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一些言情小说,里面也有描写一些男女肌肤相亲的情形,也向往过里面的美好。 无弹出广告文本小说站但是一旦换成自己,可是就又突然害怕这种经历。但是我知道如果现在家里若是没人在的话。我想,可能会顺着自己的感觉任由他放肆下去吧!但,理智却告诉自己,我不可以在婚前做这种事情。我曾经说过,第一次一定会留给自己想要嫁的人,也要在结婚那天才给的。可是,刚刚,差点就迷乱了自己。差一点就越过了雷池了。幸好,清醒了过来。才推开了他的胸膛。
很多的例子,都是我亲耳所闻,亲眼所见的,我认识的几个朋友,都是在未订婚前,就忍不住诱惑跟男朋友发生关系,而且还没有防护措施,导致怀孕。结果人被睡完了,男友连孩子也不想要了。赔了青春又赔身体,受苦受折磨的是自己,最后搞得男人不懂得珍惜,因为一切得来太容易。自己真的也不想经历这种事情啊!万一,刚刚真的跟他发生了,那么到时候,万一如果自己也……被,那可怎么办?!
男人总是对得来不易的东西珍惜。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想方设法讨好对方。越是触摸不到,越是崇拜。女人最好是洁身自爱,才不会受伤。
当他松开了我的身体,我赶紧抚平着心中的悸动。并推开了他的身子,抚弄着自己的秀发,然后对他说:“时间不早了,我要回房间休息了。”我赶紧跳下床想要逃离,因为,害怕等一下万一还会再发展下去。自己的第一次就会保不住了。可是,手却被他拉住了。
“等下再走嘛!”他用那双深情的眼眸凝望着她。
她对他摇摇头,帮他关上门就走了。关上门后,她心里一悸。想着刚才的情景,她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不敢再想下去了。她赶紧离开这里。
回到房间后,她打开QQ,看见他在线,就发过去问候他一下。
嗨。^_^她调皮给他发了一个表情。
他给我回: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我:因为已经很晚了,而且你又对人家那样。
他:对不起!
我:而且还亲我那里。
他:那以后不这样了。我控制不住。摸着摸着就想亲一下而已。
我:呵呵,没事!我睡了。晚安!
他:晚安!亲爱的。
我关上了QQ,摸着下体,温漉漉一片,因为刚刚实在是太兴奋了。所以才逃了出来。不愿再多想下去,我盖上了被子准备睡觉,但是脑海中还是不断浮现刚才所发生的事,尤如活现在眼前。挥散不去。该怎么办?!这夜难道会失眠吗!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会失眠。我是怎么了?!
隔天一早,我起来刷牙后就来到凯诺的房。
我坐在他床前,调皮地捏了他的脸蛋两下,还在睡梦中的他朦胧地醒了过来,两手将我拥住,又呼呼大睡去了。
我拉了他的手一下,调皮小声地在他耳边轻声说:“太阳晒屁股了。”他才懒懒地嗯了一声,双手又不规矩了,非常迅速地伸进我的睡衣里去,抓住了我的胸。我昨晚把胸罩摘去,因为怕穿着睡不舒服,所以没有戴着睡。他触摸着我的胸,急促地呻吟着,双手胡乱地乱摸。我拍走了他的手,他才坐起身来,从背后拥紧我,并在我的耳畔沙哑地说:“早晨第一眼看到你我很幸福。”
“赶快起床啦!快要迟到了。”挣扎开了他的拥抱,我催促着。
“豆浆快凉了。快点起来喝。”说完,我就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
早餐吃完后,我们就兵分两路,他要去他工作的店铺,我要去我工作的店铺。我们要去的目的地是同一条路线,他先帮我把门打开来,然后,门打开后,他尾随我一起进去店铺里,进入了里面,是黑压压的一片,他就用力地将我拥抱了一下,再狠狠地吻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挥着手与我道别。
自从他来了以后,我觉得我的生活不一样了,我变得很开心。之前虽然有过一段不尽如意的恋情,但还没开始就夭折了。至今我都不愿意去想起他。
有时候我在想,以前的他现在不知道过得好不好?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去打电话给他,虽然手机名片没有他的电话,不过他的手机号码现在我依然深刻印记在头脑。都怪当时我们都不坚持,也怪我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放弃了坚持,选择了分离。
前因后果是我不该去认识他,如果没有这段不愉快的过去,我的人生还会是一张白壁无瑕的白纸。
虽然我还知道他的QQ号与密码,也知道他还没有改掉我为他设的密码。(因为我有偷偷不定时登上他的空间,所以他不知道我上他的Q)一知道,我为他改的密码还没有换掉,我的心情就很高兴,也高兴他三不体当中可以知道他过得不愉快,自去年11月从别人口中知道他订婚后,再十天内闪电结婚,那时候的我就已经不再幻想了。
听邻居那些三姑六婆了解道:当天他去女方那边订婚,脸是臭着去的。
但是尽管怎样,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今非昔比,我现在是另一个我了,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不想再被他的事所牵绊。
老哥今天去厂里面了,店里只剩下我跟一个司机,早上一般妈妈都没有来,下午二点半才会来店铺帮我一起看着。
店铺早上一般都没什么事,下午那些复合厂才会开始叫货,否则店铺一般很闲得发慌。
看着工人没事就瞌睡打苍蝇,见了都嫌烦,熬到了中午,老哥也从厂里面回来了。这下我们可以回去吃饭了。就等着他们来接我一起回套房吃饭,终于他们来了。
老哥留下看店,我们先回去吃饭再来换人。
一路上,我跟他,还有弟弟妹妹们一起走回套房,距离套房路途才五六百米远。起先,他还想开车回家去吃饭,被我说了一句:走路运动运动,才能又减肥又锻炼。
所以他才跟我们一起走路回家。
他在家里,都是娇生惯养的,平常人出门都是以车代步,可他就连到附近,他都是要开车出去的。鲜少开摩托车,因为他告诉我,风吹多了,皮肤会粗的。(呃,这也太荒谬了吧!男人……)
我觉得有点可笑,这爱漂亮是女人的专利,但男人爱漂亮就有点太那个了,尤其现在一个活脱脱的例子呈现在了我的面前,老实说:不信也得信了。
他有一套男士护肤品,还有香水。每天都是打扮得光鲜亮丽才出门,我跟他比起来,可真是差很大一截了。我最懒惰的了,衣服也最不会穿,也不会买。连保养品也不曾买过用过。我怎么了?!一点也跟不上时代了。原始人了。
身上的行头都是妈妈一手包装完成的。
每次与他出去约会,我都会叫妈妈帮我看看打扮如何,直到完美我才出门。
穿着打扮看来还是他比较有研究。
不一会儿,我们走到了套房了,妈妈听到电铃,马上就帮我们打门了,门一开,那香味扑鼻的食物扑面而来,令人食欲大开。妈妈今天炖了牛排汤、卤了羊肉,很好吃的样子,我赶紧端着碗为凯诺盛饭。
<!-- 作者有话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