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五十二章 祭祀
作者:寻香踪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692

( 请牢记 ) ( 请牢记 )许哥一声长鸣,从空中俯冲而下,惊破两人之间脉脉萦绕的情愫。 莫尽言一惊,从俞思冕怀中直起身子,伸出胳膊:“许哥,来!”

许哥在空中滑了个漂亮的弧圈,稳稳落在了莫尽言的胳膊上。莫尽言将它带到怀里,摸了摸它被风吹得些许凌乱的羽毛,用脸颊亲昵地用蹭了一下许哥的脑袋。

看得俞思冕羡慕不已。他自然不是羡慕莫尽言有许哥,而是羡慕许哥能够得到莫尽言毫不掩饰的亲昵。

“这雕是怎么来的?”俞思冕随口问道。

“前年去福山打猎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许哥刚学飞,摔断了翅膀,我捡回去了。”莫尽言想起刚开始捡到许哥的情形,那时候连手都抓破好几处,谁知道后来竟会成为他的伙伴呢,“那时候它可凶了,我熬它的时候,都以为失败了,它被它母亲还救走了,后来不知怎么自己回来了。”

“生活总会馈赠那些努力付出的人。”俞思冕含笑总结道。

莫尽言偏着头,想了想,会心地笑了。

不一会儿,许哥挣开莫尽言的怀抱,扑拉一下呼扇着翅膀飞走了。

“它去哪儿?”俞思冕问。

莫尽言的目光追随着许哥的身影,它并不飞走,而是在天空中盘旋着,似乎在等候什么。“应该准备捕猎。”

话未落音,许哥便呼啸着直冲而下,消失在小山后头,过了不多久,许哥飞了起来,不过爪子上抓了个灰色的东西。

俞思冕兴致勃勃地问:“是老鼠吗?”

莫尽言看了好一会儿:“应该是只兔子。”

许哥很快朝他们飞来,在他们头顶很高处就将爪子松了,东西掉了下来。

俞思冕勒住马:“我下去看看,你在马上等我。”

跑过去一看,捡起来大声对莫尽言说:“果然是只兔子,还非常肥。许哥真厉害。”

许哥重新落回莫尽言胳膊上,爬到肩头上开始梳理羽毛,也不介意他捡了自己的猎物,大概是知道他和主人关系好,不分彼此。

俞思冕拎着兔子回来,重新跨上马,将兔子给莫尽言看:“有三四斤呢,晚点烤了吃。上次你烤的兔子味道真不错。”他想起他们在南竿岛重逢时的情景了。

陈平生打着马从后头赶上来了,他虽然一个人骑马,但是却得提防着那些祭品瓷盘不要被颠坏了,所以倒走得比他俩还慢。

“怎么不走了?”陈平生问。

莫尽言笑道:“等陈哥啊。刚才许哥抓了只肥兔子,俞大哥说一会儿烤兔子吃。”

陈平生笑起来:“好啊,只是一只有点少啊,我们四张嘴不够吃呢。”

俞思冕笑道:“没关系,一会儿我们再猎几个。”

莫尽言这才注意到,原来俞思冕身上还背着那把柘木弓呢,只怪自己一直都心不在焉,没有注意到。

一路上歇歇走走,终于到了地方。陈平生拎着一个食盒,渡江去祭祀自己的家人去了。俞思冕牵着两匹马,跟在莫尽言后头,穿过满目疮痍的荒村,走向布满坟茔的后山。

俞思冕走快两步,伸手抓住了莫尽言空着的那只手,莫尽言看了一眼他,并没有挣开。此刻,他需要一些支撑和温暖。幸而,今天重走这条山路的时候,有自己最希望的人陪着。

今年冬至的时候,他正在南竿岛造船,没有时间回来祭扫,所以才在大年三十这天来祭扫。

莫尽言祭祀父母的时候,俞思冕也跪下来恭恭敬敬地叩了三个头。莫尽言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没有多问什么,也有他自己的私心作祟,希望俞思冕和自己不分彼此。

祭扫完莫氏夫妇,俞思冕搀扶起莫尽言,收起东西,牵着他走向坟场的另一端,最后在聂世翁的坟前停下了。

莫尽言惊奇万分:“俞大哥,你怎么知道聂世翁葬在这里?”

俞思冕苦涩地笑一下:“从建宁回来的时候,来看过一回。”

莫尽言一下子明了,他是来寻聂世翁和自己的坟吧。

俞思冕将三牲祭上,倒上酒水,点上纸钱和香,跪在聂世翁坟头,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世翁,一定是您在天有灵,保佑言儿逢凶化吉,让我们得以重逢,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言儿,不会再让他受半点委屈。芸姑娘下落未明,您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找到她的下落,活着,我会将她带回来;不在了……我也会将她归葬在您身边。”

莫尽言跪在一旁听着,鼻子发酸,差点滚下泪来。

俞思冕伸出手,抓住莫尽言的手,抬头看他,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笑。

莫尽言也想回一个笑,但是的眼泪没有止住,自动滚落了下来。

俞思冕伸出手,温柔地抹去他脸上的泪珠:“傻孩子,今天过年,要高高兴兴的。世翁您说是吧?我们要走了,您要保佑言儿岁岁平安。也保佑我们早日找到芸姑娘的下落。”说着将酒壶中的酒尽数浇洒在坟头。

下得山来,两人在村口的大榕树下等陈平生。这棵大树原本是莫尽言儿时的嬉戏场所,人们也常在这里歇息、聊天,地面被踩得实实的,每一个气根都曾被磨得光光的,现如今那儿已经长满了青苔和杂草,落满了榕树的果实,腐烂了,积了厚厚的一层黑泥,显出一种衰败荒凉之气。

榕树上的大铜钟已经不知去向了,挂钟的那个位置,留下一道深深的凹痕。莫尽言将脸朝向了村外,他不忍心直面那个已经面目全非的村庄,这是他儿时的乐土,如今,却成了一个巨大的坟茔,埋葬着一个村子的过去,还有数十个冤魂。

“那儿居然有只兔子。”俞思冕突然叫了起来,“小莫,要打吗?”

