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水浒一百零八好汉,其实真以个人所作所为来说,多数都称不上好汉,像这位李立,是开黑店下迷药杀人越货的,就连宋江都差点着了道儿,被当作包子馅,幸得有人及时搭救,晚来一步人就死在李立手里了。大名鼎鼎的及时雨宋公明尚且如此,那些平民百姓,过往客商的遭遇可想而知。所以我写本书,虽然异想天开,也想着能够客观的分清梁山好汉中的对与错,正与误。继续求支持)
“说起同源两个字,我都觉得丢了八辈子祖宗的脸!”
听了阮尊这话,李立原本就难看如庙里判官的脸,更加黑了几分,手中的沉铁刀也气得簌簌发抖。
“我知道你是谁了。”李立怒极,反而笑了起来,“一只丑鸦魔宠,使剑,还是镇魔殿人。小子,大闹花蛇帮的阮尊,没错,你刚刚报过名字了,阮尊,就是你。哈哈,哈哈。”
这又有什么好笑的。阮尊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乌雅听到丑鸦二字,气得羽毛倒竖。
李立笑声一收,说道:“当初我就不赞同李家人把李俊立为家主,原因就是这个家伙,谋事办事,总是说什么讲策略,宜缓图不宜急进等半通不通的歪理。现在这个无知的家伙,又谋划与端王赵佶合作,真是糊涂透顶。他也不想一想,即使端王即位了,那他也是姓赵,不是姓李!”
他显然是极为气愤这事,也顾不得阮尊只是一个外人,就口无遮拦地说了出来。
“像他这般磨唧行事,何时能成大业,恢复我李家河山?所以,我还是独来独往,看不顺眼的,尤其是李俊现在抱上大腿的镇魔殿,我见一个杀一个,见一双,杀一双!小子,遇上我,你认命吧!”
再度挥刀攻上。
面对这个话多的家伙,阮尊实在无语,随意接了几招,使了个虚招,剑势封住对方的刀势,噬灵六戒的断灵式击出。
李立不防,身上中了一下,锐不可当的剑状灵力瞬时穿透了他的肩膀,鲜血喷涌而出。阮尊再上,手起剑落,这一下也是用了全力,灵力催动着龙魂剑发出锐利的剑芒。
噌!
半截刀头飞上了半空。龙魂剑在全力催动后,一招之下,直接将李立的沉铁刀给削断了。
“好小子!”李立扔了断刀,一个后空翻,捂着肩膀,退到一层竹子之后。怨毒地看了阮尊一眼,竟然转身就跑。
一个怙恶不悛,欺软怕硬的人,这就跑了?这样的人,竟然被称为好汉。枉自己刚刚还觉得对方实力确实不俗。还不如白花蛇杨春和跳涧虎陈达,这两人至少战起来,还能一战到底。
想到这李立竟然被称为好汉,阮尊心中就恶心欲吐。
李立的身形消失在浓密的竹林深处。
阮尊去查看那名镇魔殿少年的情况,早已经死得透透,身上除了认物外,再无一物,所有的东西都被那李立搜掠而去。
以灵力在地上击了数十击,击出一个大坑,将那少年尸体给埋了,以竹为碑,写了一行字:“镇魔殿江州分殿无名少年之墓”。
做完这些事,抬头看了一下日头所在,认准方位,缘竹林湖湖边,向北而行。
“乌雅,你说,刚才这个家伙,真是魔王魔气入体的人吗?还号称什么催命判官?我看是逃命判官差不多。”阮尊问,“我怎么感觉,他实力挺强的,就是胆气不怎么样。”
“不好说。”乌雅说道,“不过,这样的胆气,确实不配做什么魔王,差远了。”它啐了一口,“连那人的亿万分之一,也赶不上。”
“谁的亿万分之一?”
“他啊。”乌雅随口说,不过马上就警醒,止口不语,“一个,一个,反正你不认识的人。”
“哦。”阮尊伸着懒腰,打了个呵欠,突然抽动着鼻翼,“莫非是竹子开花了,怎么空气中,有一股清新香甜的气味?”他确是突然发觉,
乌雅也感觉到了,奇怪地说:“竹子开花的味道,也不是这样啊。莫非这竹林中生出什么天材地宝不成......不,不对!味道不对!”
