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下午,林枫除了熟悉公司的业务,也就接了十几个电话。
而方如龙也没有什么特别,回到部长办公室后,一直在忙着自己的事情。
偶尔见到林枫,眼神露出一丝歹毒,似乎在密谋什么。
转眼间,就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
林枫下班后,便在外面游荡。
因为林枫今天刚刚入职,比其他同事早,公司的提供的住宿房间,还在装修阶段,并不能入住。
所以林枫晚上没有地方去,漫无目的。
夜幕降临,车水马龙,上班族都在挤公交,也不乏一些小情侣在牵手散步,真是虐狗。
“哎。”摸了摸干瘪的口袋,林枫长叹一声。
林枫有点懊恼,大晚上的,也不知道住哪。
提着包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公园的一处灯光下,直接坐在一张邋遢的长椅上。
刚坐下来,屁股都还没热,一个老头拖着一个红白蓝塑料袋,迅速冲了过啦。
“小伙子,去去去,赶紧走,这地是我的。”老头推开林枫驱赶道。
他动作敏捷,将手中的硬质皮往椅子上一铺,整个人往椅子上一躺,露出不悦的神色,深怕林枫抢了他的地。
“有手有脚的,居然当乞丐,流浪街头,还跟我要饭的抢地盘,臭不要脸,不懂尊卑,尊老爱幼懂吗?”老头占座成功,露出得意的眼神,教训着林枫,居高临下,倚老卖老。
“哎~老爷子,我可是不是抢你地盘,我坐一下而已。更何况我不是要乞丐。”林枫哭笑不得,居然被误会成乞丐。
“嘿!瞧你这样,老头子我虽然穷,但我从来都是自给自足,瞧瞧,这些纸皮都是我捡,我这么老都不当乞丐。
不像你,壮得跟牛一样,不好好找份工作在这自甘堕落,还睡公园,太恶心了。”老头一脸严肃,语重心长像是教训儿子一般。
“老爷子,我是有家归不得啊,媳妇闹脾气了。”林枫解释道。
“你有媳妇?”老头有点不相信。
”有,我媳妇可美了,不过别提了。”林枫苦笑一声,想到和孙明月离婚,他的心还是有些不上不下。
“你媳妇再美,也没她美。”
老头露出烟黄的牙齿笑道,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海报,封面上正是孙明月的照片。
“这不是我老婆吗?”林枫看着泛黄的海报,喃喃自语一句。
“你就吹吧!我还没见过比你更能吹的人,要是孙明月是你老婆,我把这报纸生吞下去,还不喝一口水!
瞧你这穷酸样,能跟头母猪过日子,都是上辈子的福分。
人家孙明月,那可是孙氏企业的总裁,江南市冰山女神,老头我这岁数,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滚滚滚,再侮辱我女神,老头我抽你。”
老头见林枫还不走,连忙抽出纸皮,当成武器,在空中挥舞几下,十足一个武者。
林枫的话,老头怎么可能相信。
他这把年纪,早就看破红尘,直到有一天,他捡到这张海报,瞬间被画面的女人吸引住。
孙明月是他的女神,林枫居然说是他老婆。
这能忍?
林枫哭笑不得,这尼玛,孙明月的确是我老婆啊!
为什么不相信我。
林枫差点被老头气哭了。
但他怎么可能跟一个老头计较呢,苦笑一声,便离开了公园,走到大街上。
咦!
有个美女!黑丝,网格!
