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门的开启,一阵清幽的芳香骤然袭来,这种芳香,如此沁人心扉,让人心旷神怡,竟然和米静的那股热烈窒息的香味截然不同!
司夕抬起头,站在身前的已不是白天在录音棚那般浓妆艳抹的秦月,她已卸了妆,但这却使她看起来尤为明丽清朗,更为淡雅高贵。
原来女人化了妆美,不化妆更美。
震撼心魄的美,纤纤***的柔,楚楚动人的忧。
她应该年过三十,但司夕面前站着的,却仿似一位二八芳龄的少女。
司夕怔怔出神,一动不动地望着她。
“进来吧。”秦月望着司夕这近乎斗鸡眼般的呆滞目光,淡淡地说了一句。
司夕恍然间清醒过来,第一件做的事不是进门而是擦擦嘴巴,生怕刚刚口水汹涌。走进去,将门关好。四周环视一下,缓缓心境。超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就是不同,任何一处摆设都彰显着贵族风范,这不是普通人能下榻的起的。
“你刚来的时候,楼下大厅里人多吗?”秦月盯着他,声音仍旧平淡,仿佛大病初愈。
司夕摇摇头道:“不多,很平静。咦?对了,你这么受欢迎的超级明星,粉丝们不知道你在这里吗?”
秦月摇了摇头:“我的保密措施做的很到家。今晚除了你,没人知道我在这里。”
那看来自己是非常荣幸了!司夕略微一笑,想到她刚刚一句话“我的保密措施做的很到家”,就是这句话,陡然间将他的思绪带到了2个月之前的新加坡,那时,自己正和中天娱乐一帮狗仔们对她进行了“抢逼围”的包夹,正是自己,在最后收网时刻最先接触到她,也是自己眼睁睁地将她放走……
就在那里,司夕第一次将心底19年的梦幻寄托化为了现实依存:他确定了秦月便是19年前的那位嫦娥姐姐。
“那么……”他支吾到这里,考虑着该如何措词,盯着秦月。他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和她原来是两个世界的人。自己是平民一个,而她,是万众瞩目的超级巨星。
按常理来说,这才是真正的平行线,永不会相交。司夕轻轻一笑,想起自己在网上看过的一本都市言情小说,它的简介是这的: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每天为了生计而忙碌着。她是一个万众瞩目的影视歌三栖天后巨星,每天生活在鲜花和掌声中。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在她那孤傲、高高在上的神的世界里,她绝不会记得19年前,她曾牵引拥抱过一位小男孩,她也绝不会知道,这一幕,给小男孩的情感心灵和人生征途烙下了多深的痕迹。她依然在她的世界清舞飞扬,被人景仰,被人追捧,而小男孩逐渐长大,本来抱守着心底的女神,在一个虚幻的世界拥有着她,本来以为这样就已足够,人生总要新垦一片感情的荒地从而收获着另一份真实的感情,没想到,命运的变幻造化的弄人。在一个充满憧憬与邂逅的春天,他竟和这位走下神坛的女神意外重逢!
今天,是他们离得最近的一刻,近得他甚至都可以拥有她。
“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找你来酒店房间,只想问你一些话。”大概看到司夕良久出神,秦月以为他在胡思乱想什么,“问好之后,我会马上离开,今晚我要回香港。晚上9点的飞机。”
司夕顿顿神,有些惊诧:“问话?”
秦月打开一瓶白兰地,倒了两杯,递给司夕:“花大价钱请我唱歌的老板多如牛毛,我并不看重你这点钱。但我为什么找你来这里,是因为我觉得你有些特别。总觉得我们在哪里见过。”
“见过、见过、见过!!!”司夕在心底喊了起来,岂止见过,还摸过抱过!他一阵激动,颤抖着嘴唇说道:“人生总是有很多巧合的。我们以前或许见过,或许没有。”
他没点破前尘往事,况且他觉得,那已经是无关痛痒的小事,说出来岂不有些贻笑大方?“19年前一位女孩抱起一位可爱的小男孩”,如此老掉牙的陈年往事,到底有什么价值在这场合说出来?莫不成一说出来,她就会扑进自己的怀抱对自己说声“官人我要”?
“我们见过。”秦月骤然间加重了语气,“在新加坡!”
司夕猛地一震,瞪大了眼睛:“你……秦小姐,你还记得?”
