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李月红拿来的酒也证明了吴鹏飞的猜测是正确的。↑,基本上在这种场合是很难喝到正宗的路易十三和皇家礼炮的,特别是路易十三,它那每瓶令人咋舌的价格,早已引得国人争先恐后地去造假。
不过在金莎,倒是有些不同,高档酒类的走私也是远洋集团的业务之一,所以在雷氏兄弟参股的金莎,这里提供的洋酒基本上是半真半假。他们也是根据客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配的,有些明白人虽然也知道这里面的猫腻,但看在这边至少还能提供真酒的份上,加上雷氏兄弟的赫赫威名,也就不去计较了。
不过如果雷氏兄弟自己带客人来的话,**提供的就会全部是真酒了。但让李月红奇怪的是,刚才雷长海让她去拿酒的时候,竟然暗示她掺几瓶假酒进来。要说这雷老板平时来这里都是吆三喝四,不管多贵的酒就当水一样往嘴里灌的,怎么今天转性成了铁公鸡了啊。
不过李月红也不敢去询问,虽然雷长海对她还算是宠爱有加,不过她还是要清楚自己的身份定位,不该问的事情绝对不能去问。
酒水上来后,雷长海对李月红挥了挥手,李月红自然是会意,起身出了包厢。不一会儿,在她的带领下,一队莺莺燕燕鱼贯而入,在包厢各位的面前站成了一列。吴鹏飞虽然从来没经历过这种阵势,但也清楚这就是所谓ktv坐台陪酒的小姐。
这种风气的起源,大概已经无从考证了,可能从七八十年代港台地区流行卡拉ok开始,就已经伴随着这种带微色情意味的现象了。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服务在某些地方已经越来越不堪入目了。不过在金莎这里,坐台小姐还算是比较正规的,要出台也可以,只要你自己有本事能带出去就行,但在包厢里,你不能做得太过分。
事实上,金莎这么做还是相当聪明的,明面上越矜持,反而越能吸引男人们趋之若鹜。金莎至今还能屹立不倒,正是明证。相比于现在有些**动不动就安排小姐跳脱衣舞,还有什么开啤酒瓶抽烟等低俗的表演,金莎无疑显得档次高了一个层面。
在场的都是老客了,轻车熟路地各自找了个,反正也只是逢场作戏,本就不需要挑的太过仔细。在这种场合,吴鹏飞自然也不能免俗,只能是试着挑了个看着相对还清纯一点的小姑娘。对于他这种处男来说,从内心还是抗拒那些化妆太浓的女人的,不像别的几个,挑的尽是胸大穿着暴露的。
雷长海看了眼吴鹏飞,笑着道:“吴老弟,果然是看尽千帆,返璞归真啊。不过别说,眼光还挺准的,这个小姑娘应该是刚来的,我从来没看到过。小红,是不是啊?”
李月红一听赶紧凑过来回答道:“是啊,本来是不想让这没经验的小女孩来接待贵宾的,晚上主要是生意太忙了,没办法,过来凑凑数。吴总喜欢就行,到时候有做得不好的地方,还请吴总多多体谅。”
这李月红果然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一句话就将后面的可能性先给说完了,这样一来,下面真要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吴鹏飞自然也不好过于苛求了。
吴鹏飞不置可否地笑笑,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那名小姐过来坐下。看得出来,这女孩子确实是新来的,有点局促地坐下后就不知道干嘛好了,一看人家那边的,早就伺候着唱上歌喝上酒了。就连徐亚平,都很自然地拉着一个小姐开始玩起了喝酒的游戏,看来平时出任务没少经历这种场合。
不过现场有李月红在,自然不会冷场了。在她的示意下,这名小姐稍显生疏地给吴鹏飞面前的酒杯倒上了酒,递了过去,然后拿起自己的酒杯,轻声说道:“吴总,我敬您一杯。”
吴鹏飞一看,好嘛,这一倒就是大半杯,这姑娘以为自己喝的是啤酒呢,路易十三放着这么喝,还真是牛嚼牡丹了。
不过他天性豁达,肯定不会用这种事情去让别人难堪的,只是轻轻地说了句:“我酒量不是很好,咱们意思一下就行了。”
说着,便轻轻地抿了一口酒,把酒杯放了回去。不过当酒经过嘴巴的回荡进入喉咙后,吴鹏飞不由得轻皱了一下眉头。他感觉得出来,这酒虽然初入口的时候是很像路易十三的口感,但再去品后味,就完全对不上了。
从假酒来说,这酒已经算得上是用心了,但山鸡终究是山鸡,不可能飞上枝头就变成凤凰。以吴鹏飞在梦境中喝了不知道多少吨路易十三的经验来说,这点细微的差别已经被无限地放大了。
看到吴鹏飞这表情,一直注意着他的雷长海赶忙问道:“吴老弟,怎么了,哥哥这酒可是不好喝?”
吴鹏飞本也不想多生事端,但看到雷长海急切的样子之后,他忽然心中一动,想到了某种可能性,当下说道:“没什么事,只是这个洋酒我喝不太惯,雷总,我看把剩下几瓶没开的撤了咱们喝啤酒吧。”
雷长海闻言哈哈一笑,说道:“哎哟,吴老弟,你就别给我省钱了。这几瓶酒虽然价格不低,不过咱还是喝得起的。来这里了还喝什么啤酒啊,你是瞧不起老哥我还是怎么地?”
吴鹏飞苦笑一声道:“雷总,花钱倒没什么,我怕你花的是冤枉钱啊。”
“什么?你是说这酒有问题吗?”雷长海挠挠头说道,“我在这里喝过好多次了啊,没有觉得味道有什么不妥。难道说,他们一直在骗我?”说完,看向李月红的眼神已经有些不善了。
“这个小弟倒是说不准了,不介意的话,让我尝尝雷总的酒看看。”吴鹏飞说完,拿起了雷长海前面的杯子尝了一口,闭上眼睛细细地品味了一下,这一口酒,确是正宗的路易十三无疑。
放下酒杯,吴鹏飞摇头说道:“雷总,你的这瓶没问题,但我的这瓶,我可以百分百地告诉你肯定有问题。看来这家店还算是厚道的,并没有黑心到底啊。”
雷长海的脸色瞬间变了,拿起吴鹏飞前面的酒瓶喝了一口,讪笑道:“吴老弟,恕我口笨,我真喝不出来有什么区别啊。”
吴鹏飞拿起眼前的酒瓶,说道:“人头马中橡木桶陈化时间达到50年以上的,方能被称为路易十三。饮用路易十三,最初可感觉到波特酒、核桃、水仙、茉莉、百香果、荔枝等果香,旋即流露香草与雪茄的香味;待酒精逐步挥发,鸢尾花、紫罗兰、玫瑰、树脂的清香更令人回味。按照要求,路易十三的香味能达到250种以上,不过很可惜,在眼前的这瓶酒里面,我感受到的香味没有能超过100种。”
紧接着,吴鹏飞故作潇洒地一挥手,朗声说道:“雷总,我们不用说这些了。红姐,你去把你们的负责人叫过来,欺负我没喝过路易十三是吧,明天我就让你们这关门大吉。”
事实上,刚才吴鹏飞的这段话纯粹是装逼了。按照路易十三的宣传,确实是与上面所说的一样,但实际一般人的嗅觉可分辨气味的混合也就只能达25种。虽然吴鹏飞经过了特殊的训练,但也不可能将香味分辨得如此清晰。说这段话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将眼前的雷长海给震住,反正这土包子也不可能知道这其中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