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靠想象难以实现自己的艺术,所以才需要演员来承担这份活儿,她的惊艳带给你的无尽灵感,就像是创造灵魂的缪斯女神。
大帅比定睛看着天仙,不可置信的摁着太阳穴,微微摇头,慢慢鼓起掌来,声音越来越大,逐渐整个场子的人都跟随着林平之,为女主的亮相表示肯定,他们这些人有的人拍了快十年的戏,但今天这一幕想必不会忘记。
刘天仙抿嘴一笑,好歹没露出牙花儿来,坐在木制板凳上,裙子从膝盖略上的位置分叉,露出一截白嫩的**,两腿交叠。双手搭在丝质旗袍上边,背挺得笔直。
外边飘着的雨滴滴答答从屋檐落下,略带老旧的西式建筑内,美人独坐于前,而明眸皓齿,顾盼生辉,大帅比真有种她是丁香姑娘的意思——雨已经有了,人也在这儿,她似乎离真正的民国只差一把油纸伞,但林平之已经和戴望舒一样,心脏怦怦直跳。
这才是能够让几代人一见钟情的姑娘,林平之要的不是什么反差萌或者逗比少女,他不需要女主去搞屎尿屁笑料的恶俗情节,故意让观众跟着哈哈大笑,叫沈梦君这个名字的就应当是一个完美女神,即便是岁月也没有蹉跎掉她的灵气、冷傲和坚忍,但凡是回到青春,就会重新绽放开动人心魄的花朵。
他只要观众和他现在一样,眼球被牢牢抓住,口干舌燥,忘记呼吸。
“真漂亮。”
大帅比憋了一半天,这才说了一句话,他感觉说什么都是多余。
老胡在旁边连连点头,他深有体会,当年天仙还是个萝莉的时候,就已经美得让人动心。
可惜,最高死刑。还有刘母全程相伴,连死刑的机会都没有。老胡被朋友说是幽默加闷骚的一个人,这种人一般不愿多谈自己的感情,而宁愿放在心中,当年见了灵儿萝莉,要说一点没动心,那肯定是假的。
当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知道,那只是那时那地那景的悸动,换了个心境,一切已然不同。老胡和仙三某美好上,前几个月分了手,这会儿想来也没觉得有什么,无非是围脖上取关媒体上瞎扯罢了,做光棍,有光棍的快乐,自由。
但大帅比不一样,他表示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光棍儿,自由更是基本的人权,两者都不能放弃。
演员这东西很有意思,你忘不掉的其实是她扮演的角色,平日里美则美矣,却远不如镜头中的绝世芳华,林平之从来没觉得天仙这么漂亮过,他不知道是自己对沈梦君这个角色钻研太多没走出来,还是当真是起了色心。
舔了舔嘴唇,管它呢!这有关系吗?
所有人都非常满意天仙的扮相,现在唯一没有经过评判的便是等会儿的表演,是不是能大方从容,隽荣华贵。
很快,主演几个人调整好,这段为了显示各个人物的心境,切换镜头很多,每个人的表情都会展露在镜头中。
天仙演唱的歌曲是邓丽君的经典老歌“偿还”,现场收音,天仙的嗓子是不属于可爱少女系,但离邓的声音厚度肯定差了不少,后期还需要大帅比亲自修饰。
“你要不要先试试?至少把嗓子开了。”
林平之问天仙。
天仙喝了口茶水,道:“没关系,我感觉现在状态还行,要演的全在自己脑海中,眼神,举动,表情……像是演练了很久,我只是用身体呈现出来,程序已经设定好。”
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眼神没有焦距,说出一段听起来略微惊悚的话。
林平之以为天仙在装逼,他也怕折了妹子这股锐气:“我拍戏不追求一遍过的,你不要有压力,放松就行,第一遍本来就是磨镜头,找找感觉。”
巨大的厅堂墙边,垒砌了一座高台,天仙等会儿就要在上边演唱,底下坐满了龙套观众,林平之几个主演也只是普通观众之一,做女主的小迷男,发光发亮的只有天仙一个人。
大雨倾盆,这会儿已经哗啦啦的像是没刹住的水龙头,打在地面上的拍打形成纷繁的杂音,这雨已经超过预计,收音的工作人员皱着眉头,剧本上的设定是小中雨,这声儿,却已经不能简单机械的后期删除。
林平之当然不是聋的传人,心中有些犹豫。这雨声是有点影响效果。你能想象电影厅的环绕音响播放着哗啦啦的,怎么也无法掩盖的暴雨声么?
“我当然不会紧张,”女人的声音突然传到林平之耳中,他惊诧的转过头,却看见天仙定定的望着几乎溅射到室内的大雨,这片雨幕中白茫茫一片,外边的人物依稀可见,裹上厚厚的雨雾。
“因为我没有任何压力,你说过的,越是下雨,越是心中平静。”
她站起来,仍旧是没看林平之一眼,盘发上的小花背对着林平之,而林平之挪了一步,也只能看见她的侧脸,涂了腮红的脸颊微微鼓起,琼鼻挺翘,丹唇轻吐。
“我当时……”林平之欲言又止。
“我知道你是开玩笑,可我当真的。”
……
“沉默的嘴唇,
还留着泪痕……”
林平之从暴雨中几乎是慌不择路的,逃进了这幢房子。他刚刚才拒绝掉街上路演的歌手,对方的平庸的声音和略带小聪明的笑容让他厌烦,这决计不是他想要的声音。
“总监,刚才那个人真的还不错,你不觉得吗?新人是需要时间培养的……”
助理劝解的话听起来也格外让人反感,林平之双手叉腰,面色冷漠的看着翻覆倾倒的天地,溅射的雨滴很快将他的衬衫打湿。
“没有谁一开始就是完美的,不是吗?”
他抬头看了一眼上面的牌子,这是一个老年社区,轻蔑的笑了,真有意思,像是在奚落自己。
“破碎的心灵,
流失了多少的情……”
林平之并不打算回答助理这个问题,当然没有谁一开始就是完美的,所以就随随便便找个人应付过去?
我们之所以追求完美,就是因为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