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你第一次看到的,并不一定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他把图片收起来说,“很多时候,你的眼睛会欺骗你,你必须用你的大脑去认真地思考,才可以看到事实的真相。”
“如果我压根就不想了解真相呢?”我问他。
“那你就会被心里的疑惑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摊开双手说,“随你选择。”
“你叫什么?”我问他。
“Sam。”他朝我伸手说,“七七,很高兴和你做朋友。”
“你的发型很土呃。”我说。
“明天我买发型杂志,回头你陪我参考参考?”他朝我眨眼。
第二次见他他真的递给我发型杂志,封面上那小子一头黄毛长得鬼头鬼脑。“怎么样?”他指着他问我,“我弄成这样你说够酷不够酷?”
我把杂志摔到一边笑到断气。他很耐心地听我笑完,然后说:“七七,其实你不用看医生,你很好,就像今天这样,面色红润,笑声朗朗,定能长命百岁。”
“可是,”我不由自主敞开心扉,“我常常控制不了自己。心里有两个我永远在打架,谁输谁赢我做不得主。”
“我会帮你。”他在我面前坐下说,“现在起,你再也不用恐惧。”
就这样,我和Sam一周见两次,聊很随意的话题,在他面前,我很放松,一个下午过得飞快。有时候我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这么能讲,在他面前,我的话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就像我在网上在QQ上同时和十几个人聊天一样的酣畅淋漓。他很耐心地听,偶尔插嘴,脸上是很自然的微笑。
也有时候,我一句话也不说,他也不逼我,让我听歌。
他的办公室里永远有音乐,我说我喜欢张国荣,他就给我放张国荣,放他的《红》,放他的《沉默是金》,放他的《风继续吹》……
如果我听到掉眼泪,他会递给我面巾纸,然后不动声色地说:“我不反对你哭,眼泪有时候可以替心找到最好的出口。”
我是在Leslie死后才真正地听懂他的歌的。在那以前,我不仅不听他的歌,而且讨厌他。改变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我对Sam说,我其实不止一次地想过要去死,但是我怕痛,不知道Leslie的勇气到底来自何方,那种临死前绝烈的飞翔,真是充满诱惑。
“那么,”Sam说,“你可以选择去蹦极。”
他真是一个智慧的人,我觉得对他而言,没有什么事情是艰难的。转一个方向,一切便海阔天空。
我羡慕他,因为我做不到。
“我其实一直是个胆小的人,我连一场雨都怕。”我嘲笑自己。
“你怕的是直面这里。”Sam指着我的胸口说,“完美也好,平凡也罢,喜欢也好,恨也罢,漠视也好,在乎也罢,关键是敢于面对。”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问他。
“你可以告诉你父亲,你需要他的爱,你可以在那些躲在他房间的夜晚喊醒他,告诉他你怕,告诉他你需要陪伴,从七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这么做!要知道这并不丢脸。”
要知道这并不丢脸。sam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清澈透明,让我无法怀疑。
我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林涣之,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绝望地想,我已经错过了可以表达的那些时间,我早就不是七岁,我已经十七岁,在这整十年的时间里,堆积起来的爱恨早就是一座冰山,谁可以融化,谁又可以来原谅我们错误的伤痕累累的曾经?
我起身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开机,上网。
这个时候,“小妖的金色城堡”是一座空城,很长时间了,我找不到暴暴蓝的文字,于是只好去读她以前的旧作,她的每一个字都给我安慰,但是我费尽全力也猜不到,她替我写的小说,究竟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会不会是我想要的结局。
第二天清晨,优诺就来了。她穿着很卡通的运动服,头发扎成马尾,对我说:“七七,空气新鲜,我们出去跑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