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若得再起剑火,可否递昭烛世?
作者:肆歌子      更新:2019-03-21 08:30      字数:4390

路不算长,但也不算短,足足有一天多的脚程,但若驾以剑舟最多也就半个时辰,可偏偏江火不喜欢剑舟;

他的天昭峰还有一宝名为瞬息楼台,有一法名为瞬息法,若得练成,千里之遥也不过瞬息之间,当然他也不喜欢用瞬息法。

那样赶路,太过无趣。

静成骑着马跟在江火身后,看着眼前认真注视着周围风景的青年,不由再叹一声:奇怪的人。

九州策的钓鳌客,放尘山天昭峰的峰主江火,说之为天才,人们更愿意称之为怪才,从一个七岁的少年开始,他就很奇怪。七岁拜入放尘山,也不修炼,天天养花养草,没事出一趟远门,过个少月才回师门,这般行径师门哪里忍得了,就在某位长老要扫其出门时,九州星宫道一个消息传来,最年轻的光晗地境出现了:放尘山咸鱼弟子江火。

哎,这倒好,那长老只得黑着脸闭关去了。

如此看着江火的人便多了,他奇怪的行止也就被观察的越发清楚了:十二三岁仍不修炼,更不拜师;养花草之余,还去爬爬山,下下水,山不是一般的山,是渊暮山、磔夜山;水也不是一般的水,是赤泽,魂眼泽,总之这天下绝地快让他一个少年跑了个遍。

可谓少年剑客,天作风流。

往后的日子里,人们也见怪不怪,再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江火在二十岁的时候,为了替放尘山挡下那十万铁骑,去魂眼泽钓了一条数十丈的巨鳌。

那一日,天下惊。

九州策也因此多了一个名号:钓鳌客。

……

江火骑着自己的小白驹,灌下一口酒,晃了晃刚买来的酒觯,暗道一声好酒,他最喜这个季节的梅子酒,无需陈酿,只要清酒煮上一煮,便多八分甘醇,但他却更爱那两分酸涩。

看着渐落的夕阳,江火开口道:“前面就是邯城了吧,怎得不见烟火?”

静成闻声抬头:“这里已经离渊暮山很近了,遗族在外,日子久了,有些人家便走了,百户慢慢变成十户,十户变一户,直到现在已经没有几户人家了。”

江火点了点头,轻笑道:“老城清弦孤奏,千里层云一声,今日在这孤城里当个城主也没什么不好。走吧,进去歇息一晚上,明天再赶路。”

说罢又灌下一口酒,三百年后,这熟悉的边城竟是一日不如一日。

曾几何时,这里有多少尸堆中无力跪泣的天下民,又有多少在火海剑光里断着臂,却仍为背后的人族扛着旗的天下卒。

白骨露野、戎马倥偬,换得一座空城,值吗?

“一百年前,这里如何?”

静成哑然,这前辈又问些不沾边的事情了,但还是说道:“有人家数百户,往来有行商,算得上安居乐业。”

无生寺的行脚僧不说走遍天下九州,至少这人族三州是走了个遍,这些事情,问于苦行僧,答案大都可以知晓。

“二百年前,这里如何?”

“西市有药行、铁行、笔行、肉行、绢行、麸行、辔行,东市有酒肆、帛肆、衣肆、毕罗店、食家楼……可谓盛极一时。”

如此,那便值当!

“走吧,进城。”江火下了马把缰绳递给静成,静成便乖巧的牵着两匹马找安置的地方去了。

甩开白袍,江火一步步踏入了这人去楼空的孤城,遗族虽然还未跨过渊暮山来到这里,但是城里已经一片狼藉,残布旧履丢了一地,烧的发黑的残垣也落了一街,甚至还有些火焰烧裂石土的炸响声传来,想必是些亡命徒趁乱发的不义之财。

操着一柄马刀,走到哪里抢到哪里,也算是这天下最简单的活法,不过就是要有把脑袋系在腰上的胆量,胆儿越大,指不定活得就越好。

念着过往,思忖着来日,却在下一个转角被人撞了一个趔趄。

还没等瞧清楚来人,就已经有一柄短刀递到了面前!

