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试场中静静的,只有沙沙的笔尖在纸上移动而发出的声音,和监考老师在教室中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对于第一次大考的新生总是要严格点的,这一点在考试前我们就听学长说过。
我的心情却不如考场一样的平静,因为莎华晚上的音乐会已然开始,而且离真理乐队的一七七号估计也不远了。
人算不如天算,在考试前的最后一天,我们的导师忽然说由于冲突,我们的考试改为晚上七点半,计划全盘落空。依照我的速度,这种纯记忆的科目提前出卷还是赶的及的,只是有事记挂在心,肯定静不下心来。
我身后的是宋雄斌,他的座位号就排在我之后。这家伙自从宿舍联谊之后天天就往殷夜宿舍那边打电话,看书也心不在焉的,直到考试前夕能背得出的药名还是寥寥无几,只好求助于他人了,如果用术语来说,叫做——作弊。
作弊对中学来说情节或许会很严重,若被发现来个全校通报,记过处分的也很正常。但在大学去是稀松平常之事。
至于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纸条自然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了。除此之外,在考试前提前到自己座位的桌子上先写下一些东西是另外一种,因此大学的桌子十有八九是花花的一片,这种手段比较保险,监考老师也无可奈何,被问到时就推说是以前的学长留下来就行了。
还有写在掌心的,手背的,将资料放在衣袖里的,用胶水裱在外套里,一拉开就能看见的,还有将纸条折叠成弹簧状的,花样百出。
我旁边一位班上的女生不时将目光看往自己倘开的胸前,若非是胸部确实有值得骄傲的资本,比较自恋的话就是在作弊了。但我看她即使不是飞机场也和飞机场差不多了,因此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监考老师目光如炬,自然也明白,却不好意思出声制止。
宋雄斌刚得知坐在我身后时大呼倒霉,因为我平日里整天不在宿舍,也没见我拿着书去上自习,以为十有八九到考试时是死定了,估计还得反过来“照顾”我。但当他昨晚随便抽了几道问题,我对答如流之后,立刻换上一副陷媚的面孔,不住地高赞天纵英才,古往今来第一人什么的。
写完最后一题,我看一小表,过去二十分钟,考试提前十分钟发卷,现在是七点四十。
我从试卷底下抽出一张复印纸和一张白纸。把复印纸扔到抽屉中,纸张小心揉成一团,这种纸几乎就是为了作弊而专门制造的,柔软如布,折叠时也不会发出声响。
干完这一切之后我往后面用力一靠,这是我和宋雄斌约定好的暗号,只要我一做完,就会做这个动作。
过了一会,身后依然没有反应,我有些急了,先假装咳嗽一声,然后再往身后一靠。
“啊?”终于听到了宋雄斌的声音,他轻声道:“干什么?”我几乎昏了过去,瞄了一眼监考老师,见他没有注意,捂着嘴巴悄悄道:“答案,你小子还要不要?”宋雄斌显是甚为惊讶:“不是吧,这么快就写完了?”他的音量在吃惊中不自觉地提高了一点,监考老师听得有所异动,目光顿时往我们这边扫了过来,我忙低头装做若无其事之样。无奈监考老师是盯上我们了,目光一直锁定我们身上。我看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心中大骂宋雄斌。
忽然凳子下微动,我用余光扫了一下,赫然发现一只空波鞋出现在我身旁,凭这鞋子造型及颜色的没品位程度,我很容易就判断出来是属于宋雄斌的了。再略想一下,便已明白其用意,靠,这小子,这种招数也想得出来。
我把手慢慢移下去,手中的纸团准确无误地掉进宋雄斌的鞋子中。然后站起身来,在全教室人惊诧的目光中匆匆忙忙地走出了考场。
在教学楼的卫生间里,我换上了以前在北大晚上时的那副行头,彩色头巾,太阳镜加身,顿时摇身一变,又成了一个连自己看着都觉得陌生的人。
不这样不行啊,莎华的这八天音乐盛会是在黄金时间全国范围内现场直播的,我不想被人知道我的真面目。只是头巾换了一种式样,因为以前在北大的晚上上曾用过,若有眼尖一点的人,看到我的身型还是认得出来的。
一辆taxi就在学校门口等着,这是为了能第一时间赶到北平体育中心而预订的。我坐上了柔软的座位之后,心中开始感觉有些紧张,手心冒汗。这是在除了体育中心的观众之外,还有全国电视机前的人们面前的表演啊!
