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心中响起系统的提示声,花繁不禁想笑。
像洛琳这种未经人事的少女,和身经百战的大妈就是不一样啊,随便一句话就能让她面红耳赤。
“洛小姐,你开始洗吧。我就在这个屋子里,有什么事喊我一声就行。在没有听到你的喊声之前,我绝对不会以任何理由走出屋子的。”
花繁交代了这么一句后,立刻走进了屋子。
按道理说,本市鼎鼎有名的90后美女主播,就在窗外洗着烛光浴,自己如果不暗中瞧上一眼两眼,真有点禽兽不如。
但是,花繁今晚就做定了正人君子,还就是没有过去偷看。主要是黑灯瞎火的,烛光暗淡,就算看也看不到什么。
花繁打开电脑,开始在本地的贴吧和搜索引擎“千寻”中,搜索金水市市长雷占庭,自上台后的政绩和最近几年在明面上的所作所为。
今天在洛琳的别墅痛打了雷卓这小子,回头他报复自己是必然的,而要扳倒这小子,首先当然应该扳倒他的靠山,也就是他的亲爹雷占庭。
“啊!”
花繁正在浏览网页,突然听到外面的洛琳一声尖叫。
“洛小姐,怎么了?”花繁立刻飞步跑到门边,问道,“我可以出去么?”
“不,不用了!”洛琳语气中还是充满了惊惶,“我刚才看到了一个大壁虎。”
“额,一只壁虎啊?我还以为是sè狼飞降呢!”花繁嘿嘿一笑,又坐回了电脑前。
“县域强则市域强,县域富则群众富。‘三个链条’增效益,圆全面小康梦!”
花繁看着网页上,关于市长雷占庭发展经济的标题,看到这位市长非常重视经济发展,提出要在地区内大力建设工业园、文化商旅园和农业示范园。
从表面上看,雷市长还真有一副好市长的作派。
“咚!咚——咚咚!”
突然,在一片雨落声中,大门口响起很有节奏的敲门声。
“啊?”洛琳也听到了敲门声,惊得啊的一声。
“洛小姐,不要慌。听敲门声,我可以断定是我的邻家小妹,一位和你同龄的小才女。你继续洗就是了,完全不受妨碍。”
花繁低声解释了几句后,一个箭步冲出门外,到大门口去开门。
“花哥,在家吗?”大门外一个清丽的女声问道。
“在呢。”花繁打开了大门。
一把透明公主伞下,一位留着齐刘海儿的美女俏生生地站在那里。
纯白如雪的小T恤,苹果绿sè的一步裙,加上脚上那双米sè缓坡松榚鞋,既展现出女孩傲人的身材,又让人一见之下,倍感清爽。
她的左手,还拎着一个装衣服的纸盒。
“花哥,我在家里看到你院子里的灯光,就知道你回来了。”女孩微笑着看着花繁说道,“这段时间没见你,你瘦了,也黑了!”
“哈哈,是吗?男人黑一点好,瘦而有肉也一直是我的追求。来,快进来!”
将女孩迎进家中后,她很快听到两屋中间的小巷中有流水声。
“啊?”
“呀!”
女孩和洛琳同时一声惊叫。
洛琳虽然吹灭了蜡烛,但是一丝不挂的身体轮廓仍然能看出来,女孩看了一眼,不由得一声惊叫。洛琳被她看到裸/体,一声惊叫也是难免的。
“两位美女,不要惊慌。等一会儿我给你们互相介绍一下!”花繁笑着,先将女孩引进屋里。
“花哥,看不出来啊,金屋藏娇?外面洗澡的那位美女是——你女朋友?”
女孩神秘兮兮地笑问着,把手里的衣服盒放到了椅子上,“我前天发稿费了。扬帆中文网发给了我一万块的月榜奖金,所以我特意买了这一身男装送给你,算是赔偿你被我弄上油漆的那身衣服吧。”
在一个多月前,女孩刚从大学回到家中,花繁帮着她粉刷房间,结果被她不小心打翻的油漆弄坏了衣服,着实让花繁心痛了一番。
“小麦,衣服我收下!不过别误会,她是我的委托人,我们是今天才认识的。嗯,她是名人,你应该也认识她!”
