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五章狼肝
“师叔,小贝,走,我们尝尝老卜的烤狼!”
凤如山走过去拿起他刚刚射杀的那头黑狼。…≦,
“这混蛋,又搞什么?他什么时间对老头感兴趣了?”
慕容雪菲嘴里嘀嘀咕咕,却站起身跟着凤如山向不远处小山包脚下的帐篷走去。
凤如山不是跟她商量,而是直接动作,那就表明一定有说法,不过现在不是解释的时机罢了。
沁科草原当然是有大山的,但大多还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中间点缀着低矮、平缓的小山,老卜的帐篷,就设在这么一个小山脚下,灰白色的帐篷外面,还打了几块大红色的补丁,看上去分外的刺眼,慕容雪菲实在看不出这么一个老头有什么值得凤如山关注的。
不过,一走进那座低矮、破旧的帐篷,慕容雪菲瞬间就明白过来了。
她看见了五只长箭。
老迈不堪的茶水摊老板,老卜,是一名弓骑士,至少,曾经是一名弓骑士。
……
“黑狼,最好吃的就是黑狼肝,不过,烤狼肝,也最需要耐性和细心,想当年,……。”
最好吃的狼肝还没有烤好,不过,卜察,已经半条狼腿下肚,再加上两葫芦辛辣的烧刀子,他的话也多了起来。
厥匈族以骑射之术闻名天下,骑马射箭,可以说是基本的生活技能,每个人都不差,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称为弓骑士,只有修炼了专门的功法之人,才是弓骑士。
而配以特制的强弓、专门的箭支以及相应的阵法,弓骑士,成规模的弓骑士,在战场上是对手的噩梦,卜察,有自豪的本钱。
不过,自从卜察十二年前在一场战斗中身受重伤,流落到这个小小的聚居点,靠摆个茶水摊点为生,弓骑士的荣光,已成为了历史,剩下的,也就是帐篷里留做纪念的五只长箭,弓骑士专用的长箭,和满身的伤痛。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烤狼肉了。
“卜大哥,来块狼肝,干!”
凤如山取下烤好的狼肝,一分为四,将其中最大的一块递给卜察。
“干!木老弟果然豪爽。”
“木炎真是苍狼族人?”
卜察看了一眼小口吃着狼肝的贺双,心中不由的一动。
苍狼族人数众多,卜察年轻时也有几个苍狼族的朋友,根据他的了解,苍狼族的侍女,是不会和主人分食狼肝的,狼腿倒无所谓。
而且,由凤如山动手切割狼肝,这个,程序也不对。
分狼肝,是侍女应该干的。
当然,这是小事情,和自己无干,卜察也不会纠结。
“嗯,卜大哥的烤狼肝,果然别有滋味,可惜,落单的野狼越来越难碰见,这个冬天,日子是越来越艰难了。”
烤狼肝的味道确实不错,不过,凤如山却没有多大的兴趣去学习卜察烤狼的技巧。
沁科草原凡人的修炼体系,整体上和大周帝国差不多,也是从低到高分为四阶,和人族同阶武士的实力,也相差无已,凤如山还是二阶的武士,但沁科草原的野狼,凶残狡诈,猎杀甚为不易,一旦聚集成群,更是难缠,即使是二阶武士,碰到规模在30只以上的野狼群,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份。
沁科草原,也是有修士的,但草原修士的修炼体系,凤如山还不十分了解,只是大约的知道草原修士的战力不差。
“嗯,这冬天是一年比一年冷了。木老弟,从此向东十里的山坳中,是石牛部落的过冬点,他们在招募流浪猎手,听说报酬和奖励都比去年高了一倍多,我是老了,不中用了,要是木老弟愿意去试试运气,我可以给一个朋友打声招呼,多少有点方便,石牛部落虽然小了点,……。”
介绍一名合适的猎手去过冬点,卜察有一点好处,但不多,凤如山能击杀黑狼,实力是足够了,大家能在一起喝酒、吃狼,就是缘分,卜察很乐意帮凤如山这个小忙。
水草丰美的季节,厥匈族人分散开来放牛牧羊,但到了冬天,却必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聚集在一起过冬,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抵御饥饿的狼群。
“卜大哥,难道是最近有狼潮的迹象?嗯,我还有点茶叶,小贝,你去泡壶茶喝?”
“提高了一倍?这么多!这个小部落够富裕的。不对,这不是坏了行情吗?黑狼族的小部落,在金狼山怎么会这么招摇,难道其中有什么说法?”
