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歌房大门外,已经有同事招了几辆出租车。“胡来快点呀,你跟林小燕和文洁同路吧,你们三个坐一辆车吧。”
什么?我和两个女同事坐一辆车,那不是又要我付打车费,我已经元气大伤,不能再受刺激了。“哦,那个,我现在还不回去,我要去我妈店里接她回家,今天店里盘点,我妈要一直忙到十二点左右,不好意思了,你们先走吧。”
“是这样啊,那我们走吧,你自己保重了。”
“嗯,再见。”目送着他们坐的车开走,我才长长叹了一口气,忙不迭地从衣兜里取出皮夹,扒开数了数,心疼啊,一下少了三张爹爹头。
“我送你回去吧?”
“不麻烦你了。”
“没关系的,我有车,女孩子这么晚一个人回去总是不太好的。”
“真的不用了,你不要再跟着了……哎哟!”
“哎呀!”我手中的皮夹被撞落到地上,我赶紧弯下腰捡起。“怎么走路的呀,不看人么?”
“对不起!”这声音有点熟悉,正在犹豫之间,对方惊讶地叫了一声,“是你?”
“啊,这么巧。”撞到我的不是别人,是小妹的朋友司马奴霜,难怪声音这么耳熟。“你也是来唱歌的?”
“是啊,和同学一起来的,正要回去,你呐?”
“哦,我和同事一起来的,他们先走了,我也刚要回去。”
“怎么,你请的客?”
“是呀。”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很爽快的人呀。”
“那当然!”这话说的我好心酸。
“他是谁?”突然从司马奴霜背后冒出一个年轻男子,来势汹汹的样子。
“我的朋友。”司马奴霜很冷淡的回答他。
“男朋友?”那家伙问这话时带着一丝绝望的眼神。
“我不是他男朋友。”我仔细打量着对面这个似乎不怀好意的家伙,个子高高的,长的也很白净,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出生的孩子,没吃过什么苦。
“哦!”那家伙刚才一张死灰脸立即恢复了光彩,绽放出笑容,“你好,我是奴霜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还故意把最后一句话拖的很重。
“奴霜?”司马奴霜望了他一眼,还想说些什么,不过忍住了。
“我送你回去吧,等我,我去把车开来。”那家伙继续说道。
“不用,我朋友和我同路,正好不用麻烦你了。”司马奴霜边说边望向我,眼神有点诡异,“是吧胡来。”
“我?”我愣了一下,“哦,是啊,我们两家靠的很近的。”
“这样啊……”对方似乎还未死心,“要不,我送你们俩回去?”
“呼……”司马奴霜长舒了一口气,皱了皱眉头,语气突然变的很严肃,“张子亮同学,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你平时是如何做的,我怎能看不出来,同样,你也应该看的出我的心意,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你千方百计接近我,找机会和我说话,可你在我这里得不到任何回应,我想,只要是头脑清醒的人都应该明了吧,如果你已经明了我的意思却还不肯放弃,我只好告诉你,我很厌恶纠缠不休的男人了。抱歉,但我不得不说出来,我不喜欢你,对你没有丝毫那样的意思,无论你做什么努力也是徒劳的,现在的我,还不想谈恋爱,所以,请你放弃吧。”
哇!没想到她那么柔弱娇小,说出来的话却那么绝情。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当然,还有比我更吃惊的人。那家伙一字不漏地听完司马奴霜的话,脸跟白纸一样毫无血色,许久。“为什么?为什么?我的长相,我的家世,我的成绩,有哪点不合你的意,我爸爸经营一家很大的贸易公司,而且他就我一个儿子,以后的家产都会是我的,你成为我的女朋友的话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这样都不能让你心动么?”
“和你说话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司马奴霜冲他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你别走啊,我的问题还没回答呐,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到底有什么不好。”他边说边去拽司马奴霜的手。
“喂!”我一把扯开他伸过来的脏手,“看你样子斯斯文文的,脸皮怎么那么厚,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要我早就一声不吭的走开了,当然,基本上女人很难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你算什么东西,给我滚开,别妨碍我们说话。”
“说什么呐,小子!”我捏起了拳头,真是不识好歹的家伙,连我也敢骂。
“怎么?想打架不成?”
