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座城市都会有一个区域,在这里,道路狭窄黑暗,来往的行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低矮破旧的老旧房子并肩而立,冬天的时候,无论糊上多少层废纸和树叶,这些房子总是在透风,让蜷缩在屋里的人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无处藏身;而一到夏天,这里就污水四溢,成为蚊虫繁殖的最佳场所。只有社会最底层的平民才会在这里生活,将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光消耗在这里,生老病死,直到自己孤苦贫穷的生命走到尽头。
这样的区域,叫做贫民窟。
今天,这里迎来了一个幼小的访客。
看起来,这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他面目英俊,神色有些木然,乌黑发亮的头发从考究的衣饰上垂落,如同一匹冷艳的绸缎,在空中飘荡。尽管年纪幼小,可我们已经能够感受到他身上显现出的,与这卑贱环境格格不入的高贵和文雅了。
不时地有身穿打着不知多少补丁的衣服的成年人向他曲身行礼,与他同龄的孩子们看见他都光着脚远远地跑开。仅有的常识告诉这些贫苦的住户,正向他们走来的这个孩子或许是个赌气离家出走的贵族子弟。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可对待他的态度稍有不敬就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少爷……”那孩子沉默的脚步被一个怯生生的询问声打断了,一个比他稍微年长些的少年卑怯地躬身行礼,恭谨地站在一旁。
“少爷,施舍点吃的吧……”那瘦弱黝黑的少年伸出手去,手上带着似乎永远也洗不掉的黑色油腻。
看着那肮脏的手,衣着光鲜的孩子皱了皱眉头,摇着头走开了。自始至终,他的表情里都带着几分恍惚,仿佛正行走在这里的只是他的躯体,而他的灵魂早已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少爷,求您了,施舍点吃的吧。小迈克,我弟弟他快饿死了……我叫汤米,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求您开开恩吧……”那少年跟在他身后,痛哭着哀求。这眼前的孩子或许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你弟弟?他在哪?”那华服孩子的眼睛闪动了一点怜悯的光芒。
在一堆腐朽的木板和茅草搭成的窝棚中,另一个褴褛的孩子正在被当作床铺的干草堆中瑟瑟发抖。他的面色苍白,嘴唇干裂,两眼无神地睁着,口中发出细微的呻吟声。
“求您了,少爷,救救他,求……”
不等说完,华服的孩子一把跪在眼前的汤米推开,用手在自己的衣兜和袋子里掏摸着,半晌只摸出了半块饼干。他尝试着将饼干送到饥饿的小迈克嘴边,可那孩子几乎已经失去咀嚼的力气了。他只有把饼干放在那孩子的嘴里,希望他口中的涎水可以将饼干溶在嘴里咽下去。
“等我,一定要等我!”对跪在一边感恩的兄长说完,那华服的孩子奔出贫民窟狭窄的街道,绕过一片拥挤的广场,从后门溜进一个高贵的府邸,穿过草坪,爬进厨房,趁着厨师没注意的时候,从厨房的案板上摸走一瓶牛奶和几块饼干。走出厨房,他把牛奶和糕点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冲出府邸,冲过广场,冲进贫民窟,冲进那破旧阴冷的窝棚。
窝棚里,哥哥将弟弟搂抱在怀里,沉默地哭泣。
“快,快……牛……牛奶。”他还没有发觉出了什么问题,极力调整着急促的气息,努力地将牛奶缓慢灌入弟弟青紫色的双唇。
灌入口中的牛奶又从嘴里涌了出来,流到兄弟二人的衣衫上,流到地上散落的茅草中,最后消失不见。小迈克对他口中的食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已经死了。
汤米轻轻将弟弟的尸体放回干草堆,然后跪倒在失神惊愕的华服孩子面前,带着哭泣的声音大声说:“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谢谢……”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滴在冰冷的地面上,脆弱地碎裂。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对不起,我来晚了。”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我才没和他打架,我是教训他。谁让他说……说……”汤米忽然吞吞吐吐,不愿把话全说出来。
“他说什么了?”
