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话 血灯笼 老熟人
作者:树下一道人      更新:2018-04-15 12:07      字数:2926

收到吴岚的绝命消息,目道祖气的差点把岭界给拆了。

丢人啊,实在是太丢人了,自己亲自把自己的人给坑了,这要是传扬出去,整个仙界的人都能把他给笑死。

“不可能,镜子绝无可能认主,老夫亲自摸过,里面只有一道打开跟关闭的法门而已。”

夺得金斗后,目道祖确实反复摸过镜子,也看到了“本质”,镜子确实不是什么“宝物”,上面只有一道法门,所谓的法门,就是在特定的地方注入法力,就能引起某种特定的物理改变,比如可回弹的大门,你用力一推就能把门打开,手一松门自己就能关闭,只是一些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操控而已。

想破了脑袋,目都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叶一飞的杰作。

因为本源珠蕴含的唯一道法,成就了那颗天命道眼,跟叶一飞的灵魂融合在一起了,所以说本源珠在外人看来,根本不蕴含任何道法,就是材料特殊能够挡住金斗的神光罢了。

当本源珠被目抢走后,傻子都知道对方要验看,那么叶一飞就将计就计,在镜子上做了一个小手脚,在其正面画了一个法门,所谓画而不是做,就好比在一面墙上,我只是用笔画出一扇门,并非真的凿出一扇门。

别看这种手段简单,有时候越是简单,就越能欺骗人,毕竟在目的潜意识里,金斗是不可能认主的,而道器又不能装进法宝跟灵器内,就是这么一个常识,才让他栽了一个大跟头。

“嘶,难道说镜子里蕴含一个独立的时空?藏着那小子一道分身?”

这一次目只猜对了一半,里面确实藏着叶一飞的分身不假,但里面就只有一个空间,任谁都猜不出,他的分身就坐在金斗里。

金斗对于别人来说是大杀器,但对于叶一飞来说,就是自己的后花园,因为金斗上的铭文是被他的命数之力唤醒的,自然受他掌控,如果这玩意无法掌控,当初就不会摆在镇元神族的祠堂里了。

所以说,本源珠形成的镜子,就是个障眼法,有跟没有都一样。

这就是为何被唤醒后的金斗,如此听叶一飞话的原因,让它发光就发光,让它不发光就不发光,让它照多远就照多远,让它对付谁就对付谁,想干嘛就干嘛,全在他一手操控之下。

这一会,最开心的就数这货了,不仅坐在金斗里,还把金斗摄来的灵魂,一个个抢过来变成了屮种。

按照叶一飞的说法,给了你是浪费,给了哥们才是资源最大化,无数岁月里通天可是杀了不少武者,金斗蕴含的混沌本源,早就超越自身的需求量了。

嘎嘣~

就跟吃糖豆似的,海量的屮种被吃下肚,叶一飞的灵魂强度,正在缓慢提升着,目前的速度跟最初相比,肯定下滑不少,毕竟越到后面,消耗的屮种就会成倍的增长。

相比于天灵族的压抑气氛,基地内的人族,就差载歌载舞了,大家围坐在一起,红光满面,坐在美酒佳肴面前,谈笑风生,虽然没有明说,但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一次大战,究竟是谁的功劳最大。

“从今以后,咱们终于站稳脚跟了,来老弟,咱哥俩干一个。”

墨轩死皮赖脸的坐在叶一飞身边,油乎乎的大手,举着大酒杯,非要跟叶一飞称兄道弟。

“今日本道全当你是酒话,不算数,不算数。”

至始至终,叶一飞都是一脸的尴尬,假如日后对方找他算账,那就不是现在这幅场景了,肯定是漫山遍野菊花开,一朝风雨花满地。

“怎能不算数?你也不打听打听,咱说过的话,哪一句没有砸出一个坑?以后你不喊老哥,我就揍你。”

“你牛逼,贫道甘拜下风。”

