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再一次压下了张懋的弩弓,这让后者很是奇怪,因为在这三天里,他已经从菜鸟新丁完成了蜕变,虽然还远远达不到丁一的要求,但是在雪晴的气候里两次袭击巡逻探马、三次夜里偷营了解敌方兵力布置的行动里,他都没有再出过错——本来就是各项科目都能得到很优秀成绩的苗子,他缺乏的东西,大部分是胆量和实战经验。。
所以他不太明白丁一为什么阻止自己,这一次,他是有绝对把握把鞑子的骑兵射下来,让他们重伤而又不致于马上死掉。却听丁一对他说道:“发信号。”然后丁一报了一串数字的同时,放下了弩弓,抽出了两把左轮,并把它们都扳开了击锤。
这年头无论丁一再怎么爬科技树,他现在也造不出无线电来,所以发信号只能用光滑的金属片或是镜子,来反射阳光。而把数字以二进制的方式,用反光来表达,也就意味着这个地方,反复有闪光出现,必然就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丁一才会拔出左轮,如果他弄错了,那么他也有把握将对方留下,至于枪声会暴露目标?这是必然的,但如果他没有错呢?那将会让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这个险,他认为有必要去冒。
张懋还是紧记着丁一叮嘱过他的话,所以没有去问为什么,而是放下弩弓,拔出左轮放在身前,然后用指北针里面的金属片,通过遮盖和放开。用二进制的方式,打出丁一所报出那一串数字。这让对方那伙鞑子骑兵愣了一下,他们马上就取出了弓箭。张懋感觉就要哭起来了,这不是寿星公上吊么?明明可以顺利把这伙鞑子干掉,发什么鬼信号!
但就在他要收起指北针操起弩弓时,因为现在这个距离,超过了手枪最佳的射击距离,反倒是用弩弓更实际一些,却听到丁一在他耳边说道:“再发两次!不用担心。这个距离的抛射,无法穿透你的头盔,再说你现趴着。背上的背包里还装着一副鸡胸甲呢……”这话让张懋稍松了一口气,不料又听着丁一说道,“……除非你比王毅还要倒霉,刚好被射中脸部。”
张懋感觉真的是很不好。不单单是沙场那生死之间的压迫感。更重要的是,他的先生,出了关之后,似乎变了个人,和他原本在京师里所憧憬的,完全是不一样!他原以为,丁一会手把手的教他,会成为他可以倚靠的凭仗。在他慢慢成长起来,历练起来之后……
可是出了关之后。丁一不单对他的要求极高,而且冷嘲热讽的,压根就没有一点温情!
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不按命令发信号,下一刻丁一会不会把刺刀捅进他的脑袋里?总之,他一边发信号,一边压低着声音说道:“你以前说过,整个人都不幸福了……先生,弟子算是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如今弟子便是感觉,整个人都不幸福……”
“来沙场找幸福?”丁某人一点也没有因为张懋的牢骚,而给他宽慰,“沙场只有生死,孩子,沙场没有别的东西,除了杀人和被人杀死,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停下,端弩!二十步外你负责射击,二十步内不用管。”
因为远处的鞑子骑兵已经停下了,他们的头领在让其他人放下弓箭,然后开始有掏出一个大约是铜片的东西,也开始打出信号,这个过程是很滑稽的,因为第一次打完,远远的张懋就看见那个头领骑在马上搔须抓发的,接着打了第二次,居然和第一次的信号完全不一样!万幸对方又再打了一回,这一次跟第二次的信号总算是一致了。
原来对方着急是因他居然打错了信号!信号就是暗记,哪有弄错的道理?张懋憋得很难受才忍住笑意,天下之间竟有这样的笨蛋!这要是只打了一次信号,然后对不上,那厮就纵马过来的话,给人一箭杀了,那不是冤死?
