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拾二章 面子不能当饭吃厨房16第一
作者:老天叔叔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912

看到有人跟着雷蒙钻进小巷,其他的路边乞丐也顿时从湿滑肮脏的地上爬起来跟了上去。 不过他们没有跟着进去,而是守在小巷的门口,这样的话可以根据听到的声音来判断自己下一步的动向。如果听到的是雷蒙被海扁的求救声,那么不出意外的这群家伙绝对会蜂拥而上,生怕慢了一步就失去了捞好处的机会。但是如果听到的是那个跟着雷蒙的家伙的惨叫声,那么他们也会迅速的一哄而散,回到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坐好。这样就算雷蒙出来之后,也不会因为发现他们的不怀好意而对他们动手。欺软怕硬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在地狱厨房生存下去的本能。

“喂,你要干嘛?”小巷里传来了雷蒙带着胆怯的颤抖声音,接着便是几声**碰撞所发出的响声和人的惨叫。但是事情发生得有些太快,小巷口的乞丐还没有来得及冲进去,却发现最初跟着雷蒙的那个家伙已经从小巷里走了出来。

“呸,没想到是个穷光蛋,身上一毛钱都没有。”那个家伙狠狠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几个乞丐对视了一眼,他们在同伴的眼中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贪婪。那个小鬼就算没有钱,但是身上的衣服也可以卖上几个铜子。就像是听到了号令的士兵一般,乞丐们你推我我推你,飞快的朝着小巷里奔去。至于那个最先动手的家伙,倒是没有几个人注意到他很快的便消失在街尾。

昏暗的小巷里,一个人脸朝下躺在地上,身上一丝不挂。地上有一大滩血渍,衣服被从身上剥下来扔的到处都是,有些还沾染上了地上的血迹。看样子似乎是最先动手的那个家伙为了从他的身上翻出钱来,用这种非常粗暴的方法迅速地将他全身的口袋都翻遍了。不过对于这些乞丐来说,脏一点也没有关系,反正一定会比他们身上穿的要干净就是了。就算不能拿去卖钱,换身新衣服也是好的。

于是乞丐们开始争夺起地上散落的衣服。像这种平民的衣服,雷蒙只不过是在裁缝店花了几个铜子就买到了一套,而且还是新的干净的衣服。而这种衣服就算是干净的拿去卖的话,恐怕一整套就卖不到两三个铜子的价钱,更何况上面还沾了不少的血。不过这些对于那些乞丐来说完全不介意,他们像争抢金子一样的争夺这些脏掉的便宜衣服,有几个甚至因为同时抢到了同一件而开始大打出手。至于躺在地上血泊中的那个人,没有人会有心思去理会他究竟现在是活着还是死了。

不过趴在地上这么久也一动不动,再加上地面上还在不断扩散的血迹,很明显这个家伙肯定是活不成的。几个下手比较快拳头比较硬的乞丐抢到了衣服,得意洋洋的离开了小巷。而有几个下手太慢,或者是体格不如人的乞丐,也只能空着手沮丧的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发呆。

“要不然......这块肉我们几个分了吧。”其中一个乞丐思索了一阵子,有些犹豫的开口说道。

地狱厨房这里简直比下水道还要肮脏,但是却很意外的没有老鼠。因为老鼠这种东西在这里遇到了比猫还要可怕的天敌,那就是这里大群的乞丐。让人生厌的老鼠成为了这些乞丐用来果腹的美味,有些乞丐甚至还试过生吃。能够在地狱厨房这种地方生存下来的生物,除了拳头够大的人之外,恐怕就只有蟑螂了。

所以吃人这种事情在这里并不是什么让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而是曾经真实发生的事情,只不过这种事情很少会有人当面说出来而已。分食自己的同类这种事情,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如同异端一样的不容于世的存在。虽然这些乞丐中有不少人的确也做过这种事情,但是都不约而同的不会明着说出来。就算是生活在地狱之中,但是仍旧会下意识的保留住一点人xìng。所以就在那个开口提议的乞丐说完之后,其他的人都用一种非常厌恶的眼神看着他,这让他个乞丐非常的愤怒。

“你们这群狗东西,不要在这里装模作样了。”被其他人的眼光盯得非常不舒服,那个乞丐忍不住破口大骂道。“这种事情哪个没做过,何必在这里假装。”

“我可没做过这种让人恶心的事情。”其中的一个乞丐昂着头,一脸不屑的说道。“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去吃掉自己的同类,这样的话岂不是连野兽都不如了吗?”

