。最严重最极端的,则是叛国罪,株连三族。这也是华夏共和国刑法中唯一一个诛三族的罪名,即使这被诛三族中可能有清白之人。

矫枉必须过正,因此叛国罪也永不得赦,并且被永世钉在华夏耻辱柱上,接受后代子孙的唾弃诅咒。

这种可以说完全封建式的审判,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个简单的问题。犯罪成本问题。

只有这种株连三族的极端刑罚,才能震慑那些敢于为了私人利益**等而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人。也只有这种极端性并且绝无特赦可能性的处罚,才能尽可能的减少汉奸的出现。

否则每一到国家危难时,大量汉奸就纷纷出卖国家利益,或为自己苟活,或为家人,或为私人**等等。从而使得国家蒙受更加惨重的磨难。

而军政府定下的叛国罪刑名以及处罚力度,也是被写进华夏共和国宪法之中的。这也是宪法中唯一一条直接以具体刑罚方式确定一个罪名的惩治力度。

并且在宪法中还做了注解: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解除此条刑罚或减免此刑罚惩治力度。华夏共和国任何一位公民均有责任和义务处决任何一名犯有叛国罪的罪犯三族死刑,而不必承受任何罪责。同样任何一位公民处决叛国罪罪犯三族都拥有国家执法权。

这一条等于定死了后世可能出现汉奸文化的那种为汉奸翻案的可能性。

文章最后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统一战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高度叙说了统一战争对国家,对人民所带来的好处。

对于统一战争,山东人民早就期盼了,毕竟满清一天不灭亡,他们就始终担心哪天满清会打过来。普通民众不知道军政府的军力,毕竟在济南府有北洋三镇的精兵把守,北洋新军啊,那可是了不得的军队。

所以能够出兵把那些满清的军队打垮,彻底的保障自己的生活幸福安康那是必须的一件事情。

军政府的突然性动作惊动了所有的人,无论是下面的百姓,还是德国人。

德国方面深知盟友的军事实力,实际上他们对盟友能忍耐到现在才出兵已经是非常的不明白了。早在两年前,他们就认为盟友的军事实力已经完全超过了满清政府,无论是装备还是训练都远远超过满清新军。

实际上,他们也明白,在远东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足够的能力挡得住这群一直被关在山东半岛的猛兽。的确,只能用嗜血猛兽来形容。

很多德国人都看到过军政府国防军的训练,只能用残酷来形容,但是那些新兵却几乎所有人都坚持下来了,并且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而从扩建了3次的青岛兵工厂所生产出来的枪炮数量,他们在大体上也能估算的出来,毕竟很多岗位还是有不少的德国工程师工作。

从那些零散的信息中,德国方面也知道军政府的武器装备数量早已经是亚洲第一。而武器的性能不需要多解释,用的都是最新式的毛瑟步枪,最新式的马克沁,最新式的火炮。

他们对于军队的装备基本上超出了德国现役军队的装备规模,无论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德国高层都甚至自己都这么认为。

而且他们对于新式武器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尽的。为此他们专门成立了几个武器设计局专门研究各式新武器。

根据阿尔弗雷德亲自所见,他们自己开发的一种小口径便携式火炮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小口径火炮最小的口径不过60mm,重量不过15公斤,但是却能把3.5kg重的炮弹打出1000米的最远距离,最近的设计距离居然缩短到200米,这简直难以想象。

军政府把这种武器命名为迫击炮,迫击炮具有难以想象的弹道曲线。完全能够以超高的射角打进前方任何一条战壕里去,甚至在反斜面也无法阻挡这种炮弹的攻击。而且迫击炮对于发射阵地的要求简直可以不需要考虑,只要最多零点一平方米地面行,可以随意的移动。

这也是难怪对方军队不装备37mm炮和57mm炮,相比这种迫击炮,小口径的火炮基本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除非是需要直射火力的时候。而对方炮兵营的最小口径火炮都是75mm速射炮,并且还有大量的大口径重炮,这相对于其他任何一个敢于和他们进行炮战的国家而言,都是一场灾难。

