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200
作者:石康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617

正文176-200 176

但表面上,袁晓晨丝毫不露声色,她对我察言观色,用一种旁敲侧击的方式试探我,一天夜里,在她临睡前,我要出门参加一个麻将局,她在门口一把拉住我。

“想打*炮吗?不打就算了。”我听她干巴巴地说。

“你吃什么呢,怎么这么说话?”

“对你这种人,没什么可说的,就得简单粗暴。”

“看来我的回答也得单刀直入,免得你觉得拖拖拉拉。”

“到底怎么着?打还是不打?”她一边头也不回地脱衣服,一边用不耐烦的语气催促我。

“我真想说不打。”

“那就说,我去洗澡。”

“我要说打呢?”

“那就干完再洗——真想问一句跟你在一起呆着和守活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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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爱完毕,分头洗澡出来,我穿好衣服试图出门,袁晓晨狠狠瞪了我一眼,拎住我的衣袖:“说两句话再走!也不想想,你这样叫我什么感受啊。”

“什么感受?”

“一种泄欲工具的感受。”

“噢,我也有。”

“滚!”

“那我走了啊。”

“你给我回来!”

我坐回床边。

“你上来,坐床边上是什么意思,想随时趁我不备闪身就走是不是?”

“不是。”我说着,上了床,坐在她身边。

“说话呀。”

“说什么?”

“说说我有什么缺点?说说嘛。”

“除了阴毛过短以外,我还真找不着你什么缺点。”

“呸!”她往我脸上吐了一口吐沫,然后笑了,“呸!呸!”她又吐了两口,然后为我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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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东拉西扯了一通,也不知怎么回事,就扯到袁晓晨和她前男友的第一次,那时她刚工作,他是她老板,带她一起出差,本来是一人一间房,老板提出开两间房的发票,把一间房的房钱省给她,于是她便和老板合住一间房,老板不愧是老板,有心机得很,租的一间房里只有一张双人床,她先躺上去,老板假装处理完最后一点工作,也躺到她身边,然后压到她身上,她便一如既往地使用那个自己特有的稀松平常的姿式,老板几次试图变换一下,她只是闭着眼,一声不吭,最后老板只好单调地完成了他力促的白领浪漫。

“别说,真是块当老板的料,既满足了他的性欲,又增加了你的收入,够会盘算的,真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啊!”我学着袁晓晨的语气酸溜溜地说,“你们现在是不是也这样?”我更加酸溜溜地问。

“滚!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

“我可没往性生活里加进经济因素,除非是跟妓女。”

“你骂谁呢!反应这么激烈,嫉妒了吧?”

“我嫉妒得直骂你,行了吧?”

她摇摇头,叹口气,像是自语般地说:“我后悔不该把这事儿告诉你,杂志上说,你们男人脆弱着呢!哎,你该不会那么纯情吧?”

