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未婚之妻
作者:刘明松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385

诸葛清风被这么一问却不知怎么回答,是也不好不是也不好,想了半天怕耽误时间就直接转身对着那个白衣女子问道:“你们没事吧?”

“是你!”金衣女孩一眼便认出了诸葛清风,那个白衣女子显然是被惊到了,但不久便恢复回来,低着脸摇了摇头。

“你们放心,风少爷今天帮你们出口气。”话音刚落,诸葛清风便意识到自己又夸下海口了,真想用力扇自己两巴掌。

“口气不小,本大爷今天心情好,陪你玩儿玩儿。”一个弓着背的富家公子对着身后的那一帮家丁下了个命令:“上!”

那批家丁仗着自己人多,什么也不惧怕,各个冲在前面,想讨好那个公子哥。诸葛清风也被这阵势吓了一跳,连连退后两步,还没来得及拔剑,那些家丁已经扑了上来了,一个一个的不久就把他给压在身下,形成了一座不小的山丘。那个弓背的公子哥走了过来,伸出一只穿着金靴的脚,踩在了诸葛清风的脸上。

诸葛清风自觉威风扫地,必须要扳回颜面,说了声:“你的脚……好臭。”

那个公子哥脸色一红,抬起脚来用力往下踏去,忽见一道紫光闪现,公子哥下盘不稳,扑通倒地,那些家丁也被一阵气波震得四分五裂,水塘里,屋檐上挂的都是人影。

那个公子哥想要站起来,只觉腿上毫无知觉,低头一看,右腿小腿已经完全被切了去了,现在鲜血喷涌,满地红色一片,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快走哇!”诸葛清风拉起那两个女子便逃离了这里,没有人敢阻拦。

两个女孩子还未反应过来,脑子还停在刚才的那一瞬间,却已经被诸葛清风给拽走了。诸葛清风不知该往哪里逃,却带着她们二人回到了悦来客栈门口,心中想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一头钻了进去。那个跟踪自己的女子跟丢了诸葛清风,现在正在客栈里焦躁不已,却看到诸葛清风拉着两个女孩子跑了进来,心中纳闷,还没问清缘由,诸葛清风已经带着二人朝楼上奔去。

诸葛清风关上了门,靠在门上,刚才惊魂未定,心还在扑通扑通的跳。

“你们……没事吧?”诸葛清风不知说什么才好。

二人摇摇头。

“啊!”金衣女子叫了出来,“你不是那个……区吴镇的那个人吗?小姐,是他,你还跟他说过话呢。”

白衣女子脸色不变,自然是早已认了出来,朝着诸葛清风行了个礼:“多谢公子解围之恩。”

诸葛清风咧嘴笑了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面对眼前这两人突然从千金小姐沦落为被街头好色之徒调戏感到十分不解,问了句:“这才几月不见,你们怎么就变成这般摸样了?”诸葛清风指了指她们二人的一身着装,之后走到桌子前到了三杯清水,名叫金苑的金衣女子跑过来给白衣女子王亦灵拿了一杯,之后将自己的一饮而尽,失尽文雅,与她的主子简直判若两人。

王亦灵低眸思考不久,觉得这几个月来积攒的苦水太多了,稍微动荡便能溢出来。

王亦灵乃是白帝城城主王猷之的亲生女儿。王亦灵从未学过剑法,之所以能指点诸葛清风两招是因为她从小对剑极有缘分,并对特殊怪异的剑法极感兴趣。这种天分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加明显,在她十七岁生日过后(去区吴镇前刚过完生日),父亲王猷之的一位游方仙人(白帝城灵气聚集,故有仙人出没,王亦灵知道世上有神仙七界并不奇怪)见到了王亦灵,只觉王亦灵仙骨奇灵,天缘极高,实易升天当神作仙,可惜孽缘不尽,只有先去了结此生凡缘,不然也只能白白浪费这般仙骨天缘。

游方仙人从王亦灵体中炼出一颗紫色棱形晶石,让王亦灵凭借着紫晶石的引导去寻一个人,于是,她便到了区吴镇,镇中又遇到了诸葛清风……

因为一直没有遇到那个什么有缘人,王亦灵与金苑重返白帝城。当天夜里回到城主府,只见大批身穿盔甲的士兵涌进府中,二话不说拔刀便杀,府中上下连奴带主总共一百零六口屠戮殆尽。官兵走后,王亦灵急忙回到府中,找到父亲王猷之,王猷之以最后一口气告诉王亦灵:去长安城找诸葛青天。如此,路过扬州。

“等等……”诸葛清风叫道,“你刚刚说去找谁?”诸葛清风很好奇王猷之怎么会认识自己的父亲,此时的他已经把萧玉萍的话全都抛在脑后面了。

“小姐要去找诸葛青天,跟他的儿子诸葛……诸葛清风成亲。”金苑差点忘了诸葛清风的名字。

听到成亲二字,诸葛清风惊得把刚才喝下去的一大口清水全部喷了出来,呛得嗓子生疼。

我也是诉出心中闷语,心中畅然不少,见到诸葛清风如此反应,问道:“公子怎么了?”

