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到了这段话,说明你正在阅读。请前往起点主站订阅本书,谢谢。如果误订了,请重新下载,给各位添麻烦了,抱歉最近旧梦的身体真的很不好,胃酸反流再加上乱七八糟一大堆因为作息不良养出来的毛病,每天晚上都胸闷的睡不着局,各位大手子们就稍微体谅一点,好吧?
[原文]
治人事天1,莫若啬2。夫唯啬,是谓早服3;早服谓之重积德4;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5,可以长久。是谓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6。
[译文]
治理百姓和养护身心,没有比爱惜精神更为重要的了。爱惜精神,得以能够做到早作准备;早作准备,就是不断地积“德”;不断地积“德”,就没有什么不能攻克的;没有什么不能攻克,那就无法估量他的力量;具备了这种无法估量的力量,就可以担负治理国家的重任。有了治理国家的原则和道理,国家就可以长久维持。国运长久,就叫做根深祗固,符合长久维持之道。
[注释]
1、治人事天:治人,治理百姓;事天,保守精气、养护身心。对“天”的解释有两种,一是指身心,一是指自然。此句意为保养天赋。
2、啬:爱惜、保养。
3、早服:早为准备。
4、重积德:不断地积德。
5、有国之母:有国,含有保国的意思。母,根本、原则。
6、长生久视:长久地维持、长久存在。
[引语]
本章讲治国与养生的原则和方法。从文字上看,老子讲了与别人不同的这样一个道理,他把吝啬当作人修身养性的重要美德加以颂扬,而不是专指财物的爱惜。老子认为,吝啬就是在精神上注意积蓄、养护、厚藏根基,培植力量。真正做到精神上的“啬”,只有积累雄厚的德,有了德,也就接近了道,这就与圣人治国联系到一起了。这里,把“啬”解释为节俭也可以,因为就老子而言,他十分重视“俭”德,这也是道家一贯的思想特征。
[评析]
首先谈“治人事天,莫若啬”。上面提到,“啬”可以解释为治国安邦的根本原则,同时也可以解释为节俭的美德。老子提出“啬”这个观念,这在春秋末年的思想界是很独特的。老子把“俭”当作“三宝”之一,他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他认为,要“俭”才可以进一步扩大生活的范围,否则必死矣。张松如说:“啬者,亦俭也。啬就是留有余地;留有余地,才能早为之备;早为之备,才能在事物即将发生之顷及时予以解决;在事物即将发生之顷及时矛以解决,才能广有蓄积;广有蓄积,自然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自然就具有了无穷的力量。老子认为大而维持国家的统治,小而维持生命的长久,都离不开‘啬’这条原则,都要从‘啬’这条原则做起。所以说它是‘长生久视之道也’。啬与俭当然符合‘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不过,如果强调它是一种消极、退守的政治倾向,就未免只从表面形式上看问题,不见得是看到了它的精神实质。”(《老子校读》第331页)
[原文]
治大国,若烹小鲜1,以道莅2天下,其鬼不神3。非4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5,故德交归焉6。
[译文]
治理大国,好像煎烹小鱼。用“道”治理天下,鬼神起不了作用,不仅鬼不起作用,而是鬼怪的作用伤不了人。不但鬼的作用伤害不了人,圣人有道也不会伤害人。这样,鬼神和有道的圣人都不伤害人,所以,就可以让人民享受到德的恩泽。
[注释]
1、小鲜:小鱼。
2、莅:临。
3、其鬼不神:鬼不起作用。
4、非:不唯、不仅。
5、两不相伤:鬼神和圣人不侵越人。
6、故德交归焉:让人民享受德的恩泽。
[引语]
本章讲的是治国的道理,“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所说的一句传颂很广的名言。这是个比喻,“烹小鲜”就是煎烹小鱼。这是用烹鱼比治国。小鱼很鲜嫩,用刀乱切或在锅里频频搅动,肉就碎了。国家的统治者治理国家,要像煎小鱼那样,不要常常翻弄。此外,老子是无神论者,他并不相信鬼神,但这一章一再讲到鬼神,这里是说,鬼神都不伤害人,治理国家的统治者,就更不能够伤害、烦扰人民了。并不表明老子是有神论者。
[评析]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流传极广,深刻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家们。车载说:“这一段话就治国为政说,从‘无为而治’的道理里面,提出无神论倾向的见解。无为而治的思想,是老子书无为的主张在政治上的运用。老子书很看重‘无为’,提出‘为无为’,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反复说明这个道理,多方运用这个道理,这是它的‘道法自然’的见解的发挥。它把这个道理运用在治国为政一方面,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当‘民忘于治,若鱼忘于水’,就不需要再用宗教来辅助政治而谋之于鬼,于是鬼神无灵了。鬼神不再有任何作为,是为政的人‘无为’的结果,符合于‘道法自然’的无为的规律。这是它提出无神论倾向的一个方面。”的确如此,这句话喻示着为政的关键所在,在于安静无为,不扰害百姓,否则,灾祸就要来临。要保证国家的平安,执政者就必须小心谨慎,认真严肃,不能以主观意志随意左右国家政治,这句话用极其形象、简洁的语言概括了这个极其复杂的治国谋略。如果以个人的主观愿望去改变社会,朝令夕改、朝三暮四、忽左忽右,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国家就会动乱不安。相反,如果国家制定的政策法令能够得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就会收到富国强兵之效。如此,则一切外在的力量,都不至发生祸难的作用。
[原文]
大邦1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2。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3。大邦不过欲兼畜人4,小邦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译文]