“我是言情作家,不是纯情作家,这种低级问题也来问我,有没有搞错?”我嘻皮笑脸地回答她。

然后,我出了门,心里的半瓶子醋早已翻江捣海,我敏感地察觉到,即使为了在心理上设一道提防我出轨的防线,取得平衡,免受伤害,依袁晓晨的性格,也会跟她老板一直藕断丝连着,凭多年的经验我知道,要想让姑娘亲口承认露水情,除非是当她们打定主意离开你的时候,所以这种问题干脆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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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时候,我回想袁晓晨对我说过的话,以及她说话时流露的话气,最后把注意力放在她话中的暗示上,再加上这一段她的行为,越想越觉得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挑衅,越想越觉得她猖狂,通过漫无边际的想象,我把自己气得够呛,开车的手直发抖,一种争强斗狠的念头油然而生,我知道,袁晓晨对我的不满意已经公开化了,没有撕破脸皮完全是因为时机未到,或是她还未完全下定决心,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那么我怎么办呢?我决定,变本加利,胡混下去,也只有如此,才能叫我感到平衡。然而,她还没有离去,她在我身上希望什么呢?她曾说过,找一作家挺划算,等于不花钱弄到一个家庭妇男,下班可看到屋子干干净净,有时候,桌上还有做好的饭菜,还能挣钱养家,又有很多娱乐活动,可使生活不至于那么沉闷,她希望我对她百依百顺、一往情深,而她则可据此随心所欲,真是个有趣的理想主义者,想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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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去聚会吧,在人堆儿里把烦恼全忘掉,聚会就是调情与欣喜,聚会也是笑话与闲谈,聚会还是放纵与发泄,去吧,去参加朋友们的聚会吧,人越多越好,大家凑钱聚会,因为聚会令人从单独的空虚与无聊中走出,走进集体的空虚与无聊,那是惟一的后门,惟一的退缩与逃跑之路,因为聚会是那么频繁,那么漫长,因为大家是那么无望与无畏,因为聚会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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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位于小街桥边上的“大江南”饭馆,小舞台上,一群俄罗斯青年半裸美女在跳着半色*情的傻舞为食客们助兴,朋友刚刚吃完饭,有一半人喝得半醉,大家正扶老携幼地商量着再去哪里,七嘴八舌地说了半天也没有结果,集体无意识又一次到来了,谁也没主意,去哪里?去愚公移山吧,那里的人我们认识一大半,还有九折卡,或者去幸福花园也行,我们在那里还存着一瓶酒,我们可以打台球,锄大地,如果这两个地儿去得烦了,我们还可以再去一个可以胡闹的小饭馆,总之,不能散去,绝不能散去,一散去,我们就会面对自己的一堆麻烦。

可是,我们去哪儿呢?

去哪儿都成!

少废话!来来来!一定要聚,不能散,不能走,谁也别走,怎么能走呢?瞧,大家喝得那么醉,那么醉,姑娘们都晕了,我们也晕了,可是,这不是很好吗?很温暖,搂搂抱抱,谈爱情,谈那些顺嘴而来的爱情,谈文学,谈有关文学的一切,说别人的坏话,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有多么痛快!一天连着一天,睡醒就打电话,聚会,永远是聚会,从白天一直到深夜,最深的深夜,我们聚得快病了才散去,像游魂一样散去,钻进出租车,游向更深的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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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芥茉坊!”建成转过身来对我说,“走走走。”

我原地转身,跟着大家从走廊里鱼贯而出,一直奔向位于三里屯南街的芥茉坊,那是一个酒吧,吧主叫冰冰,脑袋长得像一粒大芥茉籽儿,两只眼睛像两只小芥茉籽儿,为人热情好客,经常忘记老板身份,参与酗酒,喝着喝着就会自己跑到柜台后面,拿出一瓶烈酒说:“喝呀,喝呀,这瓶是我请的!”

芥茉坊里人不多,但我们一到,半间屋子就满了,四处转一转,找到座位,大家把外套脱掉,在靠窗子的一圈沙发边,歪七扭八地坐下,要了两瓶红酒,每人一个空杯子,第一杯酒喝下去,大家才安稳下来。

有人反应音乐太吵,我去柜台边上叫服务员换了一盘CD,不料是一盘HI-POP,更吵,我坐在柜台,从服务员递过来的CD夹子中挑音乐,却被一个卖盗版DVD的小贩叫住,于是从他那里挑了十几张,此刻只见大庆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拎着五十串羊肉串,他四处分发,顷刻间便被大家吃得精光。

我走到街边,站在那里看行人,从兜里掏出电话打给王芸,王芸已睡下了,说明天还要录节目,晚上就不过来了,我又喝了两口酒,感到有点失落,又觉得有点饿,于是走到羊肉串摊儿边上,又要了五十串羊肉串,在等的时候,想抽烟,就走到马路对面的烟摊上买,我抽着烟往回走,却见一个姑娘熟悉的背影,正是姚晶晶,她也站摊儿边等羊肉串,小贩用扇子一扇烟,她就往后躲,差点踩住我的脚。

“姚晶晶,晶晶,晶晶。”我叫她。

她一回头:“是你啊。”

一边说着,一边从我手上拿过烟来抽了两口,还给我:“等了半天都轮不到我,也不知是谁那么缺德,一气儿要了五十串,还没烤完呢。”

“是我要的!要不你先吃我的?”我说,忽然觉得后背被拍了一下,一回头,是大庆:“马路边上嗅蜜,可以呀!”

