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易只是稍稍一提,尼莎就是一脸的哀怨,“易,我的亲人都没有了,现在我只剩下你了,你要送走我吗?我给你添了很多麻烦吗?如果我留下来的话,一定会帮你做许多事的!”
看着尼莎可怜中带着些许哀求的眼神,孙易的心都软了起来,倒是想开口把她留下,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糟主意,她不能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不过尼莎还是暂时留在了东沟村,孙易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会教她一些汉语的日常对话,罗丹也不去镇上的野菜厂了,来了一个大撒手不管了,好在还有杨经理,请了一个闲赋在家的好友帮着来暂时管理一下。
罗丹正在做饭的时候,孙易急吼吼地跑了进来,一把就从后面抱住了罗丹。
“这大白天,小心尼莎!”
“这个大灯泡,终于出去了,她领着那两头吃货去帮六婶子家压地去了,说是中午就在六婶子家吃饭,不回来!”
“那……那也不能!”罗丹半推半就地让孙易把他抱到了里屋,刚刚要进入正题的时候,罗丹又非要去洗澡。
“这个时候了洗个什么澡啊!”孙易几乎是粗暴地按住了罗丹,霸道地侵占了她,而罗丹别看身材娇小,却最喜欢孙易这种霸道。
两个人正在激战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一扭头,只见尼莎正趴在门口瞪着大眼睛看着他们,而且正盯着他们负距离的地方。
罗丹惊呼了一声,急着去拽被子,却又被孙易的手压住,一时半会没有拽过来,羞得她直推孙易。
“我……我是回来取水壶的!”尼莎说道,却并不走出去,仍然站在门口紧盯着,盯得孙易都有萎了,直接就滑了出来。
罗丹总算是把被子拽开了盖在身上,脸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一样,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尼莎的脸也有些红,却比罗丹大方多了,只是耸了耸肩头道:“其实这没什么,我又不是没见过!”
尼莎笑眯眯地取了水壶,然后又接了白开水,拿着壶就走了出去,孙易抹了把冷汗,想要继续,可是罗丹说什么也不同意了,生怕那个小丫头再杀个回马枪。
果然没错,不到十分钟尼莎又跑了回来,这回连借口都其烂无比,说是要回来取餐叉,中午在六婶子家吃饭没有餐叉用,但是孙易和罗丹已经穿好了衣服,没有让她再堵在被窝里。
这让尼莎有些失望,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孙易摇了摇头,这小丫头年纪不大还挺有心思的,如果柳双双有她一半的心思,只怕早就……
“咦?怎么不见一点白?”孙易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有些奇怪地道,除了他刚回来那会,一点白就很少出现。
一提起一点白,罗丹的脸上就有着掩不住的笑意,“你是个怪人,你养狗也是条怪狗!”
“怪狗?怎么了?”孙易问道。
正说话间,一点白从狗窝里钻了出来,一边走一边还回头看着狗窝,小小白想过去,被一点白哼了两声赶了出去。
孙易好奇地向狗窝走去,一点白摇着尾巴跟了过去,探头向狗窝里一看,里头竟然还有一只半大的,刚刚长出硬羽的小鸡,看样子还是一只小公鸡。
“这是?”孙易一愣。
罗丹哈哈地大笑了起来,“你不在的时候,小白还在孵蛋呢!”
“啥?”孙易一愣,怎么个情况?
“老黄叔家的母鸡抱窝了,孵了一窝小鸡,有一只鸡蛋没有孵出来就出窝了,小白就把那只鸡蛋给叼了回来放到窝里孵了起来,只孵了一天就孵出一只小鸡崽来,然后就跟着一点白四处走,似乎把一点白当成妈妈了。”
“这公明就是一只公狗好当了,而且……这特么是真正的跨了种族好不好!”孙易瞪大了眼睛,甚至拎起了一点白的一条腿再次确认一下性别。
“反正小白就把这只小公鸡当自己孩子养了,养得还挺好的,全村没有哪只狗哪只鸡敢欺负它!”罗丹笑得眼睛都变成了月牙状,“你上次回来太急了,没顾得上说这事!”
“你确定小白养这只鸡不是为了养大了吃掉?”孙易瞪着眼睛道,自家的狗竟然会孵小鸡,也太逆天了吧。
“我哪知道,反正它爱养就养呗!”罗丹摊了摊手道。
孙易伸手托起了这只小鸡,半大的小鸡长得丑丑的,还没有长出公鸡应有的彩羽,不过跟孙易挺亲热的,不但用尖尖的小嘴蹬着孙易的手掌和下巴,孙易用手掬了一些水,小鸡就在他的手水啄起了水。
把小公鸡向地上一放,小公鸡立刻就钻到了一点白的肚子底下,藏在它柔顺的毛下一副舒服的模样。
孙易摇了摇头,家里连雀鹰和黑瞎子都养了,也不差再养只鸡了,只是别让它祸害了自己后院子里的药材就是了。
这点孙易不必担心,一点白是个好老师,把小公鸡管得服服贴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放开了小鸡之后,看着在院子里正清扫的罗丹,柔软的腰肢扭动着,比他们初识之时更加丰满,也更加有味道了,心里头痒痒的,事办到一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难受得紧呢。
罗丹坚决不干,怕再被尼莎给搅了局,孙易的眼珠子一转,拽着罗丹就向房后跑去,一头钻进了不远处的小树林,还有一点白在不远处把风,野外的风情更加让人舒爽。
孙易在家里头休息了十多天,中间还跑了一趟林市跟梦岚姐幽会了一次,也是为了给尼莎找一个可以接收的学校,但是教育口没有什么熟人,孙易决定去拜访一下老宋,老宋这个大队长似乎有要再一步的意思,在本系统里头,简直就是四十岁撞大运的典范。
刚刚约了老宋在全羊馆吃饭,孙易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没有显示来电号码,孙易皱着眉头接了起来,打电话的是关宁。
“孙易,事情查出眉目来了,你来京城,我们一起把这事解决了!”关宁的声音中有着有浓浓的,掩不住的杀机。
孙易淡淡地一笑道,“算了吧,京城那地方与我八字不合,我就不去了,你直接就解决了吧,你办事我放心得很!”
关宁还要再说什么,这时似乎有人在汇报,他听了一下之后哈哈大笑了起来,“孙易啊,这可是送上门的好机会,那家伙竟然奔着松江市去了,刚上飞机,我马上赶往松江市,你也快些去!”
关宁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孙易瞪着眼睛看着电话好半天没吭声,人家老宋刚来自己就走算怎么回事,也太不拿大队长当人物了吧,何况人家还要升职呢。
“你有事?”
“没事没事!”孙易摆着手,虽然他跟老宋算是老熟人,老朋友了,但是老朋友也是需要维护好关系的。
“你最好还是有事,我儿子刚刚从学校回来,叫嚷着让我给他带好吃的,巴特弄的羊肉就不错,我打包带回去!”老宋笑着道,“我真不是跟你客气,今天也就是你,要是换个人的话,我就不来赴约了,我儿子更重要!”
见老宋这么说,孙易也不再坚持了,看样子老宋说的是真的,着急忙慌地打包一只烤羊腿,是从烤全羊上卸下来的,至于巴特怎么把一只残羊交待给客人就不用他们操心了,道上的人都知道孙易和巴特的关系贼好,不会惹什么麻烦。
趁着打包羊腿的时候,老宋先跟孙易说了一下尼莎的事情,“要在林市入学不难,正好我认识一中的校长,我帮他办过不少事,打个招呼就能入学,关键是户藉那一块!”
“好歹你也是警务口的,办个户藉不难吧!”
“是不难,但是尼莎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啊,在林市办户藉太显眼了,我建议你把尼莎的户藉落到临省边境处的毛子村,我有一个老同学,在那地方当派出所所长,而且对那些毛子民族管得一向宽松,我打个招呼落个户藉很容易!”
“行,你先打个招呼,我这几天就去办!”孙易笑道。
说话间,巴特已经打包好了,不但有一只烤羊腿,还打包了几份他最擅长的羊肚和煮羊尾,特别是羊尾,这道菜一般人还真吃不上。
宋风要掏钱,巴特粗糙大手直接就给压了回去,嗡声嗡气地道:“听说你儿子回来了,这是我送他的!”
巴特说着把宋风的手推了回去,随手把他面前那包烟给拿走就当饭资了,一盒几十块的烟就顶了这一顿丰盛的蒙古大餐了。
两人出了饭馆各自开车分道而行,从林市到松江市虽说有近三百公里,不过修通了一级公路,两侧都有护栏,相当于高速公路,速度可以开到一百多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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