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管事笑道:“在下所来正为此事,诚如在下方才所言,郡主大人不过是要丁大人跑一趟就行,并不需要丁大人带回什么东西……”
丁广心道这杨丰看来是早知自己怕了寻宝的任务,索性也不要自己带宝贝了。
只听得风管事继续道:“在北岛郡南边,有一处封印,此封印甚是可恶,阻挡了海船通行,以至于长久以来北岛郡与仙界大陆无法建立传送阵,很是限制了北岛郡的发展……”
丁广心想难怪了,从北岛郡去仙界大陆似乎困难重重,带个人都得考虑再三,原来是有封印。丁广知道封印其实也是阵法的一种,只是封印往往借助了山川地形特点,使得其极难从外部破开。
而风管事所说的传送阵则是一种等级极高的阵法,以丁广现在的阵法知识和实力,那是连边都摸不到。
丁广插嘴问道:“风老哥,虽然仙界大陆和北岛郡有封印阻隔,从而难以建立传送阵,但海路相通啊,可以坐船来往,似乎并不耽误北岛郡的发展吧?”
风管事摇摇头:“丁大人有所不知,那封印是白阳仙尊于十万年前所布,威力极大,触之则死,所以封印几乎堵死了北岛郡和仙界大陆的主要海上通道。”
“而如果要坐船来往于仙界大陆和北岛郡的话,船只需要绕极大一圈,所耗时间之巨尚且不说,关键是外海妖兽横行,加之气候变化万端,实在是危险重重。”
“所以北岛郡虽号称仙朝第一郡,但实际上却无人愿意到这里任职。因此北岛郡郡主以下职位往往是由郡主在当地找人直接分封,不用请示仙朝,可谓权利不小。”
丁广闻言很是纳闷,这白阳仙尊吃饱了撑的,没事就跟北岛郡过不去,先是一刀劈开了北岛郡和仙界大路的陆地通道,紧接着又布下封印彻底断绝北岛郡和仙界大陆的海上联系。
这北岛郡好端端的招他惹他了啊?白阳仙尊是实力太强,精力旺盛没地方发泄了是吧?看来“无敌是多么寂寞”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把一个堂堂仙尊逼成了神经病。
丁广问道:“风老哥可知那封印的具体情况吗?我们几个实力低微,却要被派去破掉白阳仙尊的封印大阵,实在是有些自不量力吧?在下光是想想都觉得惶恐。”
风管事微微点头表示理解,然后一笑,说道:“丁大人多虑了,以郡主大人之尊,他当然有实力更高的人选,只是杨大人经过多方考量,审慎思虑后才决定让丁大人前去的。”
丁广一想也有道理,那杨丰的目的肯定是破掉封印,而不死整死自己,他真要自己死的话,绝对不用这么麻烦,随便派几个人都能轻易弄死自己。
风管事继续道:“白阳仙尊飞升后不久,那封印大阵就出现了不稳的迹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阵极为狂暴,难以近身,所以也无人知道大阵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随后大阵渐趋平稳,但威能却有所下降,只是白阳仙尊所布大阵,纵使威能下降,那也是惊天动地的。直到近几百年,那封印大阵似乎出现了一丝破绽……”
丁广心想,一个阵法能维持十万年之久还要怎么样,你当阵法不需要能量的吗?肯定是能量耗尽,所以破绽就慢慢显现出来了。
“这丝破绽原本数十年才出现一次,现在却变成每隔十年就出现一次,出现之时,封印大阵会隐隐约约破开一道缺口,练气境界的修士或者凡人就可以进入大阵里……”
丁广连忙问道:“若是筑基修士甚至金丹修士要进去呢?”
风管事摇摇头道:“白阳仙尊的封印大阵太过不凡,它仿佛天生就知道自我保护,虽有破绽,但仍能感知进入之人的实力,若是高于练气境界则会被挡在阵外,强行进入会被大阵轰杀。”
丁广心想,原来如此,这就是杨丰派自己等人前去的原因,原来实力不高倒成了这次探宝之行的入场卷。
丁广瞟了一眼张药师,心道这次张哥可以不用去冒险了,因为他有筑基修为。
其实丁广对于这次任务倒不是特别的紧张,因为金新对柳青说过,仙海宗曾有练气修士进入过大阵,发现里面不是特别危险,如果别人能安全回来,自己为什么不行?
