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几百年前的血迹滴落上去之后没后即是经过处理,用现在的话来说可能是经过了一些化学反应,所以可能会有一些残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会留在上面,没有办法清理干净。m.
但是叶天的血刚刚滴上去,无论怎么样也都没有擦不掉的道理。叶天还偏偏不信这个邪,总觉得一定是自己哪里没有弄好,拼命地擦,后来的后来,叶天真的地放弃了。
他安慰自己,毕竟这个罗盘在地下待的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些奇怪的化学反应什么,这些也都属于正常现象。
叶天还使用卫生纸将这个罗盘严严实实的包好,他之前倒是没有觉得这个罗盘到底有多神奇,但是现在他不得不改变对这个罗盘的原有看法。
叶天确定自己的应该带的东西都装好之后,调好了手机闹钟,然后躺在床上就开始睡觉,他平时累的时候睡觉很快,今天看来挖土这个体力活在一次累到了叶天,它基本上是在贴在枕头上的一刹那就睡着了。
结果一直到闹钟响起来,叶天从床上弹起来,他都没有做一个梦,很奇怪!难道说他们都因为某种原因彻底离开了?而且全部的改变竟然都是因为叶天手里面的一块小小罗盘?
“叶天哥哥,我们是不是该出发了?”兰兰轻轻的敲了一下叶天的门,叶天的闹钟声音不大,但是在这个隔音效果不太好的屋子里面还是格外的惹人注意。叶天真的是明白什么是一个闹钟叫醒一栋楼的人,这个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好了,走吧。”叶天一边推开门,一边顺手把屋子里的灯给关掉了。他找出来自己带的两个手电筒,还有兰兰之前给他的那个戴在头上的,“你带这个,方便一点。”叶天将那个手电筒自觉的套在了兰兰的头上。
之后他就走到客厅那边,一边背上自己的背包,一边一手一个,熟练的拎着两个巨大的包裹
,但是只是看起来大,其实并没有特别沉的样子。叶天将那个小巧的手电筒叼在了嘴里面,之后口齿不清楚的水,“你走在我的前面。”
兰兰最后确认检查了一遍,屋子里面能关掉的全部都关掉了两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出门了,兰兰走在叶天的前面,手里面也提着一点东西,两个人下山的速度比上来的时候明显要快得多。
一路上叶天叼着手电筒,也没有办法和兰兰聊天,这倒是也节省了体力。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叶天拿出嘴里面的手电筒,揉了揉有些酸胀的面部肌肉。
“兰兰,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情。”两个人把东西全部都装好,叶天帮兰兰系好安全带之后问了一句这样的话。
看看侧过头看向叶天,“叶天哥哥,什么事情啊?”叶天启动了车子,车子在这沙土道上飞快地行驶着,如果是白天的话,估计在车子扬起的风沙里面你都看不到有车的影子,叶天说,“我记得你之前好像和我说过,你爸爸之前经常去一家古董店里面兑换古董,对吧!”
兰兰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我之前还去过哪里呢!”叶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半天没有说话,兰兰一直在等着他的回答,但是叶天并没有下文的样子,兰兰便把头转了过去,看向了车窗外的风景。
“兰兰,那咱们一会儿稍微耽搁一点时间,到市里的事你能带我去那家古董店门前转转吗?”都这么晚了,古董店一定会关门的。但是叶天做的让她费解的事情又不是这一件两件了,所以她多少有点可以接受他的思路了。
再说了,叶天毕竟是一个做生意的人,精明的很,叶天做的一切事情肯定都还有自己的打算,“好,在汽车站附近。”
叶天马上要到市里的时候打开了导航,找到了兰兰口中说的汽车站附近,这里面看起来有点老旧,到处都写着“住宿,旅店。”“早饭。”“小面。
”“保健品”之类的,明明是黑夜,但是硬生生被这些灯红柳绿的招牌营造出了红灯区的感觉。
叶天很难想象到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还可以开的下去古董店。且不说别的,先拿个人的性格来讲,一般开古董店的人都是逃离这种世俗,想舍弃这些乱七八糟生活的人。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大上的情趣,但是总而言之,和世俗的人相比,绝对从思想上就不太一样。
其次,古董店的选址很重要。为什么大家都想去古玩街开古董店?因为这条街到名气有乐趣,大家就会知道,要是卖古董的话还是要来这条街上买,因为店子多。但是你要是想在这众多店中高出一点知名度的话那可就需要一点水平了。
但是也不是很难,看看叶天,现在不是大家都抢着去看他的店吗?搞的好像旅游观光的著名景点一样。
但是这样的地方竟然开了一家古董店真的叫人费解。叶天是完全不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安的是什么心思,如果他是觉得这边生意能好的话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来这里的人多数都是吕克,逛街的机会不大,相比之下在这边去吃饭的机会倒是多的很。
所以说,要是想赚钱的话,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比这面更赚钱。
“在哪?”叶天找了一个停车位把车子停好,兰兰就下车站在了叶天的车子前面,“跟我来吧。”兰兰走在前面,步子迈得不大,但是走的倒是挺快。
和叶天想象的还是有点差距,这边毕竟不全是这样灯红酒绿的奢靡景象,在离客车站大概500米的地方有一个胡同,接下来叶天就在这个胡同里面转来转去,“要是薛紊在就好了,我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来时候的路了。”叶天在心里面嘀咕。
终于去,叶天看到了那家古董店,《胡同古董店》,他此时此刻才真正明白了这个名字的意思,原来真的要穿过很多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