“他说,巴克夏伯爵是个吸血鬼,只知道加税,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还说你……”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那可不行,谁也不能说我朋友的坏话。”汤米忽然昂起头,激愤地大声说道。听了这话,弗莱德幼小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
“汤米……”弗莱德小声说。
“什么?”
“我是……你的朋友吗?”弗莱德怯怯地问。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弗莱德,从今天起,除了教我识字,再教我拳击和摔跤吧。你不是说你的老师什么都教么?你一定也学过这些了。”
“学是学过,可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弄得全身是伤,挺难受的。”
“因为要是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训他们了。”说完这话,汤米又傻傻地笑了,指着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说:“而且不用被他们打的那么难看。”
面对着坦荡微笑的朋友,黑发的英俊少年眼圈红红的,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掉落下来,用力点头答应着。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恩,我们现在就开始。你想先学什么?”
“‘朋友’,你告诉我‘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学习识字的机会让十五岁的汤米跃跃欲试,他兴奋地抓起一根树枝,随着弗莱德的动作在泥地上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单词。
两个“朋友”肩并肩地排列在地上,一个优雅端正,另一个带着几分粗野的痕迹,正如站在一边写下它们的两个主人。
“你的字写的真好看。”汤米看着弗莱德的笔迹赞叹着。
“不用着急,时间长了你的字也会写得好看的。你还想学什么?”
“等一下,我多练两遍。”汤米执拗地抓起树枝,重新在地上书写起来。不久,地面上就布满了“朋友”的字样,有的大,有的小,虽然笔迹仍然粗糙生硬,但确实看的出,汤米把这两个字一步步练得工整起来了。
“汤米,要把这个词记在脑子里哦,下次我是会考你的。”弗莱德坐在一边,看着年长的朋友专心地练习,在一旁提醒地说。
“记在脑子里是不够的,这两个字,我要好好练习,写在我的心里……”
……
“汤米,跑,快跑!”弗莱德的叫喊声在悠远黑暗的小巷子里回荡着,他对着逐渐远去的汤米的背影喊完了一声之后,转身跑向了另外一侧的巷口。
弗莱德的心里纷乱如麻,他边逃边为今天的冲动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险出来找汤米,如果他不为庆贺汤米的参军而偷拿了几份食物,如果他不执意要和汤米在河边庆祝,如果他能更警觉一点,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党发现,那么或许现在什么事都没有。
“抓住他,抓住这个小偷。”
“打断他的脊梁,看他还敢不敢作贼!”
唯一令弗莱德庆幸的是,小巴克夏引着众人都来追赶自己了。这样一来,汤米应该就安全了吧。明天他就要去报到,可不要在这时候出了什么岔子啊。
“小杂种跑不了了,他钻进死胡同了。”嚣张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弗莱德现在才发现,自己慌不择路,跑进了一条狭窄的死胡同。胡同最深处是堵高墙,恐怕就算两个人站在一起,也爬不过这样的高度。
停下脚步,看着一马当先冲过来的小巴克夏,弗莱德忽然对这张熟悉的轻佻骄傲的面孔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就是这张脸,从小在他面前晃悠,直到现在。每当有这张脸出现的时候,他总是要倒霉,趴在地上接受鞭打的责罚,同时还要忍受这张面孔残酷的嘲讽。
为什么要有“替身”?为什么贵族的孩子犯了错误却要惩罚一个好孩子?十六年来,他第一次问起这个问题,而他所接受的一切教育都不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他刚刚发觉自己已经麻木沉默了十六年,这个发现令他惊奇:对这这样一张丑恶阴险的面孔,他是怎样熬过这十六年的?
“好吧,现在就是你接受惩罚的时候了。”弗莱德面无惧色地迎着几乎二十个贵族少年冲了上去,在对手们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一拳砸在了小巴克夏的鼻子上。
一阵像小狗受伤后的哀鸣从这个一向趾高气扬的少爷嘴里发出去,酸软的感觉让他止不住自己的眼泪。或许是生平第一次痛觉让他感到难以置信,他半天也没想起做任何动作。
弗莱德迎着挥来的棍棒将小巴克夏摁倒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地打着他的鼻子。鲜血涂抹在他漂亮高挑的鼻梁上,他杀猪般地尖叫,高喊着“拖开他,拖开他。”
一个空手的人毕竟抵不过雨点般的棍棒,很快,弗莱德就被一棍重重打在背后,从小巴克夏身上翻落下来。
“打死他!”小巴克夏捂着鼻子吆喝着,“他袭击贵族,打死他!”
