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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
凌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今夕竟依然保持着自己的站姿,仿如雕像般一动不动,这份毅力与从容的气度,实在让凌云感到心惊。
他这才感到这是一个无趣的等待,他不想再耗下去,准备出手。
闪电过后,轰轰雷声由远及近,突然在森林的上空炸响。
“啪啦……”突然一声暴喝,就在雷声炸响的刹那,凌云终于出手了。
他的身形之快,犹如电芒掠动,整个空间生起一种强烈的呼啸声,带动着无数气旋席卷向今夕。
这无疑是近乎完美的攻击。
他借树冠的高势,借雷霆之威,将自己全身的潜能在瞬间爆发,全系在这一鞭之上。
天沉、地陷、林动、风狂……
天象骤变,一切俱在毁灭。
凌云出手的刹那,甚至带有一丝惋惜,惋惜一个生命最终被自己毁灭。
“啪啦……”又一道闪电裂空劈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今夕纵身跃起,竟达数丈,七寸飞刀漫向虚空,吸引着一道电火缠绕其身,高压耀眼的电流,将整把飞刀闪击得光芒四射,接着这光芒向四周扩散,将今夕笼罩其中。
在暗黑的夜空,这一幕犹如电神忽至,便是凌云亦是目瞪口呆,心悸之中,刀鞭在瞬间交击了十三下。
“轰轰轰轰……”十三记闷响,带出了十三道无匹的劲浪,炸出了十三个数丈方圆的大坑,掀翻了十三棵大树,这毁灭性的十三击,真可谓地动山摇,惊天动地。
“哇……呀……”两人同时惊呼,一触即分,同时向后跌飞,血箭如注,狂喷一气。就在今夕坠地的刹那,暗黑中一对蓝光飞奔而至,伏地一抄,竟将今夕驮在身上悄然隐去。
凌云身受重创,勉力站起,只觉握鞭的手臂一阵发麻,口舌中亦满是血腥味。他心生悸意,回想刚才那惊人的一幕,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今夕绝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我必须找到他,然后由我来结束他的生命!”他强提一口真气,摇晃几步,踏过乱石断枝。
电弧又起,划过长空。
借着这刹那间的光线,凌云大吃一惊,因为他一眼望去,哪里还有今夕的踪影?
与此同时,今夕此刻正伏在狼兄的身上,越过这片森林,向暴风城的方向前进。
他的内伤虽重,但凭藉着自身魅魔之气的自疗功效,很快扼制了伤势的加重,渐渐恢复紊乱不堪的气血向正规运行,从而诱发生机,愈合伤处。
数日之后,他的身体已无大碍,带着狼兄翻过一道山岭,终于发现了一条官道。一路上遇到一拨数十人结伴同行的商旅,问明正是通往暴风城的去路,不由大喜。
为免惊世骇俗,他寻到有人家的市集时,租了一辆车,一人一狼坐将进去,随着车身的晃动,人狼相对,今夕伸手抱过巨狼,说道:“狼兄,前方人口密集,为了你我的安全,我们就在此分手,将来若有机会,我定回狭谷找你。”两双眼睛霎时彼此凝望对方片刻,随着一声悲嗥,一道影子自车中射出,消失于阳光之下。
黄昏时分,今夕终于到了暴风城。
缴纳了入城关税后,寻得路人相问,才知“百草堂”并非自己想象中的出名,问及百草先生,也是无人得知,不由得令今夕暗暗叫奇。
“玮祺老师既让我来暴风城,绝非无的放矢,说明这百草先生对疗治心脉之伤肯定有独特的手段,我倒要用心找找。”他知心急无用,当下寻了家旅店住下。
其实自洞殿出来之后,今夕的心脉之伤便再也没有复发,即使是与凌云一战,也丝毫不损,想来已康复痊愈。但他不懂医理,不明心脉之伤究竟是否得到大治,是以心中依旧惶惶,想到三月之限,时日无多,惟有尽快找到百草先生解除心惑,方才放心。
谁想一连数日,都是一无所获。今夕几乎寻遍暴风城各家药店药铺,都说自家百草氏的牌位肯定供了,只是“百草先生”却闻所未闻。他心灰意冷之下,坐到一条小巷口的酒店里,叫了数碟冷盘,一壶温酒,自斟自饮起来。
这家小酒店铺面极小,也就三五张桌面,虽然过了吃饭时间,但铺子里还是人满为患。今夕刚一坐下,一个鼠头鼠脑的中年汉子便挤来坐下道:“借光一坐。”
今夕一看此人模样,便知他是一个老资格的混混儿了。他是银月城有名的‘小无赖’,见到这一类人多了,心中自然亲近几分。
这中年汉子大呼小叫地点起菜来,今夕看他一眼,知道此人大有古怪,倒也不去理他。果然不出所料,这汉子菜一点完,站起身来道:“老子先上一趟茅房。”
今夕大手一拍,将他按在座上,嘻嘻一笑道:“茅房不上也罢,还是先坐下来喝杯酒再说。”
那人刚想叫喊,今夕伸手一亮,原来被对方偷去的钱袋又回到了他的手上:“你的手法不错,只是比起老子来,还是差了一点。”
那人见得今夕露出这一手,立时被镇住,陪着笑脸道:“原来阁下也是同道中人,请恕马五有眼无珠,饶恕则个。”
“我不仅可以饶了你,还请你喝酒,不过有言在先,你必须回答我几个问题。”今夕灵机一动,想到盗行中人识人无数,或许知道百草先生的消息亦未为可知。
马五眼珠滴溜溜地一转,嘻嘻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当下大马金刀地坐下,在自己点好的酒菜一齐上桌后,这才动筷。
谁知今夕的竹筷伸出,夹住他的筷子不动,问道:“你可识得百草堂?”
“不识。”马五回答得非常干脆,急着抽筷,却半天不动分毫。
“你可识得百草先生?”今夕又问道。
“也不认识。”马五急得汗都出来了。
今夕心中蓦生惆怅,想到像马五这等人都不知百草先生的下落,自己一个外乡人自然更难寻觅,微微一叹,也不为难马五,问了一个他并不想知道答案的问题:“那么你是否知道这家店铺的生意何以会这么好吗?”
马五暗松了一口气,道:“这我倒知道,这家店铺名为胡记老店,三年前请来一个大厨,做得一手好菜,就是架子大了点,言明每月只逢初一、十五两天开工做菜,而且一日只做一餐,今日正逢十五,所以食客闻风赶来,生怕错过了这顿口福。”
今夕不由奇道:“做厨子做到这份上,倒也稀奇,只是他手艺这么好,何以不寻一家大酒楼,却要在这小巷陋店中谋生?”
“这就叫艺高人胆大,厨子的手艺,大多是因店扬名,店大招牌硬,食客自然多,但真正的厨中高手却不屑为之,非得是店铺因他扬名,这才显示出他的真本事。”马五喝了口酒,整个人浑身来劲,唾沫横飞道:“这位大厨所做的每一道菜,据说都是家常风味,从来不用山珍海味,名贵佐料,所用主料配料都是街头小巷常见的东西。可是经他的手这么一弄,其味鲜美,据说连那些吃过银月城大菜的人也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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