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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有亮,马贼们就忙碌起来了,擦武器的擦武器,吃早饭的吃早饭,遛马的遛马。老大的命令已经下来了,今天要到远方去打猎。远方到底有多远?快马可能要走三个时辰以上。按照最保守的估计,那也是百里之外了。
至于打猎的目标,据说是来往的客商,不过也有可能是化装成客商的军队。马贼们遇到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一两次了,并不觉得意外,也没有人寻根究底。最近太行山上的马贼数目是越来越多了,相互间的竞争很激烈,如果等什么情报都弄清楚再出动,恐怕早就饿死了。
由于这次是名副其实的远征,所以有经验的马贼,都尽可能的将所有的准备都做到更好。有人说落草的匪寇没有组织,没有纪律,那绝对是误传。事实上,只有落草的人,才更加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如何在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没有人比他们更明白,那都是用鲜血和生命还回来的宝贵经验。
至于没经验的马贼……都死了。
哦,有一个人例外。
他是个没经验的马贼。
但是,他活下来了。
“你们看到暴熊了吗?”
“没有。”
“你们看到暴熊了吗?”
“没有。”
有个脸上带着月牙形伤疤的年轻马贼,骑着灰白色的战马,在山路上乱窜,忽高忽低的,灵巧得好像是在表演杂技。他一边乱窜一边大声叫喊,声音非常的尖锐,显然是有点着急。但是,他得到的回答,全部都是否定的。无奈之下,年轻的马贼只好掉转马头,向着东南方飞奔。他推测,暴熊肯定是又到那个偏僻的山谷去了。
“暴熊又失踪了?”
“可能是吧?”
“听说他每个月都要失踪几天,是不是真的?”
“不知道,可能是真的吧。”
“每次都要龙哥派人去找他,真是……”
“你眼红什么?你要能在暴熊的手下过上一招,龙哥照样愿意去找你!”
“……过一招?能活下来就不错啦!”
“他要是能打败暴熊,我将脑袋割下来给他当夜壶!”
……
看着刀疤脸马贼的背影,后面的马贼窃窃私语。
他们口中说的暴熊,是马贼队伍中最年轻的成员,是马贼中最没有经验的,却又是马贼中最知名的人物,风头甚至盖过了马贼头子龙哥。在这太行山里面,不知道龙哥的马贼为数不少,可是不知道暴熊的马贼,那实在是不多。
暴熊加入马贼队伍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可是每个马贼都已经知道了他的存在。没别的,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暴熊很能打,连马贼首领龙哥都不是他的对手。龙哥一年前被暴熊拿扳手砸了一下,足足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以后见了暴熊,都服气的要命。第二个,是暴熊脑筋不太清醒,有点傻傻的,别人跟他说什么,他往往要好久才能回答一句,而且经常是答非所问。
当然,有些马贼们也打听到了,暴熊是有名字的,叫做刘展。但是刘展是从哪里来的,马贼们都不清楚,刘展自己好像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们是在某个悬崖的下面发现暴熊的,当时暴熊已经昏迷过去了。在暴熊的旁边,还散布着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透明的琉璃,有非常坚硬的钢材,还有能够滚动的轮子,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马贼们叫不出名字的。暴熊被马贼们弄醒过来以后,嘴里还在喃喃自语:“车祸……车祸……”
马贼们不知道“车祸”是什么,于是将在场的所有物品,全部都搜集起来。龙哥还请人给暴熊疗伤,他看出来了,暴熊的身体很结实,一看就知道是做马贼的料。其实,龙哥本身也是身材魁梧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做寇龙,外号“霸王龙”。可是,寇龙要是和刘展站在一起,似乎还少了那么一点儿精气神。嗯,就是精气神,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东西。
刘展的身上,随身带着两把匕首,刀刃都非常的锋利。还有一把形状非常奇怪的武器,银白色的,长长的,沉甸甸的,一头还有开口,那个开口的大小,还有叫做螺丝的东西调节。刘展管这个东西叫做扳手,可是马贼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一种叫做扳手的武器。
寇龙和刘展打了一架以后,当场就被这把奇怪的扳手打趴下了,于是,刘展就成了马贼们的二号人物。这位二号人物使用的武器,两把锋利异常的匕首大家都不觉得奇怪,最奇怪的就是那把扳手,谁也不知道这种古怪的武器,到底是怎么使用的,又不开刃,连专门的握把都没有。
然而,这把扳手在暴熊的手中,就成了大杀器,除非是狼牙棒之类的重武器,否则,横刀什么的,根本架不住这把扳手一砸。寇龙擅长的大砍刀,被这把扳手一顿暴锤以后,刀刃就好像是老太婆的门牙,一坑一洼的。这把扳手,就和暴熊的来历一样,充满了神秘感,成为马贼们最喜欢琢磨的独门武器。
灰白色的战马,在高高低低的山路上驰骋,如同跳动的鬼魅。谁说山路不能骑马的?那是控马的技术不到家。当然,和平原比起来,山路上的疾驰,大概和人本身的奔跑速度差不多。好不容易的,灰白色的战马,终于带着刀疤脸马贼,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山谷中。