仅仅从火炮方面,阿尔弗雷德就知道满清政府的北洋新军根本禁不住对方的一顿炮轰。北洋新军的最大火炮口径也不过才87mm,还是老式的架退式火炮,火炮射速一分钟最多能达到6发而已。并且就这种火炮,他们拥有的数量都非常的稀少。

一想到即将发起的战争中,北洋新军那几万军队在第一时间被上百门155mm重炮,上百门105mm重炮和几百门75mm速射炮突然打击。那场面。。。阿尔弗雷德就不禁为那些人感到悲哀。

满清政府根本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怪兽,国防军完全是一群吃人的老虎,而不是一只吃人的老虎。

私下里,阿尔弗雷德盘算着这济南的几万北洋军队能抵挡十几万的军政府大军几天,一天?也许12小时都不一定能顶的住。双方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完全能用不同时代的军队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实力差异。

并且,根据情报显示,在整个山东西面,满清也只有北洋三镇新军在济南负责防务,一镇军队不过12500人,扣除没有战斗能力的夫役1300余人,真正能战斗的兵员加上军官和文职人员一起也才11200人左右,三镇加起来也不到34000人。

实际配长枪是8342支,再加上炮目兵手枪355支,则实际共计配长短枪8697支。有格鲁森57毫米陆炮12门,格鲁森57毫米山炮32门,克虏伯87毫米围城快炮4门,马克沁机关枪8挺。无论是枪还是火炮都是从国外购买的,牌子非常的复杂,一旦打仗,后勤严重跟不上。

而根据阿尔弗雷德所掌握的信息,军政府有40个甲种师,40个乙种师。每个乙种师就有1.2万人。拥有最新式的毛瑟98步枪0.8万支,手枪更是做到全师1.2万人,人手一把,全部装备20发弹匣的毛瑟手枪。

而各种口径火炮加起来超过500门,尤其是24门105重炮更是极具威胁。仅仅一个乙种师的火炮就超过了北洋六镇所有的重火力总和。

甚至他们每名士兵每支步枪备弹240发,手枪备弹60发,每名步兵单独配备卵式手雷6枚。钢盔一个,刺刀一把,多功能工兵产一把,完全是武装到牙齿了。

即使拿一个标准的德国陆军师也不一定拼的过他们的一个乙种师,何况还有更加强大的甲种师。

当看到共和国国防军甲乙两种师装备标准时,阿尔弗雷德几乎当场心脏停滞,满眼发花,脑袋一片空白。

按照这个标准,当今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达的到,或许德意志帝国能够勉强达到,但是也只是勉强而已。这对于财政的支出太大了。

别的不说,光是每名官兵都配备一把手枪以及60发子弹,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炊事班要手枪干什么?难道炊事班也要上前参与战斗?医务兵要手枪干什么?医务兵拿的是急救包,是救人的,不是前去杀人的。

还有,那么多大口径重炮,他们不担心军队机动问题?如此多的重炮,他们没有足够的重挽马,怎么让这些重炮移动?难道靠人去拉?还是靠机器去拉?现在的机器能有这么强的能力吗?

他们每名士兵备弹那么多发,能打的完吗?240发?上帝,这是步枪,不是马克沁。

还有,手雷这种武器有这么好的战斗效果?居然一人配备了6枚,而且还区分种类,仅仅6枚手雷就区分出两种型号,什么进攻型,什么防御型,他们难道对战斗已经研究到这个程度了?

如果说几百年前掷弹兵还是一个强大的兵种,但是现在,谁知道这种纯粹依靠人力掷出去的炸弹能有什么作用?不怕伤着自己?还是同归于尽的工具?但这也不需要这么多啊。

钢盔。。。钢盔做什么用的?能防止子弹的射击吗?就算能抵挡的住,那么脖子也会被如此巨大的冲击力给扭断,还不是同样的死亡?

带着深深的不理解,整个德军高层都在观望着,同时派出了大量的观摩团进去国防军队伍中,希望能够看到这些装备在战场中发挥出自己所没有预料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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