又对姚晶晶说:“别理他,吃完他的羊肉串马上就走。”

姚晶晶说:“我们早认识。”

我一指大庆:“这是大庆,”反手一指姚晶晶,“这是姚晶晶。”

大庆说:“哥们儿出来买包烟。”

“我这儿有。”我从兜里掏出烟递给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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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左手拿着羊肉串,右手拉着姚晶晶回到芥茉坊的时候,只见大庆正眉飞色舞地对大家说:“周文这孙子一边吃羊肉串一边嗅蜜,哥们儿刚看见的,你们看,这不是把人给带回来了。”

我向大家介绍:“这是姚晶晶。”

“干嘛的?”建成问。

“混写字楼的。”姚晶晶说。

“比我们搞艺术的强。”建成说,“来,干一杯。”

“我那边还有朋友。”姚晶晶伸手指马路对面的一个酒吧。

“那也得喝完再走啊。”建成不管三七二十一,连劝带哄地让姚晶晶喝了一杯红酒,接着又是两杯烈酒,我跟大庆说了几句话,一回头,姚晶晶已经被灌得四脚朝天地倒在沙发上了,我和大庆对视一眼,笑了起来,建成就是有这种本事,三下五除二便能让一个看起来好端端的人顷刻间原形毕露。

一会儿,姚晶晶那边的人过来找她,眼见着她在这边闹得高兴,就把她的东西拿来,然后就走了,我去了趟洗手间,回来只见姚晶晶自己正伏在桌上往杯子里倒酒呢,我一看,这下她可喝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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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发亮的时候,我们才散场,我送姚晶晶回家,她已经醉得不醒人事了,她胡乱指路,一直指到八宝山,然后才告诉我,她家以前住在这儿,现在早搬了。

“搬哪儿去了?”我问。

姚晶晶出溜一下,钻到椅子下面:“不知道。”

我只好把车往回开,她又说她住北海,我开到北海,她这才冲我神秘地笑着,说:“我姥姥家住这儿。”

就这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她自己爬到后座上睡着了。我想了半天,不知怎么办才好,我停了车,问她在哪儿上班,她说:“兆龙饭店。”

于是,我把车开到位于长虹桥边上的兆龙饭店,再问她什么,她又支支吾吾,我干脆在兆龙饭店十四层开了间房,把她扶了上去,她在电梯里就说想吐,一进客房门,便开始吐了起来,吐了我一身,情形十分狼狈,刚才客房部的人大概看我们像一对野鸳鸯,也不问我们,就默默地开了一个双人间,房子很小,中间一张双人床,床边是明晃晃的穿衣镜,完全能把床上的一切尽收眼底。于是我把她放到床上,去洗手间洗澡,一会儿,她冲进来,趴在马桶上就吐,然后自己翻回床上,我洗完澡,忽然觉得头重脚轻,就倒在床上睡了。

迷迷糊糊之间,我听到姚晶晶一趟趟地去洗手间吐,她是那种吐法,每一趟就吐一口,然后就跑回来接着睡,一会儿,我听到她又起来,似乎在房间里找什么,等我仔细看时,不觉叫苦,只见她打开了小冰箱,正一个人喝冰箱里小瓶装的烈酒。

再过几个小时,姚晶晶的电话响,她开始接电话,在电话里胡说八道,一会儿说她在同学家,一会儿又说她在上班,一会儿还很严肃地用英语说:“我在开会,请别打扰。”

不幸就出在电话上,迷迷糊糊之间,我听到姚晶晶在说我的名字,我睁开眼,只见她拿着我的电话在打,一边打一边哈哈大笑,像是遇到了什么熟人,起初,我还没反应过来,等我明白过来,已经晚了,我听到她在有滋有味地和袁晓晨攀谈,这下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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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姚晶晶要电话,她还不给,跟我闹了半天,才把电话给我,我“喂”了一声,电话里传来袁晓晨低沉而愤怒的声音:“你在哪儿?”

“在一饭店。”

“什么饭店?”

“兆龙。”

“你干嘛呢?”

“我睡觉呢。”

“跟姚晶晶睡呢吧?”

“没有,她喝醉了,吐了我一身。”

“你呢?”

“我?”

