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阴沉沉的午后,朱曦三人和老者到达了雅玛城。
却见雅玛的城门比巴卡拉五六层的房子还高,城内街道很是宽敞,商铺林立,民居错落,车水马龙,行人比肩接踵。
巴卡拉毕竟两三万人口,而雅玛,莫宁兴奋的说至少有十来万。朱曦问他为什么会知道,他嗅嗅空气,说闻闻这浓郁的商气就推算出来了。常秀笑着说他应该闻到魄币的气息才对。
确实雅玛商业更为蓬勃发达,城市说繁华也不为过。只是建筑格调和巴卡拉没什么区别,只高了些,大了些,布局和外墙颜色也以白为主,一样的实际呆板而已。
在一个街口,老者停了下来,朝三人深深鞠躬,说接下来他就要分开,往北街去找女儿女婿。朱曦三人说送他去,老者微笑拒绝,说他没事,虽然离女儿家还有半小时路程,但不敢再叨扰。老人在路上大略了解三人有事在身,要前往遥远的开阳,才这么说。
再次感谢之后的老人,在三人目送下,清瘦的背影连同温和的微笑,消失在茫茫人流。
“朱曦……”莫宁微笑看着朱曦。
“去吧。”朱曦早就知道他闲不住了,于是微笑道,“你忙你的,我和秀秀随便逛逛,买点东西……问题是怎么会合呢?”
常秀一指前方,微笑道:“那里有个公园——斯维奇公园。就在那,两时辰后碰面吧。”
“莫宁,不要太累了。”朱曦道。莫宁微笑点头,接着径往南街行去。朱曦看着驾马车离去的莫宁,叹了口气道:“真辛苦他了……”
常秀微笑道:“说了你臭美,不说你叹气,我说还不说?”
朱曦牵着小手,说道:“秀秀,你最近怎么老卖关子,先前明知那两人是骗子也不告诉我,现在又这样。莫非…想我挠你……”说着作势去挠。
“不看看公园这么多人,不羞羞吗。”常秀纤腰不由一紧,微笑道,“莫宁也好,我也好,都是甘心情愿的。即使累了点,都没关系。你只要一心完成六爷爷的嘱咐就行。我们这么做不单单为你,也为了自己。这一路有困惑有危险,更多却是收获和快乐,这比什么都重要。只要能和你一起,再怎么考验我都不怕……”
——“两位先生,小姐!拍张照留念吧!”
一个披肩发,清瘦的白脸男子,胸前挂着装有圆圆魄石片的机械,微笑着对两人说道,“一时辰后就可以拿到照片,来一张吧!”
朱曦看看常秀,问道:“这是什么东西?我怎么没见过?”常秀摇头,显然她那星球也没这东西。
男子递过几张泛黄的,巴掌大四方纸片,微笑道:“这可是帝国大名鼎鼎,皇家科学院哥兰德博士的最新发明。连其他星球也纷纷前来订购,这雅玛也只有两架,另一架在市长千金黛绮丝小姐手里。你们算是凑巧,刚好市公署不久要举办魄师赛,委托我拍宣传照,斯维奇公园景好人多,恰恰能反映雅玛市民的生活景象。我见两位…特别是这小姐气质不凡……”
朱曦看着手里黄纸上个个微笑,神情比画师的画还逼真的人,微笑说道:“怎样?来一张吗?”常秀笑了笑,说道:“你有兴趣的话,我没意见……那这要多少钱?”
“一张五百…不过,你们要是同意我使用这照片,四百就够了。”男子微笑道。
“这么贵?”朱曦瞪大眼,肉疼道,“好几只烤乳猪呢……”常秀扑哧一笑,说道:“是很贵呀……”
“啊?贵?”男子惊讶道,“这可是贵族才能享受的待遇,一般人家见都没见过。这价位已经很优惠啦……嗨!看这小姐面子上,三百五十!再少就不可能啦……”
“我要两张。两百,怎样?”常秀看着男子,微笑道。
“这……”男子痛苦的摸着瘦长的脸,不拍不舍得拍又不划算,看着常秀斗篷下美丽无方的笑容,心一狠,斩钉截铁道,“那小姐要取下斗篷面纱,可以的话,两百帮你们免费拍吧。”
“她要这样,你可就要破费啦!”朱曦呵呵一笑道。
“啊?”男子莫名其妙,皱眉道,“难道……”
“耽搁你时间了。你走吧,她是不可能摘下这斗篷面纱的。”朱曦微笑道。男子接过照片,又看看常秀,方才恋恋不舍走开。
“为什么又不拍了呢?”常秀微笑道。她知道其实他是有点想的。朱曦嘿嘿一笑,说道:“你在我心里,还要照在纸上吗?再说你这么漂亮,贴出去被人看到,我怕你被人抢去呢。还有到时候这男子不得安宁不说,我可不想身后追着群蝴蝶蜜蜂,甚至大狼狗……”
常秀扑哧一笑,说道:“没想到你神经真的越来越细啦,居然想这多。那我们走走吧,顺便买点东西!”常秀挽起他手臂,两人出了公园,往东街逛去。
“给我买对耳坠吧!”小脸微笑,可爱道。
“我知道你魄戒里有一对呀,却从没见你戴过。莫宁送你不要,怎么现在又想要了呢?”朱曦看看她,奇怪道。
常秀嘟嘴,白了他一眼,嗔道:“神经又变大了!我是不大喜欢这些,戴着战斗也麻烦。莫宁我会跟他解释的,而且…而且…你送的会是一样的吗?”