大国要像居于江河下游那样,使天下百川河流交汇在这里,处在天下雌柔的位置。雌柔常以安静守定而胜过雄强,这是因为它居于柔下的缘故。所以,大国对小国谦下忍让,就可以取得小国的信任和依赖;小国对大国谦下忍让,就可以见容于大国。所以,或者大国对小国谦让而取得大国的信任,或者小国对大国谦让而见容于大国。大国不要过分想统治小国,小国不要过分想顺从大国,两方面各得所欲求的,大国特别应该谦下忍让。
[注释]
1、邦:一本作国。
2、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一本作天下之交,天下之牝也。交,会集、会总。
3、或下而取:下,谦下;取,借为聚。
4、兼畜人:把人聚在一起加以养护。
[引语]
本章是老子针对当时兼并战争带来的痛苦,讲到如何处理好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关系,表达了老子治国和国与国关系的政治主张。在老子看来,国与国之间能否和平相处,关键在于大国,所以一再提出大国要谦下,不可以强大而凌辱、欺压、侵略小国。这章中仍有社会政治的辩证法思想。大国应该像江海,谦居下流,天下才能交归。大国还应像娴静的雌性,以静自处下位,而胜雄性。这里的国,是指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本章文字浅显,易于读懂。
[评析]
春秋末期,诸侯国到处林立,大国争霸,小国自保,战争接连不断地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灾难。任继愈说:“这里老子讲的大国领导小国,小国奉承大国,是希望小国大国维持春秋时期的情况,不要改变。他希望社会永远停留在分散割据状态。这是和史发展的方向背道而弛的。”(《老子新译》)任继愈先生这样分析,自然有其道理。因为老子学说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小国寡民。国与国之间相安无事,和平相处。然而,深入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感到老子还有另外一种考虑。古今中外,人类社会能否得到安宁与和平,往往由大国、强国的国策所决定。大国、强国的**不过是要兼并和畜养小国、弱国;而小国、弱国的愿望,则是为了与大国修好和共处。在这两者的关系中,最主要的一方便是大国、强国。本章在开头和结语一再强调大国应该谦下包容,不可自恃强大而凌越弱小。只有这样,才可以赢得小国的信服。从此看来,老子的用心又是符合百姓们的愿望。
[原文]
道者,万物之奥1,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2。美言可以市尊3,美行可以加人4。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5,虽有拱璧以先驷马6,不如坐进此道7。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8,有罪以免邪9?故为天下贵。
[译文]
“道”是荫庇万物之所,善良之人珍贵它,不善的人也要保持它。需要的时候还要求它庇护。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不善的人怎能舍弃它呢?所以在天子即位、设置三公的时候,虽然有拱壁在先驷马在后的献礼仪式,还不如把这个“道”进献给他们。自古以来,人们所以把“道”看得这样宝贵,不正是由于求它庇护一定可以得到满足;犯了罪过,也可得到它的宽恕吗?就因为这个,天下人才如此珍视“道”。
[注释]
1、奥:一说为深的意思,不被人看见的地方;另一说是藏,含有庇荫之意。其实两说比较接近,不必仅执其一。
2、不善人之所保:不善之人也要保持它。
3、美言可以市尊: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敬仰。
4、美行可以加人: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
5、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6、拱壁以先驷马:拱壁,指双手捧着贵重的玉;驷马,四匹马驾的车。古代的献礼,轻物在先,重物在后。
7、坐进此道:献上清静无为的道。
8、求以得:有求就得到。
9、有罪以免邪:有罪的人得到“道”,可以免去罪过。
[引语]
本章再一次宣扬“道”的好处和作用。老子认为,清静无为的“道”,不但是善良之人的法宝,就是不善的人也必须保有它。所以有人认为,这一章的新意就在于指出世人在“道”面前应该一律平等。“道”保护善人,但也不抛弃不善人,它有求必应,有过必除。这是“道”的可贵之处。如果说在上一章,老子强调统一即“和”的思想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上的运用,这一章则是在人际关系上的运用。本章的目的,在于晓谕人君行“无为”之政。
[评析]
“道”是天地间最可宝贵的。所以可贵就在于“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这就是说,善人化于道,则求善得善,有罪者化于道,则免恶入善。“道”并不仅仅是为善良之人所领悟,不善人并不被道所抛弃,只要他们一心向道,深切体会“道”的精髓要义,即使有罪过也是可以免除的。老子在这里给人们包括有罪之人提供了新的出路,还是很有意义的。这种想法与孔子所言“君子过而能改”的说法是有相近意义的。君子不怕犯错误,只要能认真改正,就不算错误,而且,这只是君子才可以做到的。老子则从主客观两个方面为有错者提供了出路,“道”不嫌弃犯罪之人,肯定会给他改错的机会;而犯罪者本人也必须体道、悟道,领会道的真谛,主客观这两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
如果你看到了这段话,说明你正在阅读。请前往起点主站订阅本书,谢谢。如果误订了,请重新下载,给各位添麻烦了,抱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