电话响了两声,没电了,我顿时就颓了,片刻,姚晶晶的电话响起,姚晶晶接了,听了两句,开始对骂:“你丫才王八蛋呢,我什么东西?我什么东西你哪儿猜得着呀?哈哈哈哈——”

我赶紧抢过姚晶晶的电话,“喂”了一声,里面先是特别安静,接着传出一阵沙哑的哭声,然后是袁晓晨断断续续的声音:“你是不是想把我气死呀你?”

这一下,我万念俱灰,只好说:“这事儿现在说不清楚,以后再说吧。”然后挂了电话。

姚晶晶也是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披头散发地问我:“袁晓晨有病吧,骂得着我吗?她骂我干嘛?”

我点着一支烟,坐在床上,一愁莫展,姚晶晶的酒劲儿也醒了一半,她去洗手间洗了个澡,围着一块小浴巾回来,坐在床上唉声叹气:“我喝多了,一年多没喝过这么多了,太丢人了。”

一会儿,她向我要了支烟点燃,吸了一口,咳了起来,半天才止住,问我:“怎么办?”

我哪儿知道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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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乱到这个地步,看来凭人力是无法解决了,我索性伸手搂住姚晶晶,跟她说话。

“哎,你上班吗?”

“上着呢,不过今天是星期六,休息。”

“你现在怎么样?”

“我?还行,昨天晚上饭也没吃,就去参加一个同事的生日,蛋糕还没切呢,怎么就跑饭店开了间房呀?”

“你说你在兆龙上班的,我就把你拉这儿来了,结果你吐了我一身,你看,衣服还在那儿。”

“我说我衣服上怎么那么恶心,原来是我自己吐的。”姚晶晶侧着脑袋像是使劲想着什么,半天,无力地摇摇头,“全忘了,我就记得我吃羊肉串,跟你一朋友干杯,别的一点印象也没有,那人是一胖子,是不是?”

“建成,就是他把你灌醉的。”

“是我把他灌醉的吧?”

“出来的时候,你们俩全醉了。”

“噢。”姚晶晶用手抓了抓头发,“我头疼,算了,房都开了,估计得一千,睡吧。”

她靠着我躺下,忽然问我:“你还跟袁晓晨好着呐?”

我点点头,心里却想,都乱成这样了,谁知道现在是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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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那里想了一想,无计可施,一想到回家也不过是大吵一场,心里就烦,我把手里的烟头儿熄灭在烟灰缸里,出溜到床上,仰面睡去,忽然,我想到袁晓晨可能杀过来,给我们来个捉奸在床,那不就更乱了吗?但是回去呢,要是我回去,袁晓晨同样过来,看到姚晶晶一个人在这儿赤身裸体地躺着,效果不是一样吗?要是我回去,她没动,但盘问我细节,这事儿也难说清楚——就这样,我脑子里乱烘烘的,七想八想着,竟然破罐破摔地睡了一小觉,再一醒,只见镜子里,我和姚晶晶身上的围巾都开了,完全是全裸,又看了两眼,不争气的性欲忽起,而此刻,姚晶晶也竟一小觉醒来,也从镜子里看到了我,她起初是睁了一下眼睛,又闭上,接着又睁开,我们俩通过镜子对视,她转过头,看着我,我想我说不清那酒后乍醒所带来的瘫软而迷离的感觉,但的的确确具有一种色*情催人的号召力,我们都浑身滚烫,又是旧情重逢,怎么说呢,不知别人如何,反正我是没能抵抗住诱惑,那感觉像是有些身不由己,又像是不管不顾,又盲目又冲动,总之,我们恍恍惚惚地被色*情冲昏了头,乱搞了一气,加上旁边是镜子,也就是说,就跟四个人在一起混战似的,一切失去控制,可气的是,事后我洗澡的时候,姚晶晶还发出尖叫,说是从我们进来到现在,连客房门都没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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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已是傍晚,我发现自己浑身大汗,估计是做了一个对自己极不利的噩梦,还好,由于睡得沉,没能记起来,身边的姚晶晶睡得正香,我推了她一下,没有反应,看来一下也叫不醒,我犹豫了一会儿,呆不住了,下了床,咬紧牙关,硬是穿上臭气熏天的衣服,狼狈地出了门,在楼下,好说歹说也没能要回身份证,只好交了两天的房钱,等着姚晶晶退房的时候再说,我来到停车场,抱着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决心,开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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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乱成一团,我知道,我失控了,想必大家也都失控了。

