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韶华之时,喜欢上一个少年
作者:晨晞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688

( 请牢记 ) ( 请牢记 )我相信,每个女生在韶华的年纪,总会喜欢上一个在你心中接近完美的男人,就算你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一箩筐的憧憬是怎么样打发不了的。

有那么一个男生,在我心里完美无瑕,亦让我魂牵梦绕,他其实并不特别,可在我眼里,他便是独一无二。

林辰,在那个混有香草的泥泞年岁里,想起来,依然觉得是如此美好,即使有过牵连不断的曾经,即使有过背叛的从前,和并不美好的回忆。

第一次遇到林辰是在高中教室的走廊外,当时的自己还带着厚厚的近视镜片,做着老师眼里的乖乖学生。

我捧着一大堆刚收齐的作业本,急急的向老师办公室走去。高三,这样两个恐怖的字眼在面前,恨不得把头都埋进书海里,又怎么可以浪费这样的一分一秒。

“小心”还未等我缓过神来,急促而有力的声音刺入我的耳膜。

我的手一颤,手中的作业本如离弦的箭纷纷扬扬的洒落一地。

有些懊恼这样的声音,侧过身,轻抿了下嘴,转过头,不远处,走廊一边,是一个干净的男生向我走来。

他的笑如艳阳般明亮,穿着的简单白色衬衣,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帅气。

心里的气淡淡消下,我低头,一本本拾起被我散落的作业本。当然,也发现了隔在我面前的是一把横趴的拖把。

幸好有他的提醒,我才可以安然无恙,心里在小庆幸的同时微微的红了脸。

“下次可别这样粗心了喔。”他走近,我听到他刚毅而不失温柔的声音,而声音的主人用他那白皙的手,帮着我一起拾着作业本。

捡罢,他双手自然的把一堆作业本递给我,膝关节微微直起。

他贴着我很近,我赧然,低着头,不知所措,脸颊还是微烫,轻轻的嗯了一声,连谢谢都忘记说。

此时此刻,我能做的也只是用力搂住作业本,任凭鼻腔里充满他纯净的淡香,未混杂一丝汗味。

他的脸,他的眸子在我的脑海里烙下了烙印。我不清楚他是谁,平日里的自己并不是活络的人,所以只能随遇而安,这样的小插曲不过是茶余饭后和闺蜜的分享的小心事。

只是没有想到,我还有机会再一次见到他。

再次不期而遇是在阳光布满的周末午后,阳光透过透明窗户,暖暖的。

高中的读书馆虽然没有很大,但是周末的时候总是开放的,书也不多,但你想要总还是会有的。

黄色的光线在书桌上满满覆盖,图书馆角落位置,我意外得看到了那个走廊里一面之缘的男生,我认出了他,他的气质和感觉让我的第六感如此确信。

他一个人坐在靠边的位置,手捧一本书,嘴唇轻抿,似是闲情气质,可是眉宇间似乎还是透露出了哀伤情绪。

我尽量克制住自己想过去的**,却终是失败,想想还是鼓起勇气,大着胆子战战兢兢的开口走到了他的身边,轻声问:“同学,我可以坐这里吗?”

他没有抬头,左手拇指扣着书,手臂枕着窗沿,点了点头。

把手里的书搁在他的桌面上,我在对面坐定,椅子的适度抵着我的腰,我故意低头,想看看他看的书是什么。

而当我看到他捧着的书名《莎士比亚》的时候,愣住了,惊讶于他的文艺范,却不失惊喜。

“我喜欢莎士比亚的喜剧。”顾不上唐突,我只想在他面前卖弄我所学。

他听到了我的话,从书中抬起头来,看着我,他的眸子还是那样的炯神,仿佛要将我吸进去。我有种眩晕的幸福感,又好像听到了花开花落的感觉。

“恩?”

我轻了轻喉咙低声说到:“即使没有什么深远的社会意义与内涵,它所包含的,是纯净的快乐,仿佛是一部戏剧的狂欢,中间也掠过一丝爱情所固有的烦恼,但亦是加以欢乐化、喜剧化的,干净而纯粹。”

莎翁的喜剧都以爱情、友谊、婚姻为主题,主人公多是一些具有人文主义智慧与美德的青年男女,通过他们争取自由、幸福的斗争,歌颂进步、美好的新人新风,同时也温和地揭露和嘲讽旧事物的衰朽和丑恶。

语文课本中曾多次出现,我在课下也去一一读过。

他放下了手上的书,把他倒放在桌上,直起了身,回应我道:“其实翁老经典的不是他的悲剧,也不是喜剧,是悲喜剧,就如课本中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悲喜交加,终成经典。”

他简单而明了的观点,让我在心里暗暗窃喜了很久。

“可是我觉得小小的喜剧很温暖,就如生活,虽然是百味,可是没有喜剧,就没有快乐。”我撇撇嘴,揉了揉手心冒出的汗。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他笑着说道,露出一串洁白的牙齿,突兀的冒出了一句英文,他不打算和我继续争辩喜剧和悲剧的问题。

他的英文很标准,听起来很舒服。他用英语打算我们的交流,我也不知道怎么继续话题,只能默默的拿出我的习题集。

整整一个下午,我就这样这样坐在他的对面,他不说话,我自然也不会多费唇舌。

只是那时的自己,永远也不会晓得这个午后,这难得的静谧,我与他对面对如此平和的场景,是我今后一辈子的奢望。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我们一起躲过雨的屋檐。电影情节里庸俗的镜头,常常是男生与女生相遇在雨季里的屋檐下,然后彼此情愫暗涌。

从图书馆楼梯口下来,直到走到出口处,才发现天黑蒙蒙的一片,暴雨来的那么猝不及防。

我站在玻璃门外面的一处挡雨点,还好秋日的暴雨没有夹杂着阴冷的风。

我呆呆得看着雨景,雨却一直没有停下的意思。

回头,却惊喜的发现,那个男生竟站我左下方,就在距离我一公尺的地方。他的手插在牛仔裤袋里,干净整洁的衬衣衬托着他出众的脸庞,嘴唇轻抿,神色自若。

他似乎发现了我的注视目光,朝向我,对我露出了一个笑脸,很纯粹。

就在这一刻,我发现,我的心已经慢慢的开始沉沦,掉落。

我终是害羞腼腆的,没有勇气再搭讪下去,就算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班级。其实我是想开口的,但所谓的女生矜持总是羁绊着我。

在心里骂过自己千万遍,只是徒劳。

雨停,我们各自分散,也没有互道再见,任凭一个个脚印在水坑中荡起涟漪。

至此以后,我像是着魔了一般,陷入了他的无意间设下的局。凭我怎么走,根本连一步都动不了。

当你开始注意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会出现在你的视角,或是楼梯拐角口,或是人潮拥挤的食堂聚餐点,或是塑胶跑道边。

闲言碎语中,我知道,他叫林辰,楼上理科班。

有意无意,我又打听到他的喜好,打听到他什么都很优秀,打听到他从来不伤害每一个人,对每个人都很好,很热心。

自然得,我也了解,他的阳光让好多好多人喜欢着,我只是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