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谷中的血战,已经接近尾声,明军夜不收的失败,似乎已成定局。 无弹出广告文本小说站
如果此时有一只老鹰,横越长城的话,也许它能看见大同城内的歌舞升平、男欢女爱,也能看见无数的蒙古战士在九龙沟蓄势待发,更能看见在御河的一个小山谷中,一场血肉横飞的战斗。
周岱的身边,只有三个人了,狭窄的山道上,积满了尸体,他的左肩中了一刀,杨鹰的大腿被拉开了一条大口子,另外两个夜不收,也是浑身带伤。
在他们的对面,是三十余个蒙古士兵,踩过重伤同伴的身体,踏过明军的尸体,一步步的向他们逼来。
在数丈外的山道上,赛罕脸sè平静,他的身前身后,都是蒙古勇士,密密麻麻的,挤在山谷之中。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赛罕也没有犯任何错误,如同磨石一般,将这一小股明军碾得稀烂。
在将军们的眼里,士卒,永远都只是一个数字,一个符号而已。
慈不掌兵的含义,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爱兵如子的伪君子们,不过是想让这些士卒心甘情愿的去送死罢了。这些血淋淋的事实,总是让人读来心寒啊。
“看来我等将毙命于此了。”杨鹰笑了笑,将长刀从一个蒙古汉子的体内抽离,一股血箭喷出,溅在雪地上,一片鲜红。
“死就死吧!”周岱不缺勇气,也不缺毅力,但是一场战争的胜负,跟勇气和毅力,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夫战,勇气也,这句话,只能拿来忽悠不懂军事的帝王。
韩信用自己活生生的事例,告诉后世的军事家们,真正的勇气,是用优势兵力,逐个消灭敌人,而不是逞一时的血勇之气,璀璨之后,只能是自刎乌江。
四名明军虽然被包围,但狭窄的山道,让他们面对的敌人,也只有四、五个人。周岱奋起余威,将短斧劈、削、掏、砍,凶悍异常,跟他对敌的蒙古人,没有能挡住三个回合以上的。
看见这个勇猛的少年,赛罕终于点了点头,他明白自己的独生子,是死在谁手里了。就是这个少年!他那雄鹰般的独子,才会饮恨于长城边上。
没有万户大人的军令,蒙古人只能死战不退,cháo水般的攻势,轮换向前,只要没被当场杀死,总有新生的力量顶替上去。
一个夜不收惨叫一声,他的长刀刚刚插进对手的胸膛,但背上却被一个蒙古战士狠狠一刀捅进,血淋淋的刀尖,从他的胸口穿了出来。
“啊!”另一个夜不收狂吼一声,不顾劈向自己的砍刀,一刀捅进那个杀了自己伙伴的蒙古人体内。当他的刀尖从对手的背后穿出时,颈上也重重地挨了一刀,发出一记低哑的血喷之声。
只有周岱和杨鹰两人了!
他们都绝望了,绝谷、峭壁、大雪、狂风、强敌!没有任何一样,是有利他们的。
胜利?他们已经不奢求了。
活命?算了吧!
既然要死,那就要战到最后一刻,让这些蒙古鞑子看看,什么是大汉男儿。
赛罕微微一笑,久经战场的他,能读懂对手的决死之心,但是战争,永远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汉人有男儿,难道蒙古人就没有么?
周岱指着身后峭壁上的一个突起处,对杨鹰吼道:“跳上去!”
说完便扑进蒙古人的包围中,一斧划过正对自己的士卒胸口,然后左手一记肘击,狠狠地打在另一名士卒的脸上,开了一个染坊。躲过一把长刀,他的左腿猛地一踢,正中一名蒙古人的下裆,踢得对手青着脸蹲了下去。
“拦住他!”赛罕猛地高吼,用的是蒙古语,因为他也看见了那个突起处的情形。
但是已经晚了,杨鹰稍微犹豫了一下,便不顾自己腿上的伤势,借着周岱拼死挣得的时间差,将长刀插入峭壁的裂缝中,借力一弹,跃上了突起处。
一块由岩石形成的巨大冰檐!
在冰檐的上面,是一道陡峭的雪坡,坡上有着无数虚浮的积雪!
杨鹰站在冰檐之上,脸上露出惨烈的笑容。在他的脚下,周岱已经停住了手,将斧头扔到地上,倒坐在雪地中。
shè死那个站在高处的明军?不,已经来不及了,不管是蒙古人,还是明军,都能够看出,这块冰檐只是保持着脆弱的平衡,只要稍微有一点外力,便是一场惊天动地的雪崩!
