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我骗人了?”水笙握着拳头,怒气冲冲地瞪着凌霜华的丫鬟菊友,大有她敢承认,她就一拳揍倒的架势。
凌霜华莞尔一笑,温言道:“小妹妹,菊友并不是说你骗人。你的神仙叔叔必是有其他本事,光靠眼神……”说到此处,她下意识地看了路过一眼,触及他的眼神,她顿时脸一红,后面的内容就说不出来了。
光靠眼神……是可以把人吓退的。至少她现在就想赶快离开。
路过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撤开眼神。陡然又想起了丁典,回头看了一眼,那小子果然神魂颠倒说不出话来了。
“就是能,就是能!神仙叔叔就是靠眼神把坏人赶走了!”水笙争辩着,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怀疑神仙叔叔的本事。
凌霜华再次莞尔,放弃与小孩子说道理,柔声道:“对,神仙叔叔就像神仙一样,坏人都怕。”
“那是当然!”水笙满意了,得意至极,仿佛别人夸她的神仙叔叔,她也跟着与有荣焉。“神仙叔叔,走,我们去我表哥,看以后他还老说我幻觉。”
水笙的表哥汪啸风,这个还是知道的。几年后两人在江湖上闯出个“铃剑双侠”的名头,不过现在都还是小屁娃娃。金庸不喜欢“表哥”,所以那汪啸风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样的下场,只要听到这两个字就不用多加怀疑了。
水笙回头望了望,后知后觉周围全都成了不认识的人,顿时着急了起来,嚷道:“咦,表哥呢?呜,爹爹也不见啦!”
说哭就哭,她也不害臊,一手牵着路过要他帮忙找人,另一只手又拉着凌霜华一起。凌霜华本来要离开,被这小姑娘一牵,倒不好拒绝了。
好端端的赏菊变成了寻人,一路找下来,与凌霜华也熟悉了不少。只是这大家闺秀遇见陌生男人总是十分羞涩,除非与水笙,其他人她绝不轻易多说一句话,倒是她的小丫鬟,嘴唇薄说话利落。
菊花会人来人往,寻个人非常不容易,几个人找了一路也没找到水岱与汪啸风。路过决定干脆直接送水笙回家好了,因而问道:“这里这么大,找个人不容易。笙儿,你住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
水笙一点儿都不担心,道:“先不用回家。爹爹说,如果走散了,就在门口等。”
路过无语。那你还哭哭啼啼地叫我们满园子找人?说的好像天要塌下来了。
菊友一听说不需要再找人,连忙就要拉凌霜华回去。“既然这样,那小姐就不用担心了。我们快回去吧,晚了老爷要骂了。”
水笙立刻又撇嘴哭了起来,道:“呜呜,如果爹爹没来怎么办?好姐姐,你再陪我一会儿嘛。”
路过瞪着水笙,看着她抬袖抹着眼。这半天工夫,他已经发现了这迷你水笙的鬼灵精,真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有眼泪。恰好水笙从袖里抬眸,与他视线撞了个正着。水笙弯眉一笑,朝他挤眉弄眼,哪有半点担忧害怕?
凌霜华性子单纯,哪像她这般狡黠,眼看着小姑娘央求自己多陪一会儿,也就答应了下来。一行人在外面的一个凉棚里坐下,边喝着茶水边盯着园子出口等着水岱。
这凉棚设在江边,从这里既能看到园子里的花团锦簇,又能远远看着江水开阔,清风花香,惬意非常。入口的香茗更是清香适口,路过喝了一口,顺口就问水笙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在连城诀里混的时间不长,那个“路大侠”也只有水笙“疑似”见到,估计也没有修改过其他。毕竟连城诀里最有名的美人是凌霜华,那个招摇的路大侠若要篡改,怎么会不改变凌霜华的归宿。但既然没有改变,原著中没有出现的水笙怎么会出现呢?
水笙说道:“爹爹接到挑战啦,约了陆伯伯、刘伯伯和花伯伯在此碰头。我和表哥就缠着爹爹带我们来了。”
“水大侠江湖人称冷月剑,谁敢不要命地向他挑战?”丁典这些年不问江湖事,对江湖事也知道的不多,但是水岱名头太大,他也是耳闻一些。所以他的潜台词还有一句,什么敌人居然能让水大侠接到挑战后邀齐落花流水四大侠共同抵抗。
水笙摇头,一点儿都不担心地道:“爹爹没说。反正他们就快没命了,我也不想知道。凌姐姐,你家里是不是有很多花?明天我和神仙叔叔去你家看花好不好?”