秦月依然面无表情,抿了一口酒道:“你是狗仔,对不对?但我很奇怪,那次你明明拍到我了,为何两岸三地没有一家杂志、电视登过我的消息?当时旁边一位是我的保镖,人们一定会以为他是我的情人什么的……奇怪的是,你不是举着摄像机在拍我们两人吗?”
如果地上有一个洞,司夕直想跳进去!原来她竟然清晰记得2个多月前在新加坡“老泰”礼品店里自己朝她举着摄像机的一幕!作为一个超级天后明星,每天接触的狗仔岂下千百?她竟然能记得2个月前的一位默默无闻、倒霉透顶的小狗仔!
最让人难堪的是,那位狗仔今天已经是老板了,一个花得起钱请她唱歌的老板。就站在她身前!
“为什么当时你的消息没上杂志、报纸、电视?”司夕缓缓措词,盯着秦月,“为什么?因为我当时朝你举着摄像机的时候,忘了开它。很幸运你躲过一劫。”
听到这里,秦月一口酒差点喷出来,从头到尾,司夕没见她笑过,此时,她却笑了,虽然只是抿嘴一笑,依然那么让人心醉!这是女神的微笑,足可以融化南极万年不变的冰川,足可以消解尘世千古积蓄的糜烂,冰冻的心灵在一瞬间温热回暖,荒芜的沙漠骤然间迎来绿色的春天……
两个酒窝在她嘴角频频闪现,略有红霞不知何时飞入她的双颊。司夕醉了,这白兰地的酒精度竟有这么高?
“好了,不提这个了。我今天找你来,主要想问你另一件事。今天上午,在时代天骄录音棚里,你对我说过一句话,你让我加点感情来唱那首《兽血沸腾》,你说‘加入你19年前在一个生产队礼堂里演唱《妈妈的吻》的那般感情’,请问,司先生,这句话何解?”她定眼盯着司夕,“我们的年龄都不是很大,19年前,我还是一位12岁的小姑娘,而你也就10岁左右吧。我想听听你的高见。”
司夕懵了,完全地懵了,原来她找自己来,就为了这句话!陡然间,司夕觉得一阵毛骨悚然。眼前这位风华绝代的佳人不仅记性出奇的好,心机竟也如此灵敏活络!
但她问出了这句话,司夕也就在刹那间反应过来,自己几乎再无机会向她说出19年前和她山村邂逅的那一幕了。
举凡功成名就的人,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将自己山野贼寇的历史抹去。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个理,他成功之前,属下为他拼命战死,他成功后,属下知道他前生野史,多半也会性命不保。
眼前的事态当然没那般严重,但是,一个红遍四海的天后巨星,得知有人知晓她很多年前还未发迹时的种种,她会有什么反应?
司夕正正神色道:“哦,当时我无心就说出那句话,其实,我是在说别人,不小心将你牵扯了进去。没有其他意思,秦小姐不要介意。”
“可是我却清晰地记得,19年前,我曾随团在各个山村演唱过《妈妈的吻》。”秦月很是镇静,“莫非,在那时,你就见过我了?难道19年的光阴竟丝毫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容貌,你还能认出我?这是我最奇怪的地方。”
司夕望了望她的左手腕,真想告诉她是因为她那块红色胎记。但他毕竟没有说出口:“我当时只是随便说说的,可能是很多年前听到的那首《妈妈的吻》实在是刻骨铭心,所以老是将它挂在嘴角,秦小姐你不要多想了。”
秦月点了点头:“或许吧。司先生,直觉告诉我,你不是一般的男人。”说着,她披上一件黑色风衣,戴上帽子和墨镜,转过身望着司夕:“有机会再合作。我要走了。这房间是我订下的,已经付了钱。你可以考虑今晚在这里过夜。Bye!”说着向外面走出去。
“秦月!”在她快走出房门时,司夕猛地叫道,但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脑子里一片茫然,望着她秀美的脸庞和惊愕的眼神,司夕良久吐出两个字:“珍重。”
“珍重。”秦月向他点点头,转身而去,房间外早有五个身穿黑衣的男子将她簇拥了起来。
望着秦月远去的背影,司夕愣在原地,毫无声息。
在这一刻,他才知道,自己和这位心底的女神之间的距离有多远!远得自己都不敢说出来当年见过她!
远得让人心寒。
或者是永远那么远,永远无法触及的距离。
永远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