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唐赛儿这种逼人入会的邪教,丁一自然绝对没有好感,但是再恶心也比不上准备把他哄来当枪使的人,更让丁一杀心横生。他冷冷地望着跪在跟前的邓小闲,?着眼,分腿坐于石凳之上,手便放在膝盖,只要丁一需要,大约在半秒钟左右的时间里,他就能用牛仔拔枪术,把六颗子弹送进对方的脑袋,在这个距离,绝无虚发。
要杀掉邓小闲的话,丁一并不一定得用枪,只不过起了杀心,要杀而后快,自然越快越好,用枪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所以丁一伸出左手抬了抬,示意邓小闲站起来,当然,如果对方坚持跪着,丁一也不会因此迟疑,除非邓小闲足够聪明。
事实证明,面对生死往往能让人的脑子转得更快一些,邓小闲没要再惺惺作态或是去为自己分辩,都是上过沙场杀过人的角色,他能感觉到丁一的杀心,他也能感觉到如果丁一出手,他将毫无机会。所以他说出了真实的原因,或者是一部分的原因:“小人前些天,见过黄萧养黄大哥,虽说他穿着官府的袍子,但他那脸,小人却是记得牢的……”
只不过他担心暴露自己又担心认错人,所以不敢去跟黄萧养搭话。
香山县的船坞是丁容城的产业,这个从吴全义带着那几百军兵过来驻扎,参与监督船坞的建设时,就已很明显的事情。如果还有人不清楚这一点的,那么只要清晨在船坞附近看着陆战队的士兵出操。也就会明白这一点了,因为他们跑操时都会喝口号:“先生、责任、荣誉、国家!”世上如果有敢于把自己的先生,光明正大放在第一位的。大约除了大明第一师,就是雷霆书院的学生了。
而看着黄萧养出入船坞,穿着雪白的制服,邓小闲便得出了一个结论,是丁一救了黄萧养,这让他感觉到邓茂七先前留下的这封信,也许有送出去的价值。但他不放心把信交给别人,而自己在唐赛儿的控制下,又溜不出去:“难得先生驾临。却是茂七大哥泉下有灵……”
风很冷,但丁一的脸色更冷,他望着邓小闲,而后者渐渐地低下头。丁一站了起来。掸了掸襟上落下的残叶,然后他就走了,没有再看邓小闲一眼。邓小闲自然不想就此罢休,但他刚开口,却见到了丁一如冰的眼神,不禁愣了一愣,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只是一院萧瑟枯枝微颤说不尽的春寒。
丁一昂首走出了客栈。走出那院子之后他并没有保持着那股生人勿近的杀意,甚至那些壮汉向他行礼时。丁一还微笑着做了一个罗圈揖,然后才离去的。没有必要,去让这些汉子难堪,想陷丁一的,想利用丁一的,又不是他们这些人。
只不过去到县衙坐定下来,对着郑文奎,丁一的脸面就不太好看了:“永章,若是当父母官有难处,你应该跟我说,调去都察院外放御史巡按,也不失为一条路子。”丁一如今说得起这话,因为他就是都察院大佬之一。
郑文奎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他向来是雷霆学派的中坚骨干,跟丁一也不见外,直接就起身行礼问道:“文奎愚钝,还请先生明示。”然后毕竟是年轻人,他就取出几本名册来,上面是他到香山县之后,发展的雷霆学社成员,“凡能读册者,皆我社中人!”他不无自豪地这么说道,“香山假以时日……”
“你错了。”丁一的话,就象一团冰,狠狠砸进郑文奎沸腾的热血里,让他痛苦,让他惊愕,让他迷茫不知道所措,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错。却听丁一缓缓开口,“你是香山知县,便要教这香山百姓日子过得好起来,才是道理。”
这就是丁一到香山县之后的失望,香山县和此时大明的县城差不多,透着浓浓的陈朽味道,杂乱无秩的人流,随地都是的大小便,看不见一点改变的光,就象是再过千年,这里的人民仍然会这样地生活下去。
麻木不仁地活下去。
“而且,白莲教就在县城里有分舵,你居然也是一无所知。”丁一叹了一口气,指着郑文奎手上的名册,摇头道,“若上阵,此中几人能阵列于前不问生死?若起事,此中几人能破家相随不问成败?你好好想想,明天我们再谈。”