我懂得失控,白日梦者的通病,因为梦想与现实之间,仍有一块空地可供人游荡,因此,现实者与梦想者便有了一个叫他们一同失控的约会地点,这是一个残酷的地点,惟一叫人欣慰的,那就是,失控过后,两者都会回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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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袁晓晨可能会离家出走,这样一来也好,反正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留给时间去处理,听天由命算了,可惜我一进门,发现袁晓晨正在一个人看打仗的DVD,从散乱在地上的碟片上,她已经看了不少个,除此以外,房间里没有什么异样,整洁、干净,其实就是袁晓晨放一把火给烧了,我也不会惊奇。

我走到洗手间刷牙,换下脏衣服,又冲了个澡,回到客厅,袁晓晨没搭理我,于是我走到书房,刚坐到靠背椅上,就听到背后传来电影结尾的音乐声,接着,后背“咚”的一声巨响,我一回头,袁晓晨正把第二只拖鞋向我扔来,正中我的脸部,还没等我生气呢,她一蹦三尺高地冲了过来,上来就要动手扇我耳光,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的一条胳膊,另一条也抓住,我们俩就这么僵住了,我看到她的脸涨得通红,呼吸急促,半天才说:“你放开。”

我松了手,袁晓晨后退了几步,走出书房,溜到客厅,片刻,一只电视机的手摇儿直飞过来,我赶紧躲到椅子里,手摇扔在电脑显示器上,发出脆响,趁她再拿别的东西,我飞身而起,把书房门撞上,顺手把门锁锁上,这才喘了一口气。

门被踹了几脚后,房间里恢复了寂静。

我打开房门,发现袁晓晨就瘫坐在门外的地上,浑身发抖。

我不知如何是好,就靠着门,点燃一支香烟。袁晓晨抬起头,竟冲我冷笑一声,然后有气无力地说:“我杀了你你信不信?”

在这种恐饰的气氛中,我当然不能说不信。

我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我长出了一口气,说:“你看怎么办吧。”

“我先用剪子扎死姚晶晶,再用毒药毒死你,再放把大火把你烧没了。”她一边想像着,一边喃喃自语地说,腔调又恶毒又好笑,我看她是因强烈的刺激而开始胡说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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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到夜里十二点多,袁晓晨蜷在沙发里,内外交困,急火攻心,竟把自己气睡着了,看到她那样子,真是可怜,我把她抱到床上,给她盖上被子,我想挨着她睡,却睡不着,在背后垫了一个枕头,打开台灯,就坐在她身边翻小说,扭头一看袁晓晨,在梦中直流眼泪,真是让我百感交集,恨不得陪着她一起哭一会儿,但除了哭我还能做什么呢?最好,等她醒来,听她对我说分手,然后永不再见,这样可能伤害最小。半夜三点钟,我也困了,合衣睡下,梦到袁晓晨,隐隐觉得是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没有声音,只有她的均匀而平静的呼吸声,我很喜欢在电话里听到她呼吸的声音,就如同她真的在我耳边呼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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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晨第二天中午才醒,醒来一切平安无事,她既没有追问我什么,也没再跟我争吵,只是偶尔向我投来怨恨的目光,或是本想跟我说两句话,但说了一句后便不耐烦地停住,不说了。星期一早上,她准时上班去了,我晚上没出门,但她却一夜没回来,也没来电话,星期三晚上回来了,星期四晚上又失踪了,我曾打她电话,电话是关机。我也没问她什么,估计是找男人报复我去了。周末,朋友们又聚会,我感到压抑,就又出去混,凌晨五点才回家,发现袁晓晨出差用的手提箱不见了,但别的东西还在,也不知是出差还是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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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袁晓晨再次回来了,那时已进入夏季,树叶已绿得叫人看不透,阳光刺眼,我的屋子里已有蚊子,新闻里说南方在发大水,还有呢?人人比以往更加盼望有钱,一点够都没有,好像除此以外,也没什么新变化。