在这个狭窄的山道中,没有一个人能够活下来。
赛罕正yù掉头狂奔,没想数百名蒙古士卒,也在狭窄的山道中乱作一团,顺便将老万户将军挡在了里面。
这个地势,是杨鹰和周岱等人早就选好了的,借着狭谷抗敌,如果实在是逃不出去,就用雪崩跟蒙古人同归于尽。
赛罕这个老将军没有犯任何错误,却败给了老天爷。因此人定胜天这种废话,有时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杨鹰望着南方,泪水顺着脸颊流下,那儿有他的家人、有他的伙伴、有他的族人,还有一个名叫大明的帝国。
猛地一跺脚,一阵清脆的响声,冰檐断裂开来,他的身躯朝后倒去。
无数的积雪,从峭壁顶上,顺着斜坡汹涌而下,眨眼之间,便淹没了整条狭窄的山谷,一直涌到御河那冰封的河面之上,奔了数里地,才平息下来。
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大雪,没有蒙古人,没有汉人,也没有奔马、战士和血肉。
在雪崩的同一时刻,大同城内,马昂和王勋,正在筹划着如何宣扬自家妹纸和皇帝的婚事。而在近三百里外的九龙沟,小王子巴图蒙克也在筹划着如何攻打应州。
小王子,是明朝百姓对他的称呼,而他真正的封号,应该是达延汗,即大元大可汗的音译。现年四十五岁的他,是成吉思汗第十五世孙,十六岁继位后,娶了大自己一倍有余的满都海夫人,先后征服了卫拉特、亦思马因、火筛、亦卜剌等部,统一了漠南蒙古。
他有十一个儿子,每个都执掌一部份蒙古人,替他支撑着蒙古帝国的最后荣光。
但这些儿子,也没有哪个是省油的灯。
长子多病,长孙幼小;次子已死;三子、四子,都是野心勃勃之辈。手下的万户们,更是各有各的打算。
中兴的蒙古帝国?不,只要长城南边,还有那个大明帝国,中兴,不过是口头上的宣泄罢了。
因此每一年,巴图蒙克都会南下,从北直隶一直到甘肃,都有他的身影。
大明的守将、总兵、总督,他都杀了不少。所有的大明边塞名将,只要跟他对阵过的,都曾是他的手下败将。
连许进这种不可一世的老将,听到小王子的名头,都会紧紧守住城池,绝对不肯出城浪战。
在战火中渡过一生的巴图蒙克,顶着小王子这个浪漫的称号,手指着行军地图,将目光从应州,移到了杀胡口。
一个参将、两个守备、一个指挥使、三个千户,这就是巴图蒙克的底牌,只要出得起足够多的银子,明军之中,有的是汉jiān。
进了杀胡口,不能碰威远和平虏两城,因为那儿有明军的重兵集结。得从威远和云川两卫的防区中间穿过去,那儿虽然是山地,但是蒙古人都是骑兵,就敌于粮,根本就不会带粮草。
没有粮,抢汉人的;没有银子,抢汉人的;没有女人,还是抢汉人的!
汉人,就是自备粮草的两足羊!蒙古的汉子,长生天的勇士,有这些两足羊就行了,还用得着管粮道么?
过了怀仁县,可以先攻西安堡,引诱大同的明军主力南下,如果能击溃皇帝的亲军,那么大同就是第二个土木堡,而他巴图蒙克,就将成为也先一样的英雄。
不,怎么可能是也先?那个被杀的倒霉蛋,我达延汗,应该是铁木真、拖雷、忽必烈这些祖先一样的英雄豪杰。
如果明军主力不出来,那就南下打应州,断了那个皇帝的后路,到时再令赛罕佯攻虎峪口,明朝皇帝就只能是乖乖的当引路人,把他们这群蒙古勇士,引进中原的花花世界。
“不如直接攻打大同吧?”三子巴儿速孛罗开始进言了,他是济农,手下有三个万户。
此次南下,巴图蒙克自己带了三万人,长子的手下赛罕带一万人当疑兵,三子巴儿速孛罗和四子阿尔苏博罗特各带了一万人,总计六万人。
“我们全是骑军,去攻城?”阿尔苏博罗特啐了一口,他和老三虽然是一母同胞,但从小就不对盘,长大之后,老三占了济农的位置,更是让他眼红不已。
“据内应所述,大同府城,只有不到两万人,占之,易如反掌!”巴儿速孛罗瞪着弟弟,怒喝道:“你有何疑问?”
巴图蒙克看了三儿子一眼,盘算着对方的意思。蒙古的政治体制,跟大明完全不同。大汗虽然是最高统治者,但是王子们都有自己的影响力,甚至在各自的部落中,大汗的号召力,还没有王子们强。
牧民们也只认王子,不认大汗,因此草原之上,父子相残的惨剧,远远多于中原王朝。
就算巴儿速孛罗有异心,在没有掌控大局之前,巴图蒙克也不能处罚儿子,这一点,他清楚,巴儿速孛罗同样清楚。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明蒙大战还没开始前,就已经拉开了它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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