郑文奎是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丁一去休息留下他自己在堂中,春风峭寒教人醒,他被丁一点破之后,还有什么不明白?是的,香山县几乎所有能读册的人,都加入了雷霆学社,但哪有什么用?这些人只不过是觉得明府大人有这兴致,便投其所好,也算作是和明府大人有个交集罢了。雷霆学院的理念,他们懂得多少?他们又能认同多少?尽管没有去问,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会有本账,只在于愿不愿意翻起罢了。郑文奎清醒过来之后,他仔细去想,真的不见得临兵阵列于前时,有超过五人会真的能这么干;破家相随起事的,只怕至多也就是三五人而已,这些名册,就是废纸,至少目前来说,就是这样。
丁一坐在郑文奎后院的房间里,后者还没有成家,便也没有携眷来,所以后院倒也是空置,丁一和刘铁也就没去客栈了。刘铁打水侍候丁一洗漱之后,便劝道:“先生,车马劳顿,不若今天,还是早些憩下吧。”
本来他以为丁一会教他侍候纸墨,因为实在有太多的事情,要丁一去筹划,所以他这劝说,真的也就是出于弟子的本心,这么一说罢了,他知道是劝不了丁一的,但却不料丁一居多大点头道:“好吧,今日确是有些乏了,便休息一天吧,你也早点睡吧。”
待得刘铁带上门出了去前间,丁一端起茶来喝了一口,悠悠说道:“出来吧,还要躲到什么时候?”他早就知道这房间里有人,不是因为他在房门上做了记号,这本是他第一次来到的房间;也不是因为有什么脚印足迹,郑文奎早已派人打扫得一尘不染。
只不过因为郑文奎没有家眷,所以后宅里也不用奴婢,毕竟郑文奎是真心认同丁一的理念的,对自己持身还是很正,至少不会效法东坡居士弄一堆侍妾,虽说他并不缺钱。所以洒扫一般都是男仆和老妈子。
老妈子通常来说,不会留下暗香盈动。
丁一的鼻子很灵而且他也习惯于留意各种细节,这是一种铭刻到骨子里的职业本能,或者说,是一个偏执症患者的症状体现,总之,那隐约的暗香,让他察觉到了躲在这房子里的人,女人。
她从屋梁上跃下来,粗布裳裙荆钗素颜,看着丁一她眼神里有着几缕迷醉,但似乎想到了什么,这让她自己感觉到了羞愧,她瞪着自己的布鞋,拔弄着裳裾,全然没有四五百精锐义军寄予希望的女将军样子,也没有先前在集市里,说丁一埋没了四蹄踏雪时的豪迈。
“怎么称呼?”丁一皱了皱眉头,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他倒并没有觉得就有什么问题,只不过就这么不说话,感觉仍是很奇怪,所以他还是打破了沉默,“要是想行刺,麻烦快些动手;要是有事,也请开口,毕竟学生舟车劳顿,精力是有些不济,若是无事,便不送了,慢走。”
这是送客的辞令了,于是她便只好开口:”妾身邓廖氏,见过容城先生。”紧张和激动,使得她连说话都不太顺畅了,幸好丁一并没有催她,深呼吸了几回,那胸线曲线起伏着,终于稳定了下来,“三姐说先生是官,妾等是贼,但不试上一试,妾身总是不甘心的,外子在南京被诬当街杀人……”她便把邓伯孙的事,一一和丁某人说了,甚至又把跟着她的几百人,不愿再造反的事也说了出来,“只是三姐对妾等有恩,着实不知何去何从,妾身唐突,天见可怜遇着先生,还求先生看在江湖一脉的份上,给贱妾拿个主意。”
丁一有些无奈,这位是要比邓小闲好许多,至少直白些,没有那么多的计算在里头。但是其实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正如她口中的三姐所说的,她们是反贼,丁容城是官,丁一怎么去给她拿主意?又以什么立场给她拿主意?
“你手下的那些人,如果愿意,可以去梧州,好好做工好好过日子,不过,若是犯事的话,那肯定就是从重从严处置,丑话说在前头。”丁一沉吟了一下,还是决定给这几百人一条生路,虽说是流氓无产者,但邓茂七生前把他们付托给从没见过的自己,可见对自己的信重之情。如果丁一要帮这个忙会很艰难,他当然不会打肿脸充胖子,但现时对丁一来说,也真就一句话的事,能帮他也不介意抬抬手,“唐三姐那边,我走时跟她谈谈,想来这点面子,她还是要给的。”她若敢不给,丁一就不用她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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