好像喝醉了。
在一家酒吧的门口,林枫停下了脚步。
不远处的美女,脚步轻浮,摇摇晃晃,走几步就摔倒的样子。
从她泛红的脸蛋上,还有那妩媚的笑容,能断定,这不是喝醉。
林枫以神医的角度观察,这绝对是下药了。
不过能来酒吧的女人,一般都不是什么好女人。
林枫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对于上酒吧的女人,就算再美他都不感冒。
但这一刻,他却停下了脚步。
正当他转身时,酒吧里走出两个小混混,一头杀马特的发型,脸上带着狰狞的笑容。
他们两,正像捡尸一样,准备捡走这个长腿美女。
林枫知道,这两个混混,一早就在酒吧下药了,然后等药力发作,再将美女带走。
一个负责把风,一个负责捡尸。
从他们熟练的手法,不难看出是惯犯。
哥作为正义的化身,是有责任和义务教训一下这么流氓。
林枫本来已经离开酒吧一段距离了,还是回头向着向着两个小混混身边走去。
这美女要是给这两小混混拱了,实在太可惜了。
反正也没地去,不妨找点乐子,林枫嘿嘿一笑。
这时,其中一个混混将黑丝美女直接抗在肩上,直接走进了酒吧里头。
“豹哥,这女的真漂亮,估计是这个月最好的一个。”
“待会我们先爽一下。嘿嘿”
把美女抗在肩上的杀马特,咧咧嘴,**笑道。
“秀子,你想都别想,这美女可是红山哥指定的女人,你碰都别碰。起码能卖上个五十来万,你想要爽,还是想要钱?”
负责把风红毛混混,连忙应声喝道,神色慌张。
红山哥,单凭这名号,就已经把杀马特吓个半死。
顿时他冷汗直冒,满脸惶恐。
红山哥可是酒吧的老板,听说以前还是当兵,一身腱子肉,一拳能打死一个壮汉。
是黑道上的打手,凡事跟他有过节的人,通通被打到半身不遂,下半辈子都要在场上躺着,手段极其残忍。
道上没几个敢跟红山哥较劲的。
况且他们两是通缉犯,专绑少女美女。
准备干完这一把就离开江南市避避风头。
如果得罪了红山哥,那下场比在监狱里惨多了。
这个美女,是红山哥点名要的人,那么自己不能有任何想法。
这个黑丝美女,虽然性感,能上一次固然开心。
但为了她搭上小命,那就亏大了。
还不如老老实实干完这票,拿着钱,到时候还愁没女人?
虽然没要眼前这个黑丝美,但总比断手断脚好。
想到这里,杀马特马上断了念头。
酒吧里头,年轻的男女在舞池中摇头晃脑,嗨到爆。
很少有人注意到两个混混扛着个美女进来了。
有几个正气的小伙子看见混混带着个醉酒的女人,本来想上来阻止。
但看清两人的面孔后,马上吓得屁颠屁颠的走得远远的。
来这里喝酒的,没有人不认识红山哥。
这两个混混是红山哥的小弟,红山哥可是出了名的黑道大佬,红山哥看中的女人没人敢动。
林枫跟着混混进入酒吧里头,一阵dj激昂的响起。
男孩女孩们随着音乐,不停的扭动身体,十分忘情。
似乎没有人在意两个混混扛这个女人经过。
酒精和音乐已经麻醉了他们的神经,十分疯狂。
年轻人的生活,不外乎撩妹,拼酒,吹牛b,暧昧,约炮。
酒吧中,两个混混捡尸的行为已经见惯不惯。
只要嗨起来,他们什么也不管。
林枫穿过人群,直接来到两个混混跟前,双手抱胸,一脸正气。
“放下她!”
“你他么找死?不知道这是红山哥的场子吗?赶紧滚。”
把风的混混见有人阻拦,立马上前亮出红山哥的名号,大声喝到。
“我说,放下她。”
林枫语气很平静,淡淡说道。
“小子,你是脑子被驴踢了吧!红山哥的女人都敢动?你去隔壁问问红山哥是谁,再回来跟我说话。”
把风的混混一脸冷笑之色,居然来了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听到林枫喊自己放人,他顿时笑了起来。
这家伙估计不认识红山哥吧,待会让他知道红山哥是谁,估计吓得屎尿齐飞。
“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放下她,赶紧滚,我当没事发生。”
林枫的声音很淡,酒吧非常吵杂,但足以让两个混混听清。
虽然那个黑丝美女化了浓妆,一头长发遮掩住半张俏丽的脸蛋,但林枫认得这条穿着黑丝的长腿。
还有那标志性的旺仔小馒头。
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