那是一个周末,袁晓晨提出开车出去兜风,于是我们把车开上公路,在车里,她对我讲了一些公司的事儿,还说,现在在白领中流行MBA热,很多人想出国学管理,以便日后有升迁的机会,如果在公司干耗着傻干,就只会被新出来的人淘汰掉,没希望,这类话题一般都是她讲,我听,也插不上什么嘴。后来她建议开到北戴河看看海,我们就向北戴河开去,半路上她睡着了,我坚持开到北戴河,正是凌晨前的一刻,最黑暗的时刻已经过去,但光明尚未到来,启明星亮得耀眼,海上被一层薄雾笼罩着,海浪声此起彼伏,刮来的海风潮湿,带着股腥味,沙滩上空无一人,我们下了车,袁晓晨用化妆纸擦了擦脸,然后跟我并肩站在海边,似乎站在另一个世界的边缘。

“往前走走?”她问我。

我没有回答,仍站在原地。

我见到袁晓晨面向我,倒退着向海中走去,她被风吹动的裙子与身后升起的海浪交相辉映,令我心中诗意顿生,如同重回某一个古老的时刻,绝望的声音撞上高耸的岩壁,返回时令人更加绝望,一切仍是那么冷酷而单调,即使经过感情的润色与歪曲也是如此,在毁灭之前,生命仍能展示出些许的美丽与庄严。

194

我没有死,我只是睡去了,我没有醒,我只是太灰心了,我已三十三岁了,但我仍嫌自己太年轻了,我为什么那么年轻呢?

这不是笑话,这是一种抑郁的情怀。

就像是被某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所折磨,我感到无助,那感觉如同明知自己什么都不会,却硬着头皮走进考场,明知道无计无施,却还要例行公事似的装模做样,每一天,我都看到我与袁晓晨的距离在拉大,每一刻都可能由一个人向另一个随口说:“咱们分手吧。”

195

我们越来越少在一起,而且,经常当着对方的面,就与异性通一些调情电话,袁晓晨时常接到一个电话,故意在我面前大声地订下一个约会,时间地方都恨不能说上两遍,然后描眉画眼,飘然离去,有时我简直都能感受到她试图叫我问她一句,去哪里,约会什么人,但我从来没有给过她一次这种机会,我处理这类事情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她前脚离开,我后脚便也走出家门,在很多时候,她也这么做。其余的很多时候,我们就在家里耗着,一方不出门,另一方就满怀狐疑地转来转去,双方都不肯先出门,电话一个接一个,我接起电话,说一句,再等等吧,她也一样,其实我们都不知在等些什么。

196

我能感受到一种濒临完结的情绪。

日常生活里,我们都绝口不提有关明天、后天或是下个月的事情,原来买卫生纸之类的都是一大袋一大袋地买,牙刷一买十来支,过季的降价衣服就更别提了,现在呢,我们像住在一个工棚里,买东西只买够手头儿使的就行了。

床上生活也被绝望所占据,空前的激烈与忧伤,不只一次,袁晓晨事后背过身去,一个人无声地哭泣。

也许一句果断地要求对方回心转意的话,就能使这种情况停止,就能使相互伤害结束,就能使生活焕然一新,但我们都是好强的人,这一句话,谁都不曾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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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最热的几天里,客厅里的空调坏了,要在以往,我早去修了,我想袁晓晨也会张罗,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翻闲书,热得头昏眼花,汗流浃背,袁晓晨占据着卧室,呼呼大睡,我热得不堪忍受,拿起电话,本想打给物业,叫他们派人来修一修,或是干脆叫人来装一台新空调,却发现电话线被袁晓晨占着,只好挂了电话,电话刚一挂上,那边袁晓晨的声音就大了起来,话里话外,说的是她住的破地儿条件极差,热得不敢下床,还不如坐到有冷风的汽车里舒服——听得我心头妒火燃起,气得在原地直转圈儿,修空调的念头一扫而空,恨不得一脚踢开门劝她找凉快地儿歇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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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袁晓晨接一电话下楼,我在房间里热得呆不住,出于一种又酸又不自然的心理,决定也下楼转转,一出门,就看见袁晓晨坐在楼下的高级轿车里,穿着一件她平时在家穿的四面露风的小背心,眼风一扫过去,我瞟见司机座上坐着一个穿白衬衣打领带的家伙,正是袁晓晨的前男友,我不知袁晓晨看没看见我,反正我离那辆车越远就越窝火,我用手摸摸兜,发现车钥匙带在身上,于是走向不远处我的汽车,我穿着拖鞋,上身光着膀子,就这样把车开到街上,也真是点儿背,前面正赶上警察查车,我一没带驾照二没带钱包,连手机也没带,因此不由分手,就被哄到马路边上等待解决问题,那里蹲着十几个人,有黑车司机与没有三证的外地人,或是酒后驾驶被查出来的人,背后是一片草坪,蚊子成堆,只呆了一会儿,就被叮了七八个大包,真是凭空添堵,狼狈至极,半小时后,轮到我,一个年轻的小警察问我干什么的,我说是写东西的,他竟笑了起来,还讽刺了我几句,估计觉得我还没开黑车的有风度,检查我的汽车后备箱的时候,他发现了我的小说,问我:“这是你写的吗?”