尽管我在高中之后也开始成为别人关注了,但一念及要被万众瞩目,还是有些晕。以前的我,连想都不敢想,自己有朝一天竟然会站在这样一个大舞台之上。
我终于深切了解“盛会”一词的含义,当我踏进可容纳两万多人的北平体育中心时,一股灼人的热浪扑面而来,刚由外面近来的寒冷在瞬间被驱赶得无影无踪。
伴随着热浪的,是一波接一波,振聋发聩,山崩海啸般的巨大声浪。试想一下,两万多人一起呐喊,其声势有多宏大。地面在震动,整个体育场仿佛都在呼声中摇晃。若非亲身踏足现场,我绝对想不到其气氛是如此疯狂。摇滚乐本来就是让人激动的音乐,摇滚乐爱好者更是疯狂的人,绝不会吝啬自己的热血和漏*点。
从体育场顶上一眼看去,尽是密密麻麻的黑色人头,和无数有规律地挥舞的荧光棒,留下一串串视觉误差造成的残影,晃的我眼睛都有些发花了。观众席的坐票早被抢购一空,仍然有无数的人花同等甚至更高价钱买站票,在走道之上驻足观看。
体育场呈环型,观众席在环壁,有普通间和豪华间,普通间就是一般的座位了。豪华间是一个小包厢,有一定地位权势的人才能买到这样的票,通常都是市中的大官和企业首脑级人物。
今天晚上人们眼中的焦点,展现乐队才华的大舞台就在环心。一支乐队正在其上热情奔放地放纵着自己,其顶上五个巨大的液晶电视将舞台中每个角度纤毫不漏地展现给观众。舞台上的音响设备据说都是世界最好的名牌货,音质是没的说。
租用这样一个体育场,其开支是异常庞大的,况且还是一连八天。莎华公司的财力由此可见一斑。
越往舞台中心走去,呼声便越来越大,感受着身边那狂热的乐迷。我没有融入他们之中,反而压力越来越大了,想到自己等下不久就要站在这个舞台上时,心中就没来由的紧张。若非云艳艳只善古典乐,无法胜任吉他手之职,我打死也不会帮云啸。
我出示了证件之后,工作人员让我进入后台。门关上后,喧嚣的呼声低了许多,这里的隔音效果很好。
云啸就在门口之处,急得抓头搔耳,左顾右盼。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平时整天只着一身破旧牛仔服的他,不修边幅的他,也穿的正经了许多,看上去俨然也是个帅小伙。
我径直走到他面前停住:“我来了。”云啸一愣,一会才反应过来:“你小子,差点认不出来了。”他大大松了口气:“你可来了,现在轮到一百七十三号,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准备时间。”我只发现徐若重,邓庆平与赵馨三人,云艳艳,李晓,张雯,还有云艳艳宿舍几人也不见影子。每支乐队可获得莎华公司赠送的十张票,而且都是比较好的位置,以方便其亲友团。云艳艳和李晓张雯都认识了,知道李晓是我表妹,而张雯也是很好的朋友,便邀请了她们。
“她们呢?”云啸道:“艳艳和你那几个朋友都在外面,非乐队成员不能进来。”在紧张得让人窒息的等待中,听着外面的排名一个个过去,云啸他们应该比我好不了多少,神色也有些凝重,连赵馨都收起了媚惑之态,危襟正坐。
“第一百七十六号乐队,冰之一族,有请。”我们站起身来,云啸深吸了一口气:“兄弟们,放飞我们理想的时刻就快到了。” <!--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