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zzzz突然出现的翡翠让我大惊失色,情急之下从高速缓冲区停了车,随后开始仔细推敲她给我这块翡翠的原因。
这块翡翠对于乔可心来说很重要。推断原因很简单:因为翡翠都是有灵性的。这块翡翠戴在乔可心身上时间不短了,以拜月教的状况,他们不会无谓舍财去买这翡翠,所以这翡翠应该是一早就有。不是家族遗传便是教派继承,所以这块翡翠在我手里,无异于烫手山芋,但却扔之不得。
先前我猜测,她把翡翠偷偷放在袋子里给我,是看上我了。其实这是我一时慌张之下没经过大脑思考得到的荒谬结论。
这世上存在一见钟情,也存在日久生情。但这两者都是相对而言,世上也从来没有绝对的言论。况且一见钟情就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给对方也让人蹊跷。要知道我并不是长留于此。也没有跟她发生过什么。她会读心术,自然可以读到杨帆在我心里的地位。最重要的一点:一见钟情有其存在性,但一见钟情的感情通常都不会长久。因为这是极其草率的决定。不然闪婚和闪离也不会这么多。
日久生情更不可能了。我和乔可心才认识一天,根本不存在日久生情。日久生情的前提是。彼此的第一印象还不错,不然无论你怎么处也不会日久生情。因为人对人形成的第一印象是最难改变的。如果对方就是感觉你第一印象不太好,对你没好感,你无论怎么努力也生不了情。
抱歉,这一点与我无关,我扯远了。
既然不是因为感情,那么这块翡翠的出现就只能说明一件事:她有事情求我,而且还不是小事,不然不会以这么贵重的东西做为酬谢。
先前我说过:在我报仇下去见杨帆的时候,我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除了步枪我只能尽力弥补以外。所以这块翡翠我绝对不会要。
想到这里,我发动了车子,随后从前方出口掉头回返。幸亏还在文山,这要是跑到丽江再跑回来,不得跑死我才怪。
让步枪在车里等待,我独自一人御气返回了拜月教。我并没有直接放下翡翠,而是将翡翠和他们送的吃食全部放在门口,随后急速掠去。一个小时以后,我重新驾车驶向了高速。央名引。
之所以连人家赠送的吃食都没拿,是因为我不喜欢她这种处理事情的方式。先前我走的时候,就觉察出来她有事,但她就是不开口告诉我。反而将翡翠偷偷送给我,这让我很不喜欢,不喜欢的结果就是你送的所有东西我都不会要。
一路长途奔袭之后,我来到了丽江。新城与古城隔街相望,车子只能停在新城,此时还是暑假前夕,人还不是很多。自新城停好车子,我犯难了,古城全是小路和客栈,带着步枪进去太难了,不引起惊慌才怪。没办法了,只能开车瞎逛悠一番,等晚上再想办法吧。
闲逛一小时,我终于忍不住了,思索一番还是将步枪锁在车里,我先去古城转转。但转了一圈我就回来了,倒不是担心步枪,而是我决定不在丽江玩了。不在这玩的原因很简单,我来此并不单纯是为了看自然景观,风土人情我也要体验,可现在古城已经体验不到风土人情了。
体验不到的原因很简单:古城里无论是各个客栈还是店铺,几乎都不是当地纳西族人,全部都是大陆人。纳西族人民风淳朴,断然不会在客栈大门写"发生一夜情不管饭的,加收百分之十服务费"之类的话。南门水车那里更加严重,清一色的酒吧街,这也让我反感。
闻名的古城变得一堆铜臭味,我自然不会在这里呆。人们喜欢事物喜欢的是它的原貌,任何违背原貌的改变都会影响人的感官。如同你认识一个火辣美女一样,兴高采烈的带去酒店房间啪啪啪,结果美女洗完一卸妆,成了鬼,没给你吓阳wei就不错了,哪还来的情调啪啪啪。
古城我是不去了,但玉龙雪山我还是要过去看看的,做为北半球最南的大雪山,五千六百米的海拔应该足够威武雄壮了。另外,根据相关史料记载,最先被称为香格里拉的地方就是玉龙雪山这里,最先发现这里的是一个美国人,随后便被此处风光惊呆,到现在选择在丽江常驻的外国人也就几百人。他们租住当地纳西族的房子,以教外语和乐器为生。但现在,几乎没人知道这里就是最原始的的香格里拉。人们想到香格里拉总会想到的是另一个地方^^迪庆。
玉龙雪山也让我失望,全球变暖带来的恶劣影响,玉龙雪山也跟着遭殃了。这哪是雪山呀,就山的上半部分可以看到皑皑白雪,其他地方全部是裸露在外的青石。不好玩,简直太失望了,要不是为了弥补我和杨帆没有来过的遗憾,我现在就离开云南。
想到此处,我决定离开,还是去大理吧。好孬天龙八部里面,对那里的介绍不错,况且南诏国也曾经风靡一时,应该会比丽江好一些吧。连夜出发,两个半小时后以后,车子停在了风花雪月酒店门口。我站在车前抽了一根烟,随后嘴里蹦出来两个字:"你妹!"
