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巴蜀城手足相杀(八)
作者:芮宁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574

“诸位请看,这其中到底有何不同?”陈完继续高声问道,众人也不是瞎子,自然是一目了然,只见眼前的猪崽子,分外的明朗。

“这一白,一黑,如此的真切!还要什么好看?”众人不解的问道。

“是啊!有什么好看!”群众们不解的喊道。

陈完见众人的积极性,具备调动了起来,随即说道:

“这两只猪崽子,想必诸位都已经看到了,这其中的一只是被杀之后,才炙烤的。另一只是被活活烤死的。

大家请看,这活活被烤死的乳猪,临死之前,不停的挣扎,所以这腹中满是灰尘。

但是这被杀死的乳猪,腹中却是如此的干净,诸位大人,不妨近前一看,看一看蜀王,是否真的如同丞相所言,是临死之前,点燃了宫殿,而后自缢身亡。”

为首的贵族首领,离着此地最近,虽说是老态龙钟,但是这关乎巴蜀,关乎自家命运的事,还是上前看上一看。

宗室子弟见状,旋即聚拢了上来,只见‘蜀王杜宇’的嘴中干干净净。

按理说这自缢身亡之后,舌头是被裸露在外面的,但是眼前的尸体,不仅没有这样的症状,而且嘴中还是无比的干净。

“难道大王,是被人杀死之后,伪造的现场!”贵族首领说道。

“大人,这大庭广众之下,言辞可不敢放浪!”陈庄冷冷的说道,此言一出,贵族首领,这才明白。

此刻对面的公子,孤身一人,但是丞相陈庄已经自称蜀王,想必此刻这台下,少不得都是此人的护卫。

转念一想,那颗血淋淋的头颅,还有陈庄自断的一指,都让自己明白,自己此刻的处境,还不允许出来支持公道。

“是!是!是!老夫唐突了。”贵族首领低头说道。

与此同时周围的群众,就不这么认为,有好事者就站出来说道:

“既然蜀王是被人杀死之后,才被吊在房梁之上的话,那究竟是谁,杀死了大王?”

“是啊!是谁杀死了大王?”

“是谁?”台下的群众的一声声呐喊,都让陈庄的心中,升起一丝丝的担忧,对于这件事而言,自己是十分清楚的。

眼前的人,还不知道心腹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对于这样的手段,也不是第一次使用了。

“诸位!诸位稍安勿躁,这位公子的话,不过就是一家之言,又有谁能证明,此人不是蜀王?再者说蜀王乃是天皇贵胄,自然不同于我等凡夫俗子。

诸位难道没有听说过,\'龙火得水而炽,人火得水而灭‘的典故,这龙火能够熔化宝剑,而剑鞘毫无损伤难道就就巧言令色。”陈庄在台上说道。

陈庄所言也并非是空穴来风,这巴蜀之地,甚为诡异,经常会有从天而降的惊雷,这些惊雷落地之后,会将地面上的刀兵融化为水,但是期间的木材,漆器丝毫不会有损伤,世人称之为天火。

“丞相所言有理!也没有人说,这人死之后非得要将舌头吐出来啊!”群众之中,已经安插进了陈庄的手下。

‘酒娘子’身处人群之中,看得真切,知道这陈庄已经搞明白了,陈完此番前来的目的,所以在人群之中掺杂了自己的人。

想要以此来混淆视听,打乱陈完的计划,虽说自己与陈庄已经决裂,但是总归还有夫妻的名分,此刻不知该如何出手,只能暗地里为陈完担心。

一旦陈庄的舆论起来的话,陈完的性命就会十分的危险了,就在‘酒娘子’无比担忧的时候,陈完也看出了陈庄的计划。

陈庄就是想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此刻的台下明显的开始了变化。

“不错!大王昨夜已经宾天,但是此人居然亵渎大王!真真的是罪该万死!”

“罪该万死!大王一死,此人居然妖言惑众,不知是何居心!”

“昨日早有祥瑞降临!丞相顺天应民应当承袭大统。”

对于陈庄昨日带人逼宫的事情,这些人是不明其理的,虽说这些宗室子弟,是心知肚明,但是此刻自家的脑袋,都不属于自己了。

怎么还有勇气,站出来说话,不明真相的群众,慢慢的开始发生着变化,这也难怪,陈庄将自己的人,已经安插到了人群之中。

不远处,就是自己的人,不明真相的群众,看到自己的身边,都在支持陈庄,同时污蔑台上的公子,自家的判断力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不过好在那屠夫夫妻,还是站在陈完的身边,开口说道:

“诸位,公子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人若是自缢身亡的话,呼吸被阻隔,人在窒息的过程之中,自然会将舌头吐出来的。天底下的人,不管是谁,若是这个死法的话,必然都是这副模样。”

“呸!方才那一锭金子,使得汝等良心尽皆失去了,别听这杀猪的胡言乱语!”与此同时,有人已经开始往上面扔东西了。估计是出来卖菜的,本打算赶早出来卖钱的。

不过大伙都在这里看热闹,也就随着过来瞧瞧,没想到居然自家的菜,反倒成了别人手中的武器。

屠夫夫妻见状,灰溜溜的跑了下来,陈完见状,也明白自己的哥哥不会坐以待毙的,更不会由着自己将谜底揭开的。

随即气沉丹田高声大喝道:

“诸位稍安勿躁,若是我这话中有错,愿自裁谢罪!”声如洪钟,震的人耳朵,嗡嗡之响。眼前的事态暂时的被平息了过去。

陈完随即说道:

“凡是自缢身死者,必然是两眼合、唇口黑、皮开露齿。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又云:齿微咬舌。

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面带紫赤色,口吻两甲及胸前有吐涎沫。

两手须握大拇指,两脚尖直垂下,腿上有血荫,如火灸班痕,及肚下至小腹并坠下,青黑色。

大小便自出。大肠头或有一两点血。喉下痕紫赤色或黑淤色,直至左右耳后发际,横长九寸以上至一尺以来。一云:丈夫合一尺一寸,妇人合一尺。

脚虚则喉下勒深,实则浅。人肥则勒深,瘦则浅。用细紧麻绳、草索在高处自缢,悬头顿身致死则痕迹深;若用全幅勒帛及白练项帕等物,又在低处,则痕迹浅。

低处自缢,身多卧于下,或侧或覆。侧卧,其痕斜起横喉下。覆卧,其痕正起在喉下,起于耳边,多不至脑后发际下。

众人且看一看,眼前的这具尸体,到底有几分符合的地方?”陈完见众人没有话说。

随即高喊道:

“此人根本就不是蜀王!”

“胡说!此人不是蜀王,难道会穿着蜀王的龙袍,在蜀王的寝宫之中?”陈庄再次高喊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