话音刚落,身子一软,倒栽葱地从阮尊肩上摔了下来。
“喂,你怎么了?”阮尊伸手将它接住,话也是刚问完,就突然觉得脑袋一晕,身体也突然像丧失了所有的力气一样,一下子坐倒在地。
“中、中毒了......”乌雅咬着牙说。
“不,不是毒,是迷药......”阮尊急忙运用灵力检测身体,可是灵力根本不受控制。
毒药与迷药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毒药作用于血液,而迷药作用于感官和神经中枢。毒药可以致死,而迷药只是让人丧失一部分,特定部分,或大部分的感觉而已,而且持续时间一般不会太长。
“嗯,这是我特制的迷药,百日香。”李立的身形缓缓地从一从巨竹后闪现,仍是捂着肩膀,虽然脸上有痛苦之色,更多的却是兴奋。
“下,下三滥......”阮尊真是怒极,“你,你虽然肩膀,伤,伤了,但,但实力不,不输于我,竟然,竟然没过几招,没过几招,就,就用这下三滥的手段......”越说声音越低,到最后口舌麻木,竟然说不出话来。
“能用迷药解决的事情,何苦要动刀动剑?”李立说道,“你是没有见过我店中往昔那些迷翻的人,每个人都温顺地很,既不哭,也不叫,脸上都带着满意的笑容,就仿佛做了人肉包子,对于他们来说,是轮回,是解脱一样。”
“所以,我秘制的这百日香,也叫轮回散。中了它,就是意味着,要轮回了。”李立大笑。
阮尊怒极,再试着提运灵力,灵力确是还在,就是自己的感知已经麻木了,意念传达不到血脉中去,也就无从调动灵力。即使动用了双头灵蛇的内丹,也无从消化。
这特么的什么迷药,还真对得起这个名字,真特么的好用!
李立说话间,已经来到阮尊的身边,不慌不忙地,先把他的龙魂剑收在自己的纳物戒中,然后捋下了两枚纳物戒指,又将他翻了个身,摘下了背后的冥剑。
看到这把剑的时候,李立沉默了一会,“原来,是这把剑,你,也有一把。”他笑了,“我记得,李俊也有一把。你们的命,真好......真好......”
“冥剑,持剑士,你们都是持剑士?”
“李俊是,你也是,可凭什么我不是?”李立说这话的时候,自己有些癫狂了,“为什么选他作为李家的继承者?为什么是他继承了那出世强者的道统?为什么他是持剑士?为什么.......我从小的资质,不比他差,为什么,为什么都不选我!”
他抱着脑袋,对天呐喊着。
稍顷,他清醒了些,将冥剑背在身上,又取了下阮尊的影佩,一脸疑色,“这也是纳物装备?”琢磨了下,没琢磨明白,也先挂在自己的身上。
一会儿,阮尊身上的多数装备,都到了李俊身上。他又扯开了阮尊的外衣,看到了里面的界灵蛛丝背心,伸指捏了捏质地,眼睛一亮,费着劲将那背心脱了下来。这时候,阮尊上身就只剩一件贴身的单衣了。
能不能给我留点啊。少年人欲哭无泪,用不用抢得这么清洁溜溜的。
这还没完呢,接着,他就更惊讶地发现,李俊将自己仅剩的上身的单衣也给脱了下来。不,不会吧!
虽然口不能言,阮尊脸上的表情还是出现了巨大的恐慌,这家伙,这家伙,不是对男人有那种爱好吧!
李立将地上的断刀拾了起来,不怀好意地比划着阮尊的心脏位置,脸上出现一阵狞笑,“我曾听李俊说过,如果吃了你的血肉,尤其是心脏,绝对可以使自己的魔力修为大增,甚至能够更上一层台阶......我不信,所以想试试......”
泥妹啊!阮尊郁闷欲死,比起这种剜心的结果,他还是宁愿喜欢对方有那种爱好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