短刀虽快,但却没什么力道,被江火随意一掌拍落在地,回首瞧去,出刀的竟是一个不过十岁出头的小女孩!

女孩的短刀被打落后,连忙往后跳了几步,藏满污垢的长指甲紧紧的扣着地面,双手止不住的颤抖,并非害怕,而是用力过猛;披散着头发半弓着身子,破旧的衣服下虽瘦骨嶙峋,但好似隐藏着一个野兽,张牙舞爪,只待一个扑杀咬撕的机会。

女孩布满血丝的双眼里满是警惕与寒意,直到她抬头看到江火的面貌时,愣住了。

她还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人,她没去过城里唯一的书院,识不得字,所以也找不出什么形容词,只知道这个人的鼻子很好看、嘴巴很好看、眼睛也很好看。她唯一可以形容出来的就是对方的衣服,像天上的白云,根本不是西城角那些帛肆绢行的大娘们能够绣出来的,再看看她浑身污泥的破烂衣服……

向来生死不畏的她,不自觉的向后退了两步,并把胸前一布兜的发霉灰绿馒头转了一转,悄悄藏到了后腰。

看着充满警惕的小女孩,江火轻叹一声,又是一个没了家,到处流亡拾荒的孩子,这个时代,总少不了这样的可怜人。北边的遗族虽然有三百余年没有动作了,但人族与妖、荒二族的大小争斗,基本上是没有停止过的,所以这样的老人孩子在边城尤其常见。

“怎么了?”安置好马匹的静成缓缓走到江火身边问道。

“是这城里的孩子。”

静成转头过去,便对上了那一双血色的双眸,略微一怔后问道:“既是荒城,你为何不跟着大家走?”

但小女孩没有理她,只是狠狠的盯着静成,一步一步往后退,像一个在巨兽面前的幼虎,咧着嘴露出自己还没有长成的乳牙,步步后退,好似做着最后的抗争。

很稚嫩,很令人心痛。

见女孩不说话,静成本想再说些什么打消女孩的警惕,但江火说话了:“她病了。”

小女孩后退的脚步顿止,瞪大眼睛盯着眼前这个很好看的人。

“病?什么病?”静成问道。

“这诺大的天丈原最常见却无人可治的一种病。”

静成闻言张了张嘴,有些失落,默默念出让这九州万民最无奈也最痛恨的一个名字:“魂疾。”

魂疾乃先天所得,得其者,先魂虚弱,体易乏累,过劳者轻则全身筋肉溃散,从此成为废人,重则命魂过竭而死。

便是这种近似将人废去的疾病,天下每百人便有七八人患得。天丈原辽阔无边,但残废等死之人却占了近一成,这种惨事哪怕付于说书人,怕是都不忍卒读,可谓天下之哀。

可最悲哀的便是这先天之疾,根本就是无药可医、无法可解,若硬要说就只有一种方法,那便是:剑火灼身。

江火看了一眼沉默低头的静成,忽得想起她也不过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女,摇了摇头:“这天下魂疾之人何其之多,莫不是遇到每一个你都要低沉些许时间?”

“可她还是个孩子。”

之前江火和静成说什么,这个野兽般的小女孩都是一言不发,只是瞪着眼悄然听着,但听得静成此言,她突然暴躁了起来,眼神愈发凶狠,嘶哑着开口了:“不用……不用你管!”

江火看了看便明了,是了,对于这个小女孩而言,他们两人就好似突然出现的庞大野兽,而此刻正聊着身边小花小草的生灭,这种被人轻易置于口中的感觉,谁都不甚喜欢,只是这个孩子尤外的敏感就是了。

看着小女孩生着冻疮的小脸,听着小女孩冰冷的声音,江火目光忽远,好似想到了什么,令得他嘴角微扬,蹲下身子晃了晃手中的酒觯,笑道:“小家伙,来一口?”

