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专家释疑
作者:千郡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350

刘艳说到了过度加害行为,这是本案的关键。李超眼睛一亮,当即大声追问道:‘刘主任,你刚才说过度加害行为成为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的典型特征,你能详细向我们解释家暴受害人为何会实施过度加害行为?‘

这是是众人都关切的问题,大家都热切地看向李艳。

李艳侃侃而谈道:“过度加害行为成为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典型特征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由于受暴者的恐惧所引起。婚恋关系中的发生的暴力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大多是因为其中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控制性暴力引发。

在婚恋暴力尚未危机被告人或者亲友的生命安全是,被告人一般都是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希望以此换来自己和娘家人的人身安全。

然而,加害人施暴的心理需要就好像吸毒的人对毒品的以来,需求量越来越大。

一旦暴力的强度加大到带有致命性而暴力周期又短于一周时,受害人就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包括以自杀作为被动抗争的方式,也包括杀死施暴人作为主动的抗争方式。

长期的挨打经历使被告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同时,也会使被告人时时因恐惧而无限被害人的权威和能力,误以为被害人无所不能。当被害人发出死亡威胁时,被告人就会相信被害人说到做到,自己再不反抗难逃一死。

受害人就是在这样一种绝望和恐惧中杀死被害人,自己也从婚恋暴力的受害人转变为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

在杀害的过程中,即使原被害人已经暂时丧失反抗能力了,被告人也会将杀人行为进行到底。就算已经杀死了施暴人,她们还会进行过度加害。

因为无数次的挨打经历告诉她们,无论是语言上还是行为上,无条件服从被害人是一条铁律,胆敢反抗的后果便是不可避免的暴力惩罚。因此决定反抗就意味着必须杀死被害人。否则被杀的就是自己。”

全场静悄悄,大家都在聆听着刘艳解释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中过度加害行为产生的缘由。李超和善若也是认真地聆听,不时地记录。

进行记录的不光是他两,许玲和合议庭的法官都在进行记录,他们对这些专业知识和意见真的不懂,现在刘艳解释得很详细,将他们心中的疑问一一给予解答。

而旁听的众人听了刘艳这鞭辟入里的分析,都是心悦诚服地点头,双目中带着崇拜之色, 看着证人席上的刘艳。

刘艳就在众人钦佩的目光中。继续说明过度加害行为的缘由,“二是过度加害行为的产生,是由杀人方法带有性别特征所决定的。

杀死是施暴人的方法带有性别特征。华夏国人选择配偶时普遍采取男高女低的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建立的婚恋关系,女方往往在身高体力方面低于男方。一旦两人之间出现暴力,绝大数情况下女方是受害人。

若暴力变得不堪忍受而外力救助又不可得时,对受暴女方来说,让加害人消失就可能成为唯一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限于体力上的弱势以及长期受暴带来的恐惧心理,婚恋暴力受害女性不会也不太可能在挨打时进行即时的反抗。

多数情况下她们采取在食物中下毒、下药、趁被好人在睡梦中、趁被害人不备时用刀或棍棒从背后袭击等方式作案。有时候她们也与同样挨打的子女联手杀死被害人。以致母子(女)2或3人一起成为被告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确保杀死受暴者,弱小的女性往往会采取过度加害行为,因为她们无法掌控现场的局势。为了达到杀死施暴者的目的,一定要让其死得彻底。”

“因此,在受暴人以暴制暴案件中过度加害行为的产生和成为明显特征,是由于实施犯罪时被告人摆脱暴力的恐惧以及所采用的带有性别特征的杀人方法所致。”

刘艳解答完之后。法官长长舒了一口气。之前他们云里雾里,搞不清割hou这一过度加害行为在家暴案件中是否正常,现在听了刘艳的解释说明之后。他们豁然开朗,一下明白了。

许玲听完却一脸的凝重。刘艳的解释完美地回答了过度加害行为是受暴者杀人案件中典型特征,这符合应对家庭暴力的规律。

也就完美地证明了姚莲花杀夫时采取割hou的过度加害行为完全符合受暴人以暴制暴反抗时的特征和规律。

李超和善若边听边轻轻点头,听完两人相视一笑。太棒了,请刘艳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太明智了,她清晰地向法庭说明过度加害是杀夫案中的重要特征和普遍现象。

李超带着喜色,再激动地发问道:“既然过度加害行为是以暴制暴案件中的重要特征,那么本案中姚莲花也存在过度加害行为,能否据此推定姚莲花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呢?”

