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能够一人挑战百骑成功,固然跟他是这个时代的超级猛将不无关系,但也跟他擅长使用长枪这种“百兵之王”不无关系。
刘和记得后世有好事之人专门对着《三国演义》统计了一番超级猛将斩杀敌将的数目,其中位列第一的既不是飞将吕布,也不是武圣关羽,而是赵云。
具体数字是:赵云斩杀敌将25名,排第一;关羽斩杀敌将17名,排第二;张飞斩杀敌将12名,排名第三;并列第四名的是许褚和甘宁,各杀了7名敌将。
老罗的《三国演义》存在严重的贬曹褒刘倾向,所写的一些桥段不一定是事实,但赵云一生杀敌数众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赵云一生不曾被俘,也不曾受过伤。
姑且不去管关羽是否真的用了青龙偃月刀,张飞是否用的是丈八蛇矛,但赵云肯定用的是枪,而且还是那种枪柄特别长的大枪。
所谓的大枪,便是骑兵马上作战专用的制式兵器,而步兵中的枪兵所用的短柄枪,则被称之为小花枪。大枪长有一丈多,是用整根的白蜡树制成枪柄,枪把粗如鸭蛋,枪头粗如鸭蛋黄。大枪又长又沉,骑在马上的人用双手握着枪把端平都很难,所以非常的难练,也很不好使。
正因如此,有人才会说“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这也证明了大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难以练习和掌握。正是因为难学,所以枪便有了“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的就是枪,刀剑斧戟那些都要靠边站。
就像方才赵云在马上将压箱底的枪法使出来后,那条一丈多长的大枪呜呜作响,好似鬼哭狼嚎,完全将自己和战马团团的护住,看台上的人便只能看见一条游龙在人群中任意穿梭,周围的人根本就靠近不了。
若是给赵云的长枪装上锋利的枪头,他完全可以用枪尖刺喉的方式,将这一百人轻松屠杀。
这便是绝世勇将的过人之处,这也是刘和为什么一心要从公孙瓒那里将赵云挖过来的原因。
刘和帐下有了赵云这样一员悍将,对于幽州所有的将士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振奋和鼓舞,大家会觉得有了赵云在军中,就有一种直面任何强敌的底气和信心,而刘和今后也不用担心在遇到颜良、文丑、麴义这样的悍将时,没有人敢于上前迎战。
看着场中的赵云,刘和心里得意的想着:等我把高桥马鞍、双脚马镫、绝世宝马、最锋利的精钢枪尖、防护能力超强的明光铠等装备都给赵云配备齐全之后,看这天下还有谁能拦得住他!
李严来到刘和身旁,轻声提醒还在发癔症的刘和:“公子,是否可以请赵都尉上台领赏了?顺便也宣布一下对夏侯兰的任命。”
“对,对!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刘和赶紧转过神来。
当着大伙儿的面,刘和大声说道:“诸位,方才大家也亲眼见识过真定壮士们的勇武了,本公子决定任命夏侯兰为骑兵营左部司马,各位以为可否?”
众人方才已经见识过了夏侯兰带队作战的勇猛,虽然不似赵云百人敌那么疯狂,但也绝对不会在鲜于辅之下,当然不会反对刘和的这项任命。如今正是用人之时,有夏侯兰这样勇武的将领来投,对于蓟县和幽州都是大好事一件。
鲜于辅见刘和果然将夏侯兰派到了自己麾下,也是十分高兴。今日一战,让他清醒地看到了自己麾下骑兵与公孙瓒麾下骑兵的差距,他极力地向刘和讨要夏侯兰这员将领到自己营内,就是想让夏侯兰今后帮着他训练骑兵,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至于让更厉害的赵云前来骑兵营,鲜于辅倒是没想过,就凭赵云这种恐怖的身手,他要是来了,鲜于辅还不得让贤?
刘和宣布了对夏侯兰的任命之后,接着说道:“真定好汉个个不凡,从今日起全部编入军中,其中善于骑战的归夏侯兰直接统领,精于步战的则归于明辉都尉帐下!”
“太傅卫队统领赵子龙方才大展雄风,令吾等大开眼界,特赏赐宅邸一座,上等牛羊肉长蛇阵型,护卫在车队的左右两侧,渐渐远去……
刘和返回州牧府中,立即召集众人议事。
“诸位,按照既定的计划,公孙从事已经率队前往马城送粮,接下来便是第二步,请赵都尉做好准备,明日便率领一千骑兵前往蓟城西南部的安次至雍奴一带聚拢粮草,然后向西北方向押运至灅水南岸,等待后续的队伍赶来汇合!”
“卑职领命!”
“另外,这里有数十份李从事命人誊写好的‘纳贤告示’,子龙沿途遇到大的坞堡和城池时,张贴在过往行人众多的醒目之处,如果有人愿意来投,则在返程时一并带回蓟县。”
“卑职明白!”
“赵别驾,烦请您安排下去,在幽州全境招募各种擅长手工制作的能工巧匠,特别是铁匠、木匠、泥瓦匠之类,就说本公子愿意用最优渥的条件招揽他们前来效力,不仅让他们吃饱穿暖,而且还可以将他们的家人安顿在蓟城之内生活居住。”
“下官明白,一定不负公子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