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随笔式短篇小故事 三
作者:项庭生      更新:2019-12-27 23:30      字数:3658

发这个是为了通知下大家,今天状态很差,压力很大,半夜的更新大概会是凌晨45点,各位别等,明早

更新个短篇小故事给大家都是没发表过的,发表过的杂志有版权,咱不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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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叫做:命中注定我们得吵一架

“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可靠。”我对许多人说过这句话。

有些人不认同。他们的理由我或许听了,或许没听,反正都忘记了。因为我总是觉得:都这样了,我还听你说个屁啊。

有些人表示认同,然后把问题归咎于时间的流逝。我乐于教导这样的人,用故作沧桑的口气说:其实,你错了,真正扭曲它的......是你曾经的期待,或如今的懊悔。

事实我是对的,人的记忆总是乐于将过往人生中的某些时刻或某些感触特殊化,乃至加以剪辑。

说完这些,我想我可以开始安心地讲一个故事了。

这个故事叫:命中注定我们得吵一架。

命中注定是一个很嚣张的词,搞的好像老天,或上帝,或谁,还曾经专门为你的人生研究过一盘似的,各种巧妙布局,狭路相逢,避之不及。

果然,命中注定的人与你四年纠缠,或少些,然后毕业,分手。

我充分地理解并体谅着那些因为无奈而在毕业时选择分手的情侣。

然而,我与大学女友是同乡,同市同县,却还是随大溜在毕业时分手了账。

多年后我们坐在一起,竟然谁都记不起具体是哪一次,什么原因分的手。都记得的,只有我们无休止的争吵。是的,我们吵得简直不要太欢畅。

我总结一句:两个太聪明的人啊,不要在一起。

另外一个让我们争吵不断的原因,直到多年后我的女神汤唯和刘亦菲先后选择了思密达,并且幸福甜蜜,我才顿悟。

一般说来,人在吵架时只有使用自己最熟悉的语言才能完美发挥。不信你找个和我一样英语困难的人来,我和他至多也就互相“**”而已吧,很暧昧对不对?吵不了几句就要把对方扑墙上“壁咚”的既视感。

不幸的是,我与她共同掌握着一门堪称艺术的方言。它甚至强大到让一个日本学者在我们那座小县城住了十余年,只为研究一门方言。

在我们的方言里,孤立的表达是几乎不存在的,就连最基础的词汇都自带修饰或者说明,比如,我们从不说“直”,只说“笔直”,不说“黑”,只说“墨黑”。此外,方言还自带夸张效果,比如“我打你扁你揍你”这种概念,普普通通,却可以被我们表达得惊天动地,我们说:“我裂死你。”

我们就这么精致修饰,夸张震撼地吵着,直到有一天发现,用我们共同的方言竟然无法说,“我爱你”。

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学升初中的考试,我考了全县第二名。其实也可能只是城郊各校的第二名,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老师们的惋惜中第一次听说了她。

是的,考第一名的就是她。一个女孩,我把她想象得很丑。

我们并没有去到同一所初中。她跳脱学区限制去了最好的那一所,据说初中每届只招两个班的学校,而我对外宣扬着,我拒绝了那所学校的特招。

其实他们压根就没找过我,鬼知道怎么回事。

总之,我们的第一次交错本该到此为止,仅仅是出现在同一张榜单上而已。

然而,我的初中同桌,也是我初中阶段最好的朋友,是她的同村,小学同学,同桌。我甚至怀疑他暗恋她,否则他肯定不会每天没完没了的向我描述她有多漂亮和多厉害。

于是,我开始因为没办法继续把她想象得很丑而有些哀愁。

“天,你能不能不要再每天谈论一个跟你无关的女生啦!”我对同桌说,“你应该有自己的人生。比如小慧就很好,她眼神很暧昧。”

同桌:“你说的是真的吗?还有,暧昧是什么?”

我:“当然真的。暧昧就是喜欢你。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不喜欢的话干嘛老”

同桌观察了小慧两天。

然后对我说:“你说的是真的,她刚开始还伪装了下,不过后来还是被我发现了,她真的老是”

我特别用力地点头赞同,心说,你每天死不要脸的盯着一个女的要不奇怪。

同桌继续说:“可是,你知道小慧的绰号是什么吗?”

我:“什么?”