其他的人纷纷开口赞同,开始用鄙视的口味数落着最先提议的那个乞丐。

“那么为什么各位还不走,难道是想在这里看着我进餐么?”那个乞丐抱着手肘,一脸不屑的看着那些明明都已经开始吞咽口水,脸上却仍是一副道貌岸然表情的同伴。“既然你们都不愿意和我这种连野兽都不如的家伙为伍,那么就请你们离开吧,这块肉是我的了。”

听到这番宣言,其他的乞丐先是愣了一下,接下来便变得有些气急败坏。他们原本也只是想装装样子,让这个家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多分一些肉给自己而已。但是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居然玩起这手顺水推舟,让他们连再开口讨要的机会都没有了。

看着那帮恬着脸饿着肚子数落自己的家伙用不甘和愤恨的神情渐渐离开,提议的乞丐感觉心情真是好极了。想要脸面,就别想占便宜,这个世界没有两样都沾的好事。就像今天这件事一样,老子豁出去了就是不要脸,但是老子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对于这个不知死活钻进地狱厨房来的家伙,这个乞丐倒是很好奇究竟是什么人会脑残到这种地步。把地狱当成是街边公园来散步,这个家伙简直就是在自寻死路。他翻过尸体,想要看看如此不知死活的家伙究竟长成什么样子。但是等到他将尸体反过来之后,却吓得往后退了两步。

尸体的脖子上有一道非常深的伤口,血就是从这里流出来的。不过这种伤口是吓不倒他的,连人肉都吃过,伤口算得了什么。只是这个人的脸只能够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不知道是不是最先下手的那个家伙因为没有找到一个铜子而心怀愤恨,尸体的一整张脸都被人用利器划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如果说这是一张脸的话,倒不如说一片烂肉,你根本就无从从这团烂肉上推断这个家伙原本的模样。

不过地狱厨房最不缺的就是凶徒和疯子,能够做出这种事情来这乞丐倒是感觉不太意外。只是他又重新打量了一下这具尸体,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劲。在他的记忆里,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似乎要比现在还要矮一些,年纪也小一些。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骨瘦如柴的身体怎么看,都像是个和自己差不多的乞丐。

直到走出地狱厨房的范围,找了一个没人的小巷,雷蒙才将遮住脸的兜帽给放了下来。努力屏住呼吸,皱着眉头迅速的将身上的破烂衣服脱下来扔在地上,雷蒙这才开始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的口气。这身从那个想要袭击自己的乞丐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带着一股浓烈的腐臭味道,穿着这身衣服雷蒙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一大堆垃圾包裹着,根本就无法呼吸。

当初一进入小巷,雷蒙就迅速的转身,用锋利的腕刃在瞬间结束了那名乞丐的xìng命。那个乞丐甚至还没有任何的反应,就被雷蒙刺穿的喉咙。接下来的事情雷蒙做的驾轻就熟,扒衣服换衣服,然后再故意发出几声尖叫,让外面的那群乞丐以为受到袭击的是自己。为了防止有人认识这个袭击者,雷蒙还特意的划烂了他的脸,然后才穿着那名袭击者的衣服大摇大摆的离开了那条巷子。

在地狱厨房走了这一圈,雷蒙已经将这里的路记得差不多了。他起码找到了七条不同的道路,可以供他迅速的逃脱这个鬼地方。在动手之前先谋划好自己的退路,这一向是雷蒙的好习惯。在雷蒙看来,杀人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有恒心,有耐心,想要杀死一个人总会有机会的。人的身体总是很脆弱的,只要一刀捅下去,就算是是高贵的圣皇。因为在这一行里,只有死人才会有出名的机会。

雷蒙的计划,就是在地狱厨房伪装成一名随处可见的乞丐,然后趁着枫经过自己面前的时候出其不意的结束掉他的xìng命。想要伪装成乞丐,那么雷蒙就需要一套乞丐的衣服。这种东西是在裁缝店买不到的。而就算是找一套旧衣服自己伪装一下,雷蒙也怕到时候会因为一点小疏忽被人看穿,所以从真正的乞丐那里弄一套他身上的衣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这个计划现在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那就是这身衣服上面的味道实在是太让人恶心了。雷蒙现在开始有些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穿着这套衣服坐在路边,在等枫到来之前不会被衣服所散发出来的这种味道把自己给熏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