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宿舍,敷衍应付了韩鹏猥琐而邪恶的盘问之后,趁着宿舍没有其他人,夏语迅速进入了状态,当视线扫过腿部时,他不由得一呆,膝盖上的疤痕怎么不见了?
夏语酷爱篮球,因此浑身到处都是伤疤,而膝盖上的那个四五厘米长的伤疤最为明显,可现在却消失了!消失了!
脑袋灵光闪现,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急忙检查全身。结果让他极为震撼且惊喜,身上的所有伤疤全都消失了,而且连皮肤都白嫩了一些。
是了,那灵雷液烙印可以在十二个时辰内使伤体复原,连废物都能重生,去掉这些伤疤自然更加容易。想通这些,夏语静下心来。
确定了灵雷液的能力后,接下来最关键的一步是,如何调动它?烙印如果只能待在丹田里,只对自己有用,那就悲催了。总不可能没事玩自残,然后欣赏伤口快速愈合吧?
夏语躺在床上,再次进入内视,将意识沉入丹田深处。他盯着那颗晶莹的水滴,思考怎样移动它。
嗯?
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当意识直盯着水滴时,夏语感觉那团烙印竟是轻轻抖动一下。有可行性!他再次尝试,果然那滴灵雷液再次移动了一点距离。
夏语惊喜,经过不断尝试,灵雷液移动的距离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迅速与轻巧。不过短短十分钟时间,他已经可以用意识引导着灵雷液在体内穿梭。
片刻后,他睁开眼,右手掌心摊开,一团极其微小且几乎透明的烙印在掌心沉浮。夏语也是凭借被不死蟠桃烙印改造过身体后,远远超出常人的视力才隐隐看到的,普通人根本不可能看见。
他翻身下床,接了一点水在杯子里,然后将灵雷液烙印导入。瞬间,一道几乎弱不可见的白光消失在水中,而后烙印又飞了出来。
将烙印收回体内,再看那杯水时,不知怎的,夏语总感觉圣洁与清澈了许多,仿佛有莫名的光晕自水中浮出,他知道,这杯水多半变得与众不同了,有了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能力。
“韩鹏——”
他转身,将死党喊了过来。韩鹏与自己一样,酷爱运动,身上也有不少伤疤,他要拿好基友做个实验。
“老实交代,你跟纪子嫣是什么关系?你们在病房里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她出来时脸色潮红?为什么会给你买衣服?”
韩鹏刚才进了厕所,一听到夏语发话,几乎是反射性的蹿出来,内心八卦之火燃放,自从离开医院后,这家伙就神神秘秘的,让他极其不爽。
“少瞎扯!快喝了这杯水。”夏语瞪着他。
“靠!你想杀人灭口吗?”韩鹏一脸怪异,摇头后退,“不就是泡了个美女护士,至于吗!”
“……”
夏语无语,满脑壳黑线道,“不喝也行,胳膊伸出来,哥给你变个魔术……”他一把拉住韩鹏胳膊,不由分说,将那杯水对着一处伤疤倒了下去。
“卧槽!这是你的口水?尿?你丫别恶心我!”韩鹏肥胖的身躯一蹦三尺高,怪叫道。
见夏语盯着自己胳膊,眼睛一眨不眨,他也有些好奇,放弃了挣扎。
此时,胳膊上那一块指甲盖大笑的伤疤,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但凡水流过的地方,即便没有疤痕,那里的皮肤也会变得稍微白嫩。
“卧槽?”这真的是魔术?他难以置信。
“卧槽——”
几分钟过去,望着自己干净无暇的手臂,韩鹏左看右看,几乎是嚎叫出来。
夏语也有些发傻,虽然已经证实了水滴烙印的神奇能力,但是亲眼看着神迹发生,还是让他无比震撼。
“这是什么情况?”韩鹏看看自己胳膊,然后拉住夏语,一脸兴奋。
夏语笑了笑,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他自然不能实言相告。他从口袋拿出一瓶六神花露水,在韩鹏面前晃了晃。
“六神?你小子少忽悠我!”韩鹏不信。
“哎……你也知道,天热了外面蚊子多,我最近每次出去散步,都要带上这瓶六神。昨晚被雷劈中小兄弟的时候,这瓶六神刚好就放在裤子的口袋里。”夏语解释,早就与纪子嫣合计好了说辞。
“我想,闪电可能也劈中了这瓶六神,导致它发生了某种变异,不然,你以为我身体怎么会那么快复原?”
“这么神奇?”