为了抵御冬天饥饿野狼的袭击,规模较小的部落招募人手,主要就是流浪猎手,增加武力,在沁科草原很常见,当然,他们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要,除了战力的要求,对流浪猎手来历的要求,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至少要保证不能是敌对部落派来捣乱的。
这些临时被招募来的武士,对部落的忠诚,肯定是不要想的,而他们又往往要承担搜索狼群、冲击野狼群阵形等最危险的任务,部落所靠的,也不过是人为财死四个字而已,当然,换成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也不错。
但是,一个小小的部落,突然大幅提升招募武士的酬金和猎杀野狼的奖励,凤如山还是觉得,有点不正常。
冬天招募流浪猎手的,不是哪一个部落,而是大部分部落都需要,对流浪猎手的价格,肯定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而据卜察的说法,石牛部落全部人口加起来不到4000人,算是最小的袖珍部落,流浪猎手的定价权,凤如山相信,还轮不到石牛部落。
石牛部落这么**裸的炫富,又没有足够的实力,不是自己找死的节奏吗。
关键是,他们现在所在的金狼山区域,属于金狼族的牧场,而石牛部落,是黑狼族的部落。
当然,如果狼潮,或者说是狼灾,迫在眉睫,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狼潮?还好吧。上百几十只的狼群不少,但没听说特别大的狼群聚集。好茶!不过,除了狼潮,还有人潮,木老弟,半年前狼山一战,人族的白马军击败了金狼可汗的大军,打了败仗,可汗说话,有些人听着就不再那么顺耳了,金狼山,要变天了,……。”
人老嘴多,卜察趁着七分酒兴,滔滔不绝的向凤如山普及金狼山的,风云变幻。
“这个老混蛋!”
慕容雪菲看着贺双眼中的小星星,恨不得用狼腿把卜察的破嘴堵上。
其实整体的局势,凤如山根本不需要卜察多说,他想听的,是具体的细节,当然,卜察所知道的,大多都是他茶摊上的客人道听途说之语,细,是够细了,至于有几分可信性,就要凤如山自己判断了。
在夏秋两季,据卜察言道,他的茶水摊还兼卖瓜果,生意,还是不错的。
“……,石牛部落是外来户,传说有人想先拿他们开刀,试试金狼可汗的态度,嘿嘿,石牛部落老酋长新亡,能不能度过此劫,很难说啊。不过,这和我一个老头关系不大,等开春了,木老弟再来这里,我们一起喝酒,吃肉。哈哈,雄鹰飞翔在高高的雪山,……。”
卜察喝的醉醺醺的,胡乱拿过半张旧纸,抓起一把灰碳,在上面画了一个乱七八糟的符号,递给凤如山,然后不知道从哪儿找出来一把破旧的马琴,自顾自的弹唱起来。
用厥匈语对话,凤如山还凑合,卜察唱歌,他就听不懂了,只觉曲调古朴,苍凉豪迈,卜察的嗓子并不好,随口唱来,嘶哑的嗓音中,夹杂了说不清的豪情和无奈。
……
“贺双,哦,小贝,老头唱的歌挺好听,你把曲子记下来,能记多少记多少,就叫,嗯,你自己起个名字吧。”
实践证明,贺双在音乐上的天赋,还是很不错的,至少比慕容雪菲高一大截,慕容雪菲记忆力不差,听一遍就能哼出大概的旋律,但要她自己改成乐谱,再弹出来,就完全不是那个味。
至于凤如山的音乐天赋,嘿嘿,不提也罢。
“哦。茶泡好了,要不要给老爷送过去,太太,老爷在想什么?”
记乐谱,对贺双不难,关键是,她只要弹给凤如山和慕容雪菲听,错了,也无所谓。
凤如山,不是落雁楼的客人,不讲究这些。
吃完烤狼肉,从卜察的小帐篷边离开,三人找了个背风的小山脚支起帐篷,凤如山摸出一把躺椅,远远的走开,一个人呆呆的望天,贺双很好奇,他到底在琢磨什么。
“不知道,等一下吧。我管他想什么。大概总是石牛部落的事吧,这个混蛋,直接过去看看不就完了,一个不到3000人的小部落,又有什么好琢磨的,……。”
话虽如此说,慕容雪菲却不肯前去打扰凤如山。
过去的经验告诉慕容雪菲,凤如山多想想,总不是坏事。
前面两个月,他们也有几次碰见小部落招募流浪猎手,但凤如山最终都没有答应,至于道理吗,肯定是一大堆,不过慕容雪菲都忘了。而这个石牛部落,除了更加袖珍了一点,还有就是报酬翻了一番,慕容雪菲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
石牛部落规模太小,吸引力不够,招不到人,只能提高价格,慕容雪菲认为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