很快,不计其数的重击就让弗莱德失去了痛觉,落在身上的棍棒仿佛是在直接挤压着他的生命,而不再刺激他的神经。虽然他极力保护着自己的头部,可仍旧渐渐地昏迷过去。
“弗莱德!”汤米的声音从巷口传来。他在奔逃时发现身后失去了朋友的踪迹,生怕弗莱德遭受了什么不测,忙回过头来找他,却发现自己的朋友在木棍下奄奄一息。
“不要啊……”汤米冲进人群,试图把这群高贵的冷血动物们拉开,挽救朋友的生命。
“还有他,他也是个小偷!”发了狂的小巴克夏又把目光指向了汤米。小偷?他才不会管这种无聊的事情。他现在只是想尽可能地发泄,为自己伤在一个“替身”手下进行报复。
一个人无法阻止一群手持武器的凶手,终于,汤米被打倒在地。他尽力扑倒在弗莱德的身上,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自己的友人,直到那群少爷们打得疲了累了、扬长而去,直到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直到自己也失去意识……
……
“弗莱德,你知道为什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么?”汤米温和的声音回荡在弗莱德的耳边。
“我不知道。”忽然被朋友这样问起,弗莱德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因为我欠你的。”
“不,汤米,你一点都不欠我的,为你做的一切都是我愿意的。小巴克夏把我当玩具,平民们把我当帮凶,只有你愿意接近我,陪伴我,让我成为一个真正有感情的人。我的朋友,你什么都不欠我的。”
“我欠你的,不是因为你教我识字,也不是因为你常常来给我送吃的,让我不至于饿死。对,我很感激你,真的,我永远感激你。可我最感激你的,是你给小迈克的那半块饼干。”
“我……我没能救活他。”弗莱德沮丧地说。
“可你让他看见了希望。你知道么?你走了之后,小迈克忽然说话了,他问我,那个人是谁?他的衣服那么漂亮,他是个国王吧。”
“我说是的,一个国王要把所有孤苦的孤儿带走,给他们好多好吃的,让他们睡在绒毯上,还有漂亮的衣服穿。”
“他问我,你去哪里了。我告诉他,你去拿吃的了,或许回来的时候还会带着一辆马车。迈克他见过马车,真正的国王的马车,四匹马拉着的那种。他总希望自己能坐一回这样的马车。”
“他死的时候很开心,真的。他临终的笑容让人羡慕。我的朋友,你给我的一切我都能偿还你,可只有这半块饼干不能。你让小迈克带着幸福的期望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永远无法偿还你。”
“好好活着哦,弗莱德,你是我们的大人物呢。要把我的那一份也好好的活出来。还记得吗?我可是要当个了不起的贵族,让穷苦的孩子们都能得到幸福的呢。这件事看来只能让你去办了。”
“你要走了吗,汤米。”看着故友的影子在面前渐渐变淡,弗莱德慌张地喊着。
“答应我,你要当个国王哦,当个了不起的国王。”温和的声音从影子消失的地方传来。
“我会的,我答应你,我会是个国王,一个了不起的国王,那是我对你的承诺,汤米。”从梦中惊醒的弗莱德向自己的亡友保证着,泪水已经将他的枕巾湿透了。
……
“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雷利的小脸笑嘻嘻地凑过来,看着弗莱德说。
“是吗?他说什么了?”达克拉听到了这个消息,咋呼着跑过来从热闹,“是不是梦到什么漂亮小姐了……”
“梦到什么好吃的了吧。”拉玛啃着猪蹄头也不抬地说。
“你说,你是个国王。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是国王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小兵?”
“国王?你居然作了个这么威风的梦啊。国王的府邸漂不漂亮?是不是门口还有几个石狮子之类的?”
“那是我的外号,一个朋友起的。我梦到他了。”弗莱德沉着脸扭过头去,掩饰着自己湿润的眼角。
“那是你给我的称呼,朋友。那就让我尽力把它变成现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