夏语点点头,再次接了少半杯水,装模作样滴了一滴六神,有意无意间,也将食指指尖探了进去。
韩鹏这次没胡闹,将水涂在一个伤疤上,神情很认真。果然,在二人注视下,那伤疤也缓缓消失了,同时连周围的皮肤也滋润了许多。
“我靠!真有效……嘿嘿……”韩鹏手舞足蹈,一边将水涂到所有伤疤,一边猥琐笑道:“兄弟,咱们以前经常光着膀子打球,你看这皮肤都……”
夏语闻言立即神会,二人对看一眼,皆是大笑起来。
当晚,两人溜出学校,鬼鬼祟祟在一家拥有盆浴的高档酒店开了房间。
“妈蛋的!前台那小妞太可恶了,竟然用那种眼神看咱兄弟俩!”韩鹏不忿,骂骂咧咧的上楼。
一个小时后,满面春风的二人回到学校。
“哎呦!”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迎面走来,眼神中透着诧异,“韩鹏你丫脱单了?怎么感觉精神好了很多啊?”
男生绕着两人走了一圈,微眯着眼,道:“我说呢,原来变白且变瘦了一些。看来真的有妹子了……”
这是隔壁宿舍的男生,因为姓王,平时就被夏语二人喊作隔壁老王,也算是铁哥们。这家伙自诩风流倜傥,豪言要泡尽天下少妇,不过万事难在开头,都快毕业了,仍然单身狗一只。
韩鹏也不回答,只是嘿嘿奸笑。
“小子,你不是才被发了好人卡吗?心情不好,去做了漂白了?”老王又看了一眼夏语,惊奇道。
“此事说来话长,明天也给你试试。这会儿要去做什么?”夏语问道。
老王提起手中的笔记本,洋洋得意道:“一个学妹的电脑刚修好,给她送过去……”
“不错啊老王!临近毕业了,泡妞事业终于开启了第一步,好样的!”
韩鹏肥肥的脑袋凑了过来,被他用笔记本扒拉开,“去去!我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
“毛线!不是哥说你,别个修电脑都是上门服务服务,这是少妇最喜欢的方式了。你这样把电脑拿到自己宿舍来修,而且还是个学妹的,不但方法有问题,对象也选错了,希望真不大啊。”
韩鹏语不惊人死不休。
“滚!”老王脸色不善。
“好了。赶紧给人家妹子送去吧,把握机会!”夏语看不下去了,这俩家伙凑到一起,绝对是针尖对麦芒,火星撞地球,每次都是火花四溅。
韩鹏回到宿舍。夏语则是一个人又溜了出来,重新走上昨晚那条偏僻的小道。
也许韩鹏这家伙说得挺有道理,雾霾真是个坏女人。昨晚一场雨过后,今天雾霾就不见了,尤其是现在,竟然可以看到天空的星星了。
初夏的季节,已经让人感觉到一丝酷暑气息,小路上没有一个人,路旁的草丛不时传来不知名的虫子鸣叫。
发生了一系列的事,尤其是身体被雷劈后又快速复原,夏语心情也随之大起大落,不知不觉间,失恋的痛苦也被冲淡了些许。
钟巧说得对,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有的只是时间与改变。某个时刻,她觉得夏语是最好的,所以他们在一起了,相爱了。可时间总会流逝,人与事也不会一成不变,即将毕业时,两人的目标与标准,也发生了偏差,分手在所难免。
其实,在此之前,即便是夏语自己,也对二人的未来有了质疑。他不知道自己规划的人生是否可以实现,或许那只是美好的愿望与梦想。当他说给钟巧时,自己都底气不足。
罢了,人生若只如初见,本就是个伪命题。夏语觉得,从前的一切正渐渐远去,他没有放下这份感情,只是将其放在心底的某个角落。
抬起头,有星星的夜空,格外清澈与迷人。
收回思绪,夏语找到一片周围没有建筑的空地,这里四周被杂草围着,他曾经与钟巧来过很多次,恋爱中的人,总是喜欢偏僻的地方。
夏语盘坐,进入内视。烙印的秘密,至少已经被破解了部分,那些烙印,也许可以使一些普通的东西变得非凡,但丹田里最大的那一团金光,他依然不了解,蕴含了太恐怖的能量。这里相对隐蔽且安全,即便发生什么,也不会影响到别人。
如那烙印一样,夏语依旧尝试用意识去引导。然而,米拉大小的金色光团却是一动不动。这金色光团比烙印大了不知多少倍,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精神都感觉疲惫到极点,丹田里还是毫无反应。
有点麻烦啊!夏语摇晃了一下脑袋,自语道。这一团大家伙,似乎超出了他目前意识的控制能力,或者,自己的方法有误?
夏语不想放弃,那不起眼的烙印都如此逆天,这金色光团绝对更不简单。
此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竟然是纪子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