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巫少南的身世
作者:蓝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238

锦城城东的一片破旧房舍中,有一座三层高的医院,外墙上涂着斑驳脱落了颜色的油漆,楼下花园的杂草乱生着,圆形喷水池向外支出了一个生着铁锈的喷头,间或滴淌着一滴混浊的水珠。

一个护士推着叠放了换洗枕巾的推车,从三楼的一个病房走出,随手带上了房门。这个病房是一个独立看护房,房间内摆放着一张宽大的软卧病床,病床旁放着测量心电图和心率的相关仪器。洁白的床单上,躺着一位老态龙钟的老人,布满皱纹的干瘪手臂上插着几根输液管,枯黄的脸上眼窝深陷着,闭目不醒。

巫少南站在病床边,极为细心的为老人将被单盖好,再把嘴角淌出的一滴涎液擦干净,微笑着声音轻柔的说道:“老爹,我又来看你了。好长时间没有来,你没生我气吧?你看,今天我还带了朋友一起来。”

时云天默默站在一旁,打量着这个老人,那是一副再普通不过的农家老者面孔,约莫有六七十岁年纪。

巫少南弯着腰,为病床上的老人揉着手臂和腿脚,一面小声为他述说着自己在学校里发生的趣事。从刘老头绰号的来历,到时云天趴桌上睡觉考试交白卷,再到昨天足球比赛上那跨越了大半个赛场的一球,足有小半个小时,巫少南才慢慢讲完。

巫少南不愧是文科尖子生,许多在时云天看来平平无奇的事,经他的嘴一加工,顿时便有了落地生花的趣味。只是那老者始终闭着眼睛,像一具化石般躺在床上,全身上下丝毫不动。

“你自便啊。”巫少南对时云天说过一句算是招呼,便从床底下拉出一张椅子,坐在了上面,将那本牛皮纸封面的书放在了膝头,缓缓翻开到了其中一页,低头照着书上念道:

“《天冥经·太乙篇》,北天第三卷:发鸠之山,有鸟焉,名曰精卫,是炎帝之少女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这一段讲的是,很久以前在发鸠山上有种鸟,名字叫做精卫,以前是炎帝的小女儿,溺水身亡之后化为了鸟…”

除了这张病床和旁边的心电测量仪器,病房内没有其他医疗用具,一切陈设都简单到了极致,甚至没有摆放第二根凳子,可见平日里除了巫少南也不会再有别人前来探望。

时云天于是在病房内漫无目的转着,看了看老人输液用过的药盒,苯天明希安溶液,商标显示那是前年合众国刚上市的一种药液,专用于延缓和治疗老年痴呆。时云天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售价,但估计不菲。

先前巫少南说他两年时间将将普通人需要工作十多年才能赚到的句的巫少南,只见他低头垂眉,手指抚摸着那本书页,口中说道:“这段话我琢磨了好久,始终找不出与它对应的下半句来,老爹,或许下次我再来看你的时候,就能想明白了,到时候再说给你听。”

说完这句话,巫少南合上了书,从椅子上站起来,单膝跪在地上,将老者没有输液的右手轻轻托举起来,挨着自己的额头,闭着眼说道:“老爹你一定要好好保重,我这几个月会常来看你的。诺心永念。”

……

在医院楼下那条碎裂开了纹路的水泥路上,巫少南和时云天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得很慢。

巫少南的左手依然托着那本牛皮纸封皮的书,时云天现在知道了那书的名字起做《天冥经》,并没有多少文学知识的他不知道这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这是一本无用的书。”巫少南似乎知道时云天心中所想,开口说道。

“书到用时方恨少,谁又能知道黄泥瓦罐下藏着的一本发霉发臭的古书,上面不会记载着绝世的知识?”时云天联想到了自己的经历,劝慰道。

巫少南微微颌首,并没有对时云天这个观点再说什么,只是稍微加快了一点步子,走过医院的大门后,转身朝着市中心的方向走去。

穿过一座跨过了臭水沟两端的石桥,巫少南和时云天走进了金牛公园,公园的那头便是锦城体育馆,从此处已经可以看到圆形体育场的建筑外貌。巫少南此时却停了下来,弯腰捡起脚下一个已经喝完的矿泉水瓶子,走了几步来到路边,将瓶子递给一个正在垃圾桶里翻找垃圾的拾荒者,然后,他就坐在离着垃圾桶不远的一个长椅上,看着那拾荒者渐渐出神。