“没事。你是不是姓王?”诸葛清风想起母亲的话,想要再确认一下,却被金苑娇柔喝了回来:“你没听我家小姐讲的话啊!”

王亦灵以为找了个能够供自己诉说的人,听诸葛清风这么问以为他什么也没听,不由得有些气愤,但还是没有表达出表情来:“还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诸葛清风顿时被问住了。他完全没有想要成亲的想法,而心中又惦记着姚依轩,不知如何是好。王亦灵这个女子虽然在气质、相貌、身材上都要高上一筹,可怎么也比不过姚依轩——在所有男人的心里,有两种女人最好,那便是得不到的和最先得到的。

“我……我叫……我叫凌(灵)风。”不知怎地,诸葛清风就说出了这个名字,不过开口就无法反口,就像是死了就不能活,从此以后在王亦灵面前,自己就是“凌风”了。

“还是要多谢凌公子的解围之恩。多有打扰,小女子无以为报,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来长安找我。”王亦灵给金苑使了个眼色,推门离去,只见楼下闹哄哄一片,一帮家丁用一块木板把那个被诸葛清风斩断了腿的富家公子抬了进来,旁边还有一个腰缠万贯虚胖老爷,满脸横着赘肉,让人有种看了之后就不在吃猪肉的冲动。

诸葛清风闻声出来,一见这个场景赶紧把王亦灵和金苑给拉了回去。

那帮人前脚刚迈进,就迎出来了一个身材矮小,满头黄发的老头,看样子已过五十,他嘴下还翘着几根枯黄干硬的胡子,硬邦邦的十分倔强。

“长留兄啊……你可要为弟弟做主啊!”虚胖老爷哭号到。一把扑到了这个老头的身上,只怪老头身材太小,两个人抱在一起显得十分滑稽。

“贤弟莫哭,怎么回事?”黄发老头看这个虚胖老爷几乎要给自己跪下,连忙用双肘抵住了他的身体,幸亏自己练了多年的武功,不然单凭他的薄弱之力,是肯定无法撑住这个大胖子的。

“长留兄啊,弟弟为太虚派的建设也捐了不少钱吧,怎么也算是半个太虚派弟子了。知道兄弟要去攻打邪派,特意过来为兄弟饯行,每想到在半道上犬子被人欺负,给斩下一条腿去……”虚胖老爷哭的泪涕交杂,话语不清。

太虚派掌门人孙长留听得出来他是在责怪自己没有保护好他的儿子,可又无可奈何,这个老爷却是帮过太虚派,若要坐视不理即会被江湖人士耻笑,又会给太虚派抹黑,也只好顺言道:“贤弟告诉我是谁,做大哥的一定帮你讨回个公道。”

“先不说讨回公道,你还是先看看我的儿子吧。”虚胖老爷把孙长留拉到那个公子哥儿跟前。

孙长留细细看察了一番,见他一条腿被斩下的干净利落,不留半点拖沓,一看便是高手所为,低吟了声:“好刀法,没个三四十年恐怕是无法练出的。”

“孙掌门,”旁边一个家丁提醒道,“伤我家少爷的是一个用剑的少年,过不去只有十六七岁……”

周围看热闹的人掩嘴轻笑,眼里动作里尽是嘲笑之色。孙长留自觉颜面尽失,赶紧解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此人把刀当作剑来使用,能如此用刀之人怎会是凡人?四十余岁却长着十六七岁的相貌有何好奇怪的!”孙长留一着急,竟想起了个如此荒谬的回答。

断了的腿还在流血,暗红色的血缓缓流淌,在伤口之处却像是涂上了墨汁一般。那个公子哥儿已经没有力气再叫唤了,此时安静了不少。

孙长留为他止血,却不想用了任何办法也没有把血止住,暗自唾弃,咬咬牙说了句:“抬进房里。”

虚胖老爷连忙应着,吩咐家丁把儿子给小心抬到了里屋,自己也赶紧跟了进去照顾。孙长留蹑手蹑脚,彳亍在他们的后面,心中在想办法怎样找个借口把此事推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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