风管事又道:“丁大人不用害怕,此封印大阵的外面是固若金汤,但是在内部却极易破坏,所以这等于是郡主大人双手奉送的功劳,丁大人恐怕又要高升啦,哈哈。”
丁广表面欢喜,心中却是冷笑,整个北岛郡都要被郡主大人双手奉送给叛军了,自己就算是升到郡主也是白搭,难道叛军还会允许自己管理他们圣朝子民吗?
此行不需要带宝贝出来,丁广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危险程度大大降低了,忧的是拿不出东西来跟杨丰讲条件带他们过海。但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随后风管事把丁广一行人安排在郡主府邸旁不远的驿站休息,驿站是官府机构,负责接待过路官员的食宿,只是北岛郡少有仙朝官员过来,因此这里的驿站几乎成了摆设。
驿站里只有一个小院落,三间木屋,两名士兵负责看守大门,不过小院倒还算清幽安静。
丁广感慨,当初仙朝的观察使李死鬼到了北岛郡肯定就是住在这里了,没想到今天自己以府主身份也进驻此地。
第二天就要动身出发,丁广决定找个杂货铺买点东西,他身上还有50粒半两灵石,这钱留着也没用,到时候去了仙界大陆,那里的修士可只认下品灵石,也就是一两灵石。
其实丁广也有六枚下品灵石,只不过做成了手机充电器,而充电器给了耿憨。
丁广三人就近找了个杂货铺,但是买什么东西却让丁广犯了难,他原本是想买一些符,可是吴华自己就是个制符师,当着他的面去买别人做的符,这难免有伤他的自尊心。
而且低阶中级的符、丹药以及阵盘都是死贵死贵的,其实低阶中级对应的修为的就是练气境界而已,但因为它们脱离了凡人可用的范畴,所以立马身价百倍。
这就好像瓷器,只要是官窑的,价格就比民窑的高出很多,即便两者的差别不大。
丁广在店里逛了一圈,突然招手叫过来一个伙计,问道:“你这里有上好的宝衣吗?”丁广在这仙界待久了不由得变得有些谨慎小心,考虑的主要是防御而不是进攻。
那伙计推荐了金蛛丝马甲,可是丁广他们已经人手一件了。伙计想了想,从柜台拿出一块黑乎乎的布料来递给丁广,丁广入手一摸,觉得软绵绵的,有点像地球上的棉料。
那伙计介绍道:“这是火鱼皮,乃是外海中的妖兽,此兽攻击力不强,有赖此皮,倒是防御惊人,且水火不侵,还能抵御部分真气,客人若是需要,小店可做成衣物,搭配客人本有的金蛛丝宝衣,可谓铜墙铁壁了。”
丁广心中一动,觉得这伙计说的有道理。于是问道:“我若是要一整套,包括帽子,上衣,裤子和鞋子,这样下来得多少灵石啊?要多长时间做好呢?”
那伙计闻言一惊,他请丁广稍等,然后跑到柜台跟一个老板模样的人小声嘀咕了几句。随后那老板走出柜台,对丁广一拱手道:“这位客人若是要定制一整套火鱼皮衣物,得要十粒半两灵石,且要花费两天时间。”
丁广摇了摇头,说道:“我要定制三套,我们一人一套”,说着往耿憨和吴华他们两指了指,“而且我们等不了两天,最多只有一天时间,若是老板赶不及的话,那我们就只能作罢了。”
一件金蛛丝马甲是一枚灵石,他这一整套火鱼皮衣服要价十枚半两灵石,虽说火鱼皮的防御效果更好,但这个报价的利润应当不小,丁广也懒得还价了,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那老板考虑了一会,说道:“也罢,在下就连夜赶工,定要帮客人做出来。”丁广呵呵一笑,心想还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丁广要求把衣服做成贴身的劲装的样式,这样方便活动,而且衣服和裤子都要留有大量口袋放东西,他们三人身上乱七八糟的物品太多,把衣襟塞得满满当当,取用也不方便。
鞋子要做成靴子的样式,这样可以放入一把匕首。而帽子要用两层火鱼皮做成泳帽的样子,紧紧套在头上,不会因为任何情况而掉下来,头部的安全是重中之重。
待伙计帮他们量好尺寸,丁广要求把做好的衣物送到驿站。还剩下二十枚灵石,丁广花费了十枚灵石给耿憨配了个“手电筒”。
吴华原本就有一个手电筒,而丁广的指灵阵盘也可以充当手电筒,这次去封印大阵,估计又是暗无天日的环境,照明比什么都重要,因为它相当于自己的眼睛。
剩下十枚灵石不能再用了,丁广手上很多阵盘,阵旗都要用到灵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