酒店对面是大理古城的人民路,据旁边小吃店的老板介绍,人民路是出了名的步行街,人民路是东西走向,前方十字路口南北走向的是洋人街。古城就这两条街值得逛一逛。跑这么老远来步行街买东西,跑洋人街看老外,绝壁是吃饱了撑得。
站在酒店门口,抬头就能看到苍山,这山更完犊子,无论哪个方面都不如玉龙雪山,听人说,山脚有天龙八部影视城,天龙八部就是在这里拍的。我也没什么兴趣了,最美丽的往往都是假象。洱海也没必要去了,丽江来大理已经路过了洱海,洱海倒是挺漂亮,不过这是湖,因为面积太大才用海形容,又因为它长得像耳朵,所以叫洱海。
"步枪,咱俩到中缅边境原始森林转一圈吧。"回到车上,我失望透顶。被人开发出来的美好,也都被人所破坏。这样的地方不玩也罢。既然来了,还得继续逛下去,但有人的地方我坚决不去了,我就找没人的地方去玩。仗着这一身修为,怕是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我。
连夜开车到第二天的下午,车子停在了边界的瑞丽县城。停好车子随便吃了点东西,我在车上开始休息。连番的长途奔波让我极度劳累,必须先行休息,有步枪的存在我也不去找什么宾馆了,就在车上凑合一晚上。找个宾馆还得苦苦哀求,万般保证,太麻烦。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醒了。喝了口水,等步枪下车伸伸懒腰,我下车带着它直奔南面的边境而去。
森林里的环境并不好受,因为这里属于热带,伴随着忽然而来的降雨,总得来说天气极其潮湿闷热,不过这一点我可以克服。虽然这里气候不咋滴,但绿树匆匆,总比充满铜臭味的地方好多了,当然,这只是对于我而言。
原始森林里面,动物繁多。一只活猪消化完毕的步枪此时不饿也得饿了,但它吃东西很特别,有蛇的话只吃蛇肉,那些老鼠之类的东西它连看都不看,这也不难理解,比较蛇肉相对而言味道还算鲜美,最主要的是蛇没有骨头,吃起来简单。
但很快,我和步枪就遭了罪了。远射森林里蚊虫居多,迫不得已我从书包里拿出了长袖衣服穿上,尽管天气炎热,但好在我有淡紫灵气,可以维持我周边的温度,所以不会感觉到热。步枪就惨了,虽然一身长毛不会被咬到,但鼻子头可没毛。不一会儿就让蚊子在鼻子头一顿猛啃,气的步枪连连刨爪嗷叫,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把步枪换到跟前,正想用灵气催赶一些树叶点燃熏蚊子,却忽然在西面三里处听见了杂乱的人的声音。
用手揉搓着步枪的鼻子,我没有再生火。而是仔细聆听他们在说什么。原始森林本来就很寂静,再加上我有灵气,很远距离的对话我都可以听得见。但这伙人并没有说话,而是从杂乱变的有条不絮。不过我依然可以从脚步声中判断出来人数,大概二十几人。
想到人,我最先想到了金三角。各大特种兵的影视节目里,这里也曾多次出现。不会又要上演解放军大战大毒枭吧。
而现实也似乎慢慢向我的推测在靠拢。西南方向十里处此时传来了飞机的声音。飞机离开后,那片地区多了不少人,我判断他们是跳伞下来的。也就是说这批人可能就是我们的解放军,而另一伙人是不是毒枭我却不敢确定,因为他们也是有条不絮的在运动,至少也算训练有素。
两者之间在向着对方靠拢,而在西面一公里处,则是中缅边境线的国界杯!
"步枪,别出声,我们过去看看。"狼的耳朵很敏锐,即便没有修为,也能听到很远的声音,更何况是步枪。它和我一样,都听见了带有肃杀的动静。
在我带着步枪像两方中间地带赶去的时候,双方交火了。
"哒哒哒]]]!"
"嘭!"
"我操,还有手雷,咱还是树上躲着吧。"我嘀咕了一句,将灵气逼至手上,在步枪跃起的瞬间推了它一把,而我紧随其后也上了树。
这时,我距离交战双方仅仅三百米左右的距离。同时,我看清楚了交战双方的两伙人。
一伙人,服装统一,战术优良,衣服的右胳膊处,都贴着一个狼头,这伙人有三十几人,是被称为我们国之利刃的特种兵。而另一伙我断定不是毒枭,因为他们尽管服装不统一,但穿的也是作战服。且黑人ひ白人都有,由此我断定他们是雇佣兵。
"嘭!!"就在这时,自一千米左右传来一声枪响,一特种兵战士被击中左腿,膝盖以下直接离体。
"啊!!!"受伤战士倒地痛苦嚎叫。
"队长!!"看到受伤战士倒地,顿时数名战士忘记危险站了起来]]]]]]
~yz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