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吁一口气,薛枫望着高坐于帅座之上、颇具统帅气势的李世绩,道:“英国公大人,将与兵,固然有等级,有界限,但如果要想将兵一心,只有同甘共苦,让兵与将心灵联系在一起,上下同欲,才能无往而不胜。可以试想:在一支军队中,将者能体恤部属,仁爱带兵,士卒必会感恩戴德,士气倍增。当然,这是适度的,过度则无以树立将威。”
李世绩听罢,愣了一下,貌似听上去有些道理哦?他认真地打量了薛枫一眼,“本公没有料到,薛都尉对为将之道,还颇有见地。看来,平日里是熟读兵法策略,有备而来啊!”
“回英国公大人,薛枫在乡间之时,屡屡听闻英国公和卢国公等诸位当世名将征战沙场,为大唐立下千秋伟业的事迹,心中便自以诸位国公大人为楷模,白昼习武,夜读兵法,企盼能有一天,效仿国公大人纵马沙场报效大唐。”作为一个现代人,薛枫很适宜地说了几句奉承话。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自古皆然。李世绩固然是一代名将,但谁不愿意听好话呢?看着眼前这个以自己为偶像的青年,李世绩忍不住微笑起来,“薛都尉年轻有为,前途无量啊!”
程咬金也高兴地抚着胡须,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薛枫啊,好样的,有抱负有志向,明儿个,卢国公我专门教你兵法策略、上阵杀敌之术。”
薛枫心里暗笑几声,但表面上却恭敬异常,“英国公大人,您看这调兵之事?”
“哦,好说,好说。本公是本次东征的主帅,我帐下兵马,你尽可挑选。”李世绩点点头。
“那么,英国公大人,薛枫可否到新兵营去挑选呢?”
“新兵?刚召来的新兵没有什么战斗力可言,薛统领这是为何?”李世绩愣住了,自己帐下精兵数十万,他不挑,反而要去挑刚应召来的新兵,奇怪啊。
“英国公大人,薛枫以为,新兵才有可塑性。”
“可塑性?什么意思?说来听听?”
“所谓可塑性,就是——举个例子说吧,就好比一张白纸,才好用来写字,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如果一张纸上已经写满了字,再拿来用,供我下笔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薛枫沉吟着,把这个不小心说出口的现代名词解释了一下。
李世绩果然是一位当世名将,不但勇猛,而且颇有思想,他一听就恍然大悟,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来,拍手称快:“好!不说别的,就凭薛都尉这一个‘可塑性’,本公就明白,薛都尉是一位军事天才,深得治兵之法!来人,领薛都尉到新兵营挑兵。”
进来一位满身甲胄的传令兵,薛枫再次冲李世绩和程咬金躬身一礼,“薛枫就此告退!”
到了新兵营,薛枫足足花了一个上午,才挑出了5000名新兵(全是骑兵),个子都在1米75左右,虎背熊腰,勇武有力,骑术精湛,绝大多数看上去都是些“练过”的。当然,他也不可能一个个挑选,大体上扫一眼,差不多的就让人登记在册。
薛枫率领5000新兵,纵马来到了李治事先安排好的驻营地,距离李世绩的大营大约一公里远。
这5000名新兵原本是要经过初步训练后,重新编入唐军中的。唐朝初期实行府兵制,府兵为基本的常备军,平时隶属於皇帝的12卫和皇太子的东宫6率。每卫设大将军1人、将军2人,每率设率1人、副率2人。平时负责管理府兵轮番宿卫诸事,战时经皇帝任命,率领从各府调集的府兵出征。即“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於府,将归於朝。”
虽然还未正式加入编制,但为了便于训练,他们中已经选拔出了几个“头目”,刚才挑选的时候,薛枫特别注意选了10个据说是很不错的“头目”。
薛枫骑在马上,望着眼前集结起来的虽然看上去还有些自由散漫的5000骑兵,心里踌躇满志。他有信心,将这5000人训练成无敌骑兵。现代练兵方法加上孙思邈的魔鬼训练术,还能不行?
薛枫在马上,取出花名册,大声念出了那几个头目的姓名:“冯越,周凌,马滔,韩文,陈宫,郑袖,王超,苏木,宁阳,周青。”这10个人纵马出列,排成一条直线,望着面前这个连盔甲都没穿的青年都尉。
薛枫逐个看了他们一眼,牢牢记住了他们的模样。然后,缓缓说道,“诸位,在下薛枫,奉太子殿下之命,组建神机营,随东征大军出征,护卫皇上安全。我准备将5000名骑兵分为10队,每队500人,队长就暂时由你们10人担任。每队,下设10个小队,小队长由你们自行挑选,选好后报名给我。”
薛枫不想用唐军中的编制职衔,那些什么“队正”、“火正”之类的名称,简直就是莫名其妙。就干脆通称为“队长”、“小队长”等,又好记又容易区分。
“谨尊都尉之命。”10人在马上躬身,齐声答道。尽管他们觉得薛枫所说的“队长”之名好像与唐军正常的军事职衔不同,但服从是军人的天职,他们虽然入伍不久,但这一点还是能做到的。
“好,今天是神机营组建的第一天,你们先各自熟悉一下情况,明天,我们正式开始训练。”薛枫摆了摆手。
“是!”10人纵马回队,各自率领新兵们下马去安顿下来……
望着声音嘈杂的营地里,那忙忙碌碌来去穿梭的身影,薛枫难掩心头的喜悦。到今天,自己总算是有了一块正式的舞台展示才华了,***,一下子领导5000人,这起码相当于后世的一个团长吧?
他纵马离开营地,由于兴奋,他居然放开了缰绳。他的骑术可不是一般的臭,之前他可是不敢放马奔驰的。今天一个高兴,把这个茬给忘了。
穿过城门,薛枫本想回豫章府跟豫章说一声,自己从明天开始就住到军营里去,但路过一个酒楼,闻着里面飘出来的香味,他忍不住下马,进去点了几个菜,要了一壶酒。大唐的菜品虽然比不上后世花样多、精致,但味道还不错。
有一句广告词叫,牙好胃口就好,此刻,薛枫是心情好,味道超级好。自斟自饮,不知不觉,他喝了4壶酒。说实在话,这大唐的酒,不怎么好喝,发涩还略带点苦味,但酒精含量着实低,像薛枫这种在后世只有半斤酒量的人也能开怀畅饮。
一直喝到午后。他在这里喝酒,豫章却在一直等他吃午饭。薛枫晃晃悠悠地上马,迷迷糊糊回了豫章府,一看见他进门,家仆便飞快地告知了豫章,豫章急匆匆地迎了出来。
秋风吹来,薛枫一阵酒意上涌,脚下一个踉跄。
“唉,你看你像什么样子!”豫章急忙起身扶住了他,目光中透露出的焦急之色让薛枫即便是在醉酒之中,也是感觉心头猛跳。
“本宫希望公子能纵马沙场,一展才略,只有你取得功名,将来……”豫章一边扶着薛枫坐下,一边说,脸上红晕顿生。
这时,宫女来报,“卢国公程知节大人来访!”
豫章一愣,他来干吗?顿了顿,“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