静成:“……”

这个前辈又在想什么啊?

小女孩却是一楞,张了张嘴但又很快闭上,眼中又多了几分警惕、几分不解。江火见得如此,收回酒觯自己喝上一口,又问道:“那你想离开这里吗?”

“离……开?”

离开吗?她想离开吗?当然想,她比谁都想活着,好好的活着!她头痛,路一走远、饿的太久、甚至平白无故都会痛,那种痛,仿若千把刀已经将她活剐了一般;她没有爹娘,从来只见过别家的欢声笑语,就是一支糖葫芦,她也没有吃过,不是她弄不来,而是她觉得那该是长辈买给孩子吃的;她处处被人欺负,因为她瘦小、她年幼,哪怕捡来的馊馒头,都曾被野狗叼去不知几次。

可她依旧想活着,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西城角织锦的王家大娘,曾给过她一只温热的鸡腿,她从没吃过那样好吃的东西;也许是因为城外那棵为她遮过太多风雨的红花楹树,夏末开花,伴上红霞映空,那是她见过最美的景色。

所以她开口了:“我可以帮你们找东西,可以帮你们看门,我干不了太费力气的活,其他难的事情我不会,但可以学。”

救她,一定是需要她做些什么,她兀自肯定着,没有其他原因,因为对于她来说,这就如春夏秋冬的轮替,是这世间的常理。

此言谁人闻得不心酸?静成开口道:“我们不需要你做这些,我们……”

静成本还想说些什么,但江火伸手拦住了她,对小女孩认真说道:“以后我教你的,你便学,我让你做的,你便做。如此我带你离开,并为你治病,你可答应?”

女孩还未说话,一直都很淡然的静成,此刻却是陡然一惊:“你愿为她治病?”

想治魂疾,便唯有剑火灼身。

何谓剑火灼身?人的修炼,由外到内,先练体,再修魂。

魂通天地间,千山风雨来。只要修魂,就可以用其沟通天地,招风雨伏雷霆,纵一身千万里,剑一气映九霄。可魂是无形之物,人要如何看见他感受他,而后练它习它?

那便需要剑火灼身了,练体到一定程度,便求先人为其点燃剑火,而后纵身入剑火,灼其身、炼其魂,成则入修行之道,不成则终为凡身。

若问第一个点燃剑火的人是谁?那便不得而知了,世人只知道是他们的魂是先人之剑火点燃;先人的魂,便是先人的先人为其点燃,如此往复,一代又一代……

所以这剑火灼身,便是传承!

江火愿为这个女孩再燃剑火,便是愿意收她为徒!

“入我门者,虽门规不多,但务记三不得:不得逆这天下万族之气运;不得毁人道统、灭人传承。需记千秋奋飞不易,万古才有数灯映夜。”江火直视着小女孩的眸子,又说了一遍:“还有这最后一不得……不得辱我山门、坏我名声、背弃于我,你可愿意?可答应!”

小女孩回神,虽然只能懂个三分,但眼中极其认真,一字一句道:“我愿意,我答应!”

“那便拜上三拜:一拜我改你这春生秋杀,往后行得来去自由,自证己道!”

“二拜我授你这山河意气,自此学得剑道通神、魂游江海!”

“三拜我予你天下闻名,来日换得四方来迎,九野俱听!”

不逆万古千秋,却只拜他江火一人。

这倒也合他脾气,静成默默看着这脏兮兮的苦难儿真诚跪地,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再抬头时已时鲜血涔涔。

她见证着,钓鳌客江火,收得第二个弟子。

而那蔟天下仅存四道的赤红色剑火,就在来日将为这个孩子再燃起!

……

夜里,江火盯着蜷缩在破旧城墙下的小姑娘,笑了笑,独自走出城。

拍了拍小白马的屁股,送出一封信。