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雅的打赏,谢谢千魂、婉梦、狐狸的鼓励。
白老二兴冲冲地出了门,这几天双脚不停奔波,也不是不劳累,但是心里面就像烧着把火,明亮又温暖,以往使不出的劲儿,终于找到了正确的方向。
就像嫂子眉眼中所透露出的“信任”一样,白老二对自己也有了新的认识,他觉得自己能行,做生意的时候,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尴尬难堪,相反,他很兴奋,很快活。
在泥土里求温饱的日子,他就提不起这么大的心劲儿,甚至于,当得知自家仅剩的两亩良田卖掉了,再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煎熬了,他心底里还窃喜过,虽然,他也担心挨饿受冻。
现在好了,新嫂子聪明能干,给白家指点出一条光明大道,自己的腰包里,头一次装满了铜钱,现在,加上私藏的,还有嫂子刚让留下的,自己已经拥有了,实在觉得无趣的白老大,拿了铁锨背了竹篓子悄悄地溜出门去。
既然媳妇喜欢挖坑里的白石头,那就索性多挖些回来!
今儿早上买回来的白面、玉米面、杂面还满满当当的,心里不用恐慌饿肚子的问题,也就添了点闲情逸致。
媳妇进门后样样事都做得妥帖,弟弟妹妹们个个欢喜,自己这个做人家男人的,实在是感激呢!
白老大咧着嘴角走到了刚刚挖坑的地界,向下一瞧,更乐了!
白色的石块儿堆中,趴伏着的,是一只灰不溜秋的野兔子吧?
这块荒地很少有人经过,个把野兔子出现也不稀罕,但是,这么倒霉的碰巧掉进坑里,又碰巧磕头到石头尖上的野兔子,实属罕见。
白老大仰首望天,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对不对?
人常说“只要倒了霉,喝口凉水都塞牙”,那现在的状况,是不是就可以说“只要幸了运,挖个大坑就能抓兔子”?
白老大小心的跳进坑中,踮起那兔子的后脖颈儿,身子还软着,气息却无了。
捡到便宜的白老大,把死兔子甩上了地面,自己赶紧再挖一些白石头,连整的带碎的,乐呵呵的背回了家。
“媳妇儿——采莲——阿文——快来看!”这个五大三粗的庄稼汉,一推院门就大呼小叫的,手里举着“猎物”显摆。
白老大很少这样一惊一乍的,大家都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呢,齐齐的往外跑。
这么有肉感的野兔子可真是个稀罕物,一票人都跟着欢叫起来。
“承光你真棒!”阿圆习惯性的赞美,这是在孤儿院养成的好习惯。
“大哥真厉害!”阿文和采莲也跟着学,白老三站在后面笑嘻嘻的。
阿圆还不知道,就是这份好习惯,让每一个白家人心中火热,让白老大曾经佝偻起来的后背越发挺直了。
“嘿嘿——是白捡的,你嫂子让我挖的坑,刚刚一去,这傻兔子就在里面了。”白老大被夸的满脸通红,把兔子塞到了白老三手里。
“别让你嫂子动手,你小子手脚利索,去扒了皮,把肉拾掇出来。”
阿圆伸出去的手登时收回,还要扒皮啊?那太残酷了,自己干不了。不过:“三弟,把兔皮给我留好啊!”
小阿文屁颠颠儿的跟在老三身后,还要回头对白老大嘱咐:“大哥,你再去抓兔子,一定得带着我!”
“臭小子,你当天天能碰见这种好事?那兔子又不是傻的,下次不得绕道走?”白老大笑得山响,这里是平原地区,不像山区里野味多,可以经常打猎谋生。
“绕道走?”已经走回正房的阿圆突然转身,一个绝妙的主意跳了出来:“承光你听我说,野兔子这东西是有习性的,它们总是在一条路上来回,轻易不会更换路线,我们可以——”。
“我们可以多挖些坑在它们走熟的路上,是不是?”白老三第一个反应过来,抢着应答。
“做成陷阱?”小阿文的眼睛也亮了:“我会做,我去!”
白老大终于转悠过来脑子了,连连点头:“刚下过雨,地上还留着兔子的脚印呢,要是真的都走老路,那我们就去多挖几个陷阱好了!”
守着荒地这么长时间里,还没听说过兔子走老路的话呢,养在深闺的阿圆怎么知道?
“相信我,没错的!我看过的书多,就是这么写的!”阿圆非常自信,挥挥手:“你哥儿仨都去,顺着兔子脚印挖陷阱,可要注意别再放跑了!”
采莲也很想去的样子,咬着嘴唇目送他们的背影。
“想去就去呗!又没有危险,赶紧跟着!”阿圆拍拍采莲的肩膀,她可没有那些女孩子家要憋在家里的思想。
小采莲“哦”了一声,撒腿就跑,还给阿圆留下一句:“我要是抓到兔子,就送给嫂子!”
“我等着呢!”阿圆继续做隔板,脑子里,却又在考虑白老二所托,为针线套盒增添些新奇有用的东西。
前世里倒是有现成的套盒可以参考,里面林林总总的是指甲剪、挖耳勺什么的随身用具,很受欢迎,不过,跟针线的关系,有些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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