花繁刚解释了几句,就见洛琳拿着一条湿毛巾,穿着宽松的T恤和花仔短裤,一脸尴尬地走了进来。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委托人,咱们金水市的美女主播洛琳。而这一位,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家妹子,毕业于清溪大学,现在在扬帆中文网写小说的大才女陶小麦!”花繁笑着介绍道。
“原来是琳姐啊,很荣幸认识你!琳姐,我可喜欢你主持的节目了,特别是《时尚每一天》,每期的节目我都不会错过!嗯,琳姐比电视上还漂亮哦!”陶小麦一脸欣然地看着洛琳。
“啊,有吗?”
洛琳笑着说道,“妹子不知道吧,其实我是你的读者呢!你的上一本小说,我至少能背出。而你现在的新书,我也一直追读着,特别是女主角伊诺,xìng格很开朗很乐观,是我最喜欢的那一类女主!”
“谢谢琳姐!咱姐妹一见如故,我要烧菜给你吃!”陶小麦笑逐颜开,就跟见了自己的亲姐妹似的。
“好啊,那我给你打下手!”洛琳也放开了拘谨,很可以感受到陶小麦的热情。
花繁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都说女人有自来熟的天xìng,这真不是盖的。
两位才女聚到一起,洛琳算是新才女,在舞台上、媒体前像明珠一般,非常吸引人,而陶小麦则有古典才气,写文创作,才华横溢。
花繁离开家门一个多月,家里没菜,陶小麦回到家中取了几样菜过来,就在东屋的厨房里炒菜,洛琳也没闲着,帮忙烧水做饭。
而花繁,心安理得的做起了幸福的男主,先冲上一杯热茶,然后去小巷里洗澡。
不能不说,这种二美下厨的rì子挺爽,花繁都有点妻妾成群的美好错觉了。
很快,花繁澡洗好了,穿上陶小麦买的这套衣服。
蓝sè的鸭舌帽,白sè的短袖T恤,配上棕sè的马甲,下身是比较修身的花仔裤,再加上样式简洁的网球鞋,花繁完成了华丽的变身。
洛琳端着一盘西红柿炒蛋进屋,看到洗过澡后,穿着崭新衣服的花繁,不禁为之一怔。
“花侦探,不得了呀,看上去还真有鲜衣怒马的感觉呢!嗯,小麦儿买的衣服很好,很适合你!”
“呵呵。我天生就是个衣架子,就算是块擦桌布,往脖子里一挂也能秀出领带的效果!”花繁拿着手里那仅有一个烧饼大的镜子,反复照着自己,笑得合不拢嘴。
“花哥,说真的,这身装备一穿到你身上,显得你很有华夏侦探的风采!”陶小麦将手里的麻辣豆腐放到桌上,笑着说道。
“哦,怎么说?在你看来,华夏侦探的风采是怎样的?”花繁问道。
陶小麦说道,“在西方,私家侦探的形象应该是福尔摩斯那种,圆边礼帽、黑sè风衣、石楠烟斗、左轮手枪、焦黑的手杖。而你花哥呢,那就是鸭舌帽、马甲、自己改装的多功能刀具、敏捷的思维,还有——一记左勾拳!”
“哈哈,过奖过奖!”花繁大喜,“来,先吃饭吧!”
“嗯,这茄子味道真棒!”洛琳尝了一口红烧茄子,笑着赞叹道,“小麦,你可真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啊!花繁和你做邻居,一定没少吃你做的菜吧?”
陶小麦微微一笑,哪里听不出她话中的探听之意,笑着说道,“花哥做私家侦探,经常在外面跑的。有时候他回家来,我们偶尔一起吃晚饭。”
“哦,真好,真好。”洛琳点了点头,不知为什么,看到陶小麦望向花繁的眼神,一脸幸福的样子,心里居然有一丝惆怅。
想想自己,22岁,花一样的年龄,比花还美的人儿,却一直没有白马王子出现,比起陶小麦来,缺少一种为人做饭的幸福感。——————(PS:求推荐票和收藏,求支持!接下来的情节会更jīng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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