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牢记 ) ( 请牢记 )于是,因为这件事,造就了夏之时每天的休闲生活。 首发--无弹出广告
而这件事还有个影响:乐乐每天更忙了。
乐乐是个勤快的姑娘,厨艺全能,身手矫捷,贤惠温柔(?)。所以,有她在,这个屋子秩序井然。
而夏之时呢,双手不沾阳春水,四体不勤,懒惰而且事多(是的!)。所以,有她在,乐乐的工作量只会翻倍。
所以,在她的脚伤快好的某一天,她被乐乐赶出了家门。
“自己找个地方玩去吧!总之太阳不落山你别回家!”乐乐下了死命令。
被赶出家门了。“你个女的,不过是让你忙了点么,干嘛这样对待我这个伤患!?”她喊叫。乐乐却毫不留情地关上了门。
夏之时只能一个人在沙滩上面溜达。
这个时候正值下午,阳光不是那么刺眼了。否则她可受不了。
她一个人闲闲地走着。
不远处,一个男生扛着摄影机向她走来。
“是你?”走近才发现是林鸣枭。
男生腼腆地微笑问好。
于是他们一起回去。
一路上他都是沉默的。
这种尴尬的场面是夏之时最受不了的。于是她大大咧咧地说:“你没有和宋维明他们在一起么?”
“没有。他们都被简乐乐同学差遣去市区买东西了。”林鸣枭回答
“哦哦。”夏之时了然——乐乐,我错怪你了,原来你这样良苦用心啊。
接下来又是沉默。
“那,你扛着这个摄影机是干嘛啊?”她再次开腔。
“哦,这个是阿宋的,他在干活的空当喜欢做点摄影。说是为了纪念什么的。”男生笑。
“啊,我还以为是你的呢。”
“没有,我不是很擅长摄影。”男生诚实地说,“我比较喜欢望远镜,看行星。”
“看行星?”
“嗯,我带了一架望远镜,每天晚上看看星星。”
“没想到你那么浪漫?!”夏之时惊奇地说。
“没有没有,我可不是那些诗人,会在星光下作诗什么的。”男生慌忙否认,动作太大,差点把肩膀上面的摄影机摔了下来。“我在研究一些星体运动,每天做记录。”
“哎,好有趣啊!那你什么时候看星星能通知我一下么,我也要看!”夏之时说。
“可以的。”林鸣枭说。
夏之时心中暗喜。可是,欢喜的同时也叹息:他们的对话就好像白开水一样,不温不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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