这是本案最大的争议所在,也是决定哪方胜诉的核心。如果专家说存在过度加害行为说明被告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的话,那么李超这方就要败诉。如果专家的意见相反,那么许玲控诉姚莲花无期徒刑,就得不到法庭的支持!

姚莲花也感受提问到了最重要的地方,一双红肿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刘艳,期盼着祈祷着有顺心的答案。

许玲的一颗心悬了起来,她坐直身子,两只粉嫩的耳朵竖了起来,准备认真聆听刘艳的意见。

合议庭成员的目光也都投向了刘艳,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本案的裁判结果,法官们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全场只有一个焦点,那就是专家证人刘艳。

刘艳在众人的注视下,平静从容地开口答道:“本案中姚莲花杀害叶添龙的过程中,先是用铁架反复砸叶添龙脑袋,再是用烂啤酒瓶形成的锋利切面去戳和切割死者的喉咙,以致看上去残忍。

但这种过度加害行为在受暴人以暴制暴杀人案件中是常见的特征和规律。这些看上去手段有点残忍的受暴人,与那种故意折磨被害人使被害人在痛苦折磨中死去的被告人有本质的不同。

后一类被告人以折磨被害人为乐,其手段可以体现其主观恶性较大。前一种被告人在被迫转为受害人的瞬间,大脑通常因极度恐惧而成为空白状态,她们际羽长期受暴的经历,相信自己若不能杀死被害人,被害人就会杀死自己。

姚莲花用铁架砸叶添龙脑袋十几下,再用烂啤酒瓶ge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杀死家庭暴力施暴人,让她能够从此摆脱挨打的命运。因此,姚莲花的杀人手段,与唯恐被害人不死而对自己进行报复的巨大恐惧有关,而与其主观恶性大小没有必然联系。这一点也可以从姚莲花是初犯偶犯,案发前从没有过违法行为或犯罪前科的事实中得到体现。”

李超和善若听得频频点头,就连姚莲花都是一脸的兴奋,很明显刘艳的观点对她有利。姚莲花的家人都是精神大振,局势朝着对姚莲花有利的方向发展。

许玲秀气的脸却是布满了凝重,她指控姚莲花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基础正在动摇。

就在各方反应不一之时,刘艳继续说道:“此外,我们要注意此类案件中,自我保护是受暴人对施暴人实施加害行为的主要动机。姚莲花杀夫表面上针对的不是正在发生的暴力,而是暴力威胁,实践中被普遍当成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这正是被国际社会称为典型的受暴妇女的防卫行为。

事实上,受暴妇女判断被害人的死亡危险是否紧迫是基于长期挨打的经历和对被好人的心理和行为习惯的深刻了解之上的,这种判断和预测能力是没有同样经历的人所不具有的。

只有对婚恋关系中双方的互动模式有深刻的了解和理解的前提下,设身处地站在受暴人的角度去判断,才能发现之前的受暴经历和其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是因为自我防卫因素,对于受暴人针对施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犯罪的社会危险性以及主观恶性的评价应当不同于一般的故意杀人犯罪。”

“综上所述,姚莲花杀夫是由于巨大的恐惧引起,带有自我防卫的行为,其杀人手段并不残忍、情节不恶劣,主观恶性不大!”

刘艳的话语刚落,姚莲花已经激动的泪水直流下,心底感叹,“知音啊,这绝对是知音!”刘艳竟然清楚地将姚莲花的内心想法展现出来,姚莲花有遇到了知己的感觉,恨不得高呼“理解万岁”!

姚莲花的家人知道这是一大有利证据,绝对有助于减轻处罚。赶紧频频点头,支持刘艳的观点。

旁听的众人也是一脸钦佩地点点头,从本案开庭伊始,众人的心头就有一个疑惑,姚莲花这么温顺的女人,为何又是用铁架砸又是割hou,凶残杀夫,到底姚莲花是不是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