“奶牛”,同桌用双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为难地说,“太大了,我觉得有点丢人。”

他长大了肯定会因为自己那会儿的无知而懊悔叹息,但在当时,我无力反驳,毕竟我慧艰难的800米跑测,她负担很大。

“反正再,要是她先追我的话,我就考虑一下。到时你可别笑我。别人笑就算了,我不希望最好的朋友也笑我。”同桌说得很诚挚。

我只好认真应是。

小慧当然没有主动追求他,于是不久之后他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开始每天没完没了的跟我说起他的前任同桌,她的过去和近况。

直到毕业。

后来,当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曾经告诉她:“从我初中开始,生命中便每天都有你。”

我的初中就这样,一边听着同桌没完没了的唠叨,一边学会了抽烟喝酒踢球打架,还有早恋。我甚至差点没考上高中。

“如果当时你选择了和我同一所初中,没准我就不那样了”,我后来跟她说,“我们会成为一对相爱相杀的学霸。”

高中我们终于同校了,但不同班。与此同时,我的同桌去了北京,闯荡江湖。

终于见到真人了,不是校花也不是段花,不过她也不错,而且马尾扎得很高。那真是我见过的,最高傲的马尾。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曾因为被前桌女生的马尾抽过许多耳光而困扰,所以,我想她还不错,她高高的马尾会轻松掠过我的头摊的一个又一个爱情故事里。

一段时间后流氓哥开始不满足于这种单方面恋爱状态,他开始给她写情书,大段大段地抄小说,抄歌词,甚至抄课文。

比如这一句:等你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出处是朱自清的《背影》,流氓哥只改了一个字,就几乎完美地描绘了自己午饭时在餐厅她一眼的情与境。

要不是因为太想成为“山鸡”,流氓哥现在可能是一个作家。

“山鸡”有江湖要忙,于是之后的日子他开始雇佣我这个语文课代表替他写情书,3元一封的价格,我赚了他300多,直到他在某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宿命般遇到那位前来关怀慰问的60岁教育局女副局长。

面对围了一圈的校领导和电视台的摄影机,流氓哥感觉兴奋,自己扬名立万的机会来了。

女局长:“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啊?”

流氓哥:“我叫山鸡,**的鸡”。

流氓哥,遭劝退。

后来我和她说起这一段。

这个无情的女人,她甚至不知道流氓哥是谁。

高中,我用了100多封情书,还是与她交错。

大学,同校,同系,同班。

直到班级第一次的自我介绍,我们才发现这场意外。

后来,她分手,被开水烫伤脚。

这两件事情本身毫无关系,加在一起,却成了我们的命中注定,狭路相逢。

在那段时间里,作为老乡,我开始负责骑车带她上课下课吃饭去图书馆。

我至今仍记得那是一辆破旧不堪的自行车。骑起来一路咣咣当当地响,唯一的好处是不用上锁也不会被偷。

她住c区,c区的大门口有个矮矮的台阶,骑车经过会颠簸一下,每次骑车带她经过,我都会提前说,坐稳了哦,前面会颠一下。

偶尔,她会因为那一下颠簸搂住我的腰。

而我,开始想要一条坑洼不平的路。

“你知道吗?每次你那么说,我就觉得特别暖,觉得你好温柔。我想我可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后来她说。

她的脚好了。我没问,她没说。

我依然一天天的带着她,上课下课吃饭去图书馆。

某个晚上,我想说,那天月色特别好。在场电影送她回寝室后,她给我发信息。

她:“我的脚好像好了,你知道吗?”

我:“废话,快半年了。”

她:“我分手了,你知道吗?”

我:“废话,没分手你能一天天缠着我啊。”

她:“分手以后,我难过了一段时间。后来,我想试试还能不能喜欢一个人。”

我:“结果怎么样?”

她:“很成功啊!”

我:“那恭喜你啊!”

她:“也恭喜你啊!”

我:“明天不骑车了,走路吧,可以手牵手。”

她:“好啊!我现在想吃柚子。”

那天凌晨两点,我从寝室二楼跳下,爬过c区围墙,到茶山镇,敲开水果店的门,买了一个柚子。

她从二楼放下来一根绳子,把柚子吊上去。

就这样,她吃着柚子,坐在二楼,把脚翘在围栏外,和我聊着天,直到天亮。我还是想说,那晚月色特别美。

亲爱的,

你们曾经那么好,那么幸运才翻越交错的命运。

亲爱的,

你在我还记得那么多,从我听说你,到在一起。

亲爱的,

你时候歇斯底里的争吵,我们已经一个字都记不起来了。

亲爱的,

你说多好笑,我们的命中注定,原来就是百般交错后吵这一架哟。

便是忘了你,那座桥也还在,

便是忘不掉,那座桥也会老。

我的手,在桥栏的裂缝上印出几道深痕。

几道?

原来是,

三年前,遇到你,

七年前,遇到你,

十年前,遇到你。

——2013秋重回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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