凌霜华脸一红,答应也不是,拒绝也不是,心里暗暗责怪菊友多嘴,炫耀家中花卉了不起。
就在这时候,忽然一个沉稳的声音传来:“笙儿,原来你在这里。”
水笙扭头一看,立刻跳了起来,往凉棚外奔去。跑了没两步,又跑回来,拖着路过的胳膊跟她一起走,路过无奈,只好任她拉扯着。
“爹,他就是神仙叔叔!表哥,这下你服气了吧?”水笙一见到来人立刻献宝。路过有些尴尬,朝面前的一老一少鞠了一礼,带着一丝苦笑,道:“晚辈路过,拜见前辈。”
水岱须发灰白,面容俊雅,一眼就看出路过中气不足,底盘虚浮,没有半点武功,绝不可能从山贼手里救出自己女儿。见他苦笑尴尬,也知道那“神仙叔叔”的确是女儿夸张的戏称,但他仍旧礼貌地道谢:“原来是路兄弟,幸会。听说路兄弟当年在三峡救我女儿一命,老夫感激不尽。”
三峡?路过愣了一愣。他来到这里时间不长,去的地方也不多,但三峡恰好是其中一个。印象中,他似乎有去过一座山,在那座山上采药,然后看到了血迹,然后——
他直接走人了。
不过水笙的确没说他有出手,只是以眼神把人吓走了。他的眼神有这么厉害?问题是他并没有看到什么人。
路过斜眼看了一眼水笙,水笙正撅着嘴生气,她旁边一个十四五岁的俊秀少年则一脸敌意地瞪着路过,不客气地问道:“真的是你救了笙妹妹?”
路过想了想,道:“大概是吧。”
少年抿起嘴唇不说话了。水笙终于又笑了起来,道:“这下你相信了吧?”
少年的表情更臭了,但看着路过这么大个大人,连师父都对他礼让三分,他也不能随意挑战,当下只好默默退后,站在一旁。水笙正自己高兴,只道表哥只是争执输了不高兴,也没有太理他。
这时候凌霜华带着丫鬟过来,见过水岱后,随即告辞离去。路过见她离开,倒有些舍不得。这一个多时辰的相处,凌霜华的诗书气质已经深入人心,真个是让人如沐春风。她是个大家闺秀,一旦回去了,那估计是见不着了。就连原著的丁典也只能傻愣愣地天天去她家后院看花,把花当美人脸。
回头看丁典,丁典也是一副依依不舍魂不守舍的模样。
路过当下决定,最好还是离这个凌霜华远点,还要拉着丁典一起远。鲜花好摘,但守园子的饿狼不好惹。凌霜华的老头凌退思又官又土匪,现在他们是惹不起的。至少等他先把金波旬花弄到手,等研制出了解药,凌退思也就没什么好忌惮的了。
兄弟,看我救你一命,你不要太感激我。
药店柴老板等凌霜华走远了才笑着说道:“你们是外地人不知道,这位凌小姐是武昌凌翰林家的小姐,咱们武汉出名的美人。”
水笙安慰路过道:“翰林有什么了不起?神仙叔叔,明天我们去她家看花,她答应了的。”
她哪时候答应了?路过在心里反问着,忽然听到远处江上传来一片喧哗吵闹。他抬头看过去,顿时目瞪口呆。
江天浩渺,本是风平浪静。但一个人自江上而来,踏水而行将一切都扰乱了。他每一步都像是在水里投了巨大的石头,以他的步伐为中心,激起千层浪花,如同朵朵金光闪闪的晶莹花在他足下一一盛开。
不知道佛祖当年步步生莲是不是其实就是这个情况?
但现在步步生花的人却显然不是个佛祖,他一身鼓鼓黑衫,是那一朵朵金花里最显眼的花蕊。花蕊所到之处,江面无风起浪,远处的船只受余**及,上下翻飞,近处的小船就没这么幸运了,有的被浇进了满船的水,有的维持不了平衡直接就翻倒了,一片呼叫声喊骂声救命声由远及近,此起彼伏,热闹得很。
“黑色花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快速踏水而来。轻功之奇,另人侧目。
“奇怪。但凡轻功,莫不以‘轻身’为旨。尤其是这水上工夫,总是得身轻如燕才能这般登萍渡水。但这大汉的轻功却如负重物一般,偏还没有沉下去,是何道理?”丁典喃喃自语。
水岱也捻着胡须沉吟不语。他擅长的轻功就是登萍渡水,无不讲究轻、灵、快,像这大汉这般身法,的确是怪。
“难道是他?”水岱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谁?”路过也很好奇,因为他任何人也想不起来。
说话间,那大汉已经到近处来了,只见他面目黝黑,满头茂密黑发与络腮大胡连成一片,再加上一身黑色的衣服,乍一看就像是一只乘风破浪的黑鲨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