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的时候,就是还没有长胡子的那段时间,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在矿井中迷了路,那是我父亲第一次领我参观族里那些四通八达的矿井隧道。矮人的隧道比最有艺术气质的蜘蛛所结出的网还要复杂百倍,相信我,这并不是大话,在我们矮人中一直流传着一句老话——锻岩城内的隧道连接着多元宇宙的最深处。”
队伍继续前行着,领头羊从蒙哥家的巴里特换成了燃炉家的戈恩。矮人戈恩并没有像巴里特一样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嗯,这么说并不太确切,事实上矮人确实走在了在队伍的最前面——领先了众人半个身子。
矮人一边向前走着,一边不时的回头向众人讲诉他以前经历的那些故事。他一脸轻松的向前走着、然后回头,再向前走、再回头,丝毫看不出肩负队伍未来的压力。如果他能把注意力更多的用在寻找路途方面,哪怕仅仅只是装出来,这也会让众人放心不少。
可是矮人没有,他一脸轻松,其他人却心情沉重。
精灵曾对矮人的行径表示强烈的不满,可是矮人只来了一句‘你行你上’,就把我们的刺心者先生堵得哑口无言。做决定是一件很有压力的事情。尤其是当这个决定很可能关系到自己以及他人性命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下得了决心的。
巴里特无疑是队伍里最适合的领导者,可是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尝试后,情况虽然并没有变的更糟,但也没有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他显得有些灰心。而克瑞斯、精灵、以及老牧师都不是那种擅长做决定,尤其是敢为他人作决定的人。所以,就在队伍有些群龙无首的时候,矮人大手一挥,“我们往那个方向走!”。于是,整个队伍便跟随着矮人的脚步,向着未知的未来,小踏步的前进着。
有时,前进的方向并不重要,只要别原地踏步就好,克瑞斯在心里这样的安慰着自己,力求让自己对矮人更有信心。可是,在他看到矮人为了方便和众人说话,开始倒退着前进的时候,他知道,上面说的那些话都是些屁话,方向很重要,尤其是在迷路的时候。
“父亲领着我沿着隧道两侧常年不熄的火把向前走着,向我介绍着一些发生在隧道内的有趣事情。比如,某条隧道曾被成群的恐爪兽占领,但是我们矮人又重新将它夺了回来,不费吹灰之力的夺了回来,因为我们矮人将那条隧道的两侧堵死,那些恐爪兽被活活饿死在了里面;又比如,某条隧道上曾经挖掘出了巨量的秘银,巨量的,数以吨计!以至于你们魔法协会专程派了一位高阶法师过来和我们洽谈生意,直接入驻在了锻岩城内,以保护这些秘银不被其他势力组织收入囊中;还有,在一条叫‘震颤石英’的隧道中,我的父亲邂逅了我的母亲,被她那美丽的胡子和粗壮的腰围所吸引,在隧道两侧昏黄的火光见证下,那一夜过后,便有了我......”
“我想你父亲的眼神一定很好使。”克瑞斯不怀好意的说道,在那样的光线下仍能分得清对面的矮人到底是男是女,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呢。
“微弱的光线并不能给我们矮人造成困扰,事实上很多生活在地底的种族,都有‘昏暗视觉’这样的种族天赋。”
“你说这些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来的’?”巴里特疑惑的问道。
“不,这些都不重要,真正的重点我还没有讲到。”矮人继续说道:“矿井内的隧道支路很多,不熟悉的人永远也别想走出去。我父亲一边讲着这些趣事,一边在前面走着,他讲的很入神,以至于到最后他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回忆之中,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而当时的我,则被一件奇特的事物吸引到了别的隧道之中,你们知道那件事物是什么么?”
“那应该是一只粉色的食腐幼虫。”克瑞斯说道:“我猜的对么?”
“该死,你应该睁大你那满含好奇的眼睛,然后一脸茫然无知的等待我把答案告诉你,而不是直接将它说了出来。”矮人对克瑞斯的不配合表示不满。
“抱歉,你继续。”
矮人继续着他的故事:“那是一只粉色的食腐幼虫,居然是粉色的!!它当时就在一条支路隧道的末端蠕动着,用两只大大眼睛满含渴望的盯着我。我瞬间就被它所吸引,不顾仍在前面喋喋不休的父亲,不顾第一次进入矿井隧道的陌生,毅然决然的向它奔去。它看到我大步向它走去,居然害羞的想要逃跑。在东拐西拐穿过几条隧道后,最终我仍旧把它抓住了,它当时用牙齿一直咬我手指,弄的我很痒,所以我就给它起名字叫‘小痒’。”
“然后你就在矿井的隧道内迷路了?”克瑞斯问道。
“有人说过你不是一个好的听众了么。”矮人板着脸看向克瑞斯。
“不止一人。”
“是的,我当时迷路了,那片隧道基本被废弃,所以不论我怎么大声求助,都没有人过来帮我。我拽着小痒的触须在隧道内漫无目的的前行着,不知走了多久,胃里的饥饿感越来越重,以至于我当时怎么看小痒怎么像一条夹心草莓面包。”
“最后你走出去了?”克瑞斯又问道。
“你怎么知道?”
