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是复杂而无序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选择。 首发--无弹出广告
王守仁被军鼓所惊醒,他守在朱寿所赐的龙旗之下,已经整整七rì了。虽然已经证道成圣,心无外物,但他的**,毕竟还生存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中,难以避免一些必要的选择。
这七rì中,他的吃喝睡行,都在龙旗之下,甚至连出恭,也是在城楼旁的一个小角落里,放上一个木制的马桶。
就算是下着大雨,王钦差也是顶着一个毡棚,不曾离开龙旗半步。
大同府的冬天,雨雪非常多,尽管在贵州龙场,王圣人已经适应了苦行僧似的生活,但几rì下来,仍然瘦了整整两圈。
是小王子又开始进攻了?这次是阿尔苏博罗特的人马,还是蒙古大汗的本部人马?
如果是巴儿速孛罗的人,明军不会如此紧张,这几rì,双方的战况虽然激烈,也死了不少人,却是越来越有默契。
自古以来,圣人与枭雄之间,总是有着无限的基情。
睡在四周草铺之上的亲兵们,见钦差大人醒来,连忙纷纷起身,围在王守仁的身边。昨rì晚间,有一队蒙古兵,曾经夜袭南门。明军与之厮杀了一夜,方才击退对方,不过自身损失,也是不少。
这几rì虽然陆续有援兵赶到,但糜烂不堪的卫所制,严重影响了兵员的质量。稍微看得过去的士卒,都被王钦差扔到了北门,去与蒙古人进行血与火的消耗。
而他们的带头将领,听话的,便被王守仁当作守城预备役炮灰;不听话的,直接扔到第一线去,丢给蒙古人砍头。
王圣人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自然也对人命什么的,没有圣母情结。他现在的眼光,虽然还没有超出人世,但隐约之间,已经不再局限于文官集团这个腐朽而庞大的群体中。
文官们固然没什么义节可言,但皇帝,又是永远正确的吗?
王守仁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只是从小所受的教育,还在束缚着他的**言行。让他对家国、皇帝和大义,仍然有着畏惧之心。
一个伟人的产生,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王圣人如此,朱寿,也是如此。
他睁开充满着血丝的双眼,平静地看了一眼城中的情形,然后又举目远望,在清晨的雾霭中,北城一片火光。
“这是最后一击了么?”
王守仁的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坚守了七rì七夜,经历了无数的血战和yīn谋,小王子的底牌,终于亮了出来。
巴图蒙克为什么会孤注一掷,而不是继续围城打援,消灭明军的有生力量?王守仁并不明白。
也许是蒙古人的军力已经到了极限,也许是四周的军情发生了根本xìng的变化,不管哪种情况,都不能改变王守仁死守此城的决心。
“召集行刑队,移动龙旗,”王守仁的声音非常平静,如同是去好友家作客一般,对亲兵们吩咐道,“去北城。”
决战的时刻到了。
当王守仁站在北城城楼,和朱诚并肩北望的时候,在城外的原野中,缓缓涌现出无边无际的蒙古战士。
他们的步伐稳健、马匹有序,整个队列,不急不躁。攻城七rì,蒙古人的损失并不算太高,小王子很jīng确地控制着减员的人数,这是一个兵法军事大家必备的基本功课。
那种凭一时血气冲到战场上,就以为可以大杀八方的,不是肌肉白痴,就是没长大的少年。在战阵之中,勇气、毅力和凶狠,永远都不是决定xìng的因素,有时,甚至连基本条件都算不上。
后世有个名叫拿破仑的伟人,曾经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告诉广大的军事爱好者:一个好的数学家,也许成不了一个好的军事家;但一个伟大的军事家,他的数学功底,绝不会逊于任何一个数学家。
小王子的数学成绩如何,无从知晓,不过他的战略意图,却是非常高明的。
王圣人的数学成绩,照样不是吃素的,一眼就洞破了小王子的玄机:“传本钦差号令,三个时辰,只需要守住三个时辰!蒙古人就会全军溃败!”
对于这个预言,军官们是坚决不信的,小王子的威名,是在边疆的血战中打出来的。而士卒们,则是半信半疑,这些rì子以来,王钦差的英明神武,给他们非常深刻的印象。
每次遇到抵挡不住蒙古人的时候,只要王钦差一出手,就能打在蒙古人最薄弱的地方,从而挽回败局。士卒们不懂什么大局观,他们只是很简单地认为,既然王大人没有犯过错,那么他的话,就是正确的。
“收集一句地说道:“接下来的三个时辰,我和你,只有两个结局,一是名垂青史,一是遗臭万年,你自己选一个吧。”
朱诚的脸sè红了又白、白了又红,片刻之后,方才一咬牙,狠声道:“行!”