这个山谷周围都是石头,上面没有什么植被,一片的荒凉。偏偏山谷尽头有个水潭,上面有瀑布流淌下来,景色非常的不错,空气也很好。本来这里是另外一伙马贼的地盘,暴熊来到这里以后,就将这里占为己有了。那伙马贼不服气,出来两个人和暴熊比拼,结果两个倒霉的家伙,都被暴熊一把抓起来,扔到了水潭里面。于是,这山谷,这水潭,这瀑布,都成了暴熊的私产,哪怕是寇龙都不敢擅自进来。
立马在山谷的外面,远远的看到,山谷里面有个人影,正坐在石头上,专心致志的忙着什么。他的身材很魁梧,古铜色的肌肉,条条棱起,充分展示着过人的力量。尽管穿的很随意,身上只披着破旧的葛布,神情却非常的专注,让人不太敢逼近。每个马贼都知道,靠近暴熊的身边,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事情。
好大一会儿,刀疤脸马贼终于看出来了,暴熊正在削三棱刺。他正挥舞着那把黯淡无光的匕首,将一根根截下来的木棍,都削成尖锐的刺状,然后在上面挖出三条深深的沟槽。他曾经问过暴熊,这些沟槽有什么作用,暴熊的答复是可以尽快的给人体放血。一旦被这种三棱刺刺中,就算是华佗再世,都难以拯救回来。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暴熊!”刀疤脸马贼远远的叫道。
暴熊听到了呼唤,停止了手中的工作,这是允许别人进来的信号。
“暴熊,我总算是找到你了。”刀疤脸马贼急忙跳下马来,快步来到魁梧大汉的面前。
“你……来了。”暴熊的反应,的确有些迟钝了,甚至没有正眼看对方一眼,说话也有些含糊不清。
说话的刀疤脸马贼,叫做夏侯离,年纪虽然不大,却已经是老油条了。他的老子当年就是马贼,他是在马贼窝里长大的。如果说刘展是最年轻的马贼,夏侯离就是最富经验的马贼了。须知道,在三十年前,马贼是非常稀罕的。那时候政通人和,百姓丰衣足食,官民关系和洽,上山当马贼的人的确不多。在张九龄担任宰相的那几年,可以说是一个马贼都没有。不过后来李林甫上台,制造了大量的冤案,马贼的数量,就渐渐的多了。
“暴熊,我们要出动了。”夏侯离大声说道。
“出动……做什么?”刘展的反应,依然是慢半拍。
“河东道有一批财货,要从井陉关经过,龙哥的意思,是上去看看。”夏侯离说道。
上去看看的意思,当然不仅仅是看看而已。河东道运往河北道的财货,向来都是非常丰厚的,范阳节度使安禄山是个财迷,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各色各样的财物,都往范阳的老窝搬。作为皇帝最宠爱的三镇节度使,能被安禄山看上的财物,价值一定不菲。只要成功的做上一票,马贼们就发达了。
当然,以他们这股马贼的水平,自然不敢打安禄山本人的主意。不过,安禄山手下的严庄、高尚、张通儒、胡逸等人,也喜欢聚敛财物。安禄山虽然兼任河东道节度使,但是他总感觉河东道不是他的地盘,所以河东道如果有什么财富,他们都尽可能的将其搬运到范阳。安禄山的主意不敢打,打打他手下人的主意还是可以的。反正,在太行山的山沟沟里面,安禄山的大部队施展不开,马贼们狡兔三窟,也不怕军队来追。
“抢……劫……”刘展的目光有些呆滞,无意识的说道。
迷茫中的暴熊对眼下的行动并没有太清晰的概念,可是抢劫这两个词显然对他来说,曾经代表某种意义,让他印象颇深。于是,他很快站起来,将匕首和所有的三棱刺都收好,唿哨一声,一匹枣红色的战马,就从山谷里面跑出来了,乖顺的靠在暴熊的身前。马鞍上,挂着暴熊的独门武器扳手。暴熊翻身上马,动作非常的熟练。他只要不说话,谁也看不出他的异样。
夏侯离内心里暗自赞叹,这暴熊的功夫,真不是盖的,若不是脑筋不太清楚,只怕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暴熊刚成为马贼的时候,还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甚至连话都说不好。可是,一年半的时间过去,暴熊的骑术,已经足可以和他这个最老资格的马贼相提并论了。箭术,就算是另外一个擅长射箭的马贼头子宇文昊明,也甘拜下风。至于语言,只要不是要求太严格,也基本过关了。
“驾!”
看着暴熊绝尘而去,夏侯离急忙一夹马腹,紧紧的跟在他的后面。
疾驰了大半个时辰以后,两人翻过无数个山头,终于回到了马贼们的老窝。
这时候,马贼们都已经全部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带头的马贼首领,正是寇龙。他本来是身材最魁梧的马贼,也是最能打的,如果没有刘展的到来,寇龙的地位永远都不会受到威胁。当然,现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马贼们毕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拳头最硬,谁就是老大。幸好暴熊神智有点不清,很多事情爱理不理,否则,寇龙就要心悦诚服的退位让贤了。
“驾!”
看到暴熊已经骑马跟上,寇龙心中有了底气,立刻挥舞着马鞭,啪的一声抽在黄骠马的屁股上,黄骠马好像箭一样的飚出,绝尘而去。其余的马贼急忙跟上,于是,这股大约七八十人的马贼,就倾巢而出了。马蹄激荡起的灰尘,在太行山里面飘荡直上。
天色渐渐发亮,马贼们连续赶路,终于在午时左右来到了目的地。站在这里的山头上向南望,可以看到一条狭长蜿蜒的官道,上面铺着细碎的石子。这里,就是从河东道的太原府,通向河北道的常山郡的主要道路——井陉,往来河北道和河东道的人员物资,一般都是从这里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