“你本人就在我面前活灵活现的带着路。”克瑞斯强调道:“带路!”
“好吧,你又猜对了。但是你知道我是怎么走出去的么?”这一次,矮人没等克瑞斯的回答,急忙将答案说了出来:“就是凭着直觉,直觉!我当时第一次进入那比女人的心思还要复杂的隧道,根本不知道到底应该往哪个方向走,也没有人过来帮我。我就是跟随着自己的直觉,想往哪个方向走,就往哪个方向走。最后,当我从一条隧道中穿出,再次来到我父亲身后的时候,他甚至都没发觉我的失踪,仍旧在前面自顾自的讲着......”
自己孩子走失都不知道、用羊的睾丸来做蛋糕、吵架时打断对方的肋骨等等,从戈恩口中知道了诸多他父母的事迹后,克瑞斯发现戈恩能健康的活到现在,并养成了可以勉强让他人接受的性格,这也算是一件颇为了不起的事情。
“不光那次走失,我的‘一生’中还有很多这样跟着直觉走的事情,那些事情的最后结果都很不错。”矮人补充道:“比如,我当时骑着我的小山羊离家出走,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去哪,却被一群座狼追赶着来到了人类的国度;而当我打算去坐传送法阵时,发现身上金币全部凑起来还差两枚,于是我把我的山羊卖了,刚好把钱凑齐。虽然那是一只很棒的骑乘山羊,卖两个金币实在有些可惜,但是,你得知道,‘燃炉家从不在乎任何身外之物’!”
矮人戈恩·燃炉无疑是幸运的,克瑞斯一直这么认为,在听了矮人叙述的故事后,他心里对此更加肯定。
在法师的认知中,‘幸运儿’是存在的,在整个大陆那数量庞大到不可想象的生物种类和生物数量中,总会有两、三个生物是与众不同的。无论发生多么糟糕的事情,这些与众不同的生物总能够在这些事情中全身而退,哪怕那可能性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他们是‘概率’的宠儿,是‘概率’在无限事件中的一种表达,一种无论多么微小,都要彰显自身存在的表达。
克瑞斯相信,矮人戈恩就是这样的宠儿,他希望众人能在束手无策之时,凭借着矮人戈恩的这份幸运,顺利的从迷雾丛林中走出,回到人类的文明国度之中。而这,肯定也是其他人的想法:以矮人的行事风格仍能完好活到现在,是个人都能知道,‘幸运’在其中绝对起了很大的作用。
“所以,请相信我,方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直觉!”矮人最后总结着,他的声音充满了自信:“我们甚至可以先在原地转上几圈,或者将眼睛闭上,这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最好别,克瑞斯心里想道,你也许是概率的宠儿,但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它抛弃。所以,凡事不能太过。
“接下来,我的直觉告诉我,要穿过这片灌木丛。”矮人大手一挥,继续发号着命令。
巴里特一马当先,用手中掺了魔铁的长剑披荆斩棘,开辟着道路。矮人在蛮子身后,用手中锤子为后面的人清理着脚下。再后面是克瑞斯和老法师,最后是精灵刺心者。
灌木丛很长很大,巴里特在前面用长剑劈了一段时间后,仍没有看到尽头。
“你确定我们应该穿过这里?”巴里特将一只伪装很好的毒蛇一剑砍死,表情有些疑惑的问道。
“我的直觉从不出错!”矮人自信的说道。
“还是我来开路吧。”克瑞斯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二环法术‘炽热火球’脱手而出,火球向着前方缓慢的翻滚着,给众人开辟出了一条燃着灰烬的通道。
火球向前滚了至少得有一刻钟,克瑞斯一行人终于从这片巨大的灌木丛内走了出来。出来的第一时间,众人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除了矮人。
“你现在仍旧这么确定?”巴里特再次问道。
“十分确定!”矮人仍旧很自信。
众人穿过灌木丛后,面前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不时有气泡冒出的、散发着恶臭和腐烂气息的——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