小王子的本部人马,走在军阵的中间。左侧是巴儿速孛罗,右侧是阿尔苏博罗特,而走在军阵最前方的,是无数的大明平民,以及被俘的援军士卒。
蒙古人的军阵,战旗飘扬,明晃晃的刀枪,反shè着清晨的阳光。步兵、骑兵,各自在号鼓声的指挥下,踩着坚实的步伐,朝五里寨涌来。
五里寨的城头,无数的明军,咬紧牙关,看着被屠杀的族人,但谁也不敢移动半步。王钦差的行刑队,就站在他们身后,这些rì子以来,被杀的逃兵,没有五百,也有三百!
而皇帝的龙旗,就在他们身侧,逃了,不仅自己要死,连他们的亲眷,也会如同那些逃兵一样,被王钦差记下来,送到后方的州府去,全家问斩。
既然如此,那就死在这城头吧,王钦差不是说了,三个时辰,便可见分晓么?说不定死的,是别人呢,祖宗保佑!每个人的心脏,都随着蒙古军阵中传来的巨大马蹄声,激烈地跳动着。
王守仁对身边的亲兵说道:“本钦差虽是一介书生,但也识得几分武艺,手有缚鸡之力,今rì一战,说不得可以亲手砍死一、两个鞑子。”
亲兵们本来很紧张,听到王大人的玩笑话,也不禁笑了起来。若是真让王大人上阵了,那这满城的士卒,恐怕都快死光了。
这种轻松很快就传染了整个城头,明军们开始大吼起来:“威!威!威!”
王守仁见军心可用,脸上露出笑容,心里却暗叹:若是有一万悍卒,而不是这些孱弱的卫所兵,也许自己的守城,就不用熬过七天了吧。
王圣人并不知道,他的一生,不管是正史,还是朱寿穿越之后的历史,都将跟这群弱到不行的卫所兵连在一起,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军事奇迹。
他的事例,着实让百年之后,领着数十万悍卒守辽东的某人汗颜。由王守仁的经历也可以看出,一支军队的强大与否,跟军中士卒的素质,关系真的不大。
一只狮子率领的绵羊群,一百次里面,有九十九次,都能击溃一头绵羊领导的狮子群,例外的那一次,是遇到了另一只披着羊皮的狮子。
小王子是狮子吗?
当然是!
因此王守仁如果不是站在城墙之上,守着坚固的五里寨,恐怕早就被小王子取了首级。
“擂鼓!出击!”小王子的军令,一向简单而直接。
明朝皇帝的十万大军,对外宣称三十万,已经在昨夜攻占了西安堡。如红sè海洋般涌来的明军,根本就没有使用任何yīn谋诡计,而是直接依靠人数和jīng良的攻城器械,淹没了西安堡的三千蒙古守军。
在那支大军中,有许多小王子熟悉的将领:随同朱寿前来的成国公朱辅、保国公朱晖、英国公张懋等人,还有率援兵而来的昌平副总兵李显、宣府下西路柴沟堡参将刘轩,也有被杨一清派来向皇帝请罪的宁夏游击将军仇钺。
这些人,都曾是小王子的手下败将。尤其是那个仇钺,经常被小王子在宁夏的黄河边,打得找不着北,不过每次都能被他逃出生天。
这个从佣卒爬到将军宝座的幸运儿,在本书中首次出场了,身为后世的正德三名将之一,他的第一次出场,跟王守仁一样,毫不jīng彩:带着麾下的一千名宁夏兵,把守桑干河和浑源川合流处的南侧山峰。
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一切yīn谋都是渣,这一点,只要是读过政治小学的人,都很清楚地明白。
小王子别无他法,只能孤注一掷,攻下五里寨,才能有游动作战的地理空间,否则他的蒙古大军,将被朱寿的十万大军压在两河之间的狭长地带,活活磨死。
虽然那个十八岁的南朝皇帝,不一定想得出来这个正确的军事决策,但小王子明白,就算是对面那群宿将之中,最没用的保国公朱晖,也能轻松地在两河之间干掉自己。
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像土木堡之役一样,依靠南朝皇帝的错误。就算是土木堡之役,也先的胜利,也是建立在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基础之上。
至于攻不下五里寨的情况,小王子也考虑得非常清楚。蒙古人的优势,不是攻城,而是流动作战,只要他撤退,明军仍然拿他没有办法。
只不过在追击的过程中,他的数万大军,能够回到蒙古草原的,很难说会有多少。对他一直虎视眈眈的几个亲生儿子,可是把弑父这种光荣的蒙古族风俗,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
如果他就这么逃了,那么等着他的,也许就是数月,或者数年之后,莫名其妙的死于某种疾病。小王子并不知道,在正史中,他就是这么一个死法。而且在被朱厚照击溃之后,他的存活时间,甚至连几个月都没有。
这就是蒙古群狼的生活习xìng,身为狼王,小王子明白,从南朝皇帝率领大军,出现在西安堡那一刻起,他的生命,就不再属于自己。
如果攻不下五里寨,那就意味着,长生天已经将他的死亡,提到了议事rì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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