朱曦见她小女儿模样,想想也就明白了,于是走进前面一家饰物店,在琳琅满目的饰物里看来看去,一筹莫展。
店里的女伙计向他殷勤的解说耳坠的品种,价位等等。朱曦找来找去,就只看价位一千左右的。但他确实挑不来,就只好看常秀在一旁和另个女伙计说着什么。
“这对怎样?”常秀问。朱曦看着嫩白耳垂一对珍珠微微晃动,乌黑秀发一衬托,淡淡的晶莹,妩媚又清丽的模样,不禁呆了,说道:“漂亮!”
“这对呢?”常秀换了一对蝴蝶银白魄石耳坠。朱曦一见娇俏又可爱,说道:“漂亮!”
“这呢?”这次换了草绿剔透亮片流苏。朱曦一见优雅又野性,说道:“漂亮!”
一连三个漂亮,常秀小嘴嘟起来了,嗔道:“到底哪对好,说呀?”
朱曦挠头道:“都漂亮呢,每对你戴着都有不同的美:妩媚又清丽的,娇俏又可爱的,优雅又野性的…我没骗你。”
常秀见他不似敷衍,心里一乐,微笑道:“那我不试啦,你来挑!”
“我挑过了,眼睛花了,哪样你都配,谁让你长这样……”朱曦愣了,怔怔说道。见常秀大眼睛一动不动还看着,无奈之下,只好再次细细浏览一排排数以百计耳坠,随即一指,说道:“就这对吧!”
常秀一看,是一对水滴莲花淡蓝水晶耳坠,灯光下发出优雅静谧蓝光,静如古井,深似星辰,动如秋波,不禁也呆了。随即微微一笑,对女伙计说道:“包起来吧,就这对吧。”
“您不试试吗?”女伙计问道。
“不必啦!”常秀笑道。
“刚才怎么不试试呢?说不定……”朱曦拉着她的手,继续漫无目的逛着,想了想,又问道。
常秀笑笑道:“我很喜欢!起先只顾眼前,还没看到。你一说,我才发现它与众不同。你说这是不是跟我们的神魄有关系呢?”
朱曦见她很开心,便说:“蓝色优雅智慧,深邃灵动,星辰一般璀璨而又春天一样温和,我是喜欢……你身上外衫蓝的,斗篷蓝的,我记得你那项链也是心形的蓝魄石吧。”
常秀点头,说道:“那是我母亲送的,她说蓝色是我的幸运色。没想到你这么喜欢蓝色,看来我俩……”
朱曦笑了,说道:“天生一对!”
常秀小脸微红,十指相扣,说道:“再补给点东西,毕竟莫宁一个人,记不住那多……”
接着朱曦和常秀逛了好几条街,零零散散买了些东西。两人估摸下时间,便往斯维奇公园行去。
“奇奇她们三个跟着莫宁,会不会不方便呢?”常秀问道,“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呀。”
朱曦皱眉道:“马车交回驿站,只好委屈他们呆魄戒里了,不过三个一起,还好有个伴……”
常秀问道:“你说,我们是不是找找看,有没比魄戒空间舒适的法宝,免得奇奇经常要呆在沉闷的魄戒里睡觉呢?”
——“你们想要法宝吗?”冰冷的声音幽幽传来,同时一股无形而强大的压迫也随之席卷过来。不远处一个面白如玉,黑发飘逸的黑衣男子,兀自斜靠在街灯铁柱。
朱曦双目一凝,看看常秀,两人神魄瞬时运起,武器在手。
“我说错了吗?你们刚刚是说可以安置魄兽,仙骑的法宝吧。找我呀。”男子冰冷的目光瞥了眼朱曦两人,淡淡说道,“说吧,想要的话就跟我来!”
“你耳朵好灵,这么远都能听到我们的谈话。不过你都成仙了,也就不奇怪了。找我们有事吗……”刚才无形的压力,使朱曦心头一颤,一看魄戒,“三八四零”,竟然七十八级神魄!
“不愧姐姐的孩子呢。小外甥,见舅舅都不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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