“好啊。”我卷起袖子。
“有种你等着,我现在就打电话找人。”他边说边取出手机一通乱摁。
“嚯……”我望着他哭笑不得,真是活丢人,是男人的话就该自己站出来痛快干上一架,窝囊废!“行!我给你十分钟,我就在这里,等你喊人来。”
“你说的,到时候别哭着求我……喂?表哥么?你快来啊,把你的弟兄们都喊上,我被人欺负了,我在……”
我拉起司马奴霜的手飞也似的跑开了。
“喂!你别走啊……”他在后面喊着。
“呼……呼……”我右手扶在墙上大口喘着气。
“为什么要跑啊?”司马奴霜也和我一样气喘吁吁。
“你没看到他正在打电话喊人么。”
“你不是说要等十分钟么?”
“那是缓兵之计,哪有站在那里等人来揍的道理呀,我又不是笨蛋。”
扑哧……司马奴霜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
“笑你啊,刚才一副豪情万丈的样子,其实心理早就盘算好逃跑了,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好笑。”
“你还好意思笑,不都是因为你。”
“没什么能耐的话就别逞强了。”
“没能耐?”这话我不爱听,男人最怕被人说没用了,而且还是女人。我知道,她是暗指上次的事情,上次是意外啦,谁知道会被你踩着尾巴,移动不了,当然只有挨打的份了,狐狸就是靠敏捷吃饭的好吧。“算了,懒的跟你说,我回家了。”
“哎!”她在后面叫着,“你是不是男人啊!”
“又怎么了?”我转回身。
“现在可是晚上十一点多哎!”
“知道,我带表了。”
“真是迟钝的男人。”司马奴霜嘀咕着。“你就这样走了?”
“不这样走怎么走,难不成还要先送你回去?”我随口说了一句。
“嗯!”她大幅度地点点头。
整条道路仿佛就我们两个人,夜晚是那么幽静,就连虫子的鸣叫和脚步声也让人觉得更加幽静。一抬眼皮看到半个月亮悬在头顶,跟在身边的女人让我有种不自在的感觉,突然间冒出一个邪恶的念头……赶紧晃晃脑袋,我可是正狐君子哟!
司马奴霜双手被在后面,时不时咬咬下嘴唇。“其实我很喜欢秋天的夜晚,不是太凉,却又安静的出奇,好象什么都不会发生,又好象会突然发生什么事一样,看到头顶的星星,有时会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有人存在,为什么我是我,而不是别的人……”
我没听懂她的话,继续走着路。
“你呐?喜欢什么?”
“钱。”
她歪过脑袋瞪了我一眼:“这个是人都喜欢吧,只是喜欢的程度不同而已。”
“反正我是喜欢的不得了。”
“除了钱之外,总有些别的什么吧,比如说理想,男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理想的吧?”
“没想过什么理想,我觉得能好好做一个人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那钱和女人,你更喜欢哪个?”
“钱都喜欢,女人只喜欢漂亮的。”
“能不能不要回答得这么老实呀。”司马奴霜沉默了一会,用很低的声音说,“表姐既有钱又漂亮,为什么你们……”
“这个么,告诉你也无妨,我和你表姐发生了一些事情,她不想再见到我了,还说以后就当不认识我,所以以后我们见到的话,她也会象陌生人一样吧。”我这样胡编道。
“你伤她的心了?”
“可以这么说吧。”我的态度莫如说很坦然。
“哦……”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唱歌么?”
“嗯?”
“唱歌啊!”
“不是刚唱过的么。”
“在那种地方怎么能投入的唱呀,现在的气氛才更适合唱歌呐。没有扩音,没有伴奏,没有无数注视的目光,只为自己而唱。”
“别招来狼就好了。”
“你看不起我?”她的表情里透出可爱的孩子气。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其实心里知道她唱歌非常好听。
司马奴霜从地上拣起一根短树枝,放近唇边:“现在,我为大家带来一首很好听的歌,喜欢能够喜欢!”
“什么大家啊,就我一个人而已。”
“不是啊,这里的一草一木,还有土里的蛐蛐和其它小生灵,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是我的听众啊,我要为它们开一场免费的演唱会。”
“真是的,你之前喝酒了吧。”原来她也有疯疯癫癫的一面。
“一点点啤酒而已。聪明糊涂心,谢谢!”
“喂!这歌也太老了吧。”
“我喜欢就行,嘘,不许说话了……”她自我陶醉的闭上眼睛,仿佛在心里等着前奏……
“……走过何处从不说,留下空白线索,看尽繁华的迷惑,只有我的身影最寂寞,从来不说我伤心,从来未曾犯过什么错,青春岁月渡过,多少真情真心错过,聪明看世情,糊涂一颗心,我要付出所有的感情,只要你肯说,温柔只为我,明白我在找寻什么,聪明看世情,糊涂一颗心,挥去眼中所有的乌云,只要你肯说,永远陪伴我,因为有你一生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