“你以为他跟你一样学过十进制和二进制的转换吗?”丁一在边上压低着声音,慢慢把两把左轮手枪上,扳开的击锤复位,“你以为他知道怎么打的信号是什么意思吗?不,他只是靠着死记硬背,遮住那铜片就在心里数上几个数之后放开,再数几个数之后又遮上。”
张懋的笑意一时间便消失无踪,是的,他刚才没有醒起这一节,一个巡逻的探马,他不可能背下一整套密码本,也不可能掌握十进制与二进制的换算,靠着死记硬背来回应信号,打错,真的是没有什么出奇。
“给他打出回应信号。”丁一又报了一串数字,这回不用丁一吩咐,张懋就重复了三次之后,才收起那个指北针。本来就是为了防止出错,才会把一道命令重复三次。
这一次,那队探马的头领就让他的人都下马,然后有两骑飞奔回去。
“走。”丁一只是简单地挤出这么一个字,把两把左轮插回枪袋里,抱起那具弩弓,缓慢地倒退爬行着,直到来了一块齐腰高的石头边上,他才弯起腰,冲着张懋做了一个跟随着他的手势,挪到石块的后面,然后借着地势的高低起伏掩护,以事先就堪查好的路线,兜了一道弧线,当他们停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在那伙探马的侧面。
这个时候,张懋突然就有了一些明悟,关于那坊间许多的传说,关于丁一的战绩,以前他总是认为,自己的先生必定是身手过人,看师兄朱动就知道了,先生自然要比朱动师兄利害许多,然后领着精兵强将,一路势如破竹,人挡杀人,神挡杀神……他以为自己练好本事,终有一日,也能如先生一般,成为百姓、市井之中,天下传诵的大英雄。
但刚刚这一道将近八百米的弧线,却让他明白,这才是沙场,也让他隐约有些了解,丁一是如何缔造出那些奇迹一般的战绩,沙场只有生死,这句话他也是到了此时,才想通了。
丁一依靠的不单单是过人的身手,更多的是他对于战场的认知,他对于军人这份职业的尊重。例如暗号对上了,丁一并没有停留在原地等着对方来接头——那伙探马已经分出两人,走向刚才他们潜伏的位置,并且在离着二十步的距离,开始解下身上的武器,从弓箭到弯刀,还有靴筒里的解腕小刀,然后才向那堆被雪花覆盖的乱石堆走过去。
当然,他们不会找到一个人,因为丁一不单离开了,还在兜过来这边的时间里,也做了一个简单的足迹清扫,或者瞒不过了富有经验的猎人,类如双乎日那样的罕见高手,但对于这伙探马来说,足够让他们茫然了。
直到七八十骑的蹄声响起,拥簇着一个魁梧的男人过来和那伙探马会合,丁一才对张懋说道:“若有变,不许开枪,不许放矢,按乙号方案撤退。”他伸手握着张懋的颈侧,把他的脑袋扳了过来,“听到没有?这不是可以任性的事!不论发生什么,不许喊叫,不许哭!”
张懋点了点头,丁一松开握在他颈侧的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好孩子。”
那个被七八十骑拥簇在中间的男人,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然后他和刚才那两个解除武器的探马一样,在乱石堆前面,解下了所有的武器,包括一把跟张懋身上型号一致的左轮,还有一条子弹带,他甚至连上身的皮袍、衣裳都扯了下来,露出肌肉盘虬的身躯。
“容城门下陈三,前来迎接大驾,来的是哪位师兄弟?”他高声吼叫,赤着上身立在雪地。
但他却惊诧地发现,声音从自己身后那七八十骑停驻的地方传来:“把衣服穿上。”
丁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潜行混进了那七八十骑之中,当他扯下包裹在面上的围巾,立刻就有七八人纷纷翻身下马,跪伏在他的脚前,激动地叫喊着:“那颜!那颜回来了!”这些人很明显是一些小头领,随着他们的行动,随着他们的吆喝,“这便是我们都音部落的那颜啊!”其他人也纷纷地拜倒。
陈三飞奔而来,挡在他与丁一之间的手下,直接被他一扬手扯着抛开,或是一脚踹飞,他奔到丁一的跟前,跪倒下去,重重地磕下头:“先生!”只一句,声音之中已尽是哽咽。
“傻孩子,为师生受了。”丁一揉着这七尺大汉的头发,便如对待张懋一样,微笑着对他说:“起来,穿好衣服别受凉。”这是他一手培养的弟子,他拔自底层的人才,就算扔到关外,也忠诚不改的士兵。
“这一战之后,你就要穿上大明陆军的军装了,这头发得剃,胡须得刮。”丁一笑着对穿上衣服的陈三这般说道,“杜子腾带着第一师,第二师正在整训之中,我的意思,是都音部落整编之后,直接成立第三师。”
陈三的眼圈已泛红,听着丁一的话,他郑重地举了一个举手礼,可以看得出,哪怕在关外的岁月,他也时常偷偷地进行着队列练习,这个举手礼极为标准:“弟子等这一天,已然很久了。”他不在乎立宪不立宪,甚至他不在乎什么天下苍生,他在意地,是跟着这位对他有着再生之恩,教他本事,教他识字,教他领军,给他一整个部落的恩师……
这种知恩图报之心也许庸俗、格调低下,但纯朴而真诚。
在他心中,先生就是高于一切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