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8日下午,不知道几点了,变成楚汉争霸战场的象棋棋盘上。
我站在一条滔滔江水的岸边,安静地看着眼前楚国兵卒一个接一个地从独木桥上过河。
到了这个时候,这盘象棋已经完全颠覆了我所有的认知。
玩法变了,棋子不再是按照回合制的形式,你一步我一步地走,而是完全去遵从所谓的“楚王汉祖”的指挥,指哪打哪。
路数改了,什么“马走日、象走田”之类的规定走法,在棋盘上的格线消失之后,完全没有了意义。
套路多了,任何一种兵种在攻进敌方大本营之前,必须要按照要求先去攻占一些小的高地或者兵营。
唯一没变的就是胜负的判定,“将帥死,棋局破”。
此刻,已经是我第三次重新开局了。
第一局我带着一百个小卒子冲到河对岸攻占对方兵营,跟我方马炮和另外一路小卒子配合默契,很快就抢占下了敌方兵营,一路顺畅。我这边正准备重整旗鼓,再度出发呢,后方却传来什么急报,说大本营告急。马、炮撤了下去,留下我带着一帮过河没有回头路的小卒子苦苦坚守,没多久就被敌方冲出来的“車”“相”给灭了。
我一个人当了逃兵,去跟其他方向的小卒子汇合,谁知道跑遍了整个战场才发现,我方兵营全部都被敌人给攻占下来,没有了一个小卒子。最后。我被不知道哪发出来的炮弹击中,一命呜呼,退出了战场。
经历这第一局战争,我稍稍明白了游戏的规矩。红黑两方各有三个兵营、两个炮营、两个车马营和一个大本营。
所有士兵兵种都是从这些营帐里生产出来的,一旦所有附属兵营被地方攻占,只留下孤零零的大本营,就会出现敌方人马围城的情况。感觉整个战场就像是一个策略类的战争游戏,而玩法上又跟推塔类的即时对战相近。
按常理来说,我身为一个游戏玩家,应该可以纵观全局的。哪怕不能做将军。最起码做一个可以自由驰骋战场的车马炮也行。
可惜事实上我只是个手底下只有一百人的小小百夫长,能做的事情要么是坚守自己附近的兵营,尽量死的晚一些,要么就是带着一小撮军队杀出去。永不回头直到战死沙场。
第二局开始。我选择了中路的小卒子。得到的命令是坚守阵地。一场战争下来,我所做的事情的就是防守,敌人来了就打。打得过就好。打不过就死,临死之前还真的经历了一段四面楚歌的场景。
游戏,总是玩的越多,了解越多,了解越多,喜爱越多,喜爱越多,那种迫切想要赢一场的心思就越重。
第三场开局,我已经不准备再去听那个什么楚王的命令了。因为刚才我发现,身为一个百夫长,我是完全可以控制黑方所有的小卒子的。假设我不听从指挥,而是自行发动战争,把五条纵路上的小卒子合在一起,然后击中攻打敌方一处兵营,我就不信没有什么起色。
或许这真的就是一场游戏吧,我和大个儿算是玩家,其他的东西都是电脑人。当玩家动用自己的脑子,脱离电脑的控制之后,一切就都跟之前不一样了。
第三局我又输了,不过,我是在成功地吞并了敌人三处兵营之后才输掉。
第四局我还是输,但是我已经可以引诱‘电脑人’辅助我,去灭掉敌人的第二道防线。
第五局……
第六局……
……
一场接着一场,我这次跟大个儿下棋,几乎都到了一种废寝忘食的地步。放在一个月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自己有一天会变成一个可以指挥数百人去战斗的将军。虽然手下都是小卒子,虽然这只是场游戏,根本没有什么血流成河、尸骨遍地,但是每一次看着数百人合力将高壮的战马、雄武的战车推倒,将其摧毁成碎渣灰飞烟灭,我的心中还是忍不住升起那种叱咤风云的豪情壮志。
等我第n次战死沙场从棋局中退出来之后,借着心中那股热情,伸手抚向战场上还存活的其他黑方“卒”棋上面。
“吾等为楚王效力,必当冲锋陷阵,战死沙场。”
还是那句熟悉的小卒子开场白,可是这一次我并没有进入战场,眼前的棋盘猛然发生变化,所有山川河流消失,所有棋子归于平静变成了普普通通的圆木棋。
李老师给这副棋盘造成的变化,在这一刻竟突然消失了。
“嗯?什么情况?”
我疑惑地看向对面的大个儿,只见这只狗伸爪子将棋盘上的棋子打乱,然后跳下沙发,直接冲到墙边的狗笼子那里大口大口喝起水来。
一顿狂饮结束,大个儿便直接将自己的头埋进狗粮盘里,再也不理会我了。
我抬头看看旁边桌子上的小闹钟,这才猛然发现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我去,都过去这么久了?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忍不住惊叹一句,谁知道这句话刚说出口,感觉就来了,肚子“咕咕”叫个不停,强烈的饥饿感袭上心头。
确实是该吃晚饭了。
伸手把象棋整理好放回到之前的位置,我迈步走出了灵学院办公室。
晚上七点,学校餐厅早已经没饭了,不过对于我而言想要吃顿晚餐还是有地方可去的。
军训那段时间就总听胖子在耳边唠叨说学校大门对面的一家老地方菜馆不错,学校餐厅的饭菜口味恐怕连那里的十分之一都赶不上,我一直没时间去尝试一下,正好今天有空了去看看那有什么好吃的。
独自一人游荡在校园里,心中想的都是等会儿吃完饭回去用什么方法能赢大个儿一局,只要能赢了这只狗,我相信接下来它肯定会教给我些其他有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间走出校门,来到那家“老地方餐馆”,一进门我都没看清小餐馆的装饰布置,就被一个锃光瓦亮的大光头给吸引了注意力。
那光滑圆润的头顶,晃得人两眼发花,任谁都忍不住瞧一会儿。
我仔细盯着那光头的主人,越看越觉得眼熟,小心翼翼地上前两步,试探着喊了声。
“史大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