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夸将
作者:浑水里的泥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792

正在怄气的李察还不知道,此刻他对岸的尖塔有了一个特殊的动静。

当黑夜还未散去,黎明尚未到来时,冒险者工会大厅那面用作告示的白墙,其最中心的位置被清空出来。

一张边角贴着金箔的讨伐令,金光闪闪地出现在这儿,似乎要迷晕所有人的眼睛。

与这封讨伐令一样的信息,也都在这一刻,在坎帕斯城的街头巷尾互相传递。几乎所有听到这则信息的人,都下意识的做出了一个判断估计到明天中午,整个坎帕斯都会为它疯狂。

正如他们所想。

“你们让让,这上边说的什么?”

“就是有这么大的消息,大家也别挤啊,不就是那位王子发布一个消息吗?”

“你知道什么,这张讨伐令说的可是封爵,封爵啊!”

“哈哈,我大展身手的时候终于到了。”

“别痴心妄想,你也看看这上边要对付是谁?”

“那条魔鬼一般的鲨鱼,不会吧?”

“你们听我说,如果不是这么厉害的家伙,能把那位伯爵大人拖到水里吗?”

……

还在大清早的时候,工会大厅已经热闹非凡。

围在公示墙边,阅览那封讨伐令的人是一波接着一波。

聚成环状的人群几乎从而散去,每走出去一个人,就能再围过来十几个。

每一个进入大厅的佣兵,无一不在这张讨伐令的面前驻足过。

哪怕从同伴那边已经听到了确切的消息,但想亲眼落实它的人,仍然络绎不绝。

甚至有些人看过了,也一度离开公示墙边,但稍过一会儿,他还是乐此不疲的挤到那儿,痴迷地望着讨伐令的内容。

和周围人不同,约翰格里菲斯静静坐在自己的桌前。

他的那柄特别的剑,置放在他左侧近前的椅子上,剑柄上的颗颗宝石发出灿烂的光。

由于在前天,已经被人识破身份,现在他周围一圈被空了出来,没人敢坐在他这位“诡剑”的身旁。

约翰对此却浑不在意。

他的橡木桌旁,一个半人高的酒桶置放在地上。桶盖已经揭开,里边是“咕嘟”冒着泡沫的麦酒。

约翰不断豪饮着,满身都是酒气。

“那个人就是诡剑约翰吧,我看他样貌平平,简直就是一个寻常的酒鬼?”

“小声点,可别让人听到了。”

约翰后边的一张桌子,有两个穿着半身甲的人凝望他的背影,正小声嘀咕。看到约翰并不在意,仍然自顾自的在那饮酒,他们悬而未决的心才慢慢松懈,又聊着其他的话题。

“对了,你对那边怎么看?”其中一个高个子的人,指着后边的公示墙。

他矮个人的同伴小声议论,“还能怎么看,我们坎帕斯城里又要出现一位伯爵了。嘿嘿,那张讨伐令上边角都贴着金箔呢,上边还有埃多王室的印徽,这怎么可能是假的?再说,要是假的话,冒险者工会也不会把它贴到这边……”

“你说的不错,还真没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事。”高个子的人暗自窃笑,“那个什么伯爵,也太倒霉了,居然在捕鱼时遇到了那个魔鬼。我猜这家伙做这事,铁定是想讨好他的那位王子,咱们坎帕斯河里的白狗鱼味道可是一绝,只可惜这一个月河里突然出现不少怪物……”

“喂,怪物的事可别提,这里边猫腻大了去了。”矮个子板着脸提醒后,又嬉笑起来,“你说的还真有可能,这帮脑满肠肥的贵族,整天就知道钻营这种事。要是好好练习武技魔法,也不至于死在一条河鲨手里。”

“他倒霉,可代表我们走运了。你说那位王子殿下怎么想的,居然用这种方式为手下人报仇,这里边估计也有猫腻。”

“不管有没有,总之又有热闹看了,还记得前天那个李察吗……”

“说的不错。虽然这些事和咱哥俩没关系,但能看看热闹也好,这次一定有大人物抢的头破血流……”

听到这边,约翰端到嘴边的木杯微微一滞。

一饮而尽杯里的酒后,他忽然伸手从怀中,摸出一样东西来。

赫然是一颗拳头大小的金蛋。

这颗金蛋,上边雕刻着玫瑰与藤蔓的花纹,制作精巧之极。它泛着金黄色光泽的表壳,还镶嵌着不少水晶、墨钻与宝石。

此时此刻,一颗同样的金蛋置放在铺着华贵丝绸的樱桃木长桌前。

“阿奇帕德先生,这是我的主人,尊贵非凡的埃多王之子帕提亚王子,让我递交给你的。他请您务必收下,另还有一些话需要由我转告给您……”

长桌后边,那端坐在雕花宽背椅的俊美男子,却朝对面的人一摆手,示意不用再讲下去。

阿奇帕德用自己健壮有力的手,拿起桌上的金蛋,他好奇的望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雪狼的事,我是不会参与的。但这个东西,你还是拿走吧。”

这位留着黑色长发,耳朵有些尖细,半精灵特征很明显的俊美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出手可真够阔绰的,光是这枚皇家藤纹刀叶金蛋,恐怕已足够……”

阿奇帕德的话还未说完,站在他面前,与他隔了张桌子的男人,已经掉头就走。

“既然您已经答应王子殿下,那它就是您的。以后您如此处理,那就是您的事。但无论是送人也好,将它随意丢弃也罢,我们送出来的东西,是绝不会再收回去的。”

话音刚落,这人已经迈出门槛,头也不会的走了出去。

阿奇帕德望着手里这枚五光十色的金蛋,只好无奈的笑了笑。

“他们还真无聊……”

“可一点也不无聊,这叫夸将。”飞武士阿尔杰拿着小巧玲珑的金蛋,对跟前的美丽少女介绍道,“艾米妹妹,你听我说,这是他们埃多的习俗。”

“那边的贵族,有炫耀自己子裔、手下的习惯。”

“通常的玩法,就是召开什么骑乘比赛。或者像今天这样,颁布一项艰难的使命,还公告所有人都能参与。实际早有打点,还未开始前就内定了获胜者。比赛什么的,不过是一个吸引人的幌子。这一次的封爵,不过也是这样。”

“我估计坎帕斯大部分有名望的人,都收到这枚金蛋了。”

阿尔杰坐在草地上,穿着一身皮甲的他,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他样貌很年轻,算不上多么英俊的一张脸,还留着雀斑。

叼着草茎,没事还打着唿哨的他,与其说是一位杰出的武士,到更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大男孩。

阿尔杰身边的少女,听到他话,忍不住噗嗤笑了起来。

“那收到它,你岂不是吃亏了,这可是伯爵啊……”

“吃亏什么,那个伯爵的领地是落日荒原,既没有城镇,也没有庄园,连现成的矿山都没有,有的只是沼泽、荒地和遍地的地精、蜥蜴人、鲨怪、蛇妖。这种地方给我,我也不要。”阿尔杰又吹了一声唿哨,“埃多把这块临海的荒地纳入版图,不过是别有所图。毕竟,封爵必须要有领地,至于领地什么样,那是另一回事。”

他吐出草茎,然后直接躺倒草地上。

坐在他一旁的少女娇笑道,“你懂得真多,连这也知道。”

“嘿嘿,我只是喜欢跟着风去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