莫尽言转过头来,俞思冕指给他看:“就在那儿,刚躲进去。”原来在一堵断墙后头。

莫尽言摇摇头:“还是不了,去别处吧。”

俞思冕点头:“好。”他似乎能理解,虽然只是一只野兔,小莫也愿意将它当做是乡邻的生灵。

许哥去外面转了一圈,啁啁鸣叫着回来了,一时间惊动了不少野兔,起码有四五只之多。这里自从出事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倒成了小生灵的乐园。

许哥落上莫尽言的胳膊,他伸手摸摸它的食囊,鼓鼓的:“许哥吃饱了。”

俞思冕笑道:“还是许哥懂得照顾自己,提前过年去了。”

莫尽言也终于笑起来,转头看见陈平生来了:“陈哥回来了,我们找个地方猎点野物,也填一下肚子吧。”

“那就去我们来时路上的那座小山吧,应该有不少野物。”俞思冕建议。

三人上了马,按原路返回,在一座不高的山前停了下来。陈平生自告奋勇留下来看马,烤许哥之前打的那只兔子,俞思冕和莫尽言则带着许哥上了山。

山不高,树木也并不十分茂密,倒是灌木丛生,非常适合小动物藏身。

许哥对这种环境十分兴奋,啁啁大叫了几声,惊得草丛中一片骚动,顷刻间,野兔、山鸡之类的小家伙全都跑得不见了踪影。

许哥看见那些动物的身影,呼啦一下拍着翅膀追了出去,但哪里还追得上。

莫尽言和俞思冕无奈地对视,哭笑不得。

莫尽言不好意思地说:“许哥今天太兴奋了,以前它从不这样的。”放开声音喊道,“许哥,回来。”

许哥飞旋了两圈,落回到莫尽言的胳膊上。莫尽言抓住它的喙,左右摇了摇:“许哥,不许乱叫,猎物都让你吓跑了。”

许哥果然老老实实的,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将尖喙埋进翅膀里。俞思冕看得好笑:“没事,我们再往里一点,应该还有的。”

两人又往上爬了一会,山上都是荆棘灌木,路十分不好走。莫尽言本以为俞思冕会不习惯这样的山路,没想到他将衣袍的下摆系在腰间,健步如飞走在前头开路,到陡峻处还伸手来拉自己一把。

莫尽言感慨道:“没想到俞大哥也这么能走山路。”

俞思冕笑道:“北方的山少,都是平地,难得爬一回山。我初到建宁府时,抬眼见到四处都是山,出个门都要爬坡下坡,还真不习惯,时间长了,也便适应了。我常去山间打猎,建宁的山比这儿的山可高多了,所以爬这么个小山坡,还真是小意思。”

莫尽言偷偷打量着俞思冕,他的模样虽然跟以前没多大差别,但是肤色却黑上许多,人倒是显得十分精神,闽地的太阳难道比北方的要烈这许多?

其实莫尽言不知道,以前俞思冕在京城的时候,虽然不说养尊处优,但也还真没吃过什么苦,日晒雨淋的事还真不大轮得上他。后来去了建宁,倒是时常外出公干,又加之常习武练功,反而晒黑不少。

莫尽言跟在俞思冕身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俞大哥,你说刚刚许哥一叫,还能猎到什么吗?”

俞思冕突然站住了,莫尽言没注意,只顾低头走,一下撞在了俞思冕背上,他不解地抬头看前面。俞思冕轻轻地“嘘”了一声,用手指.xzsj8.指了指左前方。

莫尽言循着指向看去,只见一头黑白相间的野猪带着三只半大的小野猪在一棵树下拱食吃。这是一片野生板栗树林,树下落了不少脱壳而出的野生板栗。冬日天冷,百草枯折,野猪的食物少了,只能靠野果为生。

莫尽言心欢喜得突突地跳,他强抑着激动,取下弓箭,稍一瞄准,便对着一只小野猪射了一箭。上回他追过一只成年野猪,那家伙皮糙肉厚,根本就射不透,这次便挑了一只小的,省得射不死大的反而都惊跑了,反正吃得也不多,有一只小的足够了。那箭不偏不倚,射穿了小猪的肚子,只听得一声嚎叫,小猪翻到在地。

俞思冕迅速转过头,抓过他手里的弓箭:“箭给我。你赶紧上树。”

莫尽言有些不解:“为什么?”

“先别问,一会儿给你解释。”俞思冕一边说一边推了他一把,“快,上树。”

莫尽言来不及多说什么,下意识地爬上了就近的一棵板栗树。

爬到树上低头一看,只见那头母野猪并不带着小猪逃跑,而是嘶叫着冲了过来,那架势像是要拼命。

莫尽言从未见过发狂的野猪,但是也惊觉到情况不妙:“俞大哥!”

“没事,别担心!”只见俞思冕镇定地站在原处,搭箭弯弓,将弓拉得十分满,瞄准了冲过来的母猪,嗖地放了一箭,射中了母猪的头。但是成年母猪皮糙肉厚,这一箭只射破了点皮。那头母猪速度不减,发狂般继续朝俞思冕冲

作者有话要说:让小俞也显一次神威吧。我想写个强攻的,要是破功了,小俞不要怪我,那是你太深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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