我说是,折页上还有我的照片呢。

偏偏那个小警察是我的书迷,对我还挺了解,他问我:“你是不是拒绝做宣传?”

我说是。

小警察说,有一次,他从报上看到消息,说我要去书店签名售书,就赶去找我签名,结果是我没去,白跑了一趟,“没想到在这儿见面了,真是巧啊,怎么着,签个名吧?”

到了这种斯文扫地的地步,说什么也晚了,我只好苦笑着,一边用手抓着胸前的蚊子包,一边用他给我录口供的笔给他签名,接下来的一幕更叫我撮火,下面截下来的一辆车里,竟下来了袁晓晨和她前男友,我们三个相互望了一眼,都不知该说些什么。我知道,袁晓晨一定也很生气,因为她没有回家的门钥匙。

那边一个警察走过来,说通过电脑,查到了我的车号,“这辆车没问题,走吧。”

这边这个小警察还拉着我,试图跟我聊我的小说,还问我小说里写的姑娘长什么样,为什么老是跟别人跑,可把我给烦坏了,直想把袁晓晨指给他看一看。

我回到车里,只见袁晓晨站在不远处犹豫,前男友正接受盘问,又掏驾照又掏行驶证的,片刻,她走向我,拉开车门,一言不发地坐在后座上,我把车开回家,心里感到别提多丢人多失败了!

199

几天以后我接到一个女同学的电话,说是在书摊上凑巧买到我的书,非要见面叙叙旧,她叫秦筝,我上大学胡混时与她有过几夜情,已有十年无任何联系了,据她在电话里说,她现在郑州做房地产,很成功,我的书叫她想起大学时光,正好她来北京办事,要一起吃吃饭,约在建国饭店一层,据她说,那里的牛排最地道。放下电话我长叹一声,看来美国的一个社会学家说得好,他说未来人与人之间不管是什么关系,最终总可还原为性关系,我看照这样发展下去,弄不好他的预测还真能成为现实,人们在性关系的基础上展开其他关系,就用不着再装什么了。

200

闪亮的银制餐具,洁白的西餐盘,仪表整洁的服务员穿来穿去,灯光也合适,我在餐厅里与秦筝面对面而坐,上来她就感叹自己真是老了,不能跟小姑娘比了,“你看,我都有了十年前的旧情人了,这话说出去多难听呀!”

“少女梦被岁月给摧毁了吧?”

“哎,破灭了,破灭了,早破了,用钱都包不住。”秦筝笑着说,看起来还是那么落落大方,“你吃什么?”

“你要双份吧,无论什么。”我说。

与旧情人见面,我丝毫也没有时光倒流的感觉,反而觉得人生顺流而下的可怕,趁她点菜时,我悄悄观察她,从外表上,丝毫也无法把她与记忆中的那个姑娘联系起来,现在她已变成一个女强人了,从那自信而温和的说话口气中便可看出她的精神状态,我记得她十年前任性而讨人喜欢,她曾和我们一班朋友一起去野三坡春游,夜里带头儿去偷农民冰在泉水里的啤酒,偷完了还得喝得大醉,一直等到被农民捉到,罚了款才清醒过来。

我还记得她在野草丛中寻找并采摘花朵,还在漆黑的旷野里尖叫,还有什么?跳集体舞时把脚扭伤的是她吗?仅仅十年,她便成为另一个人,坚定、能干,但我却从她那干巴巴的忙碌中读出她的无情、寂寞与颓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