时云天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当别人在用心做某件事或者思考什么的时候,他不轻易去打扰别人。因此他静静的站在一旁,呼吸着晨间树林里略带潮湿水汽的新鲜空气,极目远眺,看着天空中结伴而行飞向温暖南方的候鸟,同时也在一点一点的与自己体内那股无法掌控的真气做着试探性的接触。

真气这种类似于气功的存在,已经超出了大叔所掌握的知识范围之外。在时云天按照无名口诀练出了真气的最初日子里,大叔没日没夜的对他做了很多实验,但都无法从科学理论上解释这种超脱了物理定律的存在。因此,大叔没有办法对时云天运用和掌握这种真气提出建议,一切都要靠他自己摸索。

一滴露水从头上的梧桐树坠下,不偏不倚落在了巫少南的手背上,他抬起手将那颗水珠提到眼前,注意的观察了一番,开口说道:“虽然今天抱定了赴死的决心,但我不得不说,能够再一次闻到这种馥郁着大自然原始气息的空气,那种感觉…的确很好。”

“是你救了我。”

时云天摇了摇头:“你不用谢我,真的…”

“若不是你先前的出现,此时的我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别看豹哥对我还有旧情,但我了解他,为了维护社团的秩序,他是真下得了手。所以,我欠了你一条命”。

巫少南从兜里摸索着掏出了那串手珠,放在手心上端详着,认真的说道:“除了老爹外,我不想欠这个世上任何一个人的命,可问题在于,打,我绝对打不过你,也就是说,你也用不着我来救你还命。而我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还你这个情,你看怎么办?”

时云天双手环抱着头,斜靠在梧桐树下,摆了一个感觉舒服的姿势,这才说道:“昨天之前,我俩本来也不认识,你觉得我救你,会为了图你什么?”

巫少南认同的点了点头,旋即自嘲笑道:“记得你昨天还问这个手珠来着,可惜我早就去首饰店打听过了,这个手珠就是用普通的水蓝石子串成,市价与一碗面条同等,不然我倒是可以考虑送给你还掉这个人情。”

时云天摇摇头:“那倒不必,我只是觉得这串手珠给了我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因此想要问问你是从哪得来的。”

“这串珠子并不是我的,它是老爹在拾荒的时候捡来给我当玩具的”,巫少南随意搓了几下那串手珠,说道:

“既然你对这个感兴趣,那么我就告诉你也罢。我是一个孤儿,是老爹以前拾荒时在一个垃圾堆边捡到的,当时我只有几个月大,因为饿了哭得很大声,让他听到了。老爹原本有个媳妇,也有一个两岁大的孩子。他抱着我回到他们搭草棚的地方喂了一点米糠糊糊,他媳妇想把还是婴儿的我卖了换点钱,但老爹坚决不同意,就把我送到了孤儿院去。可是他媳妇又背着他偷偷跑去孤儿院把我抱了出来,还联系好了买家,就在他们要交易的时候老爹突然回家,撞到了这一幕,于是把我抢了过去,气得他媳妇带着他们的孩子离家出走,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后来老爹就带着我,在铁货街一带以捡破烂为生,他说,等到他媳妇在外面疲了、累了,总有要回来找他的一天。

“我们俩靠着拾荒相依为命,有一天他高兴的带回来这个手珠,还有这本牛皮纸封面的书,说是在一户教书人家搬家时扔出来的东西,他当个宝贝似的收藏着。后来我慢慢识字,老爹就每晚回家让我将这本书念给他听,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他每次都听得乐呵呵的,我知道那是在为我能识字了高兴。因此我平日里也会根据书上的描述胡诌一些自己的理解,像故事一样讲给他听。”

时云天接过巫少南递过来的那本牛皮封面书籍,随手翻了翻,已经十几年过去,上面的书页显得有些发黄,虽然字里行间的意思生涩难懂,但是文字却都是手写上去的现代汉字,因此不可能是多珍贵的古籍。

“一个弃儿被好心人收养的老套故事,这就是我的经历。”

巫少南平静的讲述了自己的出身经历,并没有因为弃儿的身份而愤怒,也不对自己由拾荒者抚养长大而感觉羞愧,此前他之所以没有对班上任何人提及,只能说明他并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只是遵循着自己的本心去对这个老人的抚养之恩给予报答。

许是同样具有孤儿的身份,时云天对于这个平日里在班上保持低调和冷漠的少年,产生了理解和淡淡的…共鸣。

巫少南不知时云天为何而沉默,但看得出他并没有轻视自己的意思,于是低下头看着手上这串珠子,又说道:“既然你觉得对这串手珠似曾相识,难道你家里就是那户教书人家?”

只见时云天坚定的摇了摇头,否认道:“当然不是,我十四岁以前从未来过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