本以为偷偷起身离开,却不料被对方技高一筹,一把就抓住他的肩膀,硬生生给他按在座位上,叶一飞那叫一个欲哭无泪。

“斩老,对付雪狼族您有何高见?”现在唯一能摆脱境的办法,就是找斩老商议大事。

“酒老弟应该早就胸有成竹了吧。”

斩老算是看明白了,这货心里指不定打着什么歪主意呢。

“这有什么好商量的,还跟上次一样呗,”墨轩抓起酒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你小子先奴役一名小狼崽,让他把金斗带进基地,然后不就赢了嘛。”

“这一招酒道友刚好熟练,就这么定了。”

天朽老人一句话,又把担子甩给叶一飞了。

这都什么人啊,一个比一个懒,连办法都不想了,叶一飞唯有把闷气发在酒杯上。

不是大家不愿想,而是有现成的不用,岂不是傻吗?

有人会问,同样的套路用一次可以,用第二次就有很大风险了吧,就不怕被人家提前看穿?

这就要看雪狼族的消息快不快,可不可靠了,很明显天灵族不会透露出任何消息,毕竟我都这么惨了,你们谁也别想好过,按照对人性的把握,这会的目道祖,肯定在全力封锁消息呢。

人族北疆战事吃紧,容不得大肆操办,庆功宴草草结束,斩老带着一批人,再一次出征,这一次,目标明确,手段更明确,先赶到雪狼族势力范围,四处搜寻雪狼族士兵,无论修为高低,直接拿下。

茫茫雪域,冰寒刺骨,这里没有恒星,也没有一颗完整的星辰,只有无尽的星辰碎片,还有那漫天的飞雪,这里到处都充斥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虽然无数岁月过去,依旧凝而不散,之所以这幅场景,是因为残酷的资源争夺战,将这里给彻底毁灭掉了。

这片星域,位于混乱战场正北方位,如果大家认为这里寸草不生的话,就大错特错了,这里环境特殊,经过无数纪元的演变,竟然长出了一种植物--血灯笼,又叫雪灯笼。

此类植物,生来就喜欢阴暗寒冷的环境,惧怕有光的地方,通体雪白如脂,拥有数以万计的枝条,上面长着一个个白色花朵,外形像极了灯笼,所以叫雪灯笼。

一旦剥开它的根茎,又会发现里面鲜红一片,还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再加上它的花朵经常会流出鲜血般的液体,腥臭无比,这也是血灯笼的来由。

每一株血灯笼都巨大无比,所有根茎完全铺展开来,比一颗星辰都要巨大,它并非普通植物,而是拥有一定的思维意识,你会发现它的侵略性无比的强,只要是他根茎覆盖的范围内,所有星辰碎片都会被死死的抓住,如果遇到同类入侵,花朵会毫不留情的咬断对方。

如果你踏足它藤条的攻击范围,那么恭喜你,你会被它缠的死去活来,除非你实力足够强,能够野蛮挣断它的枝条。

腥臭的血灯笼,别人遇到了唯恐躲避不及,但雪狼族偏偏喜欢的死去活来,血腥味对浪来说,本就是一种神经诱惑,再加上血灯笼的花朵,对于神兽乃是一种大补之物,吃下之后,能让你气血剧增,身强力壮,全身燥热,某个部位大的不要不要的。

所以雪狼族将基地建于此地,也在情理之中。

这一日,一行十几人,从虚空中走出来,踏足此地。

为首一人朝四周观察片刻,身影一闪就消失在原地,当他再次出现后,手里却提溜着一名雪狼族战士。

狼行天,当初在天灵梦谷,处处跟人族作对。

时过境迁,现在的狼行天虽然突破到天仙道尊,但在叶一飞面前,就显得太弱太弱了,只一眼就被看破命格,下一刻,就成了叶一飞的奴仆。

“主人,原来是你!”

望着眼前这位陌生的主人,狼行天压根是不认识的,还是在叶一飞的提醒下,才恍然大悟。

人生处处都是惊喜,假如换做以前的狼行天,会不会哭死在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