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今天不是个好天,阴云了一个下午,现已乌云占满了丽江上的天空位置,雨水哗啦啦的落了下来,雨中的我突然感觉到一丝痛快,真想仰天大声呼喊,大声的发泄,可是,无数道看怪物似的目光给了我些许清醒,于是我走到了一家酒楼下避雨,流转四目,里面人还不少,而且,多得有点不大正常,仔细看了一眼,原来是剧组的人员正在里面招收临时演员,心中明了,原来我现在正在如月楼中,周伟明给了我一丝好奇心,不免多看了眼海报,帅,的确蛮帅的,在他旁边的女子竟是韩国第一美女“金惜珊”漂亮,真的很漂亮。
微微一笑,看了看天色,暗黑,刚好七点准,我想到了酒,但雨并没有停的意思,于是我点了支烟,刚抽了几口,一个声音传来:“靓仔,这里不可以抽烟。”回过头望了望,原来是剧组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没说话,回过头来,耳边只是吹过一阵小风而已。
“喂,聋子啊你?”男子显然对我的态度表示强烈不满。
没说话,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这时,我感觉肩膀被人推了一把,还好,他的力度以我的能力还承受得住不摇不动,转过头,样子懒散,目光淡淡,道“这样很不礼貌哦。”
“礼貌?哈哈”他仿佛觉得世上没有比这更好笑的事一般。
没说话,嘴角挑起一丝冷笑,一拳印在了他鼻子上,鲜血顿时流了下来,样子极是狼狈。
烟头在手间舞了个小圈随意丢了出去,耳边好吵,他说脏话的语气令我嘴角挂起了一丝微笑,没理,我走了出去,雨依然在下,但我并不介意。
酒,小桥流水的酒很纯,一个人有心喝酒,不易醉,一个人无心喝酒,头很昏,我现在头就很昏,付了账,回到了自租的房子外,雨不大,但我在雨中走得久了,衣服已经湿透,一把雨伞出现在了我的头顶,我并没有回地头去看那人,只是淡淡的道了一句“我不需要雨伞,谢谢!”后面的人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雨伞依然没有移开的意思。
回过了头去,那是一张美丽得足可以令任何男人窒息的脸,很白,很嫩,单凤眼,不算大,也不算小,给人一种正在发着宝石光芒的感觉,小嘴似樱桃,齿白如玉,淡红水晶色的唇发出了淡淡的莹光,任那种正常异性看到,都会生出一种想要咬上一口的感觉,身材高挑,瘦弱,曲线完美,曾有古女西施美如天仙,我没见过,不好枉加凭论,便眼前的女子绝对是我见过最美的,就连红色宝马的车主与慕容冰都要逊色三分,她就是“金惜珊”虽然从前在照片上给我的感觉是惊艳,以为是拍摄加效果才会令她那般美丽,但现在,我知道了,我错了,照片就可以说是美人的一具尸体,而一具尸体在一个活灵活现的人面前,它永远都是暗淡的,不错,她给我的感觉比照片上的要美上十倍。
“喂,不用这么冷冷的看着我吧?”嗬,她居然还会中文,不过,她生气的样子很可爱,例外的是,她真的生气了,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人用过这种目光看过她。
淡淡的,笑了笑,转过了身,我正待上楼,但她的话却让我止了步,“陈导本来叫你带我去玩的,你怎么了?”先是一怔,继而才反应过来,嘴角一挑,露出一丝自我的嘲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周伟明。”话毕,我已经上了楼。
迷雾般的眼神望着我消失在楼梯道里,心中虽然不解,但一想我如此反常,继而又笑了笑,对身后的保镖道:“打个电话给周伟明看看。
西装立领,人高马大的保镖利索的将手机掏了出来拔通了周伟明的电话,金惜珊拿过电话,听出了对方的声音,很和气,于是会心一笑,全然不把刚才的事当回事了,只是在她心里却留下了一副冷淡的表情,那是她第一次见过的。
回到了家,打开了行旅箱想找件合适的衣服待晚上上班穿,突然,我的余光扫到了箱子夹层中的一本破书,觉得奇怪,于是我拿了出来,蓝色的封面什么都没有,而且已经有些发黄,书中还发出浓厚的陈墨味,想起了,原来是几个月前在金月广场上,一位抚琴老者给自己的曲谱,后来自己翻开看了看,前面十几页的确都是一些古代名曲,但现在翻开的后几十页却全然不是宣纸所写,而羊皮,因为年久的原因,所以纸跟羊皮早已成了一个色彩,发黄的色彩,所以我也未曾多注意,只见羊皮第一页龙飞凤舞般的写着“仙修诀”三个大字,于是,我又翻了一页,内容:自盘古开天劈地以来,大地就已渐渐有人走了仙之一途,吾本是落魄书生,尝尽世所诸苦,自以为生无生趣,死无死意,是以,吾选择了仙修一途,历尽风吹雨打三千三百三十五年方自修成正果,一时兴起,留下“修仙诀,“但盼后世得主有缘千里来相会。
“仙修诀”摇了摇头,虽然不信,但我还是继续着打开后面的内容。
仙,本为虚,人间眼中幻,可不信,真虚也,可信之,大多也是真幻也,修仙不易,若无绝对恒心,还请勿练
书一扔,拿出一套黑色的休闲装穿在了身上,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有40分钟,打的可以很快到,但我不想浪费一路风景,于是我便动身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