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何为自恋
作者:天鹤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788

“来,小子,我给你看看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唐芸不管常胜乐不乐意伸手就为常胜把了一下脉。

“嗯,还不错,看来是那些丹药发挥了作用,你大体上已经恢复了,再起来活动一下筋骨就可以了。”

把脉完毕,唐芸给出了一个比较乐观的结论。

“对了,瑄儿,你收拾一下,我们明天就离开吧,毕竟我们已经在这里耽搁了不少的时间了。”

唐芸回头向一旁的唐瑄说道,丝毫没有将常胜放在眼里,因为在她的心里,这个少年如此的平庸,注定和她们这群人是没有交集的,没有必要为这个人再浪费更多的时间。

唐瑄看了一眼已经好的差不多的的常胜,点点头,“好的,我会准备好的。”

常胜被人家像是透明人一眼放在一边,心里有些难受,可是自己又有什么资格插嘴呢?人家既然已经救了自己,难道还要人家怎么样?

他与她们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彼此注定没有交集,也许他拼尽全力的往上爬,最终得到的也不过她们眼中的一场笑谈而已。

自己本就如此平庸,何必又让自己卷入其中呢?

还是尽快的离开好了。

常胜同样决定自己也是时候去追寻自己的梦了,因为变强的心一直在跳动着,而且越来越强烈。

“喏,这是你所有的东西,我们两清了。”

雅儿这个丫头是嘴硬心软,将常胜的自鸣剑和两个储物袋丢给常胜。

转头就拉着唐瑄和唐芸离开了。

常胜用眼角瞥了一眼唐瑄,yù言又止,终于还是狠心的将头低下去,翻弄着手中的东西。

人走光之后,整个房间离开就冷清了一些,不过也方便了常胜仔细的梳理自己目前的战利品。

常胜首先关注的就是自己的自鸣剑,因为这把剑太特殊了,不仅仅是自己的祖传宝剑这么简单,单单是这种异变,就让常胜想要探究下去。

这把剑会不会藏有什么绝世剑谱?

还是存有剑魂?据说一般有异变的剑都会产生剑魂,这是一种宝剑经历无数历练,最终成功的将一个人的魂魄封印其中的铸剑术,得到的人能够得到的其中剑魂的传承。

不过,很可惜,常胜除了拔出剑之后,剑会发出响声之后,其他毫无异常,尝试无数次办法之后,最终放弃了。

虽然常胜也想尝试一下滴血认主,但是想想还是放弃了,那一次被这把剑吸掉的鲜血,让自己花费的这么长的时间才恢复过来,而且,被这把剑吸食鲜血的时候自己根本不能自主,还有就是幸亏剑没有太过头,要是自己再来一次的话,那么自己可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命活着出来,这把剑会不会将自己的血全部吸干。

常胜十分怀疑他之所以陷入昏迷十有仈jiǔ是这把剑吸食了自己的鲜血造成的。

现在的常胜每走一步都得异常的谨慎,因为现在没有人能够帮助自己,自己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而已。

“哇,这两个家伙果然是富得流油,有这么多的好东西。”

常胜打开自己从孙家两兄弟那里洗劫而来的两个储物袋,立刻被里面的东西耀的眼睛痛。

这里面有起码百十块真元石,真元境的人可以从中吸取真气,还有几本功法,秘籍,另外还剩下不少疗伤和补充真气的丹药。

虽然东西不多,但是常胜就算是现在被人说是掉进钱眼里,常胜也认了,因为和常胜做二等弟子时候相比这简直就是天堂。

当初,二等弟子,没有真元石,就连功法也是被禁止自行修炼的,只有被门派中的i长老认可才能够翻阅书籍,但对于始终都无法出头的二等弟子来说,这种机会反而成为了一等弟子的特权,而一等弟子也将这视为了理所当然的。

就连二等弟子受伤也会只能够得到比一等弟子更低一级的丹药,有时候甚至可能还得自己配药,面对着门派中长老们明目张胆的为一等弟子开小灶的行为,高层反而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难道平庸的人就没有平等的机会,只有杰出的人能够得到他们想要的一切,而平庸的人只能够得到他们的残羹冷炙,只能注定了辛苦努力都最终有可能一无所获?

现在好了,常胜感到自己可以放手一搏了,无论结果如何,这条路是自己选的,那么自己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坚持,坚持再坚持,无论结果如何,自己努力过了,那么自己就没有什么可以后悔的了。

“哎”

常胜房间紧闭的房门被人一脚踢开了。

雅儿这一个风一样的女子,难道就连一点儿淑女的资质都没有吗?

难道就不能先敲门让常胜准备一下吗?

常胜有点儿生气,但是他却不能发作,毕竟人家对自己是有恩的。

不过,这也直接将常胜所有的东西都暴露在了人家的眼皮子底下了,不过,好在常胜手疾眼快,在雅儿开门的一瞬间就将桌布掀起来盖住了桌子上的东西。

雅儿扫了常胜一样,又将目光放在了被桌布覆盖的桌子上,脸上露出了鄙夷的神sè。

“切,不用盖了,本姑娘早就将你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一遍了,你的储物袋之中有多少东西,本姑娘是清清楚楚的,要不要我说出来?不过,你不用怕,我们堂堂圣女宫弟子,就你这点儿东西我们还是不放在眼里的,也就是你这种小心眼把他当做宝贝。”

常胜听罢,将桌布掀开,堂而皇之的收拾桌子上的东西。

妈的,既然被人家看到了,自己还遮掩什么东西啊。索xìng就堂而皇之的,在雅儿的眼皮子底下,仔细的收拾好。

唐瑄推门进来,“雅儿,怎么这么长时间还不出来啊?”

“瑄姐,我和你说啊,……”雅儿贴近唐瑄的耳朵,声音反倒是越来越小。

这个小丫头十有仈jiǔ是在说自己的坏话,常胜竖起耳朵却不能听到一点点的东西,不由得在心里暗自腹诽。

“呵呵”

唐瑄看看常胜,嘴角抿成了一条线。

“不知道两位姑娘所谓何事?”

常胜率先开口,这是自己的房间,麻烦节制一点儿好不好。

“今天好像是这里的百花灯节,我和雅儿打算一起去看看,想要邀请你一起去。”

“百花灯节?”

常胜没有想到时间已经过去怎么久了,自己是在百花灯节的时候离开父母,三年过去了,自己仍然一无所成,如何有脸见自己的爹娘。

“哎,你到底去不去啊?给句痛快话行不?”

雅儿着急了,没有见过这么墨迹的人。

可是她哪里能够理解一个人漂泊他乡的感觉,那种孤独感。

“去,当然去。”

常胜斩钉截铁的答应。

这个时候的常胜的好心情已经被雅儿这个小丫头破坏掉了,而且,现在常胜也迫切的想要舒展一下筋骨,他感到自己躺在床上这么多天,自己的的筋骨倒是老化了不少。

“走啊,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啊?”

常胜疑惑的看着站立不动的两个人。

“你就这样去啊?”

常胜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在头上挠了挠,确实是有点儿不合适。

一身衣服早就成为了血衣,头发也披散着像是一个原始人一般,而且浑身还散发着一阵阵血腥味。

“两位稍等啊。”

常胜一溜烟跑到客栈,在客栈伙计的指引下去了洗浴室。

洗过之后,全身舒畅极了,可是就在常胜美滋滋的打算拿衣服时候,突然一个严重的问题出现了。

坏了!忘带换洗的衣服了!

常胜环顾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这可怎么办?

“砰砰”

这家客栈的服务果然周到,就在常胜着急的打算重新将衣服穿回去的时候,这里的服务人员竟然周到的将换洗的衣服送了过来,看起来还是崭新的。

这又得一笔开销,这家客栈实在是太会做生意了。

常胜首先想到的不是庆幸自己的终于脱离了窘境,而是为自己又得必须为这件衣服买单而感到肉痛。

不过,常胜还是一咬牙一闭眼,掏出一枚面值最小的金币交给了服务员。

“给,衣服的钱。”

“客官,这是一位白衣女子让我送过来的,不是我们店的。”

店小二将金币放在牙下咬了咬,确认真伪之后,小心的往自己的口袋里放去。

“nǎinǎi个熊的,不早说!”

常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的将店小二手中的金币再次拿回到自己的手里,飞快的放到自己的兜里。

店小二做这行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已经给出去的钱再次拿回去的客官,不由得愣住了。

不过,常胜可没闲着,飞速的将衣服穿戴整齐。

之后的常胜还极其自恋的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虽然容貌的确有点儿平庸,但是绝对没有妨碍到常胜的自恋行为。

对于那些不懂帅气的人,常胜选择了无视,不是自己不够帅,是他们缺少发现帅的眼睛。

“咦,你还没有离开啊?”常胜十分诧异这个店小二竟然对于小费如此的执着,果然有不输给自己的风范。

店小二见过自恋的,没有见过这么自恋的,竟然自恋的如此的丧心病狂。

平常人照照镜子意思生意差不多就行了,好家伙,这个家伙,竟然恨不得将自己的每一个头发都仔细的赞美一番。

“伙计,地上的衣服就留给你的,算是我给你的消费,不用感谢我,我是被你的锲而不舍的jīng神感动了。”

店小二看着地上那拿给乞丐,乞丐差不多都嫌